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述钩元 - 第 84 页/共 119 页

是胡桐树脂。一名胡桐律。律即沥。犹松脂谓沥青之义。出肃州以西平泽川谷中。   以西亦有之。脂沦入土。若矾石硝石之类。冬月采之。有二种。木泪即木律。状如膏油树脂流出者。石泪即石律。乃脂入土石间。成块如片者。以其得斥卤之气。故入药惟用咸苦大寒。气味俱浓。阴中之阴。入足阴明经。主治湿热齿痛。风虫牙痛。疳 。骨槽风劳治一女牙疳。   用五钱〔论〕 胡桐泪极西所产。其木本风升。而受气于清凉。其汁入土。更酿咸苦。是展转受气入类以也〔辨治〕 形如小石片子。黄土色者为上。   卷二十二\香木部   白胶香   一名枫香脂。其树霜后叶丹。南方及关陕甚多。二月花实如卵。至八九月熟时烧。其脂为白胶香。五月斫为坎。十一月采之。   气味辛苦平。主治吐衄咯血。活血生肌止痛。其性疏通。治一切痈疽疮疥金疮。烧过揩牙。   治筋皆丸治为化为外为一〔论〕 枫脂味辛。金也。又苦。火也。而气之平者。亦金也。其叶霜后色丹。金为火用也因所之上之化也。致火于水。则仲冬所采之香脂。真为人身化血之神机。并活血之善物矣久泻。腹痛无休。有南白胶香散。用御米壳为君。龙骨胶香为臣。而甘草炮姜佐阴之化以为阳之守者乎。而岂止以活血为功乎。   〔辨治〕 与松脂皆可乱乳香。但枫香微白黄色。烧之可见真伪。以齑水煮二十沸。入冷水   卷二十三\乔木部   黄柏   性寒味苦。气味俱浓。沉而降。阴也。入足少阴经。为足太阳引经药。属金而有水与火。并走手厥阴经。(丹溪)主泻膀胱相火。补肾水不足。壮肾坚骨髓。治男子阴痿。下焦诸由湿利。治也。黄柏上能洗不离土数丈。   阳之气最聚而发生内热诸证。   可以湿伏。可以水灭。用黄连之属直折之。相火者。天火也。龙雷之火也。(火出水中。故名。)阴火也。不湿药中不可缺。   者。(又)凡邪热在下焦血分。不渴而小足膝气力涌出。和苍术谟)黄柏固为肾药。然下。佐牛膝枸杞地黄五得猪胆汁水银粉。主诸热虫疮久不合口。得铅丹。生肌止痛。得木瓜茯苓二术石斛地黄。除湿健步。佐白芍甘草。主火热腹痛。脏毒痔漏。下血不止。川蜜人乳糯米泔各浸透。炙干。切研。廪米饭丸。每空心温酒下三五十行。用柏根黄浓者。蜜炒令焦。为末。大蒜煨熟。去皮米饮下三五十丸。日三服。清心丸。主积日梦遗。心忪恍惚。   一钱。炼蜜丸梧子大。每服十五丸。麦冬汤下。(大智师)凤髓甘草五钱。为泻相火益肾水之妙剂。 疮热疮。黄柏末一两。轻〔论〕 丹溪谓黄柏有补阴泻火之功。然非阴中之火。不可用。夫阴火即水中之火。   乃人身元气之根蒂。宜温养。不宜寒泻者也。如先天元阴虚而相火炽。不独恃此味以获济。   惟是后天气血。或六淫七情以伤之。致累及元阴。元阴受伤。则水不配火。元阳不得元阴以宅之。于是少火化为壮火。举三焦元气。尽为之病矣。所谓阴虚则无气是也。此味本北方寒水所化。藉其同气相求。以助阴。而即以伏阳。(丹溪所谓从其性而伏之)助阴以育阳。则气食少火。元气回而肾阳自壮。骨髓自坚。所以能疗下焦痿厥也。不宁惟是。凡阴伤而阳亢。   亢阳即还以蚀阴。如骨蒸遗精失血等证。胥借此为要药矣。至于湿热之治。观本经首言五脏肠胃中结热。此便可参。盖水土合德以立地。而胃之三脘。皆根于任脉。肾之阴气不足。则热自结于胃。胃壅结热。则湿土之阴气无从施化。而还病于湿。是阴气不足。由肾及脾。肾与脾合病。斯五脏肠胃病于湿热之证多矣。本经所列黄胆肠痔泄痢及漏下赤白。固为病于湿热。即下焦痿厥瘫痪诸证。亦未有不合于中土之湿以为患者。