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证治全书 - 第 47 页/共 62 页
卷四 怪虫证治(计九证)
红线虫
遍身皮内有红虫如线,长二、三寸,时或游动,了了可见,痒不可当,医莫能治。宜用水蛙为脯,早晚食之,月余虫乃自消。
卷四 怪虫证治(计九证)
续命虫
肚腹胀大,肉中虫出不断,断之复生,行坐不得。用鹤虱末,水调服五钱自愈。
卷四 怪虫证治(计九证)
湿虫
腹中胀如铁石,脐中出水,旋变作虫行之状,绕匝周身,扒搔不尽。用苍术浓煎汤浴之,仍以苍术细末入麝香少许调服。
卷四 怪虫证治(计九证)
腐虫
口鼻出腥臭水,以碗盛之,状如铁色,虾鱼走跃,捉之即化为水,此肉坏也。但多食鸡即愈。
卷四 怪虫证治(计九证)
肉蛆
头皮内时有蛆行,用竹刀割破,以丝瓜叶挤汁搽之,蛆出尽愈。
卷四 怪虫证治(计九证)
信虫
妇人每临经时腰腹胀痛,玉户淫淫虫出如鼠粘子状,绿色者数十枚,后经水随至。盖厥阴风而生诸虫是也。用酒制黄连为君,白术、香附为臣,研末粥丸空腹吞之,月余则经至无虫矣
卷四 怪虫证治(计九证)
月望虫
妇人月经流出,皆作禽兽之状,欲来伤人,先以棉塞阴户,用没药一两白汤调服顿愈。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金疮
金疮有刀斧箭镞伤,瓷锋伤,须看伤痕深浅,总以止血定痛为主。轻者皮肉破损,出血不止则先以花蕊石散掺之,并以热童便调服一钱,其瘀血化为黄水。倘血出过多,其人面黄眼黑者,则不可专攻瘀血,宜用八珍汤急固根本,加苏木、红花调之可也。更有血亡,身体强痉,口禁不能言,似中风者,只宜大补气血,按发痉治法救之,若作中风治,万无一生。
凡兵器所伤,出血而渴甚者,不可即与饮食,恐簇毛在创内,须食干物并油腻,切忌食粥,酸盐。八者犯之未有不死者。其不治之证有十一:一曰伤腰户天仓。二曰伤臂中跳脉及髀中阴股。三曰伤心及乳。四曰伤尻尾。五曰伤小便。六曰伤五脏。七曰脑髓出。八曰脑破、声哑、直视。九曰痛不在伤处。十曰血出不止,前赤后黑。十一曰肌肉臭腐。有一于此皆不能治。除此当诊其脉,血未出脉宜洪大,血既出脉宜虚细。沉小者生,数实浮大者死。血出过多而脉微缓者生,劲急者死。
一、杀伤未透膜者,急用乳香、没药(皆去油)各末二钱和匀,以小便半盏、酒半盏调末通口服。患处以金疮必效散敷之。
一、所伤疮口出血不止者,用水调千脚泥敷出血处四边。如伤头面,则敷颈周遭;伤手则敷臂;伤足则敷腿,可以截住其血,令不来潮,其伤口得以用药敷贴。
一、金疮久不合口,用撮合散敷之。
一、箭入肉内,钳不出者,用螳螂一个,巴豆半个共研敷伤处,微痒忍之。候急痒时乃撼拔之,以黄连贯众汤温洗,海螵蛸末敷之。或以花蕊石散敷患四围亦可。
一、毒箭伤人,最恶有二种。交广蛮夷,用 铜作箭镞,人若中之,才伤皮肉,便闷脓沸烂毒也。又一种是草乌膏,喂涂箭镞名射冈,人若中之,见血封喉而死。急用蓝靛汁一碗灌之,外亦抹沫伤处。如无蓝靛则以青布渍汁饮之。一法用黑大豆,猪、羊血,内服,外敷解毒亦效。
一、金疮腹破肠出者,看其肠若仅一半可治。先以大麦煮粥取浓汁温洗其肠,用桑白皮尖茸。外用生人长发密缝腹伤口之里肉,留外皮,撒撮合散以待生肌敛口。缝后勿惊笑,以米饮少少饮之,渐增。待二十日再吃浓粥调理而愈。
