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启玄 - 第 60 页/共 80 页

眼丹 凡眼胞属脾胃。谓之内输。如赤肿甚不作脓为之眼丹。内宜泻胃火三黄汤丸。外宜水澄膏涂之即愈。   偷针眼   偷针眼 凡大人小儿眼 角上有小疮疖。肿起作痛。亦是心胆小肠之火盛也。凡有此疮。胸背上必有小疮窠累。宜用针刺出其血。眼角疮 则自愈矣。故名曰偷针眼。再以泻心火药服之更效。   卷 之 十   明痘理之源论   夫痘之一症。所感于胎毒。胎毒者乃子在母腹之中。自形成之后。日夜食母血而能摄养其形。十月满足。方能降生。临产出时。有秽血一口在口中。若收生婆取之。此小儿痘疹俱无。亦无他症。取之不及。喊叫一声。秽血以下降。入右肾命门藏伏后。遇风寒时疫及惊恐。内外相播。发为痘疹。予意又云。子在母腹。十月食母血液而方能形具。如母能慎其口。不食五辛恶毒浓味异物。目不视凶恶怪异之物。耳不听淫乱恶杀之声。能习胎教。时玩美玉持弓矢。看美画古书。听好忠孝贤良之语。不再房欲后。生子必多聪俊。少疮毒。无恶疾。亦贤孝而且寿。今人不然。以酒为浆。以欲为常。贪食口味。那忌五荤三厌之物。则气血焉得清净耶。故生子多疮烂痘疹疔毒。诸惊恶疾等症也。又问云。   婴孩自月间周岁。或三五七岁至二三十岁而出痘疹。似此迟早不同。何谓也。答曰。胎毒有感之轻重。   气血禀之壮弱。母调养之有方。则子少恙。不能调养。令儿多疾。遇外感内伤。亦有轻重。交攻毒瓦斯。遇之则发。不遇则不发。故令婴孩痘疹。发之迟早稠稀轻重也。又问云。痘稀少儿又死。痘稠密儿却生。何谓也。痘少儿死者。初一二日。间发热未透。毒瓦斯壅塞不出。故令儿痘少而死。痘稠密儿生者。盖发热已透。毒已出于外。内无壅滞。痘症形色俱是顺。故痘虽稠密而生也。又云。如痘出已完。或半月二十日后复病而死者。亦有病而生者何谓也。答曰。是痘毒未净。调养失宜。致令儿复病。病而轻者生。重者死。此乃数定于前。人岂能逃。经云。取命化财。枉枉于理。莫能鉴矣。   明痘疹当分三因论   余参陈无择是病必分三因。今痘疹一科。未言一字。何也。盖精于方脉。而不察于此是也。余虽不敏。收陈一篇。以补古之未备。而使后学之了然。痘毒伏于命门。乃云养虎。如遇四时不正之气。   风寒疫疠。外感于皮毛。则腠理郁寒而为热。内攻脏腑。二火相煽。恶血发于膀胱。乃壬水克之。丙火后归于阳明。   化出脓浆。此内毒因外感风寒疫疠之所作也。内因者。惊恐喜怒悲哀七情所击脏腑。脏腑击动郁火。   举发恶血赤扬。皮肤发热。亦出痘疹。此内因作也。不内外因者。跌仆坠压。打击推抢。或过食干硬之物。不时恶毒等味。致伤脾气。脾气不能伸越则脏腑不和。内热遍传。胎毒并起。发而为之痘疹。   此为不内外伤也。治外伤则推运气察阴阳之逆顺。以升麻汤薄苏饮治之。以轻 其表热。而毒自出也。   治内伤者以升苏饮内加凉惊解毒等药治之。治不内外因者。当察其因何伤之打击饮食之毒。随症施治。   少加疏表。以化其痘毒。令儿自安。此三因之论毕矣。   明预识痘疹法论   夫小儿痘疹未显之先。发热之初。则烦躁脸赤。目胞赤。唇红。身体痛。头疼顿闷。呵欠。喘嗽。   惊HT 。喷嚏等症。此五脏外症悉具。而内毒烦冤。二三日后。毒归于一脏方显。是何脏受症也。归于脾。则令人不食。呕吐泻痢腹痛。归于肝。则令人目赤多泪。乍凉乍热。归于心则惊悸烦躁腮赤作渴。   归于肺。则喷嚏喘嗽。咽干发热谵语。归于肾则腰痛耳尻热。嘎牙振寒。眼合腹胀黑舌。此五脏独显之外症也。   又如伤风则恶风脉浮缓。伤寒必恶寒脉浮紧。伤食必恶食。气口脉必盛。如跌仆打压等伤。必有肿痛于何处。则令人惊恐搐搦。喊叫昏睡闷乱等症。再加之一诊耳冷尻冷。四梢冷。又不若视耳后红脉赤缕。目有水光。身微战动。如此诊视。最为的真秘之稽验若神。世少知之矣。   明痘症四时逆顺辨法论   夫痘疮属阳。春夏为顺。秋冬为逆。春痧夏 。秋脓胞。四季疹者为顺。如春脓 。夏黑陷。秋冬疹者皆为逆。