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溯源集 - 第 56 页/共 72 页
少阴前篇证治第十九
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音无)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此言少阴里证也。太阳中篇第一条曰。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其第二条曰。头痛发热。身疼腰痛。
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此曰病患脉阴阳俱紧。则寒伤营之脉也。伤寒本无汗。今反汗出者。以寒邪不在太阳之表。而在少阴之里。命门之真火衰微。不能升越其清阳而为卫气。卫阳不密。玄府不闭。故反汗出也。
盖太阳脉紧则寒邪在表。少阴脉紧则寒邪在里。以阴阳脉俱紧者当无汗。而此又汗出。故谓之反。阳气不能外固。
故曰无阳。然真阳藏于两肾之中。故又曰属少阴。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盖少阴真火衰微。虚阳上泛。故咽痛也。阴邪上逆。胃中虚寒则吐。
寒邪在里。中气不守则利。犹太阴之腹满而吐。自利益甚也。能不以温经复阳为治乎。
辨误 尚论云。无阳以护外。所以邪不出而汗先出。误矣。若太阳寒邪在表。则当有汗出邪出之论。
若少阴寒邪在里。但复其阳。阳回则阴寒自消。犹东风解冻。大气一至。坚冰自泮。又何邪出之有哉。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
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者。少阴真火衰微。寒在下焦。阴气上逆。寒邪犯胃。胃寒故也。心烦者。少阴之脉从肺出络心。注胸中。寒盛于下。虚阳上迫。故心烦也。但欲寐。与前第一条同义。五六日。邪传少阴之候也。
自利而渴者。阴寒在里。则胃阳不守。
故自利。下焦无火。则津液不升。故渴也。素问热论云。五日少阴受之。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
故口燥舌干而渴。况又见欲吐心烦但欲寐之证。故云属少阴也。然渴非阳邪。因下焦无火。不能蒸动气液。
上焦无灌溉之润。且自利则水谷下趋。而津液消亡矣。夫肾者。水脏也。上古天真论云。肾者主水。聚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者也。上枯下竭。水脏虚涸。故引水自救。非热燥而渴也。如果热邪作渴。小盒饭赤。若小便色白。
而又有欲吐心烦但欲寐之少阴病形悉具。则其所以小便白者。以下焦命门火虚。但有寒气在下。无火不能制水。
故令色白也。如此者。急当以温经复阳为治。不可因渴生疑。误用寒凉。枉人生命也。
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
阳气衰少则脉数。寒邪在经则脉涩。阴邪下走则利。上逆则呕也。肾脏之真阳衰微。不能升越而为卫气。卫气不密。
故汗出也。必数更衣。反少者。即里急后重之谓也。盖古之所谓滞下。今之所谓痢疾。利与痢同。盖古人所通用也。此因寒邪下利。非湿热痢之可比。乃下焦阳虚。清阳不能升举。少阴寒甚。阴气内迫而下攻也。
阳气陷入阴中。阴阳两相牵掣。致阴邪欲下走而不得。故数更衣。阳气虽不得上行。犹能提吸而使之反少。
经云。清气在下。则生飧泄。清气者。下焦清阳之气也。皆寒在下焦。清阳不升之病也。当温其上。前注皆谓灸顶上之百会穴。以升其阳。盖百会乃督脉之巅顶。为诸阳之总会。灸之亦足以提吸阳气。但未知果合仲景立法之义否。或曰。仲景无明文。未可强解。以意测之。非必巅顶。然后谓之上也。盖肾居下焦而胃虽居中。然亦在肾之上。胃脘之阳。为后天根本。故有胃气者生也。言数更衣而反少。则下利不快。
但因下焦无火。不得以苦寒之药攻其下。当以补暖升阳之药温其胃。且灸之。则下焦之清阳升越。胃中之阳气流行。清阳升而浊阴降。水谷分消而下利自止矣。灸之者。灸少阴之脉穴。或更灸胃之三脘也。即前所谓当灸之。附子汤主之之法。及下文灸少阴七壮之类也。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见少阴证而下利。为阴寒之邪在里。湿滞下焦。大肠受伤。故皮坼血滞。变为脓血。滑利下脱。故以温中固脱之桃花汤主之。
