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伪经考 - 第 38 页/共 39 页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故天仍见戒也。后齐崔杼弑君,宋杀世子,北,燕伯出奔,郑大夫自外入而篡位。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会诸侯,执徐子,灭赖,后陈公子招杀世子,楚因而灭之,又灭蔡,后灵王亦弑死。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其卫君乎!鲁将上卿。’是岁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后楚杀戎蛮子,晋灭陆浑戎,盗杀卫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吴灭巢,公子光杀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时吴灭徐,而蔡灭沈,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出。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郑灭许,鲁阳虎作乱,窃宝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后晋三大夫以邑叛,薛弑其君,楚灭顿、胡,越败吴,卫逐世子。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刘向以为: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其君而立阳生,孔子终不用。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歆造分野之说,散布《周礼》《左氏》《国语》诸书,并入之《费易》,其征应可谓多矣。向上封事历叙灾异,而云「当是时祸乱辄应,故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云云。故其《五行传》,属辞比事,一一不爽。歆欲奖借逆篡,故为此例以搀乱之,务使与经所书方圆不入而已。此与《向传》所载「恭、显等言日变,归罪堪、猛」,同一小人心事。《志》称「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其传与刘向同,唯刘歆为异。」若以歆为是,则自董子、夏侯以下逮于子政,其皆非矣。今并列之,学者自择焉。
以上《汉书五行志》。
弃母姜嫄者,邰侯之女也。当尧之时,行见巨人迹,好而履之,归而有娠,浸以益大。心怪恶之,卜筮禋祀,以求无子。终生子,以为不祥,而弃之隘巷,牛羊避而不践。乃送之平林之中,后伐平林者咸荐之覆之。乃取置寒冰之上,飞鸟伛翼之。姜嫄以为异,乃收以归,因命曰「弃」。《弃母姜嫄传》
契母简狄者,有娀氏之长女也。当尧之时,与其妹娣浴于玄丘之水,有玄鸟衔卵过而坠之,五色甚好,简狄与其妹娣竞往取之。简狄得而含之,误则吞之,遂生契焉。《契母简狄传》
《五经异义》云「《诗》齐、鲁、韩说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毛诗正义》引《史记三代世表》、褚先生说、《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并同,盖相传旧说无不如是,伪学出后始有异义耳。别详《毛诗伪证》中。
有{新女}之妃汤也,统领九嫔,后宫有序,咸无妒媢逆理之人,卒致王功,君子谓妃明而有序。《诗》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言贤女为君子和好众妾,其有{新女}之谓也。《汤妃有{新女}传》
