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集编 - 第 95 页/共 159 页

注曰世父叔父之子也其姊妹在室亦如之   疏曰昆弟亲为之期此从昆弟降一等故次姑姊妹之下谓之从父昆弟世叔父与祖为一体又与己父为一体縁亲以致服故云从也   敖氏曰世叔父之子谓之从父昆弟者言此亲从父而别也故以明之从祖之义亦然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   疏曰在此者以其小宗之后大宗欲使厚于大宗之亲故次之在从父昆弟之下   敖氏曰其姊妹在室亦如之   传曰何以大功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   疏曰案下记云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故大功也若然于本宗余亲皆降一等   世佐案不云报者于不杖期章为人后者为其父母已言之矣故此畧之   庶孙   注曰男女皆是下殇小功章曰为侄庶孙丈夫妇人同   疏曰卑于昆弟故次之庶孙从父而服祖期故祖从子而服其孙大功降一等云男女皆是者女孙在室与男孙同   敖氏曰孙言庶者对适立文也孙于祖父母本服大功以其至尊故加隆而为之期祖父母于庶孙以尊加之故不报而以本服服之也   郝氏曰庶孙谓众孙异于无父继祖之适孙也孙于祖皆期祖于孙皆大功尊卑之殊也   适妇   注曰适妇适子之妻   疏曰疏于孙故次之其妇从夫而服其舅姑期其舅姑从子而服其妇大功降一等者也   传曰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适也   注曰妇言适者从夫名   疏曰父母为适长三年今为适妇不降一等服期者长子本为正体于上故加至三年妇直是适子之妻无正体之义故直加于庶妇一等大功而已   敖氏曰亦加隆之服为之大功非不降之谓也妇从其夫而服舅姑期舅姑以正尊而加尊焉故例为之小功此异其为适故加一等也   郝氏曰子为父后故父为其妇大功虽大夫不降适也   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   注曰父在则同父没乃为【为下似脱一为字】父后者服期也疏曰前云姑姊妹女子子出适在章首者情重故至此女子子反为昆弟在此者抑之欲使厚于夫氏故次在此也   敖氏曰昆弟云众对为父后者立文也是亦主言父没者之礼矣礼女子子成人而未嫁或逆降其旁亲之期服此言已适人者乃为其昆弟大功则是旁亲之期服之不可以逆降者唯此耳   世佐案众昆弟凡不为父后者皆是不杖期章云女子子适人者为其昆弟之为父后者为父后者父之适长子也不云适昆弟而云为父后者容立庶子及族人为后也此与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期同是应降而不降重其继世故也不必父后乃为之服期注説误   侄丈夫妇人报   注曰为侄男女服同   疏曰侄卑于昆弟故次之不言男子女子而言丈夫妇人者姑与侄在室出嫁同以侄女言妇人见嫁出因此谓侄男为丈夫亦是长大之称是以郑还以男女解之   敖氏曰章首已见为姑适人者之服此似不必言报疑报字非误即衍   世佐案此与上节经文亦宜合为一节言女子子适人者为此四等之亲服而此四等之亲亦以是服报之也丈夫男昆弟及侄也妇人女昆弟及侄女也此等皆期亲降在大功云妇人者明其不以女昆弟及侄女之出嫁而又降也姑姊妹适人者之服已见上文于是复云报者上主为丈夫言此则兼言妇人故复云报以明之   传曰侄者何也谓吾姑者吾谓之侄   疏曰侄之名惟对姑生称若对世叔唯得言昆弟之子不得侄名也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疏曰以其义服故次在此   敖氏曰不言夫之世父母叔父母报文畧也   郝氏曰夫之祖父母伯叔父母夫为服期则妻从夫服降一等为大功   传曰何以大功也从服也   敖氏曰此释经意也   