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宗金鉴 - 第 39 页/共 424 页

【按】   王肯堂曰:「温温」当是「嗢嗢」。又云:「以呕」之下,当有阙文。   【注】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曾经吐、下不解者:以极吐则虚其胸,邪热乘虚入胸,故心下嗢嗢欲吐,而胸中痛也。极下则虚其里,邪热乘虚入里,故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也。询知先时若果经极吐下,则为在表之邪热,悉陷胸腹,而所见者,皆是里证未和故宜与调胃承气汤下而和之。若不尔者,谓不因极吐、极下而有斯证,则又不可与是汤也。夫但欲呕者,少阳也;胸中痛者,太阳也;微溏者,太阳少阳合病之利也并无心中嗢嗢郁郁,腹满烦热等证,固不可与承气汤矣。然此亦非柴胡证,故柴胡汤亦不可与也。须从太阳、少阳合病,下利,若呕者,与黄芩加半夏生姜汤可也。   【集注】   方有执曰:胸中痛,邪在膈也。若曾极吐,则应有心下嗢嗢欲吐之状,何也?以胃口已被吐伤,邪热上抟于膈,故欲吐而不得吐也。腹微满郁郁微烦,邪在胃也。若曾极下,则应大便微溏,何也?以下则胃虚,邪虽实于胃,大便反不能结□也。故曰: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谓胃承气汤。言当荡其热以和其胃也,不尔,言未经极吐下也。   但欲呕至末,申明上文之意。   喻昌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嗢嗢,欲吐而不吐,其人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者,此有二辨:若曾经大吐、大下者,表邪从吐解,且已入里,可用调胃承气之法;若未经极吐、下,但欲呕不呕,胸中痛微溏者,是痛非吐所伤,溏非下所致,调胃之法不可用矣。   程知曰:过经者,谓病过七、八日至十三日,经气已周犹不解也。岂惟十三日,且有二十余日者矣。盖过经不解,病必皆在阳经留连;若在阴经,则又岂能若是之持久耶!久持且不能,安望其生乎?程应旄曰:大便溏则气得下泄,腹不应满,烦不应郁郁,今仍腹微满,郁郁微烦,必胃有阻留,而下后仍不快畅也。病属阳明证,反无阳明,而只有少阳,其中必有所误故直穷其所以致证之由,而后可从证上认病。   伤寒十三日不解,胸□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主之。   【注】   凡伤寒过经不解,热邪转属胃府者多,皆当下之。今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胸□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大柴胡证也。下之而不通利,今反利者,询知为医以丸药迅下之,非其治也。迅下则水虽去,而燥者仍存,恐医以下后之利为虚,故复指曰潮热者实也,是可再下者也。但胸□之邪未已,故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少阳以外复以小柴胡汤加芒硝,以下少阳之里。不用大黄而加芒硝者,因里不急且经迅下惟欲其耎坚润燥耳!是又下中兼和之意也。   【集注】   『内台方』议曰:潮热者,实也,何不用大柴胡、大小承气下之,却用芒硝何也?盖潮热虽属实,然已先用丸药,伤动藏府,若再用大黄下之,则脾气伤而成坏证矣,祗用芒硝润燥以取利也。   方有执曰:十三日,过经也。不解,坏证也,非其治也。以上乃原其坏,由于医之误以下至末,救误之治也。   卷二\辨少阳病脉证并治全篇   柴胡加芒硝汤方   于小柴胡汤方内,加芒硝六两,余根据前法服,不解更服。   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下之。若小便利者,大盒饭□,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调胃承气汤主之。   【注】   此承上条互发其义,以详其治也。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语者,以有热也,当以汤药下其热。但上条潮热之热,热在表里,当大便不□;此条□语之热,热归胃府法当大便□。若小便利者,大盒饭□,今大便不□而反下利,脉调和者,知为医以丸药下之之利,非其治也。如未经丸药下之,自下利者,则为内虚,内虚之利,脉当微弱而厥,今反和而不微厥,此为内实有热,非内虚有寒也,虽下利乃热利也。仍当下其热,故以调胃承气汤主之。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注】   伤寒之邪,一日太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三日少阳受之,四日太阴受之,五日少阴受之,六日厥阴受之,此传经之次第也。今伤寒三日,三阳表邪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当不能食而呕,今反能食而不呕者此为里和,三阴不受邪也。然此乃『内经』以其大概而言,究不可以日数拘也。   【集注】   成无己曰:表邪传里,里不和则不能食而呕,今反能食而不呕,是邪不传阴,但在阳也。   方有执曰:阳以表言,阴以里言,能食不呕,里气和而胃气回,阴不受邪可知矣。   汪琥曰:邪在少阳,原呕不能食,今反能食而不呕,可征里气之和,而少阳之邪自解也。里既和而少阳之邪解,则其不传三阴,断断可必,故云:三阴不受邪也。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注】   伤寒六、七日,邪欲入里之时也。无大热,表热微也。躁烦者,里热盛也。此为阳去入阴也。阳去入阴者,谓阳邪去表入里,传于三阴也。   【集注】   成无己曰:内热为烦。谓心中郁烦也;外热为躁,谓身外热躁也。内热为有根之火故但烦不躁,乃先烦后躁者,皆可治;外热为无根之火,故但躁不烦,及先躁后烦者皆不可治。   方有执曰:去,往也。言表邪去而入于里,所以外无他热,而内则烦躁也。   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而脉迟身凉,胸□下满,如结胸状,□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也,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注】   妇人中风,发热恶寒,表病也。若经水不来,热必无由传于血室,今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后,脉迟热除,身凉似乎表欲解矣。若复见胸□下满,如结胸状,□语之证则知非表解入里,乃表邪之热因经水适来,乘虚而入于血室也,法当刺期门。期门为肝之穴,肝为藏血之所,今邪入血室,故刺期门,随其血分实热而泻之也。   【集注】   方有执曰:血室,为荣血停留之所,经血集会之处,即冲脉所谓血海是也。其脉起于气冲,并少阴之经,夹脐上行至胸中而散,故热入而病作,其证则如是也。期门二穴在不容两傍,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肝之募也。肝纳血,故刺期门,所以泻血分之实热也。   汪琥曰:邪传少阳,热入血室,故作□语等证。仲景恐人误认为阳明府实证,轻用三承气以伐胃气,故特出一刺期门法以疗之。   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其血必结故使如疟状,发作有时,小柴胡汤主之。   【注】   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血与热抟其血必结。然虽结而无胸□满,如结胸□语等证,是为结而未实也。尚有如疟状之寒热,发作有时,乃为邪在少阳,半表半里也。故用小柴胡汤以和表里,热自解也。   【集注】   方有执曰:前经水适来者,因热入血室,血出而热遂遗也。此适断者,热乘血来而遂入之,与后血相抟,俱留而不出,故曰其血必结也。   程知曰:前证经水来,而胸□满结□语,是邪实于藏也,故用刺以泻之。此证因血结而寒热如疟,是邪发于经也,故用小柴胡汤和之。   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日明了,暮则□语,如见鬼状者,此为热入血室,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注】   上二条,发明风邪热入血室之证;此条发明寒邪热入血室之证。妇人伤寒,发热无汗经水适来,则必热入血室。故昼则明了,知邪不在阳也;暮则□语,如见鬼状者是为邪在阴也。无犯胃气及上二焦者,通谓三焦也。盖禁人汗、吐、下三法,皆不可轻用,当俟其经行,必热随血去而愈也。   【集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