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瑶函 - 第 26 页/共 46 页

微喘直视脉弦涩者死。皆邪气盛而正气脱也。素问曰。少阳终者。其百节纵。目 绝系。王注曰。 谓直视如惊貌。目系绝。故目不动而直视。   卷四 附小儿目闭不开目直视目仰视目睛动目札诸症验方   目直视   经曰。瞳子高者。太阳不足。戴眼者。太阳已绝。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反折螈 。   泻青丸(兼治小儿肝脏实热。手循领乱捻物。目直视不搐。得心热则搐。身反折强直。目内青。   或脏腑气泄。诸药不止。脾胃久虚。眼暴发。赤肿疼痛。并治。)   龙胆草 当归 川芎 羌活 山栀仁 防风 大黄(湿纸裹煨各等分)   上共为细末。炼蜜为丸。如鸡头子大。每服一丸。煎竹叶汤化下。或沙糖汤化下亦可。若治大人。每服二三钱。量服。   肝主风。少阳胆则其腑也。少阳之经行乎两胁。风热相干。故不能安卧。此方名曰泻青。泻肝胆也。龙胆草味苦而浓。故入厥阴而泻肝。少阳火实者。头角必痛。故佐以川芎。少阳火郁者。必生烦躁。故佐以栀子。   肝者将军之官。风淫火炽。势不容以易治。故又用以大黄。用归身者。培养乎血。而不使其为风热所燥也。   复用乎羌活、防风者。二物皆升散之品。此火郁发之。木郁达之之意。乃上下分消其风热。皆所以泻之也。   和太师牛黄丸(治大小男妇卒暴中风。眩运倒仆。精神昏塞。不省人事。牙关紧急。目睛直视。   胸膈喉中。痰涎壅塞。及诸痫潮发。手足螈 。口眼相引。项背强直。并治之。)   石燕(火 醋淬九遍飞过) 雄黄(研飞) 蛇黄(火 醋淬九遍飞) 辰砂(研飞) 磁石(火 醋淬九遍飞过) 石绿(研飞各一两) 轻粉(细研) 牛黄(细研) 粉霜(细研) 麝香(细研各五钱) 金箔 银箔(各一百张为衣)   以上前十味。各另研极细。共为一处。用酒煮面糊和丸。如鸡头大。每服一丸。煎薄荷汤。并酒磨下。老人服半丸。小儿十岁以下。分为四服。蜜水磨下。四岁以下。分为五服。未满一岁。可分为七服。如牙关紧急。   以物斡开灌之。   卷四 附小儿目闭不开目直视目仰视目睛动目札诸症验方   目仰视   小儿螈 不定。翻眼抬睛。状若神祟。头目仰高。名为天钓。亦惊风之症。宜服九龙控涎散。   碧霞丹(治大小男妇卒中急风。眩运僵仆。痰涎壅塞。心神迷闷。五种痫病。涎潮搐搦。   牙关紧急。目眼上视等症。)   石绿(火 醋淬九遍研飞十两) 附子尖(去皮) 乌头尖(去皮) 蝎梢(各七十个)   上将三味为末。入石绿令匀。面糊为丸。如鸡头大。每服宜用薄荷汁半盏。化下一丸。更入酒少许。温暖服之。须臾吐出涎痰。然后随证治之。如牙关紧急。斡开灌之立效。   九龙控涎散赤脚蜈蚣(一条去头足尾酒涂炙) 荆芥穗(炒) 白矾( 各一钱) 滴乳石(另研) 天竺黄(炙研各一钱) 甘草(炙一钱半) 肥绿豆(一百粒半生半炒) 雄黄(另研二钱) 腊茶叶(二钱五分)   上件共为细末。每服五分。量其大小用之。人参薄荷汤调下。   卷四 附小儿目闭不开目直视目仰视目睛动目札诸症验方   目晴动   目者肝胆。属风木二经。兼为相火。肝藏血。血不足则风火内生。故目睛为之 动。经曰。曲直动摇。风之象也。宜用四物益其血。加柴胡山栀清其肝。阴血内荣。则虚风自息矣。   卷四 附小儿目闭不开目直视目仰视目睛动目札诸症验方   目札   按目札者。肝有风也。风入于目。上下左右如风吹。不轻不重而不能任。故目连札也。此恙有四。两目连札。或色赤。或时拭眉。此胆经风热。欲作肝疳也。用四味肥儿丸加龙胆草而瘥。有雀目眼札。服煮肝饮。   兼四味肥儿丸。而明目不札也。有发搐目札。属肝胆经风热。先用柴胡清肝散治。兼六味地黄丸补其肾而愈。因受惊眼札或搐。先用加味小柴胡汤。加芜荑黄连以清肝热。兼六味地黄丸以滋肾生肝而痊。   四味肥儿丸(治呕吐不食。腹胀成疳。或作泻不止。或食积脾疳。目生云翳。口舌生疮。   牙龈腐烂。发热瘦怯。遍身生疮。又治小便澄白。腹大青筋。一切疳症。)   黄连(炒) 芜荑 神曲 麦芽(炒各等分)   上为细末。水糊成丸。如桐子大。每服一二十丸。空心白滚汤送下。   柴胡清肝饮(治肝胆三焦。风热怒气。或乍寒乍热。往来寒热。发热。或头发疮毒等。并治之。)   柴胡(一钱五分) 黄芩 人参 川芎(各一钱) 栀仁(炒一钱) 连翘 甘草(各五分) 桔梗(八分)   上锉剂。白水二钟。煎至八分。去滓热服。   卷四 附小儿目闭不开目直视目仰视目睛动目札诸症验方   割攀睛肉手法   按 肉之症。或大小 间生出者。乃活肉也。若用点药服药不能退者。必至侵遮黑睛。恐碍瞳神。须用割法施治为妙。或未侵及黑珠者。亦无伤也。只宜点服丸散。缓以退之。不可轻易钩割。慎之慎之。   凡割之际。先用明矾不拘多少。热水泡化。以新羊毛笔蘸矾水于 肉上。其肉始能皱起。然后易于下手。先用锋利之针。穿入肉中。上下露针挑起。横于上下眼胞担定。方用锄刀从中锄至近黑珠边。微微轻浮搜拨下切。不可碍动黑珠要紧。复又从针处搜拨白睛。至大小眼 尽处。或用刀割。或用小花剪剪断亦可。不可碍动大小 头红肉一块。此乃眼窍。通于心之血英也。若一出血。则必伤之。多至成漏。   为害非浅。如 肉白者。不烙无妨。如割 肉有出血者。用绵纸揉软。蘸水湿拭之即止。   凡割眼如 肉红者不烙。有变成鸡冠蚬肉者。亦宜割之。割后要戒色欲恼怒。冲风冒日。辛苦劳碌。静养三七日可也。禁食鱼腥煎炒酒面鸡鹅驴马猪头犬肉。葱蒜韭芥胡椒辛辣等物。割后宜服清热活血疏风煎剂十余帖始妙。   图 针烙钩割刀样图    卷五   运气原证   按《内经》:原气所乘,风燥火侵,或水衰金弱,木侮所胜,民病目昏,大要有四:一曰风热。经曰:少阴司天之政,风热参布,云物沸腾,太阴横流,寒乃时至,往复之作,民病聋瞑,此风热参布目昏也。二曰热。经云:少阴在泉,热淫所胜,病目瞑,治以咸寒,此热胜目昏也。三曰风。经云:岁水不及,湿乃大行,复则大风暴发,目视KT KT ,此风胜目昏也。四曰燥。经云:阳明司天,燥淫所胜。目 伤,治以苦热是也。   卷五 运气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