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也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故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   注曰道犹行也言妇人弃性无常秩嫁于父行则为母行嫁于子行则为妇行谓弟之妻为妇者卑逺之故谓之妇嫂者尊严之称是嫂亦可谓之母乎言不可嫂犹叟也叟老人称也是为序男女之别尔若己以母妇之服服兄弟之妻兄弟之妻以舅子之服服己则是乱昭穆之序也治犹理也父母兄弟夫妇之理人伦之大者可不慎乎大传曰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防名著而男女有别【世佐案刋本此节注文多脱误今从通典续通解补正】   何氏晏曰男女相为服不有骨肉之亲则有尊卑之异嫂叔亲非骨肉不异尊卑恐有混交之失故推使无服   疏曰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以下摠论兄弟之妻不为夫之兄弟服夫之兄弟不为兄弟妻服之事也若以弟妻为妇即以兄妻为母而以母服服兄妻又以妇服服弟妻又使妻以舅服服夫之兄又使兄妻以子服服己夫之弟则兄弟反为父子乱昭穆之次序故圣人深塞乱源使兄弟之妻本无母妇之名不相为服也引大传云同姓从宗合族属者谓大宗子同是正姓姬姜之类属聚也合聚族人于宗子之家在堂上行食燕之礼即系之以姓而勿别缀之以食而勿殊是也又云异姓主名治际防者主名谓母与妇之名治正也际接也以母妇正接之防聚则宗子之妻食燕族人之妇于房是也云名著而男女有别者谓母妇之名著则男女各有分别而无淫乱也   魏氏徴曰嫂叔之不服盖推而逺之也礼继父同居则为之服未尝同居则不为之服从母之夫舅之妻二人不相为服或曰同防缌然则继父之徒并非骨肉服重由乎同防恩轻在乎异居故制服虽繋于名亦縁恩之厚薄也或有长年之嫂遇孩之叔劬劳鞠养情若所生分饥共寒契阔偕老譬同居之继父方他人之同防情义之深浅宁可同日语哉在其生也爱之同于骨肉及其死也则推而逺之求之本源深所未谕若推而逺之是为不可生而共居死同行路重其生而轻其死厚其始而薄其终称情立文其义安在且事嫂见称载籍非一马援则其见必冠孔伋则哭之为位此躬践教义仁深孝友察其所行岂非先觉者欤请小功五月   问嫂叔古无服今有之何也程子曰礼记曰推而逺之也此説不是古之所以无服者只为无属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今上有父有母下有子有妇叔父伯父父之属也故叔母伯母之服与叔父伯父同兄弟之子子之属也故兄弟之子之妇服与兄弟之子同若兄弟则已之属也难以妻道属其嫂此古者所以无服以义理推不行也今之有服亦是岂有同居之亲而无服者朱子曰嫂叔之服先儒固谓虽制服亦可则徴议未为失也 又问嫂叔无服而程先生云后圣有作须为制服曰守礼经旧法此固是好才説起定是那个不穏然有礼之权处父道母道亦是无一节安排着推而逺之便是合有服但安排不得故推而逺之若果是鞠养于嫂恩义不可已是他心自住不得又如何无服得   黄氏曰先师朱文公亲书藁本下云今案传意本谓弟妻不得为妇兄妻不得为母故反言以诘之曰若谓弟妻为妇则是兄妻亦可谓之母矣而可乎言其不可尔非谓卑逺弟妻而正谓之妇也注疏皆误今论于此而颇刋定其疏云 妾服见大功章大夫之妻为君之庶子条 贞观十四年太宗谓侍臣曰同防尚有缌麻之恩而嫂叔无服宜集学者详议侍中魏征等议请小功五月报制可至二十年中书令萧嵩奏依正观为定 今服制令为兄弟妻为夫之兄弟小功五月   敖氏曰为夫之祖父母世叔父母大功皆从夫之期服者也夫为其昆弟亦期妻若从而服之亦当大功今乃无服故因而发传母道妇道谓世叔母及昆弟之子妇之类也此据男子所为服者而言故继之曰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盖以当时有谓弟妻为妇者故引而正之以言其不可也传之意盖谓男子为妇人来嫁于己族者之服惟在母妇之行者则可若尊不列于母卑不列于妇则不为之服以其无母妇之名也故为昆弟之妻无服经之此条主于妻为其夫之党传以从服释之是也又云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亦据妻不从夫而服其昆弟发问亦是也顾乃以男子不服昆弟之妻为答此不惟失所问之意又与夫之昆弟所以无服之义相违盖妇人于夫之昆弟当从服而乃不从服其无服之义生于妇人而非起于男子也檀弓曰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逺之彼似善于此矣尔雅曰弟之妻为妇   