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 - 第 52 页/共 53 页

经络明而药物对。理意至而功效奏矣。   太阳病。发热。无汗而反恶寒者。名曰刚痉。   此以自伤塞而变者言。寒为阴而属水。水寒则冰。故曰刚。坚劲也。与上柔对举而互发。以见阴阳二义。彼此两相反。而寓戒谨致勿误之意。学人不可不知。然无汗不湿。不湿何痉。曰。   太阳强已微而内隐矣。痉则强之发而外着耳。惊风之急。此刚之讹也。   太阳病。无汗。而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得语。欲作刚痉。葛根汤主之。   上。上声。小便少。气上冲胸。寒饮涌逆也。口为脾之窍。而胃脉夹口环唇。噤。脾虚胃寒而寒 也。欲作。待作未作之意。此亦互上条而出治。(夹。音协。)   葛根汤方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芍药(二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 咀。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黄减二升。去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麻黄散太阳之表。葛根解阳明之肌。桂枝主营卫之和。则强自释而痉自定矣。   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反张者。   痉病也。   伤寒论。病下无者字。目下有脉字。卒。读仓卒之卒。反。音板。身热。阳明主肌肉也。足寒。阳不下也。颈属阳明。项属太阳。   急者强之甚。时。谓不常也。三阳聚于头面。热。阴不生也。赤。表未解也。太阳之脉。挟脊。循背。反张者。不柔和。不顺从。牵强益甚也。此盖以痉之具证言。亦风寒俱中伤之致变。与凡久而至于剧者为然耳。反张灼然在背。惊风远谬角弓。则是忘其背而不知有其身。知逐物而不知有道。夫如是。安得不凿空而滥谬乎。   痉为病。胸满。口噤。卧不着席。脚挛急。必 齿。可与大承气汤。   。音械。胸满。即气上冲胸之互文。卧不着席。亦反张之互词也。脚挛急。脾阴主四肢。   而胃阳为之合。阴阳不相顺接而厥逆也。必。定然之词。 者。齿上下相抵之谓。盖胃寒变热。   胃家实热甚而不和也。此谓 齿。惊风乃谬切牙。天生牙咬物。何物能切牙哉。鄙俚不经。无足道也。且儿医之家。于痘既以切牙为寒颤。乃又授以为惊使之然。岂不自相矛盾乎。   大承气汤方大黄(四两酒洗) 浓朴(半斤去粗皮炙) 枳实(五枚炙) 芒硝(三合)(本经无芒硝。   芒疑朴误。)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内大黄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一二沸。分。温。再服。得下利。止后服。   阳明主胃。胃廪水谷为五脏六腑之海。百骸藉养于斯。而人之吉凶死生系焉。故病凡入阳明而胃不和。则无论轻重。皆当先以和胃为要务。承气者。和胃药也。胃凡不和。以此和之皆得愈。   故古今通行和胃皆以之。世固有惧其大黄毒而不敢行者。殊不知本草大黄无毒。而药道之论良毒亦不在此。盖谓对病为良。苟不对病。虽良亦毒也。然药不自对。   对之者医。主药而不主对。医云乎哉。近时俗习。争言药而不言对。夫药无非物也。用之于病之谓药。对不言矣。其如病何。其如争尚何。谓道不在厄。吾不敢允也。噫。可慨也已。   问曰。新产妇人有三病。一者病痉。二者病郁冒。三者大便难。何谓也。师曰。新产血虚。   多汗出。喜中风。故令病痉。去血。复汗。寒多。故令郁冒。亡津液。胃燥。故大便难。产妇郁冒。其脉微弱。不能食。大便反坚。但头汗出。所以然者。血虚而厥。