按:此与《毛传》逑匹之训不合。《郑笺》亦云「能为君子和好众妾之怨。」郑用韩说,三家同义也。以九嫔为众妾,亦歆伪说。此文有羼乱也,辨见下。
卫姑定姜者,卫定公之夫人,公子之母也。公子既娶而死,其妇无子,毕三年之丧。定姜归,其妇自送之至于野,恩爱哀思,悲心感恸,立而望之,挥泣垂涕。乃赋《诗》曰「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不及,泣涕如雨。」送去,归,泣而望之。又作《诗》曰「先君之思,以畜寡人。」《卫姑定姜传》
《坊记》:《诗》云「先君之思,以畜寡人。」注「此卫夫人定姜之诗也。」郑用韩说,三家同义。闽县陈乔枞引《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燕燕》之诗,曷能喻焉」,以为送娣之证。见《三家诗遗说考》不知赋诗断章,安必其事尽同,不足为难也。伪说之谬,别详《毛诗伪证》《左氏伪证》中。
傅母者,齐女之傅母也。女为卫庄公夫人,号曰庄姜。姜交好,始往,操行衰惰,有冶容之行,淫泆之心。傅母见其妇道不正,喻之云「子之家世世尊荣,当为民法则;子之质聪达于事,当为人表式。仪貌壮丽,不可不自修整。衣锦絅裳,饰在舆马,是不贵德也。」乃作诗曰「硕人其颀,衣锦絅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刑侯之姨,谭公维私。」砥厉女之心以高节,以为人君之子弟,为国君之夫人,尤不可有邪僻之行焉。女遂感而自修。君子善傅母之防未然也。……庄姜者,东宫得臣之妹也,无子,姆戴妫之子桓公。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骄而好兵,庄公弗禁,后州吁果杀桓公。《诗》曰「毋教猱升木。」此之谓也。《齐女傅母传》
按:伪《毛传》以《硕人》诗为卫人闵庄姜而作,违戾古义,辨见《毛诗伪证》《左氏伪证》。此题为「齐女傅母」,何缘忽另叙庄姜、戴妫之事,与上下文不应?此为《左传》文,当为歆窜。将此节删去,则引《诗》「毋教猱升木」,正与防未然之义相属。歆每改易父书以申己说,见于《别录》者不可悉数,此亦其羼入之显迹也。
鲁季敬姜者,莒女也,号戴己,鲁大夫公父穆伯之妻,文伯之母,季康子之从祖叔母也。《鲁季敬姜传》
《左传》以戴己为别是一人,公孙敖之妻,文伯谷之母。敖亦谥穆伯,则与向说异,盖歆所改也。
《诗》不云乎:「好乐无荒,良士休休。」言不失和也。《楚子发母传》
《毛诗》「休休,乐道之心。」
晋人杀怀公而立公子重耳,是为文公,迎齐姜以为夫人。《晋文齐姜传》
《左传》无迎齐姜之事。襄三十三年云「文嬴请三帅。」文六年云「杜祁以君故让偪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然则一文嬴,二偪姞,三季隗,四杜祁,无复齐姜位置矣,其有意颠倒如是。
夫礼:天子十二,诸侯九,卿大夫三,士二。《宋鲍女宗传》
天子一娶十二女,诸侯一娶九女,古传记并同。《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子之内治,以明章妇顺。」此自指公、卿、大夫、士之命妇而言。刘歆牵合以为后宫之制,乃大谬也。详见《刘歆王莽传辨伪》中。
许穆夫人者,卫懿公之女,许穆公之夫人也。《许穆夫人传》
《左传》《毛诗》皆言许穆夫人为公子顽烝于宣姜所生,而此《传》及《史记》不然。烝淫何事,妄诬古人,颠倒是非至此!详《左传伪证》《毛诗伪证》中。
齐灵仲子者,宋侯之女,齐灵公之夫人也。初,灵公娶于鲁,声姬生子光,以为太子。夫人仲子与其娣戎子皆嬖于公,仲子生子牙。戎子请以牙为太子,代光,公许之,仲子不可。《齐灵仲子传》
按《左传》作「齐侯娶于鲁曰颜懿姬,无子,其侄鬷声姬生光。」「夫人仲子」又作「诸子」,与此不同。此事与「惠公元妃孟子」一条相近,或歆窃此声子、仲子之名入之于彼,而复点窜此《传》欤?