顾氏曰谓弟之妻妇者其嫂亦可谓之母乎【记大传文同】盖言兄弟之妻不可以母子为比以名言之既有所闗而不通以分言之又有所嫌而不可以不逺记曰嫂叔之无服也盖推而逺之也夫外亲之同防犹缌而独兄弟之妻不为制服者以其分亲而年相亚故圣人嫌之嫌之故逺之而大为之坊【曲礼嫂叔不通问】不独以其名也此又传之所未及也存其恩于娣姒而断其义于兄弟夫圣人之所以处此者精矣【大传疏曰有从有服而无服嫂叔是也有从无服而无服姊姒是也】 嫂叔虽不制服然而曰无服而为位者惟叔嫂【奔丧】 子思之哭嫂也为位【檀弓】何也曰是制之所抑而情之所不可阙也然而郑氏曰正言嫂叔尊嫂也若兄公与弟之妻则不能也【正义曰兄公与弟妻不为位者卑逺之弟妻于兄公不为位者尊絶之】此又以补礼记之不及【檀弓言嫂叔之无服杂记言嫂不抚叔叔不抚嫂是兼兄公与弟妻】   张氏曰妇人与夫之昆弟不相为服常情所疑故传于此发之以为从父之妻可名为母从子之妻可名为妇故可相与为服若弟之妻不可谓之妇兄之妻不可谓之母是路人也路人而复为之服近于乱矣故推而逺之塞乱源也其谓之防谓之妇者立此名以尊严之卑逺之耳   世佐案弟之妻为妇文见尔雅故郑君为之説曰谓弟之妻为妇者卑逺之故谓之妇然非传义也朱子驳之当矣   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注曰子谓庶子   疏曰大夫为此八者本期今以为士故降至大功亦为重出此文故次在此也   敖氏曰大夫于士为异爵故其丧服例降其旁亲之为士者一等虽世叔父母亦降之所以见贵贵之意胜也不杖期章为此亲之为大夫命妇者云大夫之子此云大夫互见其人以相备也   传曰何以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注曰尊同谓亦为大夫者亲服期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   注曰公之庶昆弟则父卒也大夫之庶子则父在也其或为母谓妾子也   疏曰此并受厌降卑于自降故次在自降人之下若云公子是父在今继兄而言昆弟又公子父在为母妻在五服之外今服大功故知父卒也大夫之庶子继父而言又大夫卒子为母妻得伸其本服今但大功故知父在也于适妻君大夫自不降其子皆得伸今为母但大功明妾子自为己母也   汪氏琬曰戴徳丧服变除曰天子诸侯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其母大功哭泣饮食思慕犹三年贺循丧服要记凡降服既降心丧如常月刘智谓小功以下不税乃无心丧又陈沈洙议元嘉立议心丧以二十五月为限惟王俭古今集记终二十七月为王逡所难何佟之仪注亦用二十五月无复心禫云云是则心禫可废心丧不可废也宋服制凡如适孙祖在为祖母为人后者为其所生父母之类皆许解官申心丧三年盖犹遵用前代制也自明以来此礼不行久当士大夫所宜讲求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先君余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也雷氏曰公羊传云国君以国为体是以其人虽亡其国犹存故许有余尊以厌降之   疏曰公之庶昆弟以其公在为母妻厌在五服外公卒犹为余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   敖氏曰厌谓厌其所为服者也不得过大功谓使服之者不得过此而伸其服也国君于旁期而下皆以尊厌而絶之此三人者皆君所絶者也尊者之子必从其父而为服故君在则公子于昆弟无服而为母若妻于五服之外君没矣其死者犹为余尊之所厌是以公子为此三人止于大功也   