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证治全书 - 第 51 页/共 62 页

一、山居人被伤,仓卒无药者,急以溺洗伤处,以艾灸数壮最良。或捣蒜封之亦妙。   蛇伤,或在足上或在头面或在身腹之间,足肿如斗,面肿如盘,腹肿如箕,三日不救则毒瓦斯宜解毒为主。用祛毒散。   祛毒散白芷(一两) 生甘草(二两) 夏枯草(二两) 蒲公英(一两) 紫花地丁(一两) 白矾(三钱)   水煎服,一剂肿消,二剂毒尽从大小便而出,三剂全愈。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蚯蚓伤   凡被蚯蚓毒,眉发皆落,状如大麻风,但夜则蚯蚓鸣于体中为异耳。宜用盐汤频频洗之,其囊俱肿如水泡,亦用鸭血涂之,或置鸭口,含少时即消。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蜈蚣咬伤   此伤取雄鸡倒控少时,以手蘸鸡口涎沫搽伤处,其痛立止。或捕蜘蛛置咬处,待吸毒完蜘蛛不动,放水中吐而活之,将蜘蛛放去。伤盛者内饮生鸡热血。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蝎螫伤   蝎有雌雄二种,雄者螫之痛在一处,雌者螫人痛牵遍体,方用大蜗牛一个捣烂涂之,其痛用胆矾搽之立消,此制蝎第一药也。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射工伤   (俗名沙发。)   溪涧有射工虫,常含沙射人形影,人中其毒则病如疟状,或如伤寒,疮偏聚一处,异于常疮时温服,移时再服。外用大蜈蚣一条,炙研醋和敷之。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蠼虫伤   (即多脚虫,俗名蓑衣虫。)   此虫藏于壁间,以尿射人,则皮肤肿痛起泡,状如茱萸,中央白脓或初如糁粟,渐大如豆,矢涂之,或以大黄末涂之亦效。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蜘蛛咬伤   蜘蛛咬人成疮,用姜汁调胡粉敷,或用清油和盐搽之,内饮羊乳。本草云:蜘蛛咬人,令人一身生丝,惟羊乳饮之可解。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天蛇咬伤   (即花蜘蛛。)   天蛇即草中花蜘蛛,人被其伤与毒蛇无异,复浸露中,则皮肤似癞非癞,宜用秦艽煎汤徐徐饮之,外以雄黄、白矾研敷甚效。或用苍耳草捣汁,内服、外敷亦效。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羊辣子螫伤   此伤用蚯蚓泥干搽,或灶心土醋搓痛处俱妙。又细嚼甘草敷之效。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蜂螫伤   才伤即用小便浸洗,拭干以香油涂之愈。   又方,米醋磨雄黄涂之。又方,用井水调蚯蚓粪涂立止痛。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蚕咬伤   蚕咬人,毒入肉中,令人发寒热,用苎根或叶捣汁涂之愈。(按蚕怕苎麻,故今之养蚕家以苎麻近蚕则不生发也。)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壁虎咬伤   此伤用桑叶烧灰,水调浓漉汁,调白矾末涂之,或用青苔捣涂,内服败毒散加青苔三钱煎服。   之误。)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蝼蛄咬伤   醋和锻石敷之效。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蚂蟥咬伤   用盐并香油调涂之。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蚁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