周之康王夫人晏出朝,《关睢》预见,思得淑女以配君子。夫睢鸠之鸟,犹未尝见乘居而匹处也。《魏曲沃负传》
《关睢》之义有三:《论语》云「师挚之始,《关睢》之乱。」三家亦皆以为刺时,此作诗者之意也。《史记》云「《关睢》为《风》始。」四始皆为文王之诗,此编诗者之意也。《列女传》云「夫人晏出,《关睢》预见。」《汉书杜钦传》云「佩玉晏鸣,《关睢》叹之。」李奇注「诗人歌而伤之。」此诵诗者之意也。毛于三义皆不合,详见《毛诗伪证》。此篇「思得淑女以配君子」,为歌诗者「思得」;《毛序》「乐得淑女以配君子」,为君子「乐得」,袭此文而失其意,亦可哂矣。
召南申女者,申人之女也,既许家于酆,夫家礼不备而欲迎之。女与其人言,以为「夫妇者,人伦之始也,不可不正。《传》曰:‘正其本则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是以本立而道生,源治而流清。故嫁娶者,所以承重传业,继续先祖,为宗庙主也。夫家轻礼违制,不可以行。」遂不肯往。夫家讼之于理,致之于狱,女终以一物不具,一礼不备,守节持义,必死不往。而作诗曰「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言夫家之礼不备足也。君子以为得妇道之仪,故举而扬之,传而法之,以绝无礼之求,防淫欲之行焉。又曰「虽速我讼,亦不女从。」此之谓也。《召南申女传》
《韩诗外传》《易林》义同。作伪者见有「绝无礼之求,防淫欲之行」及《易林》「贞女不行」之文,遂以为强暴不能侵陵,以次在《甘棠》之后,故以为召伯听讼也。详《毛诗伪证》。
伯姬者,鲁宣公之女,成公之妹也。其母曰缪姜,嫁伯姬于宋恭公。恭公不亲迎,伯姬迫于父母之命而行。既入宋三月,庙见,当行夫妇之道。伯姬以恭公不亲迎,故不肯听命。宋人告鲁,鲁使大夫季文子于宋,致命于伯姬,还复命。公享之。缪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劳于远道,辱送小子,不忘先君以及后嗣。使下而有知,先君犹有望也,敢再拜大夫之辱。」伯姬既嫁于恭公,十年,恭公卒,伯姬寡。至景公时,伯姬尝遇夜失火。左右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妇人之义,保傅不俱,夜不下堂,待保傅来也。」保母至矣,傅母未至也,左右又曰「夫人少避火。」伯姬曰「妇人之义,傅母不至,夜不可下堂。越义而生,不如守义而死。」遂逮于火而死。《春秋》详录其事,为贤伯姬,以为妇人以贞为行者也,伯姬之妇道尽矣。当此之时,诸侯闻之,莫不悼痛,以为死者不可以生,财物犹可复故,相与聚会于澶渊,偿宋之所丧,《春秋》善之。君子曰「礼,妇人不得傅母,夜不下堂,行必以烛。」伯姬之谓也。《诗》云「淑慎尔止,不愆于仪。」伯姬可谓不失仪矣。」《宋恭伯姬传》
歆作伪经,首欲夺《春秋》之义,故每事必弥缝周内之。讥不亲迎,孔子之通礼,歆抑《礼经》为《士礼》,以为不得推之天子、诸侯、卿大夫,于是为「上卿逆夫人」之说。成九年《传》「季文子如宋致女」一条,录此文而删其「以恭公不亲迎,故不肯听命」云云,岂知鲁以恭姬之故,特使季文子致命,故穆姜出房拜劳,左氏删窜之,岂复成文义邪!《春秋》书伯姬之事凡八,二传皆以为贤伯姬,,圣人之情见乎辞矣。左氏讥以为「女而不妇」,而于其馀皆没之。澶渊之会,二传善之而左氏尤之,与圣人同好恶者,固如是邪?余说详《左氏伪证》中。
夫人者,齐侯之女也,嫁于卫,至城门而卫君死。保母曰「可以还矣。」女不听,遂入持三年之丧毕。弟立,请曰「卫,小国也,不容二庖,愿请同庖。」夫人曰「唯夫妇同庖。」终不听。卫君使人愬于齐兄弟,齐兄弟皆欲与后君,使人告女,女终不听。乃作诗曰「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厄穷而不闵,劳辱而不苟,然后能自致也;言不失也,然后可以济难矣。《诗》曰「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言其左右无贤臣,皆顺其君之意也。君子美其贞壹,故举而列之于《诗》也。《卫寡夫人传》
