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证治全书 - 第 51 页/共 62 页
一、山居人被伤,仓卒无药者,急以溺洗伤处,以艾灸数壮最良。或捣蒜封之亦妙。
蛇伤,或在足上或在头面或在身腹之间,足肿如斗,面肿如盘,腹肿如箕,三日不救则毒瓦斯宜解毒为主。用祛毒散。
祛毒散白芷(一两) 生甘草(二两) 夏枯草(二两) 蒲公英(一两) 紫花地丁(一两) 白矾(三钱)
水煎服,一剂肿消,二剂毒尽从大小便而出,三剂全愈。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蚯蚓伤
凡被蚯蚓毒,眉发皆落,状如大麻风,但夜则蚯蚓鸣于体中为异耳。宜用盐汤频频洗之,其囊俱肿如水泡,亦用鸭血涂之,或置鸭口,含少时即消。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蜈蚣咬伤
此伤取雄鸡倒控少时,以手蘸鸡口涎沫搽伤处,其痛立止。或捕蜘蛛置咬处,待吸毒完蜘蛛不动,放水中吐而活之,将蜘蛛放去。伤盛者内饮生鸡热血。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蝎螫伤
蝎有雌雄二种,雄者螫之痛在一处,雌者螫人痛牵遍体,方用大蜗牛一个捣烂涂之,其痛用胆矾搽之立消,此制蝎第一药也。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射工伤
(俗名沙发。)
溪涧有射工虫,常含沙射人形影,人中其毒则病如疟状,或如伤寒,疮偏聚一处,异于常疮时温服,移时再服。外用大蜈蚣一条,炙研醋和敷之。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蠼虫伤
(即多脚虫,俗名蓑衣虫。)
此虫藏于壁间,以尿射人,则皮肤肿痛起泡,状如茱萸,中央白脓或初如糁粟,渐大如豆,矢涂之,或以大黄末涂之亦效。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蜘蛛咬伤
蜘蛛咬人成疮,用姜汁调胡粉敷,或用清油和盐搽之,内饮羊乳。本草云:蜘蛛咬人,令人一身生丝,惟羊乳饮之可解。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天蛇咬伤
(即花蜘蛛。)
天蛇即草中花蜘蛛,人被其伤与毒蛇无异,复浸露中,则皮肤似癞非癞,宜用秦艽煎汤徐徐饮之,外以雄黄、白矾研敷甚效。或用苍耳草捣汁,内服、外敷亦效。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羊辣子螫伤
此伤用蚯蚓泥干搽,或灶心土醋搓痛处俱妙。又细嚼甘草敷之效。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蜂螫伤
才伤即用小便浸洗,拭干以香油涂之愈。
又方,米醋磨雄黄涂之。又方,用井水调蚯蚓粪涂立止痛。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蚕咬伤
蚕咬人,毒入肉中,令人发寒热,用苎根或叶捣汁涂之愈。(按蚕怕苎麻,故今之养蚕家以苎麻近蚕则不生发也。)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壁虎咬伤
此伤用桑叶烧灰,水调浓漉汁,调白矾末涂之,或用青苔捣涂,内服败毒散加青苔三钱煎服。
之误。)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蝼蛄咬伤
醋和锻石敷之效。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蚂蟥咬伤
用盐并香油调涂之。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蚁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