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贯珠集 - 第 13 页/共 31 页
按汗下后烦躁一证。悉是正虚邪扰之故。而有邪多虚少。或虚多邪少之分。邪多者。宜逐邪以安正。虚多者。宜助正以逐邪。仲景既着栀豉汤之例。复列茯苓四逆之法。其于汗下后烦躁一证。虚实互举。补泻不遗如此。学人所当究心也。
伤寒胸中有热。胃中有邪气。腹中痛。欲呕吐者。黄连汤主之。
此上中下三焦俱病。而其端实在胃中。邪气即寒淫之气。胃中者。冲气所居。以为上下升降之用者也。胃受邪而失其和。则升降之机息。而上下之道塞矣。成氏所谓阴不得升而独治其下。
为下寒腹中痛。阳不得降而独治于上。为胸中热欲呕吐者是也。故以黄连之苦寒。以治上热。桂枝之甘温。以去下寒。上下既平。升降乃复。然而中焦不治。则有升之而不得升。降之而不得降者矣。
故必以人参、半夏、干姜、甘草、大枣。以助胃气而除邪气也。此盖痞证之属。多从寒药伤中后得之。本文虽不言及。而其为误治后证可知。故其药亦与泻心相似。而多桂枝耳。
黄连汤方黄连 桂枝(去皮) 干姜 甘草(炙各三两) 人参(二两) 半夏(半升洗)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夜二服。
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不恶寒发热。关上脉细数者。以医吐之故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饥。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此为小逆。
病在表而医吐之。邪气虽去。胃气则伤。故自汗出。无寒热。而脉细数也。一二日。胃气本和。吐之则胃空思食。故腹中饥。而胃气因吐而上逆。则又口不能食也。三四日。胃气生热。吐之则其热上动。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而胃气自虚。不能消谷。则又朝食而暮吐也。此非病邪应尔。以医吐之所致。曰小逆者。谓邪已去而胃未和。但和其胃。则病必自愈。
伤寒吐下后。复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吐下复汗。津液叠伤。邪气陷入。则为虚烦。虚烦者。正不足而邪扰之为烦。心不宁也。至八九日。正气复邪气退则愈。乃反心下痞硬。胁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者。邪气抟饮内聚而上逆也。内聚者。不能四布。上逆者。无以逮下。夫经脉者。资血液以为用者也。汗吐下后。血液之所存几何。而复抟结为饮。不能布散诸经。譬如鱼之失水。能不为之时时动惕耶。且经脉者。所以纲维一身者也。今既失浸润于前。又不能长养于后。必将筋膜干急而挛。或枢折胫纵而不任地。如内经所云脉痿筋痿之证也。故曰久而成痿。
太阳病吐之。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此为吐之内烦也。
病在表而吐之。邪气虽去。胃气生热。则为内烦。内烦者。热从内动而生烦也。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以呕知极吐下也。
过经者。病过一经。不复在太阳矣。详见阳明篇中。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者。上气因吐而逆。不得下降也。与病患欲吐者不同。大便溏而不实者。下气因下而注。不得上行也。与大便本自溏者不同。设见腹满。郁郁微烦。知其热积在中者犹甚。则必以调胃承气以尽其邪矣。邪尽则不特腹中之烦满释。即胸中之呕痛亦除矣。此因势利导之法也。若不因吐下而致者。则病患欲吐者。与大便自溏者。均有不可下之戒。岂可漫与调胃承气汤哉。但欲呕。腹下痛。有似柴胡证。而系在极吐下后。则病在中气。非柴胡所得而治者矣。所以知其为极吐大下者。以大便溏而仍复呕也。不然。病既在下。岂得复行于上哉。
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
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若、与或同。言或汗。或吐。或下。或温针。而病仍不解。即为坏病。不必诸法杂投也。坏病者。言为医药所坏。其病形脉证不复如初。不可以原法治也。故曰桂枝不中与也。
须审其脉证。知犯何逆。而后随证根据法治之。
卷二·太阳篇下 太阳救逆法第四
火逆十条
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脉浮者。病在表。不以汗解。而以火攻。肌腠未开。则邪无从出。反因火气而热乃盛也。
夫阳邪被迫而不去者。则必入而之阴。病从腰以下重而痹者。邪因火迫而在阴也。故曰火逆。
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攻有力。
焦骨伤筋。血难复也。
脉微数者。虚而有热。是不可以火攻。而反灸之。热得火气。相合为邪。则为烦逆。烦逆者。内烦而火逆也。
血被火迫。谓之追虚。热因火动。谓之逐实。由是血脉散乱而难复。筋骨焦枯而不泽。火之为害何如耶。
脉浮。热甚。反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唾血。
此火邪迫血。而血上行者也。脉浮热甚。此为表实。古法泻多用针。补多用灸。医不知而反灸之。是实以虚治也。两实相合。迫血妄行。必咽燥而唾血。
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圊血。名为火邪。
此火邪迫血。而血下行者也。太阳表病。用火熏之。而不得汗。则邪无从出。热气内攻。必发躁也。六日传经尽。至七日则病当解。若不解。火邪迫血。下走肠间。则必圊血。圊血、便血也。
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
寒邪在表。不以汗解。而以温针。心虚热入。必作惊也。成氏曰。温针损营血而动心气。
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则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谵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风为阳邪。火为阳气。风火交煽。是为两阳。阳盛而热胜为发黄。阳盛则血亡而阴竭。为欲衄。为小便难也。阴阳俱虚竭。非阳既盛而复虚也。盛者。阳邪自盛。虚者。阳气自虚也。身体枯燥以下。并阴阳虚竭。火气熏灼之征。于法不治。乃小便本难而反利。知其阴气未绝。犹可调之使复也。故曰其人可治。
太阳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大热入胃。胃中水竭。躁烦。必发谵语。十余日。振栗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
大便硬。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反多。大便已。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气下流故也。
太阳病二日。不应发躁而反躁者。热气行于里也。是不可以火攻之。而反熨其背。汗出热入。
胃干水竭。为躁烦。为谵语。势有所必至者。至十余日。火气渐衰。阴气复生。忽振栗自下利者。
阳得阴而和也。故曰欲解。因原其未得利时。其人从腰以下无汗。欲小便不得者。阳不下通于阴也。反呕者。阳邪上逆也。欲失溲。足下恶风者。阳上逆。足下无气也。大便硬。津液不下行也。
诸皆阳气上盛。升而不降之故。及乎津液入胃。大便得行。于是阳气暴降而头反痛。谷气得下而足心热。则其腰下有汗。小便得行可知。其不呕不失溲。又可知矣。
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火逆复下。已误复误。又加烧针。火气内迫。心阳内伤。则生烦躁。桂枝、甘草。以复心阳之气。牡蛎、龙骨。以安烦乱之神。此与下条参看更明。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方桂枝 炙甘草(各一两) 牡蛎 龙骨(各二两)
上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
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阳主之。
阳者。心之阳。即神明也。亡阳者。火气通于心。神被火迫而不守。此与发汗亡阳者不同。
发汗者。摇其精则厥逆筋惕肉 。故当用四逆。被火者。动其神则惊狂起卧不安。故当用龙、蛎。
其去芍药者。盖欲以甘草急复心阳。而不须酸味更益营气也。与发汗后。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用桂枝甘草汤同意。蜀漆、即常山苗。味辛。能去胸中邪结气。此证火气内迫心包。故须之以逐邪而安正耳。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方桂枝(三两) 生姜(三两切) 蜀漆(三两洗去腥) 甘草(二两炙) 牡蛎(五两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