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心方 - 第 146 页/共 249 页
又方:急周绕去疮一寸,辄一灸,灸一处百壮,疮上亦灸百壮。
又方:切葫,拓疮上,灸葫上十壮,并取常思草捣绞汁,饮一、二升,以滓敷之。
又方:白鹅屎,取白者二枚,以少许汤和令相淹,涂上。
《枕中方》治一切虫蛇、射工、沙虱百毒方:生胡麻,捣,敷上吉,不过三度愈。
卷第十八
治沙虱毒方第五十一
《病源论》云:山内水间,有沙虱,其虫甚细,不可见人,入水浴及汲水澡浴,此虫着身,阴雨日行草间,亦着人。便钻入皮里。初得之,皮上正赤,如小豆黍,以手摩赤上,痛如刺,过三日之后,令百节强,疼痛寒热,赤上发疮。此虫渐入至骨,则杀人。人在山涧洗浴竟,巾拭如芒毛针刺,熟见,以竹簪挑拂去之。已深者用针挑取虫子,正如疥虫,挑不得,灸上三、四壮,则虫死云云。
《抱朴子》云:有沙虱水陆皆有,其新雨后及晨暮践涉必着人。唯日烈草燥时,瘥耳。
其大如毛发之端,初着人便入皮里,其所在,如有芒刺之状,小犯大痛,可以针挑取之,正赤如丹,着爪上行动也。若不即挑之,此虫钻至骨,便周行走人身中。其病与射工相似,皆杀人。人行有此虫之地,每还所住,辄当以火自灸疗,令遍身,则此虫堕地去也。若带入物麝香丸,玉壶丸,犀角丸等,兼避沙虱,短狐也。若猝不得此药者,但可带好生麝香亦佳。
以雄黄、大蒜分等,合捣,带一丸如鸡子者亦善。又可以此药涂疮,亦愈。又 咀赤苋根饮之,亦愈。
《葛氏方》治沙虱毒方:以大蒜十斤,着热灰中,温之令热,断蒜及热以注疮上,尽十斤,复以艾丸灸疮上七壮。
又方:斑蝥二枚,熬一枚,末服之,烧一枚令尽烟,末以着疮中,立愈。
又方:山行宜竹管盛盐,数视体足,见,以盐涂之。
《极要方》治沙虱毒方:以麝香、大蒜,和捣,以羊脂和,着以筒中带之,大良。
《苏敬本草注》云:煮葱茎,浸或捣,敷贴,大效。
卷第十八
治水毒方第五十二
《病源论》云:三吴以东及南,诸山郡山县,有山谷溪源处,有水毒病,舂秋辄得,一名中水,一名溪中,一名中洒,一名水中病,亦名溪温。今人中溪,以其病与射工诊侯相似,通呼作溪病,其实有异,有疮是射工,而无疮是溪病。
《葛氏方》云:水毒初得之,恶寒,头微痛,目匡疼,心中烦懊,四肢振 ,腰痛骨节皆强,两膝疼,或翕翕热,但欲眠,旦醒暮剧,手足指逆冷至肘膝上,二、三日则腹中生虫,食下部,肛中有疮,不痛不痒,令人不觉,视之乃知耳。不即治,过六、七日,下部便脓溃,虫上食五脏,热盛烦毒,注下不禁,八、九日死,良医所不能治。觉得之,急当视下部,若有疮正赤如截肉者,为毒最急;若疮如蠡鱼齿者,为阴毒,犹小缓,要皆杀人,不过二十日也。欲知是中水,非当作数斗汤,以小蒜五升 咀投汤中,莫令大热,热则无烈,去滓,适寒温,以自浴。若身体发赤斑纹者是也。其无异者,当以他病治之。治之方:取梅若桃枣,捣绞饮汁三升许,汁少以水解及绞之。
又方:常思草,捣绞饮汁一、二升,并以绵染汁导下部,日三。
又方:捣蓝青,与少水以涂头面身体,令匝匝。(《千金方》同之。)
又方:取蓼一把,熟捣以酒一杯,合和绞饮汁。
若下部生疮已决洞者方:桃皮叶,熟捣水渍令浓,去滓着盆中,坐自渍,虫出。
《千金方》治水毒方:捣苍耳汁,服之一升,以绵沾汁导下部,日三。
