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总病论 - 第 24 页/共 33 页
黄连 黄芩 甘草 栝蒌根(各一两) 石膏(一两半)
粗末,每服四钱,水一盏半,煎八分,温服一盏。
卷第六
伤寒暑病通用刺法
庞曰:凡过经不解谵语者,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刺期门之法,须待脉弦或浮紧,刺之必愈;余刺之不瘥,以正取肝之邪故也。期门穴直乳下,当腹旁近胁骨,是穴针入一寸。
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其人大渴饮水者,其腹必满,小便不利而自汗出,其病欲解,此为肝乘肺,名曰纵,当刺期门。
腹满谵语,寸口脉浮而紧,此为肝乘脾,名曰横,当刺期门。
下血而谵语,此为热入血室,但额上汗出者,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者愈。
妇人中风,发热恶寒,其经水适来,得七八日热除,脉迟身凉,胸胁下满如结胸状,而谵语,此为热入血室,当刺期门,随其实者而取之。
太阳与少阳并病,头痛或眩,时如结胸,心下必坚,当刺泻肺俞、大杼,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谵语则脉弦,五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伤寒喉痹,刺手少阴,腕骨小指后动脉是也,刺入三分补之。(佳通里二穴,去腕后一寸,是手少阴之经,主热病喉痹,针入三分,可灸三壮。)
伤寒妊娠腹满,不得小便,腰以下肿如水气状,怀孕七月,太阴当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利即愈。(劳宫手掌中央,屈无名指取之,关元在脐下三寸。)
伤寒饮水过多,腹胀气喘,刺中脘。(鸠尾下三寸。)
伤寒汗不出,脊强,喉闭烦满,针大杼。(大杼穴在第一椎下两旁,相去各一寸五分,针入一寸泻之。)
伤寒余热不尽,皮肤干燥,针曲池。(在曲肘横纹头,针可透下,泻之。)
热病汗出,脉反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太甚者取踝上横纹以止之。(鱼际在大指本节后内侧散脉中;太渊在掌后陷中;大都在足大指本节后陷中;太白在足内侧核骨下陷中;踝上横纹不说穴名,当是足内踝上二寸,名曰复溜,主骨寒热汗注不休故也。)
热病七八日,脉口动,喘而眩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合谷穴是也。)
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阳,补足太阴。(据伤寒皆忌土败木贼证,是足少阳木受邪,当传克脾土,故宜泻足少阳之丘墟,而补足太阴之太白。《素问》云:补足太阴者是也。其全元起《太素》作手太阴而以肺经,从肺出腋下,故胸胁满痛。又有引虚则索筋于肝,不得索之于金,而以手太阴为是。既言不得索之于金矣,而复求于金乎,是必不然也。既泻于木,理不合更补于金,若补于金,则木反受克矣,故当补脾土无疑。)
热病先手臂痛,刺手阳明、太阴,汗出止。(太阴络列缺穴,在腕上二寸半,刺七分;阳明商阳穴在手大指次指端,去甲如薤叶,刺三分。)
热病始于头首者,刺项太阳而汗出止。(天柱穴在项后发际,大筋外廉陷中,可刺五分,泻之。)
热病先眩冒而热,胸胁满,刺足少阴、少阳。(足少阴涌泉穴,在两脚心陷,屈足卷指宛宛中,刺入七分,泻之,无令血出。足少阳侠溪穴,在小指歧骨间,本节前陷中。)
热病始足胫痛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陷谷穴在足大指次指之间,本节后陷中,针入五分,泻之。)
热病三日汗不出,怵惕胸胁痛,不可转侧,大小便血及衄不止,气逆呕哕,烦渴,食饮不下,针劳宫。(在手掌心,针入五分,泻之。)
卷第六
伤寒死生候
伤寒下利,厥逆烦躁,不得卧者死。
伤寒厥逆六七日,发热而利者生,汗出利不止者死,但有阴无阳故也。
伤寒咳逆上气,其脉散者死,谓形损故也。
夫病者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重语是也。)直视谵语、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
伤寒脉阴阳俱紧,口中气出,唇口干燥, 卧足冷,鼻中涕出,舌上苔滑,勿妄治也。
伤寒脉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水浆不下,形体不仁,乍静乍乱,此为命绝也。又未知何脏先受其灾。若汗出发润,喘而不休,此为肺先绝也;阳反独留,形体如烟熏,直视摇头,此为心先绝也;唇吻反青,四肢 习者,此为肝先绝也;环口黧黑,柔汗发黄,此为脾先绝也;溲便遗失,狂言目反直视者,此为肾先绝也。
伤寒脉顺四时,夜半得病日中解,日中得病夜半解,更不传也。
卷第六
热病死生候
热病阴阳交者,热烦身燥,太阴寸口脉两冲尚躁盛,是阴阳交,死;得脉静者生。
热病得汗,身冷脉欲绝,其人已安静,但昏沉喜睡,急与四逆辈,令手足温,不尔,熟寐而卒。
热病阳进阴退,头独汗出,死;阴进阳退,腰以下至足有汗出,亦死;阴阳俱进,汗出已,热如故,亦死;阴阳俱退,汗出已,寒栗不止,口鼻气冷,亦死。
热病所谓并阴者,热病已得汗,因得泄,是谓并阴,故治;热病所谓并阳者,热病已得汗,脉尚躁盛,大热汗出,虽不汗,身和而衄,是谓并阳。故治。
热病不知痛所在,不能自收,口干渴热甚,阴头有寒者,热在骨髓,死,不治。
病若谵语妄言,身当有热,而反四逆,脉沉细者,死。
热病在肾,令人渴口干,舌焦黄赤,昼夜引饮不止,腹大而胀,尚不厌饮,目无精光,死,不治。
热病所谓阳附阴者,腰以下至足热,腰以上寒,阴气下争而还,心腹满者,死。
热病所谓阴附阳者,腰以上至头热,腰以下寒,阳气上争而还,得汗者,生。
热病得汗,脉减躁,身和面赤,此为荣未交,待时自已,肝病待甲乙之列。(《素问》云:荣未交日,今且得汗,待时而已。)
热病七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死;代脉一日死。
热病七八日,脉不躁不数而喘,后三日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勿庸刺。
热病身面发黄,面肿,心热口干,舌卷焦黄黑,身麻而臭,伏毒伤肺,中脾者死。
热病螈 狂言,不得汗,螈 不止,伏毒伤肝,中胆者死。
热病汗不出,出不至足,呕胆吐血,善惊不得卧,伏毒在胆足少阳者死。
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