丹溪治痿独取阳明。正为此也。   故味丹溪就其性而伏之一语。则知用黄柏非以水胜火。乃以水养火。味丹溪治痿独取阳明之义。则知用黄柏非止以肾阴得达于胃。更欲使胃阳得化于肾也。(盖热之结者。胃阳不得化。   肾阴达于胃。而胃阳化矣。)由肾合脾。何以取责于胃。盖柏皮达肾阴于脾。脾得为胃行三阳三阴之气。而肠胃之结热乃清。但三阳三阴之气。脾固为胃行之。而能行三阳三阴之气者。   则属之胃。故取责于胃耳。又元阴乃后天营血之母气。故丹溪酒炒末为潜行散入血分。最妙。   罗周彦曰。有先天元气之阴。即肾水母气所禀。元精之气是也。其真阴本体。则深藏于左肾之中。而真阴妙用。则默运于精神之内。是谓无形者也。后天元气之阴。即身中所化营血之母气。先天有形元气之阴也。此亦天赋自然之真。其体附藏于脾胃中。化见于人迎。故其脉在心部。而其用则见于血也。又曰。元阴不甚损。其有形肾水之阴暴伤。致相火动而乘于阴精之分为患者。知柏滋阴降火之法。可任用之。至于肾水中母气。先天元阴之精受伤。以致无根虚火为病。若妄投之。必反损其元而绝其生机矣。合二论观之。所谓损其元阴者。由伤其生身之精。损其肾水之母气也。肾水之阴暴伤。由病于后天之气血。而暴伤有形营血之母气也。盖肾水之阴。即营血之母。此处分晰极确。而后黄柏之可用不可用。庶乎无误。不至久用而寒中。亦不至当投而敛手。以致剂不中病也。   缪氏云。阴阳两虚之人。病兼脾胃薄弱。或泄泻恶冷。上热下寒。小便不禁者。咸忌。   〔辨治〕 蜀产皮浓二三分。色鲜黄者良。 生用降实火。熟用不伤胃。酒制治上。盐制治   卷二十三\乔木部   浓朴   以建平宜都及梓州龙州者为上。木皮鳞皱。肉浓色紫多液者。入药最良。   皮   味苦辛微甘。气大温。气味俱浓。其体重浊。阳中之阴。降也。入足太阴手足阳明经。   主治温中散结气。除胀满。(因其辛以提滞气)疏胃湿滞。治胃中冷逆呕吐。及腹疼泄利。   疗寒湿霍乱。化水谷。止吐酸水。除冷积。更同他药治湿热诸证及下痢。 性宜有毒。以其得阳气之正。故无毒。(仲淳) 浓朴平胃除腹胀。若元气虚弱。虽胀。宜斟酌用之。误服脱人元气。惟寒胀大热药中兼用。乃结者散之之神药也。(洁古) 气实人误服参 。胀闷作喘。宜此泻之。(丹溪) 与枳实大黄同用。则泻实满。苦能下气也。与陈皮苍术同用。   则除湿满。温能益气也。与解利药同用则治伤寒头痛。与治痢药同用则浓肠胃。(海藏) 浓朴辛热苦温之药。辛能散结。苦能燥湿。温热能祛风寒。所主诸证。何莫非肠胃气逆壅滞。   及痰饮留结。饮食生冷所致。至于益气浓肠胃。盖指邪气去正气自益。积滞消肠胃自浓之意。   非消散之外。复有补益之功也。(仲淳) 同陈皮枳壳麦芽山楂草果砂仁矾红。治伤食腹胀。   同苍术黄连橘皮甘草葛根白术。治湿热作泻。 同槟榔木香黄连滑石橘皮白芍甘草。治滞下初起。 同白术人参白芍茯苓。消腹胀。 佐生姜陈皮藿香砂仁半夏。止胃寒呕吐。 同三棱蓬术槟榔人参青皮。治积年冷癖坚块。 有患肠风下血。大便时鲜血四射。淋漓不止。年久面色痿黄。腰痛腿酸。四肢无力。阳事痿弱。缘下血投苦寒剂经年。故致病剧也。先制煎方服之。后照方倍加为两。作丸服效。姜朴五钱。神曲一钱。土炒白术一钱。炒麦芽一钱。   北五味一钱焙研。加陈黄米四十九粒。水二碗。煎八分。空心服。凡肠风下血者。多系脾胃虚寒。不能摄血。服之皆效。虽酒客湿热下注放血者。服之亦效。按浓朴佐参术诸补剂。化补中之滞以消胀。其义固然。兹方乃用以为君。白术止助其健运。五味稍敛其耗散。又有消导之味。而取效于下血。可以思其用矣。   〔论〕 草木之四时不凋者。