注解伤寒论 - 第 8 页/共 39 页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   《内经》曰: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春脉弦,尺寸俱弦者,知少阳受邪也。二三日阳明之邪不已,传于少阳,是当三四日发。胸胁痛而耳聋者,经壅而不利也。   此三经皆受病,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三阳受邪,为病在表,法当汗解。然三阳亦有便入腑者,入腑则宜下,故云未入于腑者,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阳极则阴受之,邪传三阳既遍,次乃传于阴经。在阳为在表,在阴为在里。邪在表则见阳脉,邪在里则见阴脉。阳邪传阴,邪气内陷,故太阴受病而脉尺寸俱沉细也。自三阳传于太阴,是当四五日发也。邪入于阴,则渐成热,腹满而嗌干者,脾经壅而成热也。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少阴肾水也,性趣下。少阴受病,脉尺寸俱沉也。四五日太阴之邪不已,至五六日则传于少阴也,是少阴病当五六日发。人伤于寒,则为病热,谓始为寒,而终成热也。少阴为病,口燥舌干而渴,邪传入里,热气渐深也。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缓者,风脉也。厥阴脉微缓者,邪传厥阴,热气已剧,近于风也。当六七日发,以少阴邪传于厥阴。烦满而囊缩者,热气聚于内也。   此三经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已。   三阴受邪,为病在里,于法当下。然三阴亦有在经者,在经则宜汗,故云已入于腑者,可下而已。经曰:临病之工,宜须两审。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少阳受之,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阴三阳、六脏六腑皆受病,则荣卫不行;腑脏(赵本作“脏腑”)不通,则死矣。   阴阳俱病、表里俱伤者,为两感。以其阴阳两感,病则两证俱见。至于传经,则亦阴阳两经俱传也。始得一日,头痛者太阳,口干烦满而渴者少阴;至二日则太阳传于阳明,而少阴亦传于太阴,身热谵语者阳明,腹满不欲食者太阴;至三日阳明传于少阳,而太阴又传于厥阴,耳聋者少阳,囊缩而厥者厥阴,水浆不入,不知人者,胃气不通也。《内经》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荣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云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谓三日六经俱病,荣卫之气,不得行于内外,腑脏之气不得通于上下,至六日腑脏之气俱尽,荣卫之气俱绝,则死矣。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也;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也;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   六日传遍,三阴三阳之气皆和,大邪之气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   若过十三日以上不间,尺寸(赵本作“寸尺”)陷者,大危。   间者,瘳也。十二日传经尽,则当瘳愈。若过十三日以上不瘳,尺寸之脉沉陷者,即正气内衰,邪气独胜,故云大危。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旧(赵本作“后”)坏证病(赵本作“病证”)而治之。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者,变为(赵本作“成”)温疟。   异气者,为先病未已,又感别异之气也。两邪相合,变为他病,脉阴阳俱盛者,伤寒之脉也。《难经》曰:伤寒之脉,阴阳俱盛而紧涩。经曰:脉盛身寒,得之伤寒,则为前病热未已,再感于寒,寒热相搏,变为温疟。   阳脉浮滑,阴脉濡弱者,更遇于风,变为风温。   此前热未歇,又感于风者也。《难经》曰:中风之脉,阳浮而滑,阴濡而弱,风来乘热,故变风温。   阳脉洪数,阴脉实大者,(赵本有“更”字)遇温热,变为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热者也。阳主表,阴主里,洪数实大皆热也,两热相合,变为温毒。以其表里俱热,故为病最重。   阳脉濡弱,阴脉弦紧者,更遇温气,变为温疫。(赵本注:“一本作疟”)以此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证,方治如说。   此前热未已,又感温气者也。温热相合,变为温疫。   凡人有疾,不时即治,隐忍冀瘥,以成痼疾。   凡觉不佳,急须求治,苟延时日,则邪气入深,难可复制。《千金》曰:凡有少苦,似不如平常,即须早道;若隐忍不治,冀望自瘥,须臾之间,以成痼疾,此之谓也。   小儿女子,益以滋甚。   小儿气血未全,女子血室多病,凡所受邪,易于滋蔓。   时气不和,盒饭早言,寻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   腠理者,津液腠泄之所,文理缝会之中也。《金匮要略》曰: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邪客于皮肤,则邪气浮浅,易为散发,若以时治之,罕有不愈者矣。《金匮玉函》曰:主(医统本作“生”)候长存,形色未病,未入腠理,针药及时,服将调节,委以良医,病无不愈。   患人忍之,数日乃说,邪气入脏,则难可制,此为家有患,备虑之要。   邪在皮肤,则外属阳而易治;邪传入里,则内属阴而难治。《内经》曰: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昔桓侯怠于皮肤之微疾,以至骨髓之病,家有患者,可不备虑。   凡作汤药,不可避晨夜,觉病须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则易愈矣。   《千金》曰:凡始觉不佳,即须治疗,迄至于病,汤食竞进,折其毒势,自然而瘥。   若(赵本作“如”)或瘥迟,病即传变,虽欲除治,必难为力。   传有常也,变无常也。传为循经而传,此太阳传阳明是也;变为不常之变,如阳证变阴证是也。邪既传变,病势深也。《本草》曰:病势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服药不如方法,纵意违师,不须治之。   《内经》曰: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恶于针石者,不可与言至巧。病不许治者,病必不治,治之无功矣。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   凡中风与伤寒为病,自古通谓之伤寒。《千金》曰:夫伤寒病者,起自风寒,入于腠理,与精气分争,荣卫偏隔,周身不通而病。   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   始自皮肤,入于经络,传于脏腑是也。   未有温覆而当,不消散者。   风寒初客于皮肤,便投汤药,温暖发散而当者,则无不消散之邪。   不在证治,拟欲攻之,犹当先解表,乃可下之。   先解表而后下之,则无复传之邪也。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   表证虽罢,里不至大坚满者,亦未可下之。是邪未收敛成实,下之则里虚而邪复不除,犹生寒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