卫寡夫人高节如此,伪《毛》谓「《柏舟》仁而不遇。」非独望文生义,意在掩抑节义也。详《毛诗伪证》。
蔡人之妻者,宋人之女也,既嫁于蔡,而夫有恶疾,其母将改嫁之。女曰「夫不幸,乃妾之不幸也,奈何去之?适人之道,壹与之醮,终身不改。不幸遇恶疾,不改其意。且夫采采芣苢之草,虽其臭恶,犹始于捋采之,终于怀撷之,浸以益亲,况于夫妇之道乎!彼无大故,又不遣妾,何以得去?」终不听其母,乃作《芣苢》之诗。君子曰「宋女之意甚贞而壹也。」《蔡人之妻传》
《毛诗》凡《周南》皆以为后妃之所致,已为无理。《辨命论》「冉耕歌其芣苢」,皆以芣苢为臭草,而以为「宜子」,何其谬乎!详《毛诗伪证》。
黎庄夫人者,卫侯之女,黎庄公之夫人也。既往而不同欲,所务者异,未尝得见,甚不得意。其傅母闵夫人贤,公反不纳,怜其失意,又恐其已见遣而不以时去,谓夫人曰:「夫妇之道,有义则合,无义则去,今不得意,胡不去乎?」乃作诗曰「式微式微,胡不归?」夫人曰「妇人之道,壹而已矣,彼虽不吾以,吾何可以离于妇道乎!」乃作诗曰「微君之故,胡为乎中路?」终执贞壹,不违妇道,以俟君命。君子故序之以编《诗》。《黎庄夫人传》
按:此诗一问一答,即后世联句之祖。伪《毛》以为黎侯寓于卫,其臣劝以归。不知黎侯正是思归不得,如有可归,岂待群臣之劝邪!可谓无稽之言。「泥中,卫邑」,亦响壁虚造也。
夫人者,息君之夫人也。楚伐息,破之,虏其君,使守门,将妻其夫人而纳之于宫。楚王出游,夫人遂出见息君,谓之曰「人生要一死而已,何至自苦!妾无须臾而忘君也,终不以身更贰醮。生离于地上,岂如死归于地下哉!」乃作诗曰:「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皎日!」息君止之,夫人不听,遂自杀,息君亦自杀,同日俱死。楚王贤其夫人守节有义,乃以诸侯之礼合而葬之。君子谓夫人说于行善,故序之于《诗》。夫义动君子,利动小人,息君夫人不为利动矣。《诗》云「德音莫违,及尔同死。」此之谓也。《息君夫人传》
此是息《诗》而序之《王风》者,王得统诸国,故息系之也。歆事二君,于义当为《春秋》所诛绝,故凡于名节之事,务湮灭之、排挤之,如讥孔父、仇牧,贬宋恭姬之类皆是。息夫人尤以烈显,故其《左传》深文诬之,以为一妇人而事二夫,可谓悍然不顾而敢于与孔子为难者矣。伪《左》盛行,息夫人遂为千古口实,后世「桃花夫人」之庙,渎媟嫚神,问诸淫昏之鬼,谁使然乎?真令人拔剑发指也!谓《大车》为刺周大夫,亦望文生义。详《左氏伪证》《毛诗伪证》中。
君子谓怀嬴善处夫妇之间。《晋圉怀嬴传》
此《传》子政入之节义中,亦不言其有后事。然则《左氏》所言「怀嬴与焉」,「辰嬴嬖于二君」,亦与抑息夫人同意。
宣姜者,齐侯之女,卫宣公之夫人也。初,宣公夫人夷姜生伋子,以为太子。又娶于齐曰宣姜,生寿及朔。《卫宣公姜传》
《左传》以为「卫宣公烝于夷姜」,又云「为伋取于齐而美,公取之」,与此《传》及《史记卫世家》不合。诬宣公为烝,又与诬怀嬴淫同。古人名节皆颠倒于歆手,后世以为实事,若非今日其伪发露,古人之诬竟无日申矣。详《左氏伪证》中。
公使大夫宗妇用币见大夫,夏甫不忌曰。《鲁庄哀姜传》
《左传》「夏甫不忌」作「御孙」。
以上《列女传》。
是以《诗》正《关睢》而《春秋》褒伯姬也。《杂事》第一
《关睢》、伯姬之义并见前。
哀公曰「然则五帝有师乎?」子夏曰「有。臣闻黄帝学乎大真,颛顼学乎绿图,帝喾学乎赤松子,尧学乎尹寿,舜学乎务成。」《杂事》第五
五帝与《大戴礼》《史记》同,西汉以前无不如是,无以黄帝为皇而添入少昊者也。辨见《史记经说足证伪经考》中。
子臧让千乘之国,可谓贤矣,故《春秋》贤而褒其后。《节士》第七
此《公羊》说也,子政习《谷梁》而用之,不得以「安其所习」相诬矣。左氏于「公孙会自鄸出奔宋」条下无传,欲没「《春秋》贤让国」与「善善从长」之义也。
