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宗金鉴 - 第 5 页/共 424 页
【注】
上条未发汗,饮水多,胃热津少也。此条发汗后,饮水多,津亡胃干也。而不病心下悸,苦里急者;盖以水不停于中焦、下焦,而停于上焦,所以攻肺必作喘也。水灌者以水浇洗也。饮水多者必喘,是饮冷,冷伤于内也。以水灌之亦喘者,是形寒,寒伤于外也。均伤肺,故俱喘。
【集注】
魏荔彤曰:此申明本条喘急一证,有因水而成者。盖渴而饮水多之喘,与不渴而灌之亦喘,其由虽不同,而致病则一也。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注】
太阳病,下之后微喘者,表未解也,当以桂枝加厚朴杏仁汤,解太阳肌表,而治其喘也。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下利脉促,汗出而喘,表未解者,当以葛根黄连黄苓汤,解阳明之肌热,而治其喘也。今太阳病发汗后,汗出而喘,身无大热而不恶寒者知邪已不在太阳之表;且汗出而不恶热,知邪亦不在阳明之里。其所以汗出而喘即无大热,又不恶寒,是邪独在太阴肺经,故不可更行桂枝汤,可与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发散肺邪,而汗、喘自止矣。
卷一\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篇
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方
麻黄(去节)四两杏仁(去皮尖)五十枚甘草(炙)二两石膏(绵裹,碎)半筋右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白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集注】
柯琴曰:石膏为清火之重剂,青龙、白虎皆赖以建功,然用之不当,适足以召祸。故青龙以无汗烦燥,得姜桂以宣卫外之阳,白虎以有汗烦渴,须粳米以存胃中之液。今但内热而无外寒,故不用姜桂。喘不在胃而在肺,故不需粳米,其意重在存阴,不虑其亡阳也。故于麻黄汤法桂枝之监制,取麻黄之专开,杏仁之降,甘草之和,倍石膏之寒,除内蕴之实热,斯溱溱之汗出,而内外之烦热与喘悉除矣。
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注】
此详上条,受病两途,同乎一治之法也。又有下后身无大热,汗出而喘者,知邪亦不在表而在肺,故亦不可更行桂枝汤,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以治肺也。彼之汗后喘此之下后喘,虽其致病之因不同,而其所见之证不异,所以从其证,不从其因,均用此汤,亦喘家急则治其标之法也。
【集注】
方有执曰:汗与下虽殊,其为反误致变之喘则一,惟其喘一,故同归一治也。
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汗出,发(作)有时,头痛心下痞□满,引□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主之
【按】
下利之「下」字,当是「不」字。若是「下」字,岂有上呕下利而用十枣汤峻剂攻之之理乎?惟其大便不利,痞□满痛,始属里病;小便不利,呕逆短气,始属饮病,乃可攻也。发作之「作」字,当是「热」字。若无热汗出,乃少阴阴邪寒饮,真武汤证也。且「作」字与上下句文义皆不相属。
【注】
太阳中风,表邪也。不利呕逆,里饮也。表邪解者,乃可攻饮也。审其人微汗□□不辍,发热有时,头痛,若仍恶寒,是表未解,尚不可攻。若不恶寒,则为表已解矣。
而更见里未和之心下痞□满,引□下痛,干呕短气,水蓄无所从出之急证,故迳以十枣汤峻剂,直攻水之巢穴而不疑也。
【按】
伤寒表未解,水停心下,呕逆者,是寒束于外,水气不得宣越也,宜小青龙汤汗而散之;中风表未解,水停心下而吐者,是饮格于中,水气不得输泄也,宜五苓散散而利之。此皆表未解,不可攻里之饮证也。至如十枣汤与下篇之桂枝去芍药加白术茯苓汤二方,皆治饮家有表里证者。十枣汤治头痛、发热、汗出、不恶寒之表已解,而有痞□满痛之里未和,故专主攻里也。桂枝去芍药加白术茯苓汤,治头痛、发热、无汗之表未解,而兼有心下满微痛之里不和,故不主攻里,当先解表也。然其心下□满痛之微甚,亦有别矣。
【集注】
杜任曰:十枣汤惟壮实者宜之,不宜轻用。
方有执曰:乃可攻之,以上喻人勿妄下早之意。□□汗出至短气,言证虽有里,犹未可下。直至汗出不恶寒,方是承上起下,言当下以出其治也。