《集验方》治中水秘方:取水萍曝干,以酒服方寸匕。
又方:捣梅叶取汁,服半杯。小儿不能饮,敷乳饮之。
《范汪方》云:青龙汤,治中水寒热方:升麻(二两) 龙胆(一两) 葳蕤(一两) 大青(一两)
凡四物, 咀,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分作再服。不静复作,加小附子一枚,四破之,分作三服,良。
又云:治水中下部疮决洞,医所不能治方:灸穷骨五十壮,良。
卷第十八
治井冢毒第五十三
《病源论》云:凡古井冢及深坑、井,多有毒瓦斯,不可辄入,五月、六月间最甚,以其郁气盛故也。若事辄必须入者,先下鸡鸭毛试之,若毛旋转不下,即有毒,便不可入也。
《短剧方》云:凡五月、六月,深井中及深突深冢中皆有毒瓦斯,入令人郁KT ,能杀人,如其必宜入中者,当先以鸡鸭鹅毛及杂毛投其中,毛得自下至底者则无毒瓦斯也。毛若倒上不下,回旋四边者则有毒瓦斯,不可入也。亦可纳生鸡、鸭、鹅、豚、犬、羊生物居中,既有毒瓦斯,其生物须臾自死也。事计必宜入中不得已者,当先以酒,若苦酒数斗浇洒井冢坎中边,停小时,然后可入也。若觉中此气,郁闷奄奄,欲死者,还取其中水数斛,洒人面并水含饮之,又以灌其头身从头至足,须臾则活也。其中若无水者,乃取他水也。
《千金方》治入井冢毒方:取他井水灌身上,至三辰顷活。若东井取西井,西井取东,南取北,北取南。
《葛氏方》治入井及冢中,遇毒瓦斯,气息奄奄,便绝方:以水 其面,并令含水,又使汲其所入井若冢中水数斛以灌之,从头至足须臾活。
又方:服诸解毒犀角、雄黄、麝香之属,豉豆、竹沥、升麻诸汤。
卷第十八
辟蛊毒方第五十四
《病源论》云:凡蛊有数种,皆是变惑之气也。人有故造作之,多取虫蛇之类,以器盛贮,任其自相啖食,唯一物独在者,即名谓之为蛊,便能变惑。随逐酒食,为人患祸,祸于他人,则蛊主吉利。所以不羁之徒,而畜事之。
又云:面色青黄者,是蛇蛊也。腹内热闷,身体恒病,面色赤黄者,是蜴蛊也。腰背微满,舌上生疮,颜色乍白乍青,腹内胀满,状如虾蟆,是虾蟆蛊也。颜色多青,毒成吐出似蜣螂,是蜣螂蛊也。
又云:有飞蛊,来无由,渐状如鬼气者。
又云:氐羌毒者,犹是蛊类,于氐羌界城得之,故谓之氐羌毒病,状中中蛊,心腹刺痛。
又云:有野道者,是无主之蛊也,畜事蛊人,死灭无所,依止田野道路之间,犯害人者,故谓之野道。
又云:欲知是蛊与非,当令病患唾水内,沉者是蛊,浮者非蛊也。
又云:含大豆,若是蛊,豆皮脱;若非蛊,不烂脱也。
《葛氏方》云:欲知蛊主姓名方:取鼓皮,少少烧末,饮病患,病患须臾自当呼蛊主姓名,可语使呼取去,去即病愈(今按:《极要方》水饮。)
又方: 荷叶,密着病患卧席下,亦即呼蛊主姓名。
又云:治饮食中蛊毒,令人腹内坚痛,面目青黄,淋露骨立,色变无常方:雄黄、丹砂、藜芦各一两,捣筛,旦以井花水服一刀圭,当吐蛊毒。(今按:《集验方》云:三物各一分,有蛊当吐;不吐,非蛊之。)
又云:若蛊已食下部,肛尽肠穿者方;以猪胆淋内中,以绵染塞之。
又云:治中蛊吐血,或下血皆如烂肝方:盐一升,淳苦酒一升,和一服,立出,即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