厥而必冒。冒家欲解。必大汗出。以血虚下厥。孤阳上出。故头汗出。所以产妇喜汗出者。亡阴血虚。阳气独盛。故当汗出。阴阳乃复。大便坚。呕不能食。小柴胡汤主之。   三病虽殊。其为血虚则一。所以并为设一问答而同出。方见伤寒论。   病解能食。七八日。更发热者。此为胃实。宜大承气汤。   此结上文三病而言。以致慎余之意。方见前。想设问答之意。其亦有所为而然与。且以痉言之。如今时之人。绝无言此病者。而言产后惊风者。则纷纷然。何哉。只缘痉在乱亡。人皆不识痉名。又不识强字之义。所以妄认筋脉牵强为抽筋。而谩谰抽掣搐搦之谬。夫以惊诬诸儿家。儿家幼痴。不能言。诚难审理。乃又以诬妇人。而曰产后惊风。妇人者。以产育为任者也。既产矣。   儿女在抱矣。方幸庆慰。天下皆称贺喜。喜不自胜矣。何惊邪。妇人虽愚懦。不似儿家无知识也。   病虽惑乱。不似儿家不能言也。痉必作辍。当其辍时。有虚己详细以审问之。心诚求之。无有不得其情者。审得被骇。则惊不为诬。不骇则痉明而斯案定矣。夫何难哉。惜乎人固逞己傲物。不屑如此耳。虽然。苟或此而不详细。则又不可。   夫风病。下之则痉。复发汗。必拘急。   风必自汗。表固虚矣。下则又虚其里。所以痉也。仍复发汗。以更虚其表。是谓重亡津液。拘急者。津液重亡。而强益甚也。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血热则生疮身疼痛者。血涩不利。乖而不和也。汗者血之液。发而迫使之出。则血愈乖而愈不和伤之矣。故亦致痉也。   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下之益烦。心中懊 如饥。发汗则致痉。身强难以屈伸。熏之则发黄。不得小便。灸则发咳唾。   形象中风。与伤寒论第九篇病如桂枝证。异文同旨而互发。故曰。常微汗出。   以上三条。皆通前申致叮咛戒谨之意。   案成。藏诸金HT 以待。越明年。生今男。三岁亦病惊风。时值外出。家人促归。困顿已二日。启HT 照案。急以寸匕灌之。不待终剂。应手立苏而回生。   案斯对矣。效斯验矣。嗣后慎斯法。由斯道而行。行皆若是。周旋四十余年于斯矣。坦坦如也。今老矣。男有孙矣。顾念天之所以与我。不敢弃天。条辨伤寒论时。欲附此语痉湿 篇中。以彼此详略不同。未之及也。兹以不敢忘宿念。痛斯民斯道困于厄而不敢忍。故订案具书。以申请当道君子。详允施行。庶几将来。幸辅拨 以弭其祸乱。正经而反其风土。底绩平成。风土平成而削。 削而痉复。痉复而道明。道明而厄解。则于医门。虽未可以得仁言。而于求仁之方。实则不外是矣。志仁后彦。其勖之哉。   痉书或问   问儿医之家。惊风之论。其说何如。曰。凿设耳。凿谓何。   曰。此论乃凿虚而起。从头至尾。句句皆是生出来的说话。理之所无。不可稽也。请申之。   其言曰。治惊要识惊风痰热四个字。大意如此。故其又自饰曰。小儿血气虚弱。虚则生热。热盛生痰。痰盛生惊。惊盛生风。风盛发搐。殊不知血气之在人身。虚莫虚于有生之初。初生虽虚。   未闻即此便有生热之说。继之以乳哺而不热者。乳。血气物也。故资于乳哺而血气生。生而齿生。   生之征也。试可饮食而不热。继之以饮食之养。资于养而血气充。齿更发长。天癸至。充之征也。   三十而壮。充而实也。四十而强。实而盛也。物盛必反。故五十则反衰。七十而老。此固人血气虚实盛衰之自然。不待安排。至当不易之正理。外此而言虚道实。乱斯生矣。夫虚则纯而无邪。   无邪则异舋无自而端。故自然而然如此。谓虚则生热。有此理乎。以热盛生痰言之。痰之为物。   与血气俱。静则为养。动则为病。三者一也。不偏有之。与生俱生。无时无有。褚澄有言。   血枯死。气绝死。痰尽死。谓痰可治而能使之无。不知死也。谓生于热。热无形。痰有质。有质生于无形。亦无此理。痰盛生惊。惊盛生风。风为何物。而谓生于惊。惊为何物。而谓生于痰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