喻昌曰:此证与结胸颇同,但结胸者,邪结于胸,其位高;此在心下及□,其位卑然必表解乃可攻之,亦与攻结胸之戒不殊也。药用十枣,亦与陷胸汤相仿,因伤寒下法,多为胃实而设,胃实者邪热内盛,不得不用消黄以荡涤之。今证在胸□而不在胃则荡涤之药无所用,故取蠲热逐饮于胸□之间,以为下法。
张志聪曰:头痛,表证也。然亦有在里者,如伤寒不大便五六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与此节之汗出不恶寒而头痛,为表解里有饮,用十棘汤。则凡遇风寒头痛,表未解之证,当审别矣。
程应旄曰:所可惑者,头痛外惟身汗一证,表里难辨。汗出发热恶寒,则微有表;若汗出发热不恶寒,则祗从不恶寒处认证,知表已解,里气为饮邪搏结不和,虽头痛亦属里邪上攻,非关表也。
魏荔彤曰:太阳之邪既入里,宜下矣。又有不下胸膈,不下肠胃,而下心与□下者较下结胸部位稍卑,较下胃实部位又稍高,此下中之又一法也。须认明同一下也,证不同而法自别。盖太阳、阳明之交,必辨表里而施汗下,彼之在里应下,乃邪热挟食物为胃实;此之在里应下,乃邪热挟水饮为饮实,二者俱必待表解而后下,此大同也
卷一\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篇
十枣汤方
芫花(熬)甘遂大戟大枣(擘)十枚右三味,等分,各别捣为散,以水一升半,先煮大枣肥者十枚,取八合,去滓,内药末,强人服一钱匕,羸人服半钱,温服之,平旦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半钱,得快下利后,糜粥自养。
【方解】
仲景治水之方,种种不同,此其最峻者也。凡水气为患,或喘、或咳、或悸、或噎、或吐、或利,病在一处而止。此则水邪留于中,心腹□下痞满□痛,三焦升降之气阻隔难通。此时表邪已罢,非汗散之法所宜,里饮实盛,又非淡渗之品所能胜,非选逐水至峻之品,以直折之,则中气不支,束手待毙矣。甘遂、芫花、大戟三味,皆辛苦气寒而禀性最毒,并举而用之,气味相济相须,故可直攻水邪之巢穴,决其渎而大下之,一举而患可平也。然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以毒药攻邪,必伤及脾胃,使无冲和甘缓之品为主宰,则邪气尽而大命亦随之矣。然此药最毒至峻,参术所不能君,甘草又与之反,故选十枣之大而肥者以君之。一以顾其脾胃,一以缓其峻毒,得快利后糜粥自养,一以使谷气内充;一以使邪不复作,此仲景用毒攻病之法,尽美又尽善也昧者惑于甘能中满之说而不敢用,岂知承制之理乎!太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也,下之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汤。
【注】
太阳病外证未解者,谓桂枝汤之表证未解也。凡表证未解,无论已汗未汗,虽有可下之证,而非在急下之例者,均不可下。下之为逆也。欲解外者,仍宜桂枝汤主之。
【集注】
王肯堂曰:但有一毫头痛恶寒,即为表证未解,不可下也。
程应旄曰:若下后外证未解者,仍当解外,有的证用是药,不可以既下而遂谓桂枝汤不中与也。
汪琥曰:下之为逆;逆者,为病在外而反攻其内,于治法为不顺也。
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枝汤。
【注】
太阳病,先发汗表未解,仍宜汗之,而复下之,治失其宜矣。脉浮者不愈,盖以脉浮邪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也。今误下未成逆,脉仍浮,故知邪尚在外,仍宜桂枝汤解外则愈也。
【集注】
程应旄曰:愈不愈辨之于脉。其愈者,必其脉不浮而离于表也。若脉浮者,知尚在表则前此之下,自是误下,故令不愈。从前之误,不必计较,只据目前。目前之证不必计较,只据其脉。脉若浮,知尚在外,虽日久尚须解外则愈。有是脉,用是药亦不以既下,而遂以桂枝汤为不中与也。
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注】
立治逆之法,不外乎表里;而表里之治,不外乎汗下。病有表里证者,当审其汗、下何先,先后得宜为顺,失宜为逆。若表急于里,本应先汗而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汗而后下,治不为逆也。若里急于表,本应先下,而反汗之,此为逆也;若先下而后汗,治不为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