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心方 - 第 112 页/共 249 页
《范汪方》治大孔中痒方:取女萎冶下筛,绵絮裹着大道中,痒绝乃出药。
卷第十四
治伤寒豌豆疮方第五十七
《病源论》云:夫表虚里实,热毒内盛,则多发 疮,重者周匝遍身,其状如火疮。若色赤金又云:伤寒热毒瓦斯盛,多发 疮,色白或赤,发于皮肤,头作瘭浆,戴白脓者,其毒则轻,《千金方》治豌豆疮方:初觉欲作,则煮大黄五两,服之愈。
又方:取好蜜,通身疮磨上。
又方:以蜜煎升麻摩之。
又方:青木香二两,水三升,煮取一升,顿服瘥。(以上《极要方》同之。)
又方:小豆屑,鸡子白和敷之。
又方:妇人月布拭之。
又方:青木香汤:青木香(二两) 丁香(一两) 薰陆香(一两) 白矾石(一两) 麝香(二分)
上五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分再服,热毒盛者加一两犀角,无犀角,升麻代。病轻去《葛氏方》治时行 疮方:以水浓煮升麻,绵沾洗拭之。又苦酒渍煮弥好。
《救急单验方》疗时患遍身 初觉出方:即服三黄汤令利, 即灭。
又方:饮铁浆一小升,立瘥。
又方:小豆末一合,和水服验。
《新录方》豌豆疮灭瘢方:鹰矢粉上,若疮干和猪脂涂,日一二。
又方:胡粉敷上。
又方:桑白汁和鸡子白涂之。
又方:用蜜涂之。
《千金方》云:芒硝和猪胆(都敢反)涂疮上,勿动,痂落无痕。
今按:天平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下诸国官府云:凡是疫病名赤斑疮,初发之时,既似疟疾,疮必令汁温冷任意可用;又糯粳KT 以汤 食之;又病愈之后虽经二十日不得辄吃鲜鱼、肉、果菜并饮水及洗浴、房室、强行步、当风雨。又鲭及阿迟等鱼并年鱼不可食,但干鳆坚鱼等煎否皆良。
卷第十四
伤寒后食禁第五十八
《养生要集》云:凡温病伤寒愈后,但宜食糜粥,唯少少,勿食大饱,引日转久,可合羊、又云:凡伤寒毒病愈百日之内,禁食猪肉、肠、血、肥鱼、腻(女利反)干之难消之物。
不禁《养性志》云:诸病愈后勿食五辛,食之令人目失明。
《七卷食经》云:时行病愈,食禁葫、韭、虾、鳝辈,不禁病复发则难治,后年辄发。
时行病后禁饼饵、鱼脍、诸生果菜,难消之物,皆复发病。
时行汗解愈后勿饮冷水,损心胞,常虚不能伏。
时行病患不可食鲤鲔、小鲤及鳝,令病不愈。
又勿食生枣及羊肉,膈上乃为热KT 。
凡病患不得食熊肉,令作长病,终不除愈。
时行后禁饮酒、食生鱼肉,令泄利,难治。
时病愈后未满三月,食 (以周反)鱼复食诸菜,三年肌肤不充。
又食梅油脂物,令暴利难治。
又食瓜合鱼脍,令病复发。
又食蒜脍,令人损胃消。
又未满三月,食鳝 即复病。
时行病后未强食青花菜,令人手足损重。
又饮酒合阴阳复,病必死。
又食生菜合阴阳,复必死。
卷第十四
治伤寒变成百合病方第五十九
《千金方》云:百合病者,是百脉一宗,悉致病也。其状恶寒而呕者,病在上焦也,(二十十三云,具百合之病,令人欲食复不能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闻饮及饭臭,如有寒其实无寒,如有热其复无他,常默默欲卧,复不能眠,至朝口苦,小便赤涩,欲行复不能行也,诸药不治,治百合病(本无,同上),其脉微数,其候每溺时即头觉痛者,六十日乃愈。
百合病(本无,同上),候之溺时,头不觉痛者,淅淅如寒者,四十日愈。
百合病(本无,同上),候之溺时,觉快然,但觉头眩者,二十日当愈。
百合病(本无,同上)证,或其人未病已预见其候者,或已病一月二十日,复见其候者,治之治百合病已经发汗之后者方:百合根取七枚擘之,洗,水二升,渍之一宿,当沫出水中,明旦去水取百合,以泉水二升煮一升治百合病已经下之后者方:滑石(三两) 代赭(一两)
以水三升煮取一升,纳百合汁如前法一升合和,复煎取一升半,分再服。
治百合病已经吐之后者方:百合汁一升如前法,取鸡子黄一枚,纳汁中搅令调,分再服。
治百合病始不经发汗,不吐,不下,其病如初者方:生地黄汁三升,和百合汁后煎取一升半,分再服。大盒饭去恶沫为候也。
治百合病经一月不解变如渴者方:取百合根一升,水一斛渍之一宿,以汁洗病患身也。洗身竟,食白汤饼,勿与盐豉也。
渴不治百合病变发热者方:滑石(三两) 百合根(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