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伤寒补亡论 - 第 33 页/共 44 页

又曰。寸口脉。阳浮而阴濡弱。阳浮则为风。阴濡弱为少血。浮虚受风。少血发热。医以火熏熨令汗出。恶寒遂甚。客热因火而发。   身因为黄。小便难。鼻中出血。复下之。热瘀在膀胱。蓄结成积聚。状如肝。当下不下。心乱狂走赴水。蓄血若去。目明心了。此皆医所为。轻者得愈。剧者不治。雍曰。详治在不可火证中。先下积血。次身黄。小便难。治如前证。   又曰。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都满。胁下及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小便难。雍曰。治在阳明证中。身目黄。茵陈蒿汤。小便难者。五苓散。   又曰。伤寒发热。口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雍曰。治在不可下证中。目黄。如前法治。   又曰。得病六七日。脉迟浮弱。恶风寒。手足温。医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胁下满痛。面目及身黄。颈项强。小便难。雍曰。治在吐下后证中。身黄小便难。治如前法。   千金方曰。诸病黄胆。宜利其小便。假令脉浮。当以汗解。宜桂枝黄 汤。   又曰。伤寒。热出表。发黄胆。麻黄醇酒汤。冬用宜酒。春用宜水。   又曰。治黄胆。鼻中取黄汁。宜瓜蒂、赤小豆、秫米末。名瓜丁散。   又曰。时行病。急黄。并瘴疠疫气 疟。宜茵陈丸。余见千金十卷。(今千金三十四卷)   巢氏曰。伤寒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 。必发黄。被火。额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亦发黄。其人黄如橘色。或如桃枝色。   腹微满。此由寒湿气不散。瘀热在脾胃也。又时气发黄候曰。湿气盛。蓄于脾胃。脾胃有湿。则新谷郁蒸。不能消化。大小便结涩。故发黄。又温病候曰。发汗不解。温毒瓦斯瘀结在内。小便为之不利。故发黄。雍曰。巢氏所论。即仲景阳明懊 被火二证。及寒湿一证而已。   亦甚略也。言简多不尽意。大抵瘀热在里不解。必为黄。热在膀胱。   亦为黄也。桃枝色者。孙真人云。久则变作桃皮色也。   又巢氏黄病论曰。黄病一身尽痛。发热。面色深黄。七八日后。   热结在里。有血当下。如豚肝状。(庞氏云。有血。抵当汤。狂者。血下必自愈。)其人少腹满急。若眼睛涩痛。鼻骨疼。两膊及项强。腰背急。则是黄候。大便涩。但得小便利。则不虑死矣。不用大便多。多则心腹胀不住。此由寒湿在里。则热蓄于脾胃。腠理不开。瘀热与宿谷相搏。郁蒸不得消散。则大小便不通。故身体面背变黄色。凡黄候。   其寸口近掌无脉。鼻口气冷。并死不治。   活人书曰。病患寒湿在里不散。热蓄于脾胃。腠理不开。瘀热与宿谷相搏。郁蒸不消化。故发黄。此皆巢氏之言。惟改一表里字。   又曰。发黄与瘀血。外证及脉俱相似。但小便不利为黄。小便自利为瘀血。要之发黄之人。心脾蕴积。发热引饮。脉必浮滑而紧数。   若瘀血证发狂。大便必黑。此为异耳。凡病患身体发热。头面汗出。   身无汗。剂颈而止。渴引水浆。小便不利。如此必发黄。茵陈蒿汤、五苓散加茵陈主之。   又曰。茵陈蒿汤十分。五苓散五分。二药拌匀。每服三钱。温酒调服。日三服。即以茵陈蒿汤调五苓散服之最良。病患服汤。得小便利如皂角色赤。一宿腹减。则黄从小便中出也。栀子柏皮汤、麻黄连翘赤小豆汤。皆可选用。   又曰。伤寒欲发黄者。急用瓜蒂末。口含水。搐一字许入鼻中。   出黄水。甚验。   又曰。太阳病。一身尽痛。发热。身如熏黄者。何也。太阳中湿也。雍曰。宜五苓散。(太阳下宜有一病字。中湿原本是温字。)   又曰。白虎证与发黄相近。遍身汗出。此为热越。白虎证也。头面汗出。   颈以下都无汗。发黄证也。雍曰。白虎证遍身汗出。安能发黄。故仲景言阳明热越。不得发黄也。   雍曰。巢氏黄病一论。未为该通。而诸家伤寒论中多从之。夫致黄之由非一。或误下。或火熏。皆能成黄。非止寒热谷气而已。大抵寒邪中人。久不能去。变为热毒。假春风发动表为可出之时。既动则不可复回。而腠理不开。无由作汗而出。郁而在里。终不能散。淫邪泮衍。血脉传流。其毒之重者。遇血相搏不能胜。为之变结。或如豚肝。   或如墨色。此为邪气所败之血也。无以泄其邪。则血枯而人死。其轻者鼓血而上。随衄可出。涩者因促滑气而下。随溺可去。既不能与血相搏。又不能开腠理而生汗。上不可出。下不可去。乃散于毛窍之际。   已失所舍。而无可定止。进退不能。郁为至黄之色。以待汗与溺而后通。此毒非不欲出也。犹人之行及门而无路也。医者疏通其道而指示之。不为汗。则为溺。未有不去之理。然毒在腠理之内。与正气争持。   正邪相窒。毛孔亦不可开。是以不能作汗。必从开窍利小便而出。此所以毒瓦斯在里不能出者。必成黄血二证。虽轻重上下不同。其理一也。有可汗而出者乎。曰。脉浮甚者。其表必疏。可汗而出之也。   庞氏曰。孙真人云。凡遇天行热病。多内热发黄。但用瓜丁散纳鼻中。黄水出乃愈。即后不复病患黄矣。常须谨候病患。四肢身面。   微似有黄气。即速行瓜丁散。不可令散漫失候。必大危矣。特忌酒面色欲。犯者不治。(瓜丁细辛含水搐一字许千金方三味不同)   卷十五   瘀血圊血便血十一条   仲景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其外。属桂枝汤。外解已。血未下。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雍曰。小便不利。不可攻也。   又曰。太阳病六七日。表症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小腹当硬满。而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宜下之。以抵当汤主之。   又曰。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小腹硬满。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抵当汤主之。常氏云。小便不利。无血者。与五苓散。   又曰。伤寒有热。小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   又曰。阳明症。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   故令喜忘。屎虽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者。宜抵当汤下之。   又曰。病患无表里症。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当汤。脉经云。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又曰。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此热在膀胱。必便血也。常氏曰。宜用桃核承气汤、芍药地黄汤。雍曰。宜先犀角地黄汤。   又曰。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可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常氏云。便血者。可黄芩汤。雍曰。热已除者。畏黄芩。   又曰。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常氏云。可柏皮汤。   又曰。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圊血也。   雍曰。凡病各有轻重。治病用药。亦有轻重。且如瘀血一症。用抵当汤。根据法如此。不可易也。若其血症轻。或治之早者。亦不须用。   只服犀角地黄汤。血症稍重。及治之瘥迟者。则用桃核承气汤。其重及治之迟者。方用抵当汤丸。抵当汤丸是十分之药。轻病不宜用也。   用他药仿此。   卷十五   衄血吐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