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穀梁传注疏 - 第 38 页/共 66 页

[疏]“犹者”至“宾也”。   ○释曰:旦日犹明日也。何休云:“绎者,继昨日事,但不灌地降神耳。天子诸侯曰绎,大夫曰宾尸,士曰宴尸,则天子以卿为之,诸侯则以大夫为之,卿大夫以孙为之。夏立尸,殷坐尸,周旅酬六尸,唯士宴尸,与先儒少异。”则范意或与何同也。案少牢馈食之礼,卿大夫当日宾尸,天子诸侯明日宾尸者,天子诸侯礼大,故异日为之,卿大夫以下礼小,故当日即行。其三代之名者,案《尔雅》云“夏日复胙,殷曰彤,周曰绎”是也。谓之复胙者,复前日之礼也。谓之彤者,彤是不绝之意也。谓之绎者,绎陈昨日礼也。何休又云,礼:大夫死,为废一时之祭。有事於庙而闻之者,去乐卒事,至卒事而闻之者,废绎。今鲁不,以为讥。范意当亦然也。   以其为之变,讥之也。内舞去籥,恶其声闻,此为卿变於常礼,是知其不可而为之。   ○为之,于伪反,注“为卿变”同。恶其,乌路反。   戊子,夫人熊氏薨。宣公妾母。   ○《左氏》作“嬴氏”。   晋师、白狄伐秦。   楚人灭舒鄝。舒鄝音了,本又作蓼,国名也。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顷熊。文夫人姜氏大归于齐,故宣公立己妾母为夫人,君以夫人礼卒葬之,故主书者,不得不以为夫人,义与成风同。   ○顷熊音倾,《左氏》作敬嬴。   [疏]注“文夫”至“风同”。   ○释曰:哀姜有罪,故僖成其母为夫人。今姜氏子杀故身出,本自无罪,则顷熊成丧,不是同例。而云与成风同者,礼:妾子为君,其母不得称夫人,以二者俱非正礼,故云同耳,非谓意尽同也。《穀梁》以成风再贬,故曰妾子。虽为君,其母不得称夫人,则襄公以其母定姒为夫人亦非正明也。然成风再贬,自外不讥者,从一讥故也。案文十八年注云“宣母敬嬴”,此云顷熊者,一人有两号故也。   雨,不克葬。葬既有日,不为雨止,礼也。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徐邈曰:“案经文是己丑之日葬,丧既出而遇雨,若未及己丑而?期,无为逆书此日。葬礼:丧事有进无退。又《士丧礼》有潦车载蓑笠。则人君之张设,固兼备矣。礼:先迁柩於庙,其明昧爽而引。既及葬日之晨,则祖行遣奠之礼设矣,故虽雨犹终事,不敢停柩久次。”   ○不为,于伪反。潦音老。蓑,素禾反。笠音立,张如字,又陟亮反。柩,其又反,尸在棺曰柩。昧音妹。引,以刃反,又如字。遣奠,弃战反。   [疏]“葬既”至“制也”。   ○释曰:旧解案礼庶人悬封,葬不为雨止,明天子诸侯不触雨而行可知也。传言不为雨止者,谓不得止葬事而更卜远日。“丧不以制也”者,谓不得临雨而制丧事,岂有诸侯执紼者五百人,安待触雨而行哉!是徐邈之说,理之不通。今案传文云“雨不克葬,丧不以制也”,是葬为雨止,丧事不以礼制也。上文云“葬既有日,不为雨止,礼也”,明是雨止,则非礼可知,安得云传意葬为雨止乎!又且范引徐邈之注,不言其非,则是从徐说矣,何为述范义而违之哉!   ○注“徐邈”至“久次”。   ○释曰:“未及己丑而却期”者,谓雨之与葬,皆是己丑之日也。若未及己丑之而遇雨,其葬期有却者,何为逆书己丑日葬也?《士丧礼》有潦车载蓑笠者,《毛诗传》云“蓑所以备雨,笠所以御暑”是也。   庚寅,日中而克葬。而,缓辞也,足乎日之辞也。   [疏]“而缓辞也”。   ○释曰:言缓辞也者,此日中克葬,足乎日,故云缓也。定十五年,“日下昃,乃克葬”,故云“乃,急辞也”。是二文相对为缓急,故《公羊传》云:“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是二文相对也。   城平阳。   楚师伐陈。   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有母之丧,而行朝会,非礼。   ○朝,直遥反。   [疏]注“有母”至“非礼”。   ○释曰:非礼,经无异文者,传例云:“如往月,危往也。”此朝书月,即是非礼之异文也。   公至自齐。   夏,仲孙蔑如京师。   齐侯伐莱。   秋,取根牟。   [疏]“秋,取根牟”。   ○释曰:《公羊传》曰:“根牟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谓母丧未期而取邑,故讳不系邾娄也。若言讳不系邾娄居母之丧,纵非邾邑,岂容无讳?或当如《左传》以根牟为国名也。   八月,滕子卒。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   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其地,於外也。其日,未逾竟也。外,谓国都之外,诸侯卒於路寝则不地。传例曰:“诸侯正卒则日,不正则不日。”旧说逾竟亦不日,然则诸侯不正,而与未逾竟无以别之矣。案襄七年,郑伯卒于操,此年晋侯卒于扈,文正与襄二十六年许男卒於楚同,恐后人谓操、扈是国,故於疑似之际,每为发传,日未逾竟也。   ○臀,徒门反。竟音境。以别,彼列反。操,七报反。   [疏]注“外谓”至“竟也”。   ○释曰:诸侯之国,皆以侵伐会盟见经,操扈经既无文,而疑是国者,周有千八百诸侯,今盟会侵伐见《春秋》者不过数十而巳,操、扈传若不发,焉知非国也?曲棘不释者,双名也,去国远矣,故不假释。郱鄑郚以三言为名,故传释之为国也。晋侯黑臀不书葬者,旧解以为篡立故也,今案黑臀既书日卒,未必篡立,盖鲁不会,故不书也。   冬,十月,癸酉,卫候郑卒。   宋人围滕。   楚子伐郑。   晋郤缺帅师救郑。郤,去逆反。缺,倾雪反。   陈杀其大夫泄冶。泄,息列反。冶音也。称国以杀其大夫,杀无罪也。泄冶之无罪如何?陈灵公通于夏徵舒之家,公孙宁、仪行父亦通其家。二人,陈大夫。   ○夏,户雅反。或衣其衣,或衷其襦,衷者,襦在衷也。   ○衣其衣,上於既反,下如字。襦,而朱反。在衷,本又作里,音里。以相戏於朝。朝,直遥反。泄冶闻之,入谏曰:“使国人闻之,则犹可,使仁人闻之,则不可。”君愧於泄冶,不能用其言,而杀之。   十年,春,公如齐。   公至自齐。   齐人归我济西田。公娶齐,齐由以为兄弟反之。齐由以婚族,故还鲁田。《尔雅?释亲》曰:“妇之党为婚兄弟。”   ○娶,十住反。不言来,公如齐受之也。   [疏]“不言”至“受之”。   ○释曰:定十年,“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言来也。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己巳,齐侯元卒。传例曰:“言日不言朔,食晦日。”则此丙辰,晦之日也。己巳在晦日之下,五月之上,推寻义例,当是闰月矣。文六年传曰:“闰月者,附月之馀日。”言闰承前月,而受其馀日。故书闰月之日,系前月之下,盖史策常法,文有定例,闰有常体,无嫌不明,故不复每月发传。哀五年《公羊传》曰:“闰月不书,此何以书?”推此言之,则《春秋》固有在闰月而不冠以闰者矣。至於闰不告月,犹朝于庙,闰月葬齐景公,不正其闰,无以言其事,故书,见变礼。   ○不复,扶又反,下注复同。不冠,工乱反。犹朝,直遥反。见,贤遍反。   [疏]注“闰有常体”。释曰:闰月,所在无常,而言有常体者,闰是附月之馀,文承前月,是无体之常,不谓所在有常。   齐崔氏出奔卫。氏者,举族而出之之辞也。何休曰:“氏者,讥世卿也。”即称氏,为举族而出,尹氏卒,宁可复以为举族死乎?郑君释之曰:“云举族死,是何妖问甚乎?‘举族而出之之辞’者,固讥世卿也。崔杼以世卿专权,齐人恶其族,今出奔,既不欲其身反,又不欲国立其宗后,故孔子顺而书之曰‘崔氏出奔卫’,若其举族尽去之尔。”   ○崔杼,直吕反。恶其,乌路反。   公如齐。   五月,公至自齐。   癸巳,陈夏徵舒弑其君平国。   六月,宋师伐滕。月者,盖为下齐惠公葬速起。   ○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至“速起”。释曰:知非为宋师伐滕归父如齐,宋师伐滕,外事也,归父之聘,轻也,诸侯时葬,正也,月葬,故也,今上有齐逐崔氏之文,又非五月而葬,明书月者,为葬惠公也。   公孙归父如齐。   葬齐惠公。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其曰王季,王子也。其曰子,尊之也。子者人之贵称。   ○称,尺证反。   [疏]“其曰”至“尊之也”。   ○释曰:传知称子是尊之也者,此言王季子,即是大子之母弟,子者,人之贵称,故称子为尊之也。叔服以庶子为大夫,故直称字而不系王也。卒称王子虎者,卒当称名,故系王言之。   聘,问也。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绎音亦。   大水。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   齐侯使国佐来聘。   饥。饥本或作饥,居疑反。   楚子伐郑。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夷陵。夷陵,齐地。   ○《左氏》作辰陵。   公孙归父会齐人伐莒。   秋,晋侯会狄于欑函。欑函,狄地。   ○函音咸。不言及,外狄也。所以异之於诸夏。   ○夏,户雅反。   [疏]“不言及,外狄也”。   ○释曰: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注云:“及者,书尊及卑也。”是言及所以外吴。何得此传云不言及,外狄者?黄池之会,欲同吾子於诸侯,故直云及吴子,不云会吴;此不言及,是外狄,故云会狄,不云及狄,是不言及为外狄也。若不外,当云晋侯及狄会于欑函。然隐三年“齐侯、郑伯盟于石门”不言及,同吴於诸夏而云及吴子者,不可全同中国,故言及,以别尊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