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 - 第 74 页/共 200 页

“故礼行於郊,而百神受职焉;礼行於社,而百货可极焉;礼行於祖庙,而孝慈服焉;礼行於五祀,而正法则焉。言信得其礼,则神物与人皆应之。百神,列宿也。百货,金玉之属。   ○应,应对之应。宿音秀。故自郊社、祖庙、山川、五祀,义之脩而礼之藏也。脩犹节也。藏,若其城郭然。   ○藏,如字,徐才浪反。   [疏]“故礼”至“藏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上文礼既达於下,有功而见徵应。   ○“故礼行於郊,而百神受职焉”者,百神,天之群神也。王郊天备礼,则星辰不忒,故云“受职”。   ○“礼行於社,而百货可极焉”者,王祀社尽礼,则五穀丰稔,金玉露形,尽为国家之用,故云“可极焉”。   ○“礼行於祖庙,而孝慈服焉”者,王祭庙尽礼,而天下皆服行孝慈也。《诗》云“无思不服”是也。王云:“孝慈之道,为远近所服也。”   ○“礼行於五祀,而正法则焉”者,王祭五祀以礼,而天下法则各得其正也。然前有山川兴作,此不言者,法则之事包之也。“故自郊社、祖庙、山川、五祀,义之脩而礼之藏也”,此经覆说祭在上诸神,是义之脩饰礼之府藏也。   “是故夫礼必本於大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列而为鬼神。其降曰命。圣人象此,下之以为教令。   ○大音泰,下注同。其官於天也。官,犹法也。此圣人所以法於天也。   [疏]“是故”至“天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上言礼既藏於郊社天地之中,是故制礼必本於天以为教也。   ○“必本於大一”者,谓天地未分,混沌之元气也。极大曰大,未分曰一,其气既极大而未分,故曰大一也。礼理既与大一而齐,故制礼者用至善之大理以为教本,是本於大一也。   ○“分而为天地”者,混沌元气既分,轻清为天在上,重浊为地在下,而制礼者法之,以立尊卑之位也。   ○“转而为阴阳”者,天地二形既分,而天之气运转为阳,地之气运转为阴。而制礼者,贵左以象阳,贵右以法阴。又因阳时而行赏,因阴时而行罚也。   ○“变而为四时”者,阳气则变为春夏,阴气则变为秋冬,而制礼者,吉礼则有四面之坐,凶时有恩理节权,是法四时也。   ○“列而为鬼神”者,鬼神,谓生成万物鬼神也。四时变化,生成万物,皆是鬼神之功。圣人制礼,则陈列鬼神之功以为教也。   ○“其降曰命”者,降,下也。言圣人制礼,皆仰法“太一”以下之事,而下之以为教命也。   ○“其官於天也”者,结之也。官,犹法也。言圣人所以下为教命者,皆是取法於天也。   “夫礼必本於天,本於大一与天之义。动而之地,后法地也。列而之事,后法五祀。五祀所以本事也。变而从时,后法四时。协於分艺,协,合也。言礼合於月之分,犹人之才也。   ○合於月之分,本或作“日月之分”。“日”,衍字。其居人也曰养,养,当为“义”字之误也。下之则为教令,居人身为义。《孝经说》曰:“义由人出。”   ○养音义,出注。其行之以货力、辞让、饮食、冠、昏、丧、祭、射、御、朝、聘。货,挚币庭实也。力,筋骸强者也,不则偃罢。   ○冠,古乱反。挚,本又作贽,音至。罢音皮。   [疏]“夫礼”至“朝聘”。   ○正义曰:此一节论上本说礼从天地四时五行而生也,而教於人,故此以下,论人用之以行刑罚冠昏朝聘之等,皆得其宜也。   ○“夫礼必本於天”,谓本於大一与上天也。谓行至诚大道,是本大一,效天降命,是本於天也。   ○“动而之地”,祀社於国是也。   ○“列而之事”,谓五祀,即“五祀,所以本事”是也。   ○“变而从时”,时,四时也。则四时以为柄是也。   ○“协於分艺”,协,合也;分,是日月之量也;艺,人之才也。言制礼以月为量,合人才之长短也。   ○“其居人也曰养”者,养,宜也。言制度以上诸事之礼,居人中身,则人得其宜也。   ○“其行”至“朝聘”,此皆居人身曰义之礼也,谓诸礼皆须义行,故云“行”也。货,庭实也。力,筋力,拜伏也。辞让,宾主三辞三让。饮食,飨食之属也。冠,二十成人而冠。昏,三十而取。射,五射。御,五驭。朝,五年朝及诸侯自相朝相见之礼。聘,谓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言人若有义在身,则能行此诸礼也。   ○注“养当”至“人出”。   ○正义曰:知“养当为义”者,以上云“义之脩,礼之藏”,下云圣人“陈义以种之”,又云“义者,艺之分,仁之节”,故知“养当为义”也。按《圣证论》王肃以下云:“获而弗食,食而弗肥,字宜曰养。”《家语》曰:“其居人曰养。”郑必破为义者,马昭云:“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此云‘礼义者,人之大端’,下每云‘义’,故知‘养当为义’也。”张融谨案:“亦从郑说。”云“下之则为教令;居人身为义”者,郑为此注,欲明改养为义之意,言法天地山川,下教於民者,则为教令;法天地山川,居在人身之中者,则为义事,是不得为养也。引“《孝经说》曰:义由人出”者,证义从人身而出也。   “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脩睦,而固人之肌肤之会,筋骸之朿也。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也。窦,孔穴也。   ○窦音豆。   ○故唯圣人为知礼之不可以已也,故坏国,丧家、亡人,必先去其礼。言愚者之反圣人也。   ○坏音怪,又呼怪反。丧,息浪反。   [疏]“故礼”至“其礼”。   ○正义曰:此一节论上文说礼为治理之本,故今说礼不可去之事。   ○注“窦,孔穴也”。   ○正义曰:按哀元年《左传》云“逃出自窦”,又“筚门闺窦”,是窦孔穴也。孔穴开,通人之出入。礼义者,亦是人之所出入,故云“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也”。   故礼之於人也,犹酒之有糵也,君子以厚,小人以薄。皆得以为美味,性善者醇耳。   ○糵,鱼列反。醇,巿春反。   [疏]“故礼”至“以薄”。   ○正义曰:此一节论上云礼不可去,故次云礼之在人有厚薄之事。   ○“礼之於人也,犹酒之有糵也”者,礼不可以已之,故在人,譬如酿酒,须用麹糵则成酒,无麹糵则酒不成,人无礼则败坏也。   ○“君子以厚,小人以薄”者,君子,譬精米嘉器也。小人,譬粗米弊器。言譬如酿酒,共用一麹,分半,持酿精美嘉器,则其味醇和,一半酿粗米弊器,则其味醨薄。亦犹如礼,自是一耳,行之自有厚薄,若君子性识纯深,得礼而弥深厚,小人智虑浅薄,得礼自虚薄者,也。   “故圣王脩义之柄、礼之序,以治人情。治者,去瑕秽,养菁华也。   ○菁,子丁反。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脩礼以耕之,和其刚柔。陈义以种之,树以善道。讲学以耨之,存是去非类也。   ○耨,奴豆反,鉏也。本仁以聚之,合其所盛。   ○盛,巿正反,又音成。播乐以安之。感动使之坚固。故礼也者,义之实也。协诸义而协。协,合也。合礼於义,则与义合,不乖剌。   ○剌,力达反,本或作制。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以其合於义,可以义起作。义者,艺之分,仁之节也。艺,犹才也。协於艺,讲於仁,得之者强。有义则人服之也。仁者,义之本也,顺之体也,得之者尊。有人则人仰之也。   [疏]“故圣”至“者尊”。正义曰:此一节论因上君子小人厚薄不同,故此论圣人脩礼义治人情,以至大顺也,各依文解之。   ○“故圣王脩义之柄”者,柄,操也。谓执持而用者,谓脩理义之要柄,脩理礼之次序,以治正人情,使去其瑕秽之恶,养其菁华之善也。   ○“故人情者,圣王之田也”者,土地是农夫之田,人情者亦是圣王之田也。   ○“脩礼以耕之”者,农夫之田,用耒耜以耕之,和其刚柔。圣人以礼耕人情,正其上下。   ○“陈义以种之”者,农夫耕田既毕,以美善种子而种之。圣王以礼正人情既毕,用此善道而教之。   ○“讲学以耨之”者,农夫种苗既毕,勤力耘锄,去草养苗,则苗善矣。圣王以善道教民既毕,又须讲说学习以劝课之,存是去非,则善也。   ○“本仁以聚之”者,农夫既勤耘耨,苗稼成孰,当本此仁恩爱惜之心,以聚集所收,勿令浪为费散,圣王劝课行善既毕,本此仁恩和亲聚集善道,使不废弃也。   ○“播乐以安之”者,播,布也。农夫收穫既毕,布其欢乐之心,共相饮食以安美之。圣王既劝民善道备足,又说乐感动,使其勤行善道,保宁坚固也。   ○“故礼也者,义之实也”,前既明礼耕义种仁聚之,今此以下,广明上三者相须也。此明礼义相须,礼是造物,为实,义以脩饰,为礼之华,故云“礼也”者,义之实也”。   ○“协诸义而协”者,协,合也。诸,之也。今将此礼合会於义,谓以礼比方於义而协,谓礼与义相协会也。   ○“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者,起,作也。礼既与义合,若应行礼,而先王未有旧礼之制,则便可以义作之,如将军文子之子是也。先无其礼,临时以义断之,垂涕洟待宾于庙,是其以义而作礼也。庾云:“谓先王制礼,虽所未有,而此事亦合於义,则可行之以,义与礼合也。”   ○“义者,艺之分,仁之节也”者,此明仁须义也。义者,裁断合宜也。艺,才也。仁,施也。人有才能,又有仁施。若非义裁断则过失,故用义乃得分节也。此唯明仁须义,而云“才”者,因明一切皆须义断。庾云:“艺者审其分,仁者宜得节,皆须义以断之。”是义为艺之分,仁之节,明义之贵也。   ○“协於艺”者,断才得分,即是义能合艺也。   ○“讲於仁”者,讲,犹明也。使仁得节,是义能明於仁也。   ○“得之者强”者,若能得才分仁节之理,则是豪强,为众所畏服也。   ○“仁者,义之本也”者,上云“义者,艺之分,仁之节”,明义能与仁为节;此言“仁者,义之本”,谓仁能与义作本。   ○“顺之体也”者,仁者施生,故为顺之体也。   ○“得之者尊”,既能施生,又为顺体,故为人所尊仰也。但义主断割,能服於人,故得义者强。仁是恩施,众所敬仰,故得仁者尊也。   ○注“协合”至“乖剌”。   ○正义曰:“合礼於义”,解经“协诸义”。“则与义合”者,解经“而协”也。云“合礼於义”者,谓将礼比方於义。云“则与义合”者,言礼与义相合,不乖剌也。礼所以与义合者,礼者,体也。统之於心,行之合道,谓之礼也。义者,宜也,行之於事,各得其宜,谓之义也。是礼据其心,义据其事,但表里之异,意不相违,故礼与义合也。   ○注“以其”至“起作”。正义曰“云以其合於义”者,谓此礼以其合会於义,故虽当无礼,临事制宜而行礼,是可以义起作也。卫将军文子之子,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於时无除丧后受吊之礼,主人乃量事制宜,练冠垂涕洟,待於庙而受吊,是以义而起作此礼也。   “故治国不以礼,犹无耜而耕也。无以入也。   ○耜音似。为礼不本於义,犹耕而弗种也。嘉穀无由生也。   ○种,之用反。不,亦作弗,何休注《公羊》云:“弗者,不之深也。”下皆放此。为义而不讲之以学,犹种而弗耨也。苗不殖,草不除。讲之於学,而不合之以仁,犹耨而弗穫也。无以知收之丰荒也。   ○获,户郭反。收,如字,又手又反。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乐,犹获而弗食也。不知味之甘苦。安之以乐,而不达於顺,犹食而弗食也。