逆者不必用药。总是仙丹。岂能返于生命乎。又云。先痘后夹疹者为顺。先疹后夹者顺。先痘后水泡者多则顺。少则逆。先水泡后夹 少者顺。多者逆。先水泡后夹疹者逆。疮已黑。   忽泄出脓血痂皮者顺。水谷乳食不化者逆。大抵顺者吉。而逆者凶。有顺时令而内兼险恶坏症者亦死。   有逆时令而痘色形症轻稀者生。如此之度婴幼生之有赖。   明痘分部位轻重论   夫痘之初出。先分部位。部位者。天庭地阁。乃额上承浆是也。如那一部位稠者毒之甚。稀者毒之轻。无者即本经无毒也。如头顶额背脊腰委中者太阳经也。如面鼻腮颊属手足阳明经。咽喉手背肺经也。胸膈舌心部也。胁肋阴器肝胆部也。四肢脾部也。轻则尖圆饱满。苍黄肤糙。能食。气体壮无他症者吉也。重则空陷痒 。密串丹浮。肉肿。痘不胀。目闭声哑不食者。纵有千金难买大限。妙药何功。又云痘从头面胸背先灰者。八九日为顺。从脚膝腰腿者为逆。如此直指。应验神矣。   明痘色吉凶论   夫痘之色者宜光泽于外。则知五内及肤里无蓄滞之毒为吉。混黑灰色干红焦顶下泽于外者。乃脏腑壅滞之毒。不能疏泄于外为凶。不可治之。   明痘形吉凶论   痘之形症如一二日间作二三次旋。旋而出耳下鼻边颔下三五。窠红活滋润微微体然。或往来寒热。   旋出旋长。至五七日内。皮肤糙。浆满。色苍蜡尖圆者吉也。如一二日内。发热间即一齐发出。如蚊蚤叮斑者香搐焦顶干红。蛇皮蚕壳。紫胀痒 。或肿而忽消。或忽然而肿。肉痘不胀者凶也。   明痘症吉凶论   夫小儿痘症一现。发热三五日。旋旋而出三五十窠粒。无他症。能饮食。便利匀。神气清朗。根据序而出。出而贯浆。浆而满。满而回。乃自然造化之理也。吉也。不然。发热壅甚。面肿目闭。咽痛肚痛。呛喉嘎牙。四肢厥冷。谵语。泄利水谷。渴吐胀满。不食寒战。目无光者。此皆凶症也。   明痘虚实寒热论   小儿肤体。受之父母。气血壮弱。禀在胎元。痘之毒热。自里而达于表。表者气分也。气之虚者。   灰白平陷。治宜补气。气之实者。热之壅甚。出不快。此表实。治宜发表。在里者血分也。红肿 紫。   二便秘涩。用药少疏利。于中和止之为上工也。   明妇女出痘与婴孩不同论   妇女之形有经脉胎产。岂与婴孩治例相同也。其症多端。略陈一二。如妇女出痘贯浆之时。或遇临月之正产。或因痘热之极而令胎亡。或小产。或遇行经之期。经血适来。或血液妄行。吐衄崩漏。   致令血虚。必令痘疮变坏。以保元汤加四物。如胎动必加安胎等剂治之。则无虞矣。岂与婴孩同例治之也耶。   明痘当禁忌例论   痘之婴孩。岂知禁忌。如父母未经心而误触犯者有之。致令痘疮黑靥。靥则轻变重。变危毙而无救。世多有之。深可哀矜。今录之以备不虞也。狐臭沟渠及腐浊秽气。孝妇新婚产月经崩漏血腥膻臊气。醉酒硫黄火药焦毛气。初病汗湿疫疠瘟 气。麝香骨刺头发误火烧烟戗气。葱韭薤蒜烹煎油气。   熬漆胚等臭气。误触痘孩。恐毒入里。令痘 。而死生未可知矣。即用乳香苍术红枣降真芫荽烧之。   或芫荽酒喷之帏幕及喷身以解之。或母饮芫荽酒。令子乳之。即安。乳母亦可慎口及房欲。亦不可与子鸡鸭。且吃令儿盲目。冷物食令子水硬。以温药解之。热物多以凉药解之。亦不可凉。乃痘疮赖于温养也。如痘初起及回时。   古云首尾俱不可汗下是也。   明痘疮治法论   凡痘初发热之时未明是否不是否。宜用升麻汤薄苏汤或白酒姜汁苏叶煎服。令少暖时。是痘则标现矣。即将红绵纸作拈子蘸麻油点灯照儿浑身上下。皮肤里有大小枝蒂根苗花蕊等意。色红活者吉。   勿妄用药。如耳眼鼻窄狭如针尾。不泽无枝朵者。凶亦勿药。非丹也无效。凡见痘已出。必先几日次问饮食多少。便利调匀。再看痘之稀密颜色圆晕如何。如发热六七日。精气清爽。其痘必稀尖圆活润。   如发两三日热者不妨。如发一二日热者。神浊气粗。痘必密。其色润。虽分个数亦有尖突。过十四日安。如密而色暗。平塌不分缝孔者。不须用药。难过五日必死。更有一样痘窠不圆。色暗不光。不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