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台玉案 - 第 2 页/共 65 页
天地自相倚杖。而人则可见矣。
一论阴阳之性。阴之性静。阳之性动。阴之性收。阳之性散。阴之性降。阳之性升。阴之性沉。阳之性浮。阴之性迟。阳之性数。阴之体平。阳之体尖。阴之性横。阳之性直。阴之性成。阳之性生。阴之性杀。阳之性长。阴之性内。阳之性外。阴之体弱。阳之体强。阴之体浊。阳之体清。阴之味咸。阳之味辛。阴之味苦。阳之味甘。阴之气凉。阳之气温。阴之气寒。阳之气热。阴之体润。阳之体燥。阴之体扁。阳之体圆。阴之体短。阳之体长。阴之体有形。阳之体有质。此阴阳形质之大道也。
一论阴阳升降之道。其阳上升非在阳分而复上升。乃阴极阳生之道。阳自阴分上升至阳分耳。
而降地。天晴自下而上升。正此意也。又曰。地气上而为云。天气下而为雨。
一论阳性无不发散。阴性无不收敛。阳性发散。散何物。不过发散乎阴耳。非外有物与阳发散也。阴性收敛。敛何物。不过收敛乎阳耳。非外又有物与阴收敛也。
或有阳收敛阴发散者。乃阳中之阴收敛。阴中之阳发散耳。而阴阳之性。未尝先也。
一论六淫之邪。性有浮起升散者。有沉平降敛者。所风热火者。其性属阳。本乎天者亲上其。来必浮起升散。寒湿燥者。其性属阴。本乎地者亲下其来必沉下降敛。但各得其位。受胃气之所养。升降浮沉得遂其性。则为天地推迁运化之气耳。何病之有哉。一不如此则阳去乘阴。阴去乘阳。则阴阳不和。各先其职。故性相倚仗者。而变为相形者矣。渐必至于阳微阴胜。阴微阳胜。感则阴去阳杂独守。阳去阴杂独存。常道值此。大变可立待矣。
一论升降浮沉。在脉中贵在平和。但浮沉若夏冬二时。寒热至此极矣。极则改常。然或有生者惟以此。若前寒热浮沉之极。则阴孤阳寡。固不必治。而亦不能治也。
夫治病者。主脉不及。治之宜缓。客邪居之。治之宜急。药性分两不可惑也。
夫三阳之表。有邪当汗。其汗宜急。三阳之里。有邪当下。其下宜缓。三阴之表。有邪当汗其汗。阳之里乃表之里有形经络受邪。故宜利小便下大便。阴之表乃里之表也。亦为经络受病。故宜清形以为汗。阴之里乃里之里也。实为有形经络受邪。故宜大便下之。何也。盖表乃阳之分也。阳性本浮之客。蹇滞阴邪。故宜发散以顺其阳之性。里乃阴分也。阴性本沉。
降之客。洪数阳邪。故宜利下。以顺遂阴之性也。升降浮沉。治法须异。不过顺阴阳之性。而利导之耳。外是失之。皆为穿凿。所以智者恶其凿也。
夫治肿毒初得。宜发汗。亦以其所得未深。在无形经络。久则宜下。以其渐进入里也。
在有形经络中矣。其所谓脓成而补者。以其邪热已定。正气已被所伤。故补其气血之不足。非补邪也。观此杂病皆与伤寒治法同。今人以为不同。是不知阴阳之理也。夫十二经在三阳。外无不主。内有所受者。受小谷传糟粕也。在三阴。内无所受。外有所主者。皮毛血脉肌肉筋骨耳。用药主治者。在所当知。夫胞络者。本三焦之配也。今人惟以命门为三焦之配。不知十命门为液之祖。较之于吾。则有形质矣。故次三焦之下。胞络为血之母全属阴矣。故此于命门定其上中下之位次可也。若经所谓审清浊而知部分欤。
夫结滞积聚。多属阴脉何也。盖阴性收敛。向实归之意。若阳性则主发散冲开。何积聚之有。所以经云。阴搏阳别。是名有妊。亦以阴脉成聚。完结之意也是以有妊之妇得阳脉来。便主落胎。阳化气。阴成形。天地生成之功用也。又云。血旺气衰应有体。正此意也。
夫小儿痘疹。惟其右尺相火。熬煎左尺肾水。以致肾水逆克心火。乃一定之病机也。若水胜则阴胜。其痘必主气虚不能发起。故以助阳发表之药为主。若火胜则阳胜。其痘必主血虚。
其气之发。无所盖覆。必难成浆。渐至干枯。又以敛表之药为主。愚按风热相兼。惟治热为主。佐以收药。
风寒热相兼。惟治风为主。佐以温药之论。大概在人消息之耳。
一论人身有十二经络。统之五运六气而已。运气又不可执一也。总之者。唯一阳一阴。
人能自运矣。学人不肯溯流穷源。而惟限于局方之习。终于局方而已。其不枉人之天年者得乎。
一论人身之胃气。乃先天之气煎以言之矣。但此气在人身少而壮。由此气以渐而成也。
人之而不使丧耳。亦不能外有所增益也。又云能延年者。如烛在风中则不耐久。移在密室之中则所差远矣。是以常人惟损之志人固守之。
一论胃气在人之脉固滑而和。本是或有邪淫之来。此脉浑然在中。邪淫日久。此气残伤。残伤至尽。生气殄矣。所以人须病。而脉犹有胃气者可医。无则不能治也。故胗之时。既是邪脉。犹当表里之中。寻取胃气也。此脉但可被邪脉伤。终不与邪脉混。故当审察分看。不可茫茫然无杂别也。人能知此医理。斯过半矣。
