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心方 - 第 191 页/共 249 页

凡儿初生,乳母食猪鸡鲜鱼胞美以乳儿者,令儿伤害洞泄也。   凡乳母过醉及房室喘息乳儿者,此最为剧,能杀儿,宜慎之。   夫五情善恶,七神所禀,无非乳 而生化者也。所以乳儿宜能慎之。其乳母黄发、黑齿、目大、 声、眼精浊者,多淫邪相也。其椎项节高,鼻长,口大,臂、胫多毛者,心不悦相也。其手足丑恶、皮浓、骨强、齿KT 口臭,色赤如绛者,胜男相也。其身体恒冷,无有润泽、皮粗、无肌而瘦 者,多病相也。   又有漏腋(漏腋者恒湿臭汗也;)胡臭;癣KT ,(KT 者,白秃;) 易KT ; (者,诸节生疮;KT KT 者,皮上痱疮;)KT (KT 者,声败;)嗽; ( 者鼻息肉也;)聋;龀(龀,齿败破者;)龋(龋者,虫食齿;)瘰; ;瘿;瘤;痔; 唇;癫;眩;痫者。是丑疾相也。   又其本命生年与儿无克,如此诸恶相者,便可饮乳。不随此法,害儿,不吉。   凡乳儿顿欲大饱,大饱则令儿吐 。   卷第二十五   小儿哺谷方第八   《产经》云:凡小儿生三日后,应开腹助谷神。可研米作浓饮如乳酪状。抄如大豆粒大,与儿咽之,咽三豆许止,日三与之,七日可与哺。十日始哺,如来核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弹丸许,百日如枣许。若乳汁少者,不从此法,当用意少增之。   今按:《本草》云:以如梧子十六枚准。(弹丸一枚。)   一云:二十日后可乃始哺,令儿无疾也。若早与哺者,儿头、面、体喜生疮。亦令儿虚羸难长。若儿大小随宜哺增减之良。   凡小儿不嗜哺者,勿强与,强与哺不消,便致疾病也。   又云:初哺小儿良日:五寅、五辰、五丑、五酉,皆大吉。   又云:男以甲乙,女以壬癸,亦吉。   又云:以成、收、开、定、满日,义日,保日,皆吉,哺儿,儿终身无病,大吉。(义日:壬申、癸酉;保日:甲午、乙巳。)   又云:哺小儿忌日:五戌、五巳、五亥、丁日,大凶。   又:戊戌、戊辰、执、闭日,皆大凶。   卷第二十五   小儿初浴方第九   《产经》云:小儿初生时洗浴,以牛脂小置汤中,令儿至老无疾。一云:香脂大如指,投汤中浴之,大佳。香脂是半脂也。   又云:小儿初生,以虎头骨渍汤中洗浴之,令儿不病。   又云:小儿初生以洗浴,以金银珍宝珠玉等投汤中,儿必为贵尊,大吉。   又云:小儿初浴汤法:桃根、李根、梅根三物,以水煮取汁洗浴儿,却诸不祥,令儿身无疮,大吉。(今按:《千金方》云:以猪胆一枚,投汤中浴儿,终身不患疮疥。)   又云:凡小儿浴数,数者,令儿背冷,发痫。若久不洛者,令儿毛落,亦复令啼呼之。   间一二日浴之良。   又云:浴小儿良日:丑、寅、卯、申、酉。   又:甲寅、乙未、丙午、丁酉、癸酉,癸未、甲辰,皆吉。令儿终身无疾病,长寿,大吉。   又云:浴小儿忌日:庚戌、壬子、甲乙、庚辛、壬癸、辰巳、午未、亥,大凶。   又:男忌戌日,女忌丁日,大凶。   又:平旦、日中、黄昏、夜半,大凶。   卷第二十五   小儿断脐方第十   《产经》云:凡儿断脐法,以铜刀断之,吉(去)脐当令长六,七寸,长则伤肌,短则伤脏。   凡儿初生,当即举之。迟举则令儿寒中,腹中雷鸣。先浴之,然后断脐裹之,吉。   《千金方》云:断脐当令长至足夫,短则中寒,令腹中不调,当下利。   又云:裹脐法:推治帛布令柔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布等合之,调其缓急,急令儿吐 。儿生二十日,乃解视脐。若十日许儿怒啼,似衣中有刺,此或脐燥还刺其腹,当解。   易衣更裹脐时,当闭户下帐,燃火左右,令帐中温暖,儿衣亦令温粉粉之,比谓冬时寒也。   若脐不愈。烧虾蟆令成灰冶末(粉脐中。)   卷第二十五   小儿去鹅口方第十一   《产经》云:凡初生儿,其口中舌上有白物如米屑,名为鹅口,及鼻外亦有。此由儿在胞中之时,其母嗜嚼米,使之然也。此物当时不去之,儿得吞者,化为虫也,宜便去之。治之方:以发缠钗头,沾井花水撩拭之,三四旦,如此便脱去也。犹不去者,可煮栗蒺汁,令浓,以拭,如上法。若春冬无栗蒺者,可煮栗树皮用如上法,皆良。   一云:钗头着在者,屠苏水中,勿令儿口中落入吞。(《短剧方》同之。)   《爽师方》云:小儿鹅口方:(桑白汁和胡粉涂之。)   卷第二十五   小儿断连舌方第十二   《产经》云:儿初生之时,有口中舌下膜如石榴子,中隔者连其舌下。当时不摘断者,后喜令儿言语不发,转舌也。治之方:可以爪摘断之,微有血出,无害。若血出不止者,可烧发作末,敷之血止,良。(《短剧方》名之“连舌”。)   卷第二十五   小儿刺悬痈方第十三   《产经》云:小儿初生后六七日,其血气收敛成害,则口舌颊里领领净也。若喉里舌上有物如芦箨盛水状者,名悬痈,有气胀起也。又有着舌下如此者,名为重舌。又有上 如此者,名为重 。又有着齿龈如此者,为重龈,皆刺去血汁之,良。   治奇以绵缠长针,未刃如栗以刺决之,令气泄之,去清黄血汁,良。一刺止之,消息一日,不消又刺之,不过三刺,自消。(《短剧方》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