许悼公疾疟,饮药,毒而死。太子止自责,不尝药,不立其位,与弟纬专哭泣,啜餰粥,嗌不容粒,痛已之不尝药,未逾年而死,故《春秋》义之。《节士》第七
《左氏》曰「饮太子止之药卒,太子奔晋。」则止之狱成矣。欲没《春秋》恶恶从短之义也。详《左氏伪证》中。
卫宣公之子,伋也,寿也,朔也。伋,前母子也;寿与朔,后母子也。寿之母与朔谋,欲杀太子伋而立寿也,使人与伋乘舟于河中,将沈而杀之。寿知不能止也,因与之同舟,舟人不得杀。伋方乘舟时,伋傅母恐其死也,闵而作诗,《二子乘舟》之诗是也。其诗曰「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于是寿闵其兄之且见害,作忧思之诗,《黍离》之诗是也。其诗曰「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节士》第七
按:韩《诗》以《黍离》为尹吉甫信后妻之谗而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太平御览》人百一十《百谷》六、《羽族》十三引义虽不同,而其事正与此绝类。故《说苑奉使篇》《韩诗外传》八并引魏太子击好《黍离》事,盖于父子间借以为讽,古义相传,大略同也。至《毛诗》列于《王风》韩以为尹吉甫之《诗》,则《毛》编之《王风》或本韩旧欤而以为悯宗周,乃大谬矣。以《二子乘舟》为伋、寿死后国人追悯之诗,亦不实。详见《毛诗伪证》。
鲁宣公者,鲁文公之弟也。文公薨,文公之子子赤立为鲁侯,宣公杀子赤而夺之国,立为鲁侯。公子肹者,宣公之同母弟也,宣公杀子赤而肹非之。宣公与之禄,则曰:「我足矣,何以兄之食为哉!」织履而食,终身不食宣公之食,其仁恩厚矣,其守节也固矣。故《春秋》美而贵之。《节士》第七
《左氏》宣十七年传云「冬,公弟叔肹卒,公母弟也。凡太子之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凡称弟,皆母弟也。」仅释一「弟」字,而于此事若不知者,欲没《公羊》「兴灭继绝」之义也。《春秋》最重礼让节义之士,故孔父、仇牧、荀息、蔡季、叔武、子臧、叔术、季札、叔肹皆详录之。两汉《公》《谷》之学盛行,故上有伏节死义之臣,下多砥行立名之士,风俗淳厚,职此之由。《左氏》一出,于此等高节,大则加以讥弹,小则没其情实,而所录者乃唯是争夺相杀之事,奖借逆篡之谋,于是二千年之人心变坏极矣。子政《节士》一篇,斤斤言之,丧心子亦何以见若翁于地下乎!
仇牧闻君死,趋而至,遇万于门,携剑而叱之。万臂击仇牧而杀之,齿着于门阖。仇牧可谓不畏强御矣,趋君之难,顾不旋踵。《义勇》第八
《左氏》于仇牧不下一褒语,而挤之与宋督并列,恶其不事二君也。《杜注》:「宋督不书宋,不以告。」犹欲假「赴告必书」之例以蔽曶大义,尤令人愤绝
崔杼弑庄公,令士大夫盟者皆脱剑而入,言不疾、指不至盟者死,所杀十人。次及晏子,晏子奉桮血仰天叹曰「恶乎!崔子将为无道,杀其君!」盟者皆视之。崔杼谓晏子曰「子与我,我与子分国;子不吾与,吾将杀子。直兵将推之,曲兵将钩之,唯子图之!」晏子曰「婴闻回以利而背其君者,非仁也;劫以刃而失其志者,非勇也。」《诗》云「恺悌君子,求福不回。」婴可谓不回矣。直兵推之,曲兵钩之,婴不之回也。崔子舍之。晏子趋出,授绥而垂。其仆将驰,晏子拊其手曰「虎豹在山林,其命在庖厨。驰不益生,缓不益死。」按之成节,然后去之。《诗》云:「彼己之子,舍命不渝。」晏子之谓也。《义勇》第八
《左传》叙晏子事,与此文有勇怯之别矣。故由《左氏》而言之,则晏子一懦夫也,荀息一佥人也。孔父因妻得祸,无形色之义也;仇牧至门遇害,无叱万之事也。赞赵盾之越竟乃免,托于孔子之言,谓篡逆之可末减也。实许止之行弑,欲因《春秋》之书葬,谓乱贼亦有时而不诛绝也。贬宋共姬,为其由礼也;诬息夫人,为其守节也。是皆明目张胆与孔子为难,欲使万世之名节扫地以尽,以文其贰君之罪也。
其后三年,文公遂再会诸侯以朝天子。天子锡之弓矢矩鬯,以为方伯,《晋文公之命》是也。《权谋》第九
按:此与《史记晋世家》合,《书序》以为平王锡文侯者,妄也。详见《书序辨伪》中。
