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溯源集 - 第 47 页/共 72 页

因下早而外邪内陷也。胸胁满者。邪入少阳也。少阳之脉下颈合缺盆。下胸中。循胁里故也。微结者。邪之所结者小。不似结胸之大且甚也。小便不利而渴者。汗下两竭其津液之所致。虽为太阳之邪入里而犯膀胱。   然亦少阳之兼证也。不呕者。邪未尽入少阳也。但头汗出。则知邪在阳经。未入于阴也。邪气既不全在于表。   又未全入于里。而在半表半里之间。少阳之分。故往来寒热也。心烦。邪在胸膈也。凡此者。皆太少两经之外证未解。小柴胡汤不中与也。故以柴胡桂枝干姜汤主之。   柴胡桂枝干姜汤方   柴胡(半斤) 桂枝(三两) 干姜(三两) 栝蒌根(四两) 黄芩(三两) 牡蛎(三两) 甘草(二两)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烦。后服汗出便愈。   名曰柴胡桂枝干姜汤。实小柴胡汤加减方也。小柴胡汤后加减法云。若胸中烦而不呕。去半夏人参加栝蒌根。盖胸中烦则邪热入里。以有邪气者不为虚。故去人参。恐其固邪气也。加栝蒌根。所以召津液而止渴润燥也。   不呕则胃无邪气。痰饮不积。又以渴故。所以不用半夏之辛温也。若胁下痞硬。去大枣加牡蛎。今胸胁满而微结。故去大枣之甘缓。牡蛎咸寒。能治伤寒寒热。胁下痞热。故加入也。若不渴。外有微热者。   去人参加桂枝。温覆取微汗。今既不渴。而又往来寒热。以但头汗出。太阳之邪未去。故去人参也。加桂枝所以解肌而除太阳未去之邪也。误下之后。胃阳已伤。邪气已结。加入干姜。辛以开结。温以守中。   同黄芩则寒热相因。调剂之功成矣。   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此条虽非误治。然亦失治之证也。伤寒至六七日。经尽传里之候也。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即伤寒首条发热恶寒。骨节疼痛之表症犹未解也。微呕而心下支结。则邪犯胸膈矣。胸虽太阳部分。然足少阳之脉。   下颈入缺盆。下胸中。故寒热而呕。又为少阳症也。其邪气支结于心下。已为半里之症。发热恶寒。   支节烦疼。又为在表之邪。是邪气半在表半在里也。以外证未去。固当解表。而少阳又禁汗。故不用麻黄而以柴胡为主。加入桂枝汤。以和解太少二阳之邪也。   辨误 成氏云。支。散也。王肯堂云。支结。支撑而结也。若训作散。则不能结矣。方注云。支结。言支饮抟聚而结也。喻氏云。心下支结。邪结于心下偏旁。不中正也。若谓支饮结于心下。梦语喃喃。吾不识支饮为何物也。诸说纷纷。略无定论。愚谓成氏以散字训之固误。而方氏以支饮抟聚为解。亦未中 。尚论谓邪结于心下偏旁而不中正。若果如其说。则仲景不谓之心下矣。诸说之中。当以支撑之解为近是。后更有支饮悬饮之支。义颇相同。然疑惑未悉。不敢穿凿。姑留以俟智者之辨。   柴胡加桂枝汤方   柴胡(四两) 桂枝(一两半) 人参(一两半) 甘草(一两) 半夏(二合半) 黄芩(一两半)   芍药(一两半) 生姜(一两半) 大枣(六枚)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温服一升。   小柴胡及桂枝汤之义。各见本方论中矣。此因太少兼证。故用两方合治之法。然邪自太阳陷入而结于心下。   则必由阳明少阳之经。假道而入矣。但用柴胡桂枝而不及阳明者。以阳明里证居多。无解肌发表之专药。   且无阳明见症故也。太阳阳明证中。虽有葛根汤。亦必借麻黄桂枝两方。加入葛根以解其邪耳。然既曰伤寒。不用麻黄而但用桂枝者。岂桂枝汤非太阳伤寒之禁剂邪。盖以邪入少阳。即以少阳为主。即前所谓伤寒中风。有柴胡证。   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之义也。邪在少阳。又在禁汗禁下之例。故但以桂枝合柴胡。并解太少之邪也。以两方各用原方之半。合作一剂同用。故谓之柴胡加桂枝汤也。然表邪尚盛之伤寒。参芍非所宜用。当于临证时去取可也。   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八九日。经尽当解之时也。下之。误下之也。胸满。误下里虚。邪气陷入也。烦者。热邪在膈而烦闷也。惊者。   邪气犯肝。肝主惊骇也。小便不利。邪自少阳而入里。三焦不运。气化不行。津液不流也。谵语。邪气入里。胃热神昏也。一身尽重。灵枢谓脾所生病也。不可转侧。足少阳胆病也。言伤寒八九日。经尽当解之时而不解。因误下之后。   使太阳之经邪。传至少阳而入里也。然何以别其为少阳乎。少阳篇云。少阳中风。胸中满而烦。及胸中烦而不呕。或心烦喜呕。   或小便不利者是也。灵枢经脉篇云。足少阳之脉。其支者下颈合缺盆。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是动则病心胁痛。