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第 129 页/共 226 页

吴人为楚舟师之役故,在此年夏。   ○为,于伪反,下注同。召舒鸠人,舒鸠人叛楚。舒鸠,楚属国。召欲与共伐楚。楚子师于荒浦,荒浦,舒鸠地。   ○浦,判五反。使沈尹寿与师祁犁让之。二子,楚大夫。   ○犁,力弓反,又利之反。舒鸠子敬逆二子,而告“无之”,且请受盟。二子复命,王欲伐之。薳子曰:“不可。令尹薳子冯。彼告不叛,且请受盟,而又伐之,伐无罪也。姑归息民,以待其卒。卒,终也。卒而不贰,吾又何求?若犹叛我,无辞有庸。”乃还。彼无辞,我有功。为明年楚灭舒鸠传。   陈人复讨庆氏之党,