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伤寒补亡论 - 第 17 页/共 44 页

又曰。咽中闭塞。不可发汗。发汗则吐血。气欲绝。手足厥冷。欲得蜷卧。不能自温。庞氏云。甘草干姜汤主之。常氏曰。咽中闭塞。可小柴胡汤。设经发汗吐血者。柏叶艾叶汤。(金匮方)气微厥逆蜷卧者。可当归四逆汤。   又曰。诸脉得数动微弱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大便难。腹中干。   (一云大便难胞中干)胃燥而烦。其形相象。根本异源。雍曰。宜小建中汤。   又曰。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不可发汗。发汗则寒 不能自还。常氏云。可当归四逆汤。   又曰。咳者则剧。数吐涎沫。咽中必干。小便不利。心中饥烦。   时而发。其形似疟。有寒无热。虚而寒 。咳而发汗。蜷而苦满。腹中复坚。(一作蜷而心痛)常氏云。可柴胡干姜桂枝汤、小青龙汤、理中丸。雍曰。脉经以上二证合而为一。雍谓自咳者之下。为咳者剧证。咳者之上。为不咳未剧之证。二证之脉。皆濡而弱也。咳证里寒多。宜小建中汤、理中丸、附子汤微温之。   又曰。厥脉紧。不可发汗。发汗则声乱咽嘶。舌萎。声不得前。雍曰。厥阴经紧。则引舌与卵。故舌卷而囊缩。若缓。则舌萎声不得前。   故厥脉紧者。不可发汗。恐其脉缓也。厥脉紧者。宜四逆汤。缓者。宜小建中汤。或言宜白虎、小柴胡。皆不可用。   又曰。诸逆发汗。病微者难瘥。剧者言乱。目眩者死。(一云谵语目眩精乱者死)命将难全。   又曰。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也。常氏云。可小柴胡汤。雍曰。亦宜先服小建中汤。   又曰。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千金翼云寒多热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常氏云。可小柴胡汤。雍曰。亦宜甘草干姜汤。   又曰。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常氏云。可小柴胡汤。   又曰。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 而振。常氏云。可小柴胡加芍药地黄汤。   又曰。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紧急。目直视。不能 。   不得眠。常氏云。可犀角地黄汤。   又曰。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宜禹余粮丸。   (本阙方)常氏云。只取一味禹余粮石。火 末服之亦可。雍曰。禹余粮不用石壳。此火 末服则是壳也。   又曰。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常氏云。可猪苓汤、芍药地黄汤。   又曰。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 。常氏云。可小柴胡汤。 者。葛根桂枝汤。雍曰。更详治 门中。   又曰。下利清谷。不可发汗。汗出必胀满。雍曰。宜温其里。后随证治之。   又曰。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汗出则四肢厥而逆。雍曰。设误发汗。宜甘草干姜汤、当归四逆汤。   又曰。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发热。前厥者后必热。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必口伤烂赤。雍曰。   已见厥阴卷中厥论并问。   又曰。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常氏云。可小柴胡汤。   又曰。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下之益烦。心中懊 如饥。发汗则致 。身强难以屈伸。熏之则发黄。不得小便。灸则发咳唾。常氏云。可小柴胡汤、桂枝加葛根汤、茵陈蒿汤、小青龙汤。雍曰。各随证用之。头痛发热汗出。即小柴胡汤。心烦喜呕。亦柴胡。 而身强。用桂枝加葛根汤。不得小便而咳唾。则小青龙汤。熏之发黄。则茵陈蒿汤也。   又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不可发汗。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发汗则谵语脉弦。五六日语不止。当刺期门。   又曰。太阳发汗。因致 。雍曰。前本病云。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   又曰。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此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   以强责少阴汗也。常氏云。可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   小便难者。五苓散。   又曰。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   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常氏云。可芍药地黄汤。雍曰。仍灸三阴交涌泉二穴。三阴交难取。涌泉尤奇。   王叔和曰。冬时发其汗。必吐利。口中烂。生疮。(千金翼同)   又曰。汗出多热。发其汗亦坚。雍曰。坚字宜作 。前有云。发汗太多。因致 也。   又曰。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以医发其汗。   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胃中虚冷。故令吐也。常氏云。可与小半夏汤、温中汤。   又曰。伤寒四五日。其脉沉。烦而喘满。脉沉者。病为在里。不可发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常氏云。可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脉沉里实谵语者。调胃承气汤。   又曰。伤寒有五。皆热病之类也。同病异名。同脉异经。虽俱伤于风。其人自有痼疾。则不得同法。其人素伤于风。因复伤于热。风热相搏。则发风温。四肢不收。头痛身热。常汗出不解。治在少阴。厥阴不可发汗。汗出谵语。独语内烦。躁扰不得卧。善惊。目乱无精。治之复发其汗。如此死者。医杀之耳。(出医律)朱氏曰。风温不可发汗。宜葳蕤汤。雍曰。仲景以风温湿温为伤寒四种坏病。难经以湿温为五种伤寒。皆属伤寒也。余见风温本门。   又曰。伤寒湿温。其人常伤于湿。因而中 。湿热相搏。则发湿温。病苦两胫逆冷。腹满叉胸。头目痛苦。妄言。治在足太阴。不可发汗。汗出必不能言。耳聋。不知痛所在。身青。面色变。名曰重 。如此死者。医杀之耳。(出医律)朱氏曰。白虎加苍术汤。   又曰。湿温多汗。其脉阳濡而弱。阴小而热。   庞氏曰。不当汗而强汗之。则津液枯槁而死。   卷八   可发汗五十八条   仲景曰。大法。春夏宜发汗。庞氏作春宜汗。   又曰。凡发汗。欲令手足俱周。时出以 然一时间许。益佳。   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当重发汗。汗多必亡阳。阳虚不得重发汗也。   又曰。凡服汤发汗。中病便止。不必尽剂也。   又曰。凡云可发汗。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然不如汤随证良验。   又曰。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又曰。太阳病。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属桂枝证。(一法用麻黄汤)雍曰。麻黄桂枝二汤。分恶风恶寒有汗无汗用之。如太阳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