不可转侧。至真要大论云。阳明司天在泉。燥淫所胜。肝木受邪。民病左 胁痛。不可反侧者。盖胆附于肝。少阳厥阴相为表里。仲景所谓脏腑相连也。经脉篇云。足太阴之脉。属脾络胃。是动则病身体皆重。故厥阴在泉。风淫所胜。湿土受克。则身体皆重也。盖以邪气入胃。胃病而脾亦病也。太阴阳明论云。脾胃以膜相连耳。皆因误下而阳虚阴盛。故一身尽重而不可转侧也。所以脉解篇有云。所谓不可反侧者。阴气藏物也。物藏则不动。故不可反侧也。然此条经络纠纷。变症杂出。未可以寻常治疗也。故以小柴胡为主。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方   柴胡(四两) 半夏(二合洗) 龙骨(一两半) 牡蛎(一两半) 人参(一两半) 茯苓(一两半)   铅丹(一两半) 桂枝(一两半) 大黄(二两) 生姜(一两半) 大枣(六枚擘)   上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内大黄切如棋子。更煮一二沸。去滓。温服一升。   邪入少阳。故以小柴胡之半剂为主。以和解少阳之邪。人参以补益下后之虚。半夏以滑利胸膈之气。姜以宣达其阳气。枣以和润其津液也。去甘草者。恐助胸满也。去黄芩者。阳虚阴盛。避寒凉也。桂枝辛温。助阳和卫。合姜枣而为桂枝去芍药汤。可以汗解太阳之余邪。而成太少两解之剂。其去芍药者。恐其益阴收敛也。   且桂枝全汤为伤寒之禁剂者。亦恶芍药之酸收也。下编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中之去芍药。亦此义也。牡蛎者。小柴胡本方加减法中。原有胁下痞硬者。去大枣加牡蛎四两之法。观其但用之于胁下痞硬。而不用之于心下痞硬。则知非但咸以 坚。抑且可以平木气而伐肝邪矣。李时珍云。龙者。东方之神。故其骨与角齿。皆主肝病。许叔微云。肝藏魂。   魂游不定者。以此治之。则亦非但前人所谓重涩而已。总之一身皆重。不可转侧。皆少阳肝胆之邪。偏着于胁耳。   二物之用。既能平肝木之邪。又以重镇之性。兼治其烦惊也。若曰载神之舟楫。则枯骨朽壳。岂能载虚灵之生气乎。吾恐未必然也。至于铅丹一味。皆以为重镇心脏之惊。余细阅论中。并无心脏受病之文。若必以惊为心病。则仲景胡不以丹砂镇之。而偏以铅丹为重。盖心固主惊。而肝脏亦主惊骇。是故。铅丹之为物也。   非惟金能制木。重可镇惊。况铅本北方之黑。因制炼之功。化而为南方之赤。则坎离一交。水火既济。以之治肝木之邪。有三家相见之奇。五行攒簇之妙矣。大黄乃荡涤之药。热邪在胃。谵语神昏。非此不疗。但因下后之虚。   故切如棋子。仅煮一二沸。使性味不全。则不成峻下矣。同人参则补泻兼施。佐茯苓则渗利并用。此所以为非常之治也。殚心思。竭智力。其所以为立法之圣欤。   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   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邪入太阳。循经而行。六日而经尽。六日以后。第七日为一经。至十余日而太阳之邪不解。谓之过经不解。   即太阳总证中所谓再作经也。以太阳之邪。久而未解。当仍以汗解为是。而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而柴胡证仍在者。   则知虽屡经误下。而外邪犹未全入于里。尚在少阳半表半里之间。故先与小柴胡汤。服汤后而呕不止。则少阳半表半里之邪。犹未解也。心下急。则邪已入阳明之里。胃邪实而胀满矣。热邪在里故郁烦也。表里俱未解。邪不独在少阳一经。小柴胡不中与也。当以表里两解之大柴胡汤下之。则愈矣。   大柴胡汤方   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芍药(三两) 半夏(半斤) 枳实(四枚) 大黄(二两)   生姜(五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   大柴胡汤者。以小柴胡为主治而增减以大其用也。盖小柴胡为少阳一经之专剂者。以不出不纳之胆腑。   以气为用之三焦。邪入其经。不过虚无偏胜。邪正不和之气耳。故以柴胡黄芩生姜半夏以解散其邪。人参甘草以补其正。大枣之甘缓以和其性。所谓和解之剂也。至邪既内入。已归阳明之里。乃有形之实邪。则当以承气汤攻下之矣。此以少阳未罢。阳明里实。若但用和解之小柴胡。不惟不足以解散少阳半表之客邪。而人参甘草。反足以助阳明胃家之实热。故于小柴胡中。去人参甘草之补。增入小承气之半。以泄胃中之实热也。   用芍药者。以参甘既去。故用之以扶土敛阴。兼平少阳木气之邪。李时珍谓芍药能于土中泻木者是也。两方合用。则二阳并治。表里兼施。故为两解之剂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