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伤寒补亡论 - 第 36 页/共 44 页
食服亦易。所患再三作耳。
卷十五
阴阳易六条
孙真人论曰。妇人温病虽瘥。未能平复。血脉未和。尚有热毒。
足以毒人。男子接之得病。名为阴易之病。其人身体重。热上冲胸。
头重不能举。眼中生眵 。(一作膜脉)四肢(一云膝胫)拘急。小腹绞痛。手足拳。皆即死。其亦有不即死者。病苦小腹里急。热上中胸。
头重不能举。百节解离。经脉缓弱。血气虚。骨髓竭。便嘘嘘吸吸。气力转少。着床不能动摇。或引岁月方死。晋代名医张黄。言有婢得病。瘥后数十日。有六人接之。皆死。可不戒之。
仲景曰。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小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能举。眼中生花。(一作眵。千金翼加胞赤二字。)膝胫拘急者。烧 散主之。
千金方曰。交接劳复。阴卵肿缩。宜取妇人衣服以覆男子。
庞氏曰。阴阳交易。阴阳相感动。其毒瓦斯着人。如换易也。男子病新瘥。妇人与之交。妇人得病。名曰阳易。妇人病新瘥。男子与之交。男子得病。名曰阴易。若二女二男。则不相易。然女犯男得病。鲜有死者。男犯女得病。治稍缓则死。无一生者。又若女犯男而男自劳复。则女不病。男犯女而女自劳复。则男得病亦轻。富贵之家。虽知其事。后生忽恣意犯之。多致不救。田野之家。蒙蒙昧昧。只知伤寒能杀人。因此死者。又十有三四。皆不知其所犯之由。深可伤也。宜服手足甲 灰散。阴头毛际二穴灸之。男女初得病者。便服薤根鼠屎汤。出汗愈。灸阴头百壮。而卵缩未下者。灸大敦二穴小炷七壮。
足大拇趾旋毛上是穴。
活人书曰。阴阳易病。男子则体重少气。阴肿入腹。绞痛。妇人则里急。腰胯连腹内痛。余与仲景孙氏庞氏三家同。
又曰。烧 散、鼠屎汤、竹叶汤、干姜汤、竹茹汤、当归白术汤。皆可选用。雍曰。
男子用千金赤帛烧散为奇。
雍曰。男子初病伤寒。其毒虽未必重。及其易人。则多杀人。过于本伤何哉。盖本病所感。必先太阳膀胱经。自表入里。其传有渐。
易人之病。随感而入。直伤膀胱与肾五脏。不由经脉。故其病只见里症。无表症。病在脏不在经也。至其所用药。必须隐秽之物。与本脏相侵者。然后可败而逐之。至于灸法。亦必在隐恶之处。盖病不在经络之中。不可取也。
卷十六
第十六卷缺。此遗逸于元之初也。
卷十七
湿叙论一条
仲景曰。伤寒所致太阳病 湿 三种。宜应别论。以为与伤寒相似。故此见之。雍曰。自此以下二卷。皆论似伤寒非伤寒之疾。
湿盖其首也。三者皆在太阳一经。与伤寒为难辨。故仲景论于伤寒之先。以不能先别此三者。则必不能辨伤寒也。孙真人亦同此言。
近世方论。列于杂病疑似诸疾之中。然疑似诸病。非太阳所感。所以仲景独先 湿 者。为其与伤寒同为一经。根源不异。症亦多同。误治则杀人。是以不得不先之。今讨论既详。复恐乱伤寒症治之法。不免根据近世所述。与霍乱等项别为一卷。其疑似诸疾。又附之后卷。庶几有所区别乎。
卷十七
痉二十六条
雍曰。先兄子若明医道。常疑医经中 痉二字。当只是一字传写之误。盖汉晋之书皆作 。如仲景言。结胸病。项亦强。如柔 状。
千金载之曰。项亦强。如柔痉状。其二字传写之误明矣。然素问灵枢二经。亦有 痉一病。不同。则自仲景以来。诸书皆有当为 当为痉者。后世传录者。俱不复辨别也。政和间。先人客京师。有家人病。招东平刘寅诊视。刘曰。此 病也。治之愈。因问 痉之别。刘曰。病以时发者谓之痉。不以时发者谓之 。后归洛。有兄病伤寒。汗后。以时作痉者。先兄因刘医语。用庞氏葛根加麻黄汤治之而愈。刘医之言。
不见于诸书。东平昔多名医。必有由来。后雍颇读医经。始悟刘医之言。虽当而不尽也。盖二字之误。固多有之。在汉晋之书中。有当为者。亦有当为痉者。在隋唐之书中。亦有当为 。当为痉者。方知痉必竟二字。盖 者病名。如曰中风伤寒之类也。痉者症名。如结胸痞气之类也。如此言 湿 三病。则 是病名。不可作痉也。仓公当归汤方云。主贼风口噤角弓反张痉者。则是痉病中一症之名。不可作 也。盖痉是经脉与筋强直反张之病。故为病中之一症。所以诸风有痉。伤寒亦有痉。 病之中亦有痉不痉者。大抵 为轻。痉为重。 而又痉者尤为重。刘氏虽不分病名与症名有异。而 病不以时发。故有累日不知人事者。痉病则随发随止。孙真人所谓须臾有十数发者。则又与病以时发不以时发之言相应也。故雍谓 病名痉症名者。究其源也。刘谓以时发不以时发者。别其流也。活人书又曰。阴阳二 者。此言非古。恐出于后世。雍以意度之。刚 之 名阳。柔 之 名阴 。朱氏虽言阴阳二 。而终不明辨。第曰阳属刚。阴 属柔而已。其症与药。俱不详言之。