一、耳鼻被伤落,用人发入阳城罐以盐泥固济, 过为末,乘急以所伤耳鼻蘸药缀故处,以软绢缚定。
一、筋断,用白胶香一味为细末敷之,或以旋复草根捣烂汁,以筋相对而封之,即相续如故,百不失一。
一、阴茎割去流血疼痛,即以所割之茎,炙干为末,酒服每一钱。
一、指断,用真苏木末敷之,外取蚕茧包缚完固,数日指接如故。
金疮必效散龙骨( ) 乳香(制去油) 没药(制去油) 花蕊石(火 红,放地上冷定后再 ,凡七次) 麝香(三分)
上共碾细末研匀,瓷瓶密贮听用。
花蕊石散花蕊石 硫黄上罐盛,盐泥固济,火 自辰至酉。从下生火,冷一宿次早取出研细收贮。每以末撒患处(研花蕊石忌铁器。)
胜金散参三七上一味磨粉,米醋调敷,溃者干敷立愈。
撒合散真降香 五倍子 制松香(各等分)
上共研细粉,收贮听用。
卷四 外因杂伤证治(计三十七证)
刎伤
凡看此证,不伤气嗓者易治。然气嗓在食嗓之前,或原生左前右前,故有左手剖者,多伤气断,危险之症也。治皆同法,先用护管药及扎法,如法治之可愈。但其脉洪大疾而无至数者,脱症也。若上护管药后,脉见和平而静者又属可生。大凡始终宜脉小而四至者,是有胃气易愈。其结喉之间,割在中三路,若割在上下,不能用扎法之处必死。然上中下及两旁可以用扎法者可救,但视其轻重若何。重者全在扎处得力,上护管药一复时,方能接续。此药只可上一次,接不接,生死判矣。接之后能低声言语,进汤药者生,反此者莫救。或半复时内汤药漏出一半者,俟次日必不漏而管接矣。倘仍漏,急用手解去,加上护管药,亦必接矣。总以头一次上药周密无渗漏之虞,次日生死方定。第三日口中不知松香味则管缝矣。虽能饮食必以大便过通为稳。内以续筋、养血、去痰、消食、散瘀为主,后三方,逐次服之。忌食花椒、生姜、大蒜、肚、肺。盖气血壅逆于肺,宜泻不宜补。惟白水煮健猪肉、腰子、黑鱼、炖鲫鱼、甜酱油,其菜蔬总不可煎炒。
扎法用旧包头一个扎二寸半阔要平正,以浓皮纸搓软,布二层于包头上,再挑护管药布于纸上,上,以便联系,如无天鹅绒,则用金毛狗代之。着有胆力三、五人,将患者扶起正坐,头稍仰,看其喉管端正,上下相对,将包头之药,对正刀口,一合而上,不可走气吹去药末,要紧,头伏稍低,合定其药,不可摇动。包头连扎二道,打结于项旁。包头要平正,不可陷动刀口,陷则内管撑开不连。临合口时,以意消息,内管对不对。连不连,方为合法,若偏脱则内气不通矣。又要先扎紧七、八分,少刻即松,总要松紧得宜。次用浓火纸半斤,衬于脑后,主扶立端正。以白布绑扎二道,打结项旁,使头不致仰侧。恐其项软,急卧于草地铺上,宜背后高,枕头中凹,两旁高使项常曲而不直。俟新肉生时,渐仰直可也。头渐有力去白布一道,火纸软,翻转再扎。过大半日喉管将续,加上止血生肌续筋骨药,再布天鹅绒一层于药上,如前上药法扎法一样,亦只可上一次,次日口中不知松香味,内管已实矣,则上生肌药。俟有大半新肉及新肉难生者,上玉红膏可望愈也。然总以先接内管为急,其外止血生肌皆易耳。
第一日服方当归 蒲黄 旋复花根 续断 山楂肉 陈皮 牛膝 黄芩 刘寄奴 甘草 郁金(各一钱)
生地黄(三钱) 川芎(五分)
上水煎。
第二日方(防嗽。)
桑白皮 枇杷叶(去毛) 黄芩 川芎 续断 楂肉 寄奴 生蒲黄 陈皮 川贝母木瓜(各一钱) 薏苡仁 麦冬(各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