顾氏曰尊尊亲亲周道也诸侯有一国之尊为宗庙社稷之主既没而余尊犹在故公之庶子于所生之母不得伸其私恩为之大功也大夫之尊不及诸侯既没则无余尊故其庶子于父卒为其私亲并依本服如邦人也亲不敌尊故厌尊不敌亲故不厌此诸侯大夫之辨也   姜氏曰此释公之庶昆弟也   大夫之庶子则从乎大夫而降也   注曰言从乎大夫而降则于父卒如国人也昆弟庶昆弟也旧读昆弟在下其于厌降之义宜蒙此传也是以上而同之   疏曰大夫之子据父在有厌从于大夫降一等大夫若卒则得伸无余尊之厌也   敖氏曰大夫之子从乎大夫而降谓尊降之义在大夫而不在己也大夫于所服者或以尊加之而降一等亦谓之厌此三人者皆大夫之所降者也其子亦从其父而降之一等为大功与公子父没之礼同大夫没子乃得伸其服以其无余尊也此传言公之昆弟大夫之庶子是服之所以同者备矣而诸侯大夫尊厌轻重逺近之差亦畧于是乎见焉推而上之则天子之所厌者又可知矣先儒乃以天子之子同于公子之礼似误也   张氏曰据注及疏此经文昆弟二字旧在传后郑君始移在传前与母妻合文   姜氏曰此释大夫之子也   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   注曰父所不降谓适也   姜氏曰此因言适子也   世佐案注所谓适者兼适母适子之妻适昆弟而言姜专指适子非   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   注曰皆者言其互相为服尊同则不相降其为士者降在小功适子为之亦如之   疏曰承上文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之下则是上二人也以其二人为父所厌降今此从父昆弟为大夫故此二人不降而服大功依本服也郑云互相为服者以彼此同是从父昆弟相为着服故云皆是互见之义故也   敖氏曰此文承上经两条而言则皆云者皆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也大夫公之昆弟于此亲则尊同也大夫之子于此亲则亦以其父之所不降者也故皆服其亲服春秋传曰公子之重视大夫公之昆弟降其昆弟之为公子者不降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则知先君余尊之所厌止于上三人耳   郝氏曰大夫之庶子以大夫之期皆降故从之也苟父之所不降如世叔父与昆弟彼此皆大夫则皆大功贵同也如从父昆弟为士则降为小功矣   张氏曰经文皆字谓上文公庶昆弟大夫庶子并然也注以互相为释之恐未当注其为士者从父昆弟之为士者也适子为之亦如之明不特大夫之庶子不为之降也此又依经推言之   世佐案皆字之义敖説得之郝以此句连于上节之传故其为説如此误   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   注曰妇人子者女子子也不言女子子者因出见恩疏陈氏诠曰妇人者夫之昆弟之子妇也子者夫之昆弟之女子子适人者也此是二人皆服大功先儒皆以妇人子为一人此既不辞且夫昆弟之子妇复见何许耶   疏曰此亦重出故次从父昆弟下此谓世叔母为之服在家期出嫁大功   敖氏曰是服夫妻同也上经不言夫为之者其文脱与或言女子子或言妇人子互文以见其同耳郝氏曰妇人子适人者即齐衰三月继父妻之子也此为之服者即前夫之昆弟妇所谓娣姒而夫死寡居者也其夫之昆弟死其妻穉子幼与其子适人死则先伯叔母为大功礼世叔母于夫昆弟之子不杖期今从其母再嫁降为大功继父传云子无大功之亲此其有齐期之亲者而亦从母适人故降也姜氏曰妇人子注释恐非或曰妇人子对妾而言世佐案此当以注説为正不云女子子而云妇人子敖以为互文是也陈氏分妇人及子适人者为二亦可备一解郝讲二説则悖于理矣   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   马氏曰合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言大夫之妾为此三人   