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贯珠集 - 第 16 页/共 31 页
渴欲得水者。加术。足前成四两半。
渴欲得水者。津液不足。白术之甘。足以生之。
腹中痛者。加人参。足前成四两半。
腹中痛者。里虚不足。人参之甘。足以补之。
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两半。
寒者。腹中气寒也。干姜之辛。足以温之。
腹满者。去术。加附子一枚。服汤后。如食顷。饮热粥一升许。微自温。勿发揭衣被。
腹满者。气滞不行也。气得甘则壅。得辛则行。故去术加附子。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
吐利止。里已和也。身痛不休者。表未解也。故须桂枝和解其外。所谓表病里和。汗之则愈也。曰消息。曰小和之者。以吐利之余。里气已伤。故必消息其可汗而后汗之。亦不可大汗。而可小和之也。
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逆者。四逆汤主之。
此阳虚霍乱之候。发热恶寒者。身虽然而恶寒。身热为阳格之假象。恶寒为虚冷之真谛也。四肢拘急手足厥逆者。阳气衰少。不柔于筋。不温于四末也。故宜四逆汤助阳气而驱阴气。
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此亦虚冷霍乱之候。四肢拘急。手足厥逆。虚冷之着于外者也。下利清谷。脉微欲绝。虚冷之着于里者也。而其为霍乱则一。故吐利汗出。内寒外热。与上条同。而其用四逆驱内胜之阴。复外散之阳。亦无不同也。
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
吐下已止。阳气当复。阴邪当解。乃汗出而厥。四肢拘急。而又脉微欲绝。则阴无退散之期。阳有散亡之象。于法为较危矣。故于四逆加干姜一倍。以救欲绝之阳。而又虑温热之过。反为阴气所拒而不入。故加猪胆汁之苦寒。以为向导之用。内经盛者从之之意也。
四逆加猪胆汁汤方于四逆汤方内加入猪胆汁半合。余根据前法服。如无猪胆。以羊胆代之。
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
吐利之后。发汗已。而脉平者。为邪已解也。邪解则不当烦而小烦者。此非邪气所致。以吐下后胃气新虚。不能消谷。谷盛气衰。故令小烦。是当和养胃气。而不可更攻邪气者也。
卷二·太阳篇下 太阳类病法第五
饮证一条
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也。
当吐之。宜瓜蒂散。
此痰饮类伤寒证。寒为寒饮。非寒邪也。活人云、痰饮之为病。能令人憎寒发热。状类伤寒。
但头不痛。项不强为异。正此之谓。脉浮者。病在膈间。而非客邪。故不盛而微也。胸有寒饮。足以阻清阳而碍肺气。故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也。经曰、其高者因而越之。千金云、气浮上部。顿塞心胸。胸中满者。吐之则愈。瓜蒂散能吐胸中与邪相结之饮也。
瓜蒂散方瓜蒂(熬黄) 赤小豆(各一分即粮食中蟹眼紧细之赤豆是也)
上二味。各别捣筛为散。合治之。取一钱匕。以香豉一合。用热汤七合。煮作稀糜。去滓。取汁。和散。温顿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诸亡血虚家。不可与之。
卷三·阳明篇上
辨列阳明条例大意
太阳病从外入。是以经病多于腑病。若阳明则腑病多于经病。以经邪不能久留。而腑邪常聚而不行也。故仲师以胃家实为阳明正病。本篇先列腑病于前。次列经病于后。遵先圣之法也。而经病有传经自受之不同。腑病有宜下宜清宜温之各异。详见各条。要皆不出为正治之法也。此为上编。凡四十九条。其次则为明辨法。盖阳明以胃实为病之正。以攻下为法之的。而其间有经腑相连。虚实交错。或可下。或不可下。或可下而尚未可下。及不可大下之时。故有脉实。潮热。转失气。小便少等辨。及外导润下等法。又其次为杂治法。谓病变发黄。蓄血诸候。非复阳明胃实。及经邪留滞之时。所可比例。或散或下。所当各随其证。而异其治者也。此为下编。凡三十三条。
卷三·阳明篇上 阳明正治法第一
阳明腑病证十二条
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
胃者。汇也。水谷之海。为阳明之腑也。胃家实者。邪热入胃。与糟粕相结而成。实非胃气自盛也。凡伤寒腹满便闭。潮热。转失气。手足 汗出等证。皆是阳明胃实之证也。
问曰、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谓也。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
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大便难是也。
太阳阳明者。病在太阳。而兼阳明内实。以其人胃阳素盛。脾阴不布。屎小而硬。病成脾约。
于是太阳方受邪气。而阳明已成内实也。正阳阳明者。邪热入胃。糟粕内结。为阳明自病。活人所谓病患本谷盛。气实是也。少阳阳明者。病从少阳。而转属阳明得之。发汗。利小便。津液去。而胃燥实。如本论所谓伤寒十余日。热结在里。复往来寒热者。与大柴胡汤是也。此因阳明之病。有是三者之异。故设为问答以明之。而其为胃家实则一也。
问曰、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
问曰、病有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者。何也。答曰、虽得之一日。恶寒将自罢。即自汗出而恶热也。
问曰、恶寒何故自罢。答曰、阳明居中。土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始虽恶寒。二日自止。
此为阳明病也。
经邪未变。故恶寒入腑则变热而不寒。经邪不能聚。故传入腑。则聚而不传。曰万物所归者。
谓邪气离经入腑。聚而不行。如万物之归于土也。是以恶寒为伤寒在表之的证。恶热为阳明入腑之的证。始虽恶寒。不久即止。岂若太阳始终有寒者哉。此三条并论阳明受病之证也。
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
不更衣。内实。大便难者。此名阳明也。
胃者。津液之腑也。汗下利小便。津液外亡。胃中干燥。此时寒邪已变为热。热、犹火也。火必就燥。所以邪气转属阳明也。而太阳转属阳明。其端有二。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者。为邪气未尽。而传其病在经。此太阳病若汗若下若利小便。亡津液。胃中干燥。
因转属阳明者。为邪气变热。而传其病在腑也。此阳明受病之因也。
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
脉沉、病在里也。喘满、因满而为喘。病之实也。伤寒四五日。病在里而成实。法当攻里而反发其汗。津液外亡。肠胃内燥。大便为难。所必然矣。表虚里实。亦即表和里病之意。久则谵语者。热气乘虚。必归阳明而成胃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