一论大肠脉。自外而下降。三焦脉自内而上升。小肠脉。自内而下降。膀胱脉。自外而上升。故内经云。天阴自上而降。地阳自下而升。是此意也。
详论一论前载六淫之气来应指下。必有太过不及之形也。倘六脉不实不坚。且散且聚。而症却在中。此无形而有病也。殊不知人身有六气。有五运。既无六气有余之邪。则必属五运不足之邪使毕已之谓欤。邪已遏。正未复。此意也。兼前论看。
一论寒热交争者何也。盖阴外乘阳。阳与阴争(此言寸也)或阳乘阴。阴与阳争。(此言尺也)。司治者在表阴邪当升发。以复其阳之性。在里阳邪当降敛。以复其阴之性。阴阳得位。于寒热何争之有。若夫阳分洪数。或阴分蹇涩。此乃偏胜之脉。惟寒惟热而已。不至于寒热争也。又有阳去乘阴。阴不能与阳争。是阳独胜也。惟主热而已。或阴去乘阳。阳不能与阴争。是阴独胜也。亦惟主寒而已。三等理论。在所当知。
一论寒热之客于人身也。寒邪多自皮毛而入筋骨热邪自筋骨而出皮毛。故曰寒自外入。
热自内出如是观之。天阴自上而降地。地阳自下而上升。其理盖可见矣。
一论表脉乃尖之尖者。若稍平来。则似里脉之体。风寒风湿是也。里脉若尖。则反似表脉。
而不见平润之体。此阳极也。当下之。或微有平润在上。而不见尖数之体。此阴胜也。当升之。此篇当前论看。
一论人身之筋。过热则纵。过寒则缩。纵则痿缓。缩则疼痛。或有痿疼痛悉备者。因受湿热。而大筋施长。小筋 短之谓也。
一论人之病出于六淫之邪。实不外乎四时寒热温凉之气。此脉须辨升降浮沉。而以六淫参之。斯得病情矣。因以用药。无不动也。
一师云。风淫之邪。无晴不有。若风湿风燥、风热、风火、风寒之类。若三者兼来。如风寒湿风湿热类也。故前云百病不离乎风。一日问师云。水风在脉何以认。答曰。须与湿相似。
而略有不同。如野马、氤氲之意。以师言度乃浑浑不清之体。
一论凡知病处法。亦有一大理也。心肾二部。上至顶巅。下至足心。若子午上下之中正也。
肝若天三生木。属左也。肺若地四生金。属右也。脾土虽属于右而实在中多。三焦相火虽属于左。而亦寄膻中也。一论用药之法。譬若心脏大热。肾脏大寒此乃阴阳各盛本位也。当凉阳分之热。温阴分之寒。上呼下HT 者方是。予意以黄连之类凉心桂附之类温肾师云。不可也。黄连固是而桂附不宜用。恐反助阳火矣。惟以泽泻泻肾之寒。则脉自转平和。
一论药味之甘者上行而发。苦味直行下泄。二味更相平也。辛味横行而散。酸味收而来敛。
二味更相平也。又若苦能坚软咸能软坚。二味少相反也。须然二味相兼。则以重者论。则轻者又杂为主矣。
一论脉中有输。有经。有络。有孙。四端纵横错综。方成人形。输者、乃气助行。无有定体。若人生之初。可善可恶也。是以偏胜之气而居处于饮食之间。稍得调之。则无有矣。
经脉者。乃此气行来已有着实定体。如人之生。习学已成。善则善。恶则恶。至此病端。定已可施。医药调养之力也。生死在此分。安危在此判。
络脉者。得之各经受来。若经中元气谷气充盛。不为所因。间有发于络脉。为病之小者。无关人之生死矣。
孙脉者。则又受之络。为有小节之刺可以治。可以无治。可以外用敷贴而愈矣。其脉之在人手也。其行直经也。其行横络也。其行亦横孙也。一横一直。无少差也。譬若天地逆行之序焉。
输脉者。若一输者。输气至于经也。经者。总而经理者也。如寸关尺三部。表里分之两手。
共十二经也。络者。络分四旁也。孙者。又络之分布出也。予曾得大肠风燥。病痔下血。须不常见。其根常在。自察其脉。右手得浮弦小涩。挨在输脉之分。久治未愈。师云。此乃热被寒郁在输而不得达于经也。据脉言。乃寒火之类。故以荆芥苦温之药主之。加以薄荷苏叶又以贝母行滞气。其荆芥能传送五脏。乃使输脉发行至经。其味苦能降火。湿能散寒。以之主治。恰是至当。学人宜以此知彼。扩而充之可也。
一凡有人求治于予者。不可因贫富而异其心。当潜心察脉。辨色验症。惟图愈疾为主。
不可轻易求其了事而已。常闻古人云。得失之中增见识。亦为吾之一小试可也。苟以谩心乘之。
非惟无益。于彼抑且有失已之初心矣。又云。才放肆则就放荡。五谷不熟。不如美草。日流污下。何能登轩岐之堂。而为当世之司命也。
卷之一
诊脉捷要歌
浮紧弦迟属风寒。升之散之气自完。
弦数浮洪风热认。药用收降病自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