四狱三涂。《权谋》第九
此与《左氏》昭三年传同,盖《国语》原文尚无五狱之谬说。
古者诸侯百里。《善谋》第十
此与今文诸传记合,无五百里、四百里、三百里、二百里之谬说也。
以上《新序》。
周公践天子之位,布德施惠,远而逾明。《君道》
周公践天子之位,皆歆杜撰以媚莽者,不足信。《史记鲁世家》《列子杨朱篇》皆有窜乱,辨见《古文尚书伪证》。歆本佞人,其自作传,诬为「以左氏难向,向不能非间」,盖无父也甚矣。改易父书以申己说,乃其常事耳。
汤问伊尹曰「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知之有道乎?」《君道》
此皆今学家言,非《周官》六卿之制也。
孔子曰「文王似‘元年’,武王似‘春王’,周公似‘正月’。文王以王季为父,以太任为母,以太姒为妃,以武王、周公为子,以泰颠、闳夭为臣,其本美矣。武王正其身以正其国,正其国以正天下,伐无道,刑有罪,一动而天下正,其事正矣。春致其时,万物皆及生;君致其道,万人皆及治,周公戴己而天下顺之,其成至矣。」《君道》
《春秋》为明义之书,非「断烂朝报」也。「春王正月」之义,二传备矣,未有若伪《左》之无理者。详见《左传伪证》。
三公者,所以参五事也;九卿者,所以参三公也;大夫者,所以参九卿也;列士者,所以参大夫也;故参而有参,是谓事宗。《臣术》
辨见前。
周召公年十九,见正而冠,冠则可以为方伯、诸侯矣。《建本》
卿大夫无冠礼,天下无生而贵者。辨见《古文礼伪证》。
今隐公贪利而身自渔济上,而行《八佾》。《贵德》
按「八」字当为「六」字,《公羊传》「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左传》以「六佾」为合礼,伪说之妄也。
以宋殇公不知孔父之贤乎?安知孔父死,己必死,趋而救之?趋而救之者,是知其贤也。《尊贤》
《左氏》欲掩孔父之义,故云「孔父为司马,十年十一战。」又云「督攻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百般舞文,恶孔父之为君子而已。以贤为不贤,倒乱天常,疑惑后世,且诬孔子自贬其正直之祖父。无怪公孙禄请诛以慰天下也。
《春秋》之辞有相反者四:既曰「大夫无遂事,不得擅生事」矣,又曰「出竟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既曰「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矣,又曰「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者,何也?曰:此四者各止其科,不转移也。「不得擅生事」者,谓平生常经也;「专之可」者,谓救危除患也;「进退在大夫」,谓将帅用兵也;「徐行而不反」者,谓出使道闻君亲之丧也。公子结擅生事,《春秋》不非,以为救庄公危也;公子遂擅生事,《春秋》讥之,以为僖公无危事也。故君有危而不专救,是不忠也;君无危而擅生事,是不臣也。《传》曰:「《诗》无通故,《易》无通占,《春秋》无通义。」此之谓也。《奉使》
此文本《春秋繁露精华篇》,盖《公羊》家说。《左氏》唯不知此义,故于宋之盟,贬叔孙豹为违命也。夫《春秋》之义赜矣,曲学阿世之刘歆乌足以知之?
文侯曰「子之君何业?」仓唐曰「业《诗》。」文侯曰「于《诗》何好?」仓唐曰「好《晨风》《黍离》。」文侯自读《晨风》,曰:「鸩彼晨风,郁彼北林。未见君子,忧心钦钦。如何如何,忘我实多!」文侯曰「子之君以我忘之乎?」仓唐曰「不敢,时思耳。」文侯复读《黍离》,曰「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文侯曰「子之君怨乎?」仓唐曰「不敢,时思耳。」《奉使》
《黍离》非悯宗周《诗》,辨见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