或得于纯阴。或得于纯阳。浓朴气味苦辛。色性赤烈。纯阳之木也。其苦味应于花赤而皮紫。是味归于形。其形色紫赤应于气之温。是形归乎气。不可想其纯阳而能散结之用欤。 (天地之气。至夏而阳盛阴衰。在气化应然。原非偏至之戾气也。浓朴所谓纯阳。即禀乎此气。其能散元气者。亦如夏时之宣泄已极。非谓其辛热太甚也。)夫苦能下泄。苦从乎温。则不下泄而温散。卢氏所云从内而外。以司夏出横偏之令者。   若苦合于寒。则直下泄。如枳壳辈是已。夫气之生化在中土。此味苦中觉有微甘。所以直归中土而散结气。苦味从温。所以能就气分而散之。凡病乎寒湿之邪者。实为的对。其病乎湿热者。有苦寒以清热燥湿。而假此苦温以散其结。亦罔不奏功。至先哲首以除胀满为言。惟虚而无邪之胀满。不宜混用。若寒湿实邪。固其正治。即湿热为病。如浓味积热及外感郁热者。亦实胀也。苦寒药中。可假浓朴以除之。或中气虚而患湿热。则必审虚与实。孰多孰少。   更审乎时之久暂。以定攻补之多少。此味又未可去也。如苦寒除邪之味多。而健脾者少。用此散湿热之结。恐苦寒直攻。不能径散也。又如苦甘健脾之味多。而除热者少。用此化补益之骤。恐苦甘径补。不能直受也。(湿热不宜纯甘。虚而有湿热者。宜于苦甘。) 即此推之他证。凡可投浓朴者。悉如斯矣。 浓朴始尝味苦。苦中微甘。最后有辛。意非辛也。乃苦温之余烈。俗所云麻味也。故以姜制之。犹制半夏之义耳。然则浓朴从苦温以散结。不若枳壳从苦寒以泄滞矣。夫气以温热为升为补。而苦甚者。乃从升补中以散之。以寒凉为降为泄。   而苦甚者。乃从降泄中以导之。故浓朴之治。宜于寒。或宜于湿。而枳壳之治。宜于热。或宜于燥。当各从其所对以投之。如施浓朴于燥热之结。犹可借从治以奏功。若施枳壳于寒湿。   是气本下而复降之。不惟无益而有害矣。   缪氏云。性味散而不收。略无补益。凡病气虚不能归元。血槁不能润降。(膈证等) 老人娠妇及产后。咸忌。   〔修治〕 去粗皮。用姜汁拌浸。仍用姜渣同炒。以姜渣黑色为度。   卷二十三\乔木部   杜仲   味辛甘微苦。气平而温。气薄味浓。降也。入足少阴厥阴经。 肝经气分药。 主治腰膝痛。补中益精气。坚筋骨强志。除阴下痒湿。小便余 。治肾劳腰脊挛。脚中酸疼。不欲践地。(此阴不得阳以运者)除肾冷 。润肝燥。补肝经风虚。 能使筋骨相着。(东垣)   虽温而不助火。(士材) 色紫而润。气温平而和阳。味辛甘而裕阴。故能由肾而致肝之功用若此。(濒湖) 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杜仲辛甘具足。正能解肝肾之所苦。而补其不足者。 同牛膝枸杞子续断白胶地黄山药五味子菟丝子黄柏。治肾虚腰痛。及下部软弱无力。 胎孕三四月惯堕者。于两月前。以杜仲八两。糯米煎汤浸透。   炒去丝。续断二两。酒浸焙干。为末。以山药末五六两糊丸。梧子大。空心米饮下。 少年新娶得脚软病疼甚。作香港脚治不效。用杜仲一两。每半酒半水煎服。取愈。   〔论〕 杜仲味先辛。次甘。又次苦。甘不敌辛。而苦则微甚。以辛始而以苦终。是苦乃辛甘归宿之地。而引辛甘致其用者。固在苦也。苦属火。苦所就下之火。即元气。兹味由辛甘而苦。是其归于中五之冲气者。皆降而浓育乎阴中之阳也。即其色紫。非下就相火之一证乎。夫三焦元气。上下际蟠。(水中有火。乃肾中元气。而三焦布之。) 兹何以独致其用于下。盖中土之甘。化归于肾。而天气之辛化。又因中土而归之。则所谓益元阳。致津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