功不见也。   ○见,贤遍反。四体既正,肤革充盈,人之肥也。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大臣法,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诸侯以礼相与,大夫以法相序,士以信相考,百姓以睦相守,天下之肥也。是谓大顺。大顺者,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常也。常谓皆有礼,用无匮乏也。车或为居。故事大积焉而不苑,并行而不缪,细行而不失,深而通,茂而有间,连而不相及也,动而不相害也。此顺之至也。言人皆明於礼,无有蓄乱滞合者,各得其分,理顺其职也。   ○苑,于粉反,积也。缪音谬。畜,丑六反。故明於顺,然后能守危也。能守自危之道也。君子居安如危,小人居危如安,《易》曰:“危者安其位。”   [疏]“故治”至“危也”。   ○正义曰:此以下显前譬也。人君治人情若无礼,犹农夫耕而无耜也。   ○“为礼不本於义,犹耕而弗种也”者。治国虽用礼,不本其所宜,如农夫徒耕而不下种子也。   ○“为义而不讲之以学,犹种而弗耨也”者,治国虽用善道所宜,而不更为讲学,使民知其理道,如农夫虽种嘉穀而不耘壅,则苗不滋茂厚实也。   ○“讲之以学,而不合之以仁,犹耨而弗获也”者,治国虽讲之以学,而不聚其仁行者,如农夫虽耘壅成熟,而不收穫取之也。   ○“合之以仁,而不安之以乐,犹获而弗食也”者,治国虽聚仁,若不奏乐和之,则仁心不坚,如农夫虽聚穀而不食,则甘穀空失也。   ○“安之以乐而不达於顺,犹食而弗肥也”者,前陈圣人礼耕以至安乐,今显譬农夫耒耜以至食之,其事相似。今更欲设譬以人身之肥,譬家国礼足,圣人为教,反覆相明,正在此矣。言虽奏乐於仁人而不使知达至顺之理,亦为未善,犹如人虽食五味,而调和温清不顺,则虽食不肥也。   ○“四体”至“常也”。   ○此一节明人及国家天下等皆悉肥盛,所以养生送死,常事鬼神。   ○“肤革充盈”者,肤是革外之薄皮,革是肤内之厚皮革也。   ○“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率土皆达顺,故合天下之肥也。“天子以德为车”,谓用孝悌以自载也。德,孝悌也。“以乐为御”,谓用要道以行之。乐,要道也。行孝悌之事须礼乐,如车行之须人御也。   ○“大顺者,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常也”者,前虽明国家之顺,而皆局有条目,而顺理广被,无所不在,此更总说其事也。一切生死鬼神,无不用顺为常也。故孔子答孟武伯问“无违”之言,云“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是也。养生、送死、事鬼神,无违道之常也。   ○“故事”至“危也”。   ○皇氏云:“事大积焉而不苑者,既用顺为常,事无苑滞。”事大者,天子事也,虽复万机辐凑,而应之有次序,不使苑积也。   ○“并行而不缪”者,并行,谓诸侯来朝也。既四方随时贡赋有序,虽并列俱陈,而不错缪也。   ○“细行而不失”者,谓大夫士出聘者也。天子不遗小国之臣,是不失也。   ○“深而通”者,深,为九州之外也。虽地在远荒,而皆通贡王庭,越常是也。   ○“茂而有间”者,谓万国贡赋,庭实密茂,而国朝之间,自不厕杂。   ○以国之相次,小则让大,不相及入也。万乘龙趋,干乘雷动,不相妨害。自“四体既正”至此,皆由王者顺之至也。熊氏云:“此普据天下万事,有大有细,有深有通,有连有动。”言人皆明礼顺政事,无蓄乱滞合,各得其分理,顺於其职,所以大小深浅,并合得其宜,此顺之至。结自“四体既正”以下至此,并是顺之至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