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纲目 - 第 29 页/共 379 页
心出于中冲。中冲,手中指之端也,为井木。
〔《铜人》〕云:中冲二穴,木也。在手中指端去爪甲如韭叶陷中,手厥阴心主脉之所出也,为井。针入一分,留三呼,可灸一壮。
溜于劳宫。劳宫,掌中中指本节之内间也,为荥。
〔《铜人》〕云:劳宫二穴,火也。在掌中央动脉中心原虚处,屈中指无名指取之,手厥阴脉之所溜也,为荥。针入三分,留六呼,可灸。
注于大陵。大陵,掌后两骨之间方下者也,为。
〔《铜人》〕云:大陵二穴,土也。在掌后两筋间陷中,手厥阴脉之所注也,为。针入六分,可灸三壮。
行于间使。间使之道,两筋之间三寸之中也。有过则至,无过则止,为经。
〔《铜人》〕云:间使二穴,金也。在掌后三寸两筋间陷中,手厥阴心包络脉之所行也,为经。针入三分,可灸五壮。其穴有大络为限,故入络过,掌后正劳宫后三寸,寸止处是穴。故经曰有过则至,无过则止也。
入于曲泽。曲泽,肘内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为合。手少阴也。
〔《铜人》〕云:曲泽二穴,水也。在肘内廉下陷中,屈肘得之,心包络脉之所入也,为合。针入三分,留七呼,可灸三壮。手少阴“少”字当作“厥”。
肝出于大敦。大敦者,足大指之端及三毛之中也,为井木。
〔《铜人》〕云:大敦二穴,木也。在足大指端去爪甲如韭叶及三毛中,足厥阴脉之所出也,为井。针入三分,留六呼,可灸二壮。
溜于行间。行间,足大指间也,为荥。
〔《铜人》〕云:行间二穴,火也。在足大指间动脉应手陷中,足厥阴脉之所溜也,为荥。针入六分,留十呼,灸三壮。
注于太冲。太冲,行间上二寸陷者之中也,为。
〔《铜人》〕云:太冲二穴,土也。在足大指本节后二寸,或云一寸五分陷中,足厥阴脉之所经也,为。针入三分,留十呼,可灸三壮。
行于中封。中封,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使逆则宛,使和则通,摇足而得之,为经。
〔《铜人》〕云:中封二穴,金也。在足内踝前一寸,仰足而取之陷中,伸足乃得之,足厥阴脉之所行也,为经。刺入四分,留七呼,可灸三壮。其穴使足逆仰则穴有宛陷可定,针使手足和,其穴有巷道可通,故曰使逆则宛,和则通也。
入于曲泉。曲泉,辅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为合。足厥阴也。
〔《铜人》〕云:曲泉二穴,水也。在膝内辅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中,屈膝得之,足厥阴脉之所入也,为合。
刺入六分,留十呼,可灸三壮。
脾出于隐白。隐白者,足大指之端内侧也,为井木。
〔《铜人》〕云:隐白二穴,木也。在足大指端内,去爪甲如韭叶,足太阴脉之所出也,为井。针入一分,留三呼,可灸三壮。
溜于大都。大都,本节之后下陷者之中也,为荥。
〔《铜人》〕云:大都二穴,火也。在足大指本节后陷中,足太阴脉之所溜也,为荥。刺入二分,留七呼,可灸三壮。按本节后“后”字当作“前”更详。
注于太白。太白,腕骨之下也,为。
〔《铜人》〕云:太白二穴,土也。在足大指内侧核骨下陷中,足太阴脉之所注也,为。刺入三分,留七呼,可灸三壮。
行于商丘。商丘,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
〔《铜人》〕云:商丘二穴,金也。在足内踝骨下微前陷中,足太阴脉之所行也,为经。刺入三分,留七呼,可灸三壮。
入于阴之陵泉。阴之陵泉,辅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为合。足太阴也。
〔《铜人》〕云:阴陵泉二穴,水也。在膝下内侧辅骨下陷中,伸足乃得之,足太阴脉之所入也,为合。
刺入五分,留七呼,可灸三壮。
肾出于涌泉。涌泉者,足心也,为井木。
〔《铜人》〕云:涌泉二穴,一名地冲,在足心陷中,屈足卷指宛宛中,跪取之。少阴脉之所出也,为井。刺入三分,留七呼,可灸三壮。
溜于然谷。然谷者,然骨之下者也,为荥。
〔《铜人》〕云:然谷二穴,火也。一名龙渊,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中,足少阴脉之所溜也,为荥。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壮,刺之多见血,使人立饥欲食。
注于太溪。太溪,内踝之后,跟骨之上陷中者也,为。
〔《铜人》〕云:太溪二穴,土也。在趺上踝后跟骨上动脉陷中,足少阴肾脉之所注也,为。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壮。凡人病有此脉则生,无则死。
行于复溜。复溜,上内踝二寸,动而不休,为经。
〔《铜人》〕云:复溜二穴,金也,一名伏白,一名昌阳。在足内踝上二寸筋骨陷中,足少阴脉之所行也,为经。刺入三分,留三呼,可灸五壮。
入于阴谷。阴谷,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为合。足少阴经也。
〔《铜人》〕云:阴谷二穴,水也。在膝下内辅骨之后,大筋下小筋上,足少阴脉之所入也,为合。刺入三分,可灸三壮。
膀胱出于至阴。至阴者,足小指之端也,为井金。
〔《铜人》〕云:至阴二穴,金也。在足小指外侧去爪甲如韭叶,足太阴脉之所出也,为井。刺入一分,留五呼,可灸三壮。
溜于通谷。通谷,本节之前外侧也,为荥。
〔《铜人》〕云:通谷二穴,水也。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前陷中,足太阳脉之所溜也,为荥。刺入二分,留五呼,可灸三壮。
注于束骨。束骨,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
〔《铜人》〕云:束骨二穴,木也。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后陷中,足太阳脉之所注也,为。刺入三分。
留五呼,可灸三壮。
过于京骨。京骨,足外侧大骨之下,为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