注曰下传曰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指为此也妾为君之长子亦三年自为其子期异于女君也士之妾为君之众子亦期   王氏肃曰大夫之妾为他妾之子大功九月自诸侯以上不服   疏曰妾为君之庶子轻于为夫之昆弟之女故次之引下传者彼传为此经而作也在下者郑彼云文烂在下耳故也云妾为君之长子亦三年者妾从女君服得与女君同又云自为其子期异于女君也者以其女君从夫降其庶子大功夫不厌妾故自服其子期也云士妾为君之众子亦期谓亦可得与女君同也   敖氏曰此服亦从乎其君而服之也大夫为庶子大功女子子在室亦如之妾为君之长子亦三年自为其子期经于妾为君之党服皆畧之惟着大夫之妾以见其异则士之妾不言可知矣   郝氏曰妾谓夫为君谓嫡为女君庶子女子子皆夫君之血属不言长子长子三年大夫不降适也必言君明非妾亲生子也   世佐案庶子谓适妻所生第二以下及他妾之子也女子子在室与嫁于大夫者亦存焉惟适长子及己所生则异于是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   注曰旧读合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言大夫之妾为此三人之服也   疏曰此是女子子逆降旁亲又是重出故次之于此知逆降者此经云嫁者为世父已下出降大功自是常法更言未嫁者亦为世父以下非未嫁逆降而何云旧读合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言大夫之妾为此三人之服也者此马融之辈旧读如此郑以此为非故此下注破之也   敖氏曰此着其隆之之节异于他亲也在室而逆降正言此七人者盖世父母叔父母与姑之期为旁尊之加服姊妹之期虽本服然以其外成也故并世父以下皆于未嫁而畧从出降明其异于父母昆弟也此服无为妻为妾之异经惟以嫁为言者约文以包之耳前经见姊妹适人者及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此世父母而下为凡女子子之降服也其服惟以适人为节以此见逆降之服无报礼也   姜氏曰此章马氏旧读正合经传之义而注疏自溺其防遂致经义爚乱今从旧读   世佐案女子子在室为此七人皆期服其嫁者因出降也不云适人而云嫁者见其虽贵为大夫妻不再降也大夫妻尊与大夫同礼宜降其旁亲而不降其世叔父者以其与己之祖若父为一体而其妻又与世叔父为一体皆旁亲之最尊者今既以出降在此矣若又以尊降为小功母乃太薄乎故不敢也姑姊妹亦不降者指成人而未嫁者言也未成人当降为殇服若适士当降为小功下文言大夫之妻为姑姊妹为命妇者大功则其不为命妇者降可知矣大夫妻得以尊降其姑姊妹者妇人外成比世叔父为少杀也女子子未嫁者曷为亦降其旁亲乎曰逆降也逆降之义奈何曰昏姻之时男女之正王政之所重也女子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谓父母丧也圣人权于二者之间以父母之丧较之昏姻之时则服重而时轻故使之遂其服以世叔父诸丧较之昏姻之时则服轻而时重故使之遂其时此逆降之礼所由设也女子子所逆降者惟此七人耳以其皆期服故也若大功以下可以无妨于时则不须逆降矣其不云在室而云未嫁者女子子在室与男子同礼之常也唯其年已及笄故虽未嫁而得从出降之例所以通其变也传以成人而未嫁者释之得经意矣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下言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谓妾自服其私亲也   注曰此不辞即实为妾遂自服其私亲当言其以见之齐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曽祖父母经与此同足以见之矣传所云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文烂在下尔女子子成人者有出道降旁亲及将出者明当及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