仲景曰。太阳病。脉沉而细者。名曰 。
又曰。太阴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 。
又曰。太阳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名曰柔 。巢氏曰。柔 恶寒。雍曰。详刚 。即与太阳伤寒症同。柔 。即与太阳中风症同。然伤寒脉浮紧。中风脉浮缓。 病脉沉细。当以脉别之。
又曰。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脉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病。雍曰。此病为 症字误。
问曰。 病何由而感也。素问三十七篇曰。肺移热于肾。传为柔。仲景曰。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 。
又曰。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 。在叔和曰。风病下之 。复发其汗。必拘急。此皆致之由也。千金曰。先因伤风。后感寒湿。则致 。故柔 亦有不恶寒而恶风者。
问曰。 脉如何。仲景曰。脉沉而细。叔和曰。其脉伏坚直上下。
又曰。脉来。按之筑筑而弦。直上下行。巢氏曰。策策而弦。直上下行者。风 脉也。伏坚直上下。 而加痉之脉也。筑筑而弦。策策而弦。
皆病脉。筑策亦疑一字误。
问曰。治 如何。叔和曰。太阳病。无汗。而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得语。欲作刚 。葛根汤主之。雍曰。叔和既论治刚 。次当言柔 。今乃不言。及再论刚 为病。胸满口噤。卧不着席。脚挛急。其人必 齿。可与大承气汤。雍以仲景伤寒本论。无此一症。故疑此亦非叔和之言。误从之杀人。大承气汤的非治刚 之药。纵是诸。皆不可用。盖 太阳中风。再感寒湿之疾。太阳属表。中风在表。及寒湿之疾。皆不可下。其脉沉细伏弦。亦不可下。今又言胸满。
非寒则虚痞。口噤。卧不着席。又太阳中风之症。脚挛急者。脚蜷也。
胞中有寒也。皆不当行承气汤。用之必死。庞朱二氏不明改之去之者。意其是叔和之言。不敢削也。朱氏之言。加审之二字。盖亦有疑矣。尝见庸愚下此以杀人。知而不言。不为无罪。然则柔 用何药以治之。曰。庞氏治刚柔 。加减葛根麻黄汤。 无汗者。加麻黄。 自汗者。去麻黄加葛根。朱氏治柔 。以桂枝加葛根汤。皆其药治切当者也。王叔和曰。太阳病。其症备。身体强KT KT 。然脉反沉迟。此为。栝蒌桂枝汤主之。庞氏曰。栝蒌不主项强KT KT 。其意以治肺热。
令不移于肾也。桂枝汤内加栝蒌四两。雍曰。审如庞言。则移热之。乃柔 也。独未知疮家风家二 亦同治乎。更当审其症而用之。
常见太阳伤寒。出汗多致 。服此亦愈。
千金曰。其重者。患耳中策策痛。此风入肾经中也。不治。流入肾。喜卒然体痉直。如此。皆服小续命汤两三剂。雍曰。亦须无汗。乃可服。
又曰。针耳前动脉及风府神良。雍曰。二穴亦难取。动脉在客主人之下。误刺陷脉。则为内漏为聋。风府在脑户喑门之间。误刺亦死。一喑门风府。又禁不可刺。能者互审之。
又曰。刚柔 。宜加减葛根麻黄汤。 自汗者。去麻黄。更加葛根。雍曰。此汤诸家未见。惟庞氏载之。
又曰。 病不宜大发汗及针灸。宜小汗之。叔和曰。 病有灸疮。难疗。雍曰。大抵疮家忌灸。惟孙真人云。若耳痛肿生汁作痈疖者。乃无害也。惟风宜防耳。此定为耳能泄肾气故也。痉亦同。
活人书云。柔 。桂枝加葛根汤主之。雍曰。此即仲景治太阳病有汗之药。朱氏以叔和缺治 药。故取而用之。若然。则刚 正宜用庞氏葛根麻黄也。又朱氏论二 。取千金说云。并宜服小续命汤。此皆可为定法。其热甚而欲移于肾者。必加痉。宜以叔和桂枝加栝蒌汤主之。
叔和曰。 病。发其汗已。其脉 如蛇。暴腹胀大者。为欲解也。其脉如故。反伏弦者。必 。既曰 病。又曰必 。何也。雍曰。必当作必痉。则义通也。此谓 病加痉者也。
问曰。 病其详何如。孙真人曰。太阳中风。重感于寒湿。则变。 者口噤不开。背张而直。如发痫之状。摇头马鸣。腰反折。须臾十数发。气息如丝。汗出如雨。时有脱。易得之。雍曰。此即正谓之痉也。痉同他病而有。初无本病。或因中风而痉。或因伤寒而痉。或因而加痉。其用药皆相类。大抵葛根续命也。
问曰。妇人小儿多作 。何也。孙真人曰。新产妇人。及金疮血脉虚竭。小儿脐风。大人湿温。得痉风者。皆死。又热病。热入肾中为。小儿病痫。热甚亦为 。雍曰。此二者。可治之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