桃花汤方
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 干姜(一两) 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内赤石脂末方寸匕。温服七合。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
桃花汤。非湿热暴利。积多气实之所宜。盖所以治阴寒虚滑之剂也。李时珍云。赤石脂。手足阳明药也。
体重性涩。故能收湿止血而固下。味甘气温。故能益气生肌而调中。中者。肠胃肌肉。惊悸黄胆是也。下者。
肠泄利。崩带失精是也。白入气分。赤入血分。故仲景用桃花汤。治下利便脓血。取赤石脂之重涩。
入下焦血分而固脱。干姜之辛温。暖中焦气分而补虚。粳米之甘温。佐石脂干姜而润肠胃也。
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而便脓血者。盖阴寒下利也。二三日至四五日。阴邪在里。气滞肠间。故腹痛也。
下焦无火。气化不行。故小便不利。且下利不止。则小便随大便而频去。不得潴蓄于膀胱而小便不得分利也。
下利不止。气虚不固而大肠滑脱也。便脓血者。邪在下焦。气滞不流而大肠伤损也。此属阴寒虚利。故以涩滑固脱。温中补虚之桃花汤主之。
辨误 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痢疾也。盖夏秋时行疫痢。或湿热流行。或寒湿浸淫。皆六气淫慝之所致。凡湿火所犯。从下而上。先伤手阳明大肠。使广肠肿溃。皮伤血瘀。变为脓血积滞。气道闭塞。
清阳不升。浊气下坠。肠肿路窄。时时欲便而不快。故少腹痛而下重。治宜清湿热。泻大肠。宜通不宜涩。
经所谓通因通用也。若不急治而邪气上行犯胃。则必至于胸满不食。恶心干呕。胃气伤败而死矣。今所谓噤口痢者是也。更有时行厉气。随犯随禁者。皆难治之证也。至若寒湿阴邪。动则先犯阴经。中满腹痛。脾胃受伤。小腹绞痛。下利脓血。气化不行。小便点滴。治之之法。宜温宜升。久则宜补宜涩。所谓治寒以热也。
其更甚者。大孔开张。血不成积。胃口败绝而殒矣。痢虽一证。而阴阳虚实之治法不同。此条自成氏以来。凡注皆以腹痛为里寒。惟尚论以腹痛小便不利为少阴热邪。云注家见用干姜。谓是寒邪伤胃。欠清。盖热邪挟少阴之气。填塞胃中。故用干姜之辛以散之。若混指热邪为寒邪。
宁不贻误后人耶。详推此论。未必能矫前人之失。盖腹痛为太阴本证。即有热邪。亦必有宿食积滞。方能作痛。岂但有热邪在内。能作腹痛耶。况热邪挟少阴之气句。尤为难解。若果热邪填塞胃中。如何可用干姜之辛热以散之。似属背理。窃恐指为寒邪者。未为大误。指为热邪者。反贻误后人不小矣。若以干姜为误。其误当责之立法之仲景矣。但观痢证。有用大黄黄连而愈者。有用干姜肉果人参附子而愈者。岂非明证耶。
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
少阴病者。即前脉微细。但欲寐。及恶寒脉沉足冷等证也。二三日不已。言少阴本经自感之邪。非三阳传邪也。若自阳经传来。内经热论云。五日少阴受之。则二三日犹在阳明少阳。岂得即称少阴病。而又云不已哉。至四五日。渐久而寒邪愈深。故里寒而腹痛也。小便不利者。阴寒盛极。下焦无火。气化不行也。四肢为诸阳之本。阳气旺。
则清阳实四肢。阳太盛。则四肢实而能登高而歌。及弃衣而走也。此以阳衰阴盛。故四肢沉重疼痛也。寒邪已当自利。
若里热而小便不利。则水为热邪所耗矣。以寒邪在里而小便不利。是气化不行。寒水停蓄。水谷不分而下利。故为有水气。
非水停心下。及肿胀之水也。然病无定情。证有不齐。非必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为定证也。若其人或因少阴脉贯肾络于肺。阴邪在下。虚火上迫。肺气上逆而咳者。或下焦火不能制水。小便利而色白者。或寒邪在里。胃阳败损。肾不能司二阴之窍而下利者。或阴邪上逆。犯胃而呕者皆是也。夫阴邪纵肆。真阳不守。急宜恢复真阳。
消除阴翳。故宜以真武汤主之。(真武汤论见青龙汤下)
真武汤方。成氏旧本。原在此条之下。其方论前已移附大青龙汤下。此不重赘。然后加减法。为后世俗医所增。察其文理纰缪。恶其紫之乱朱。故重附于此。并逐一指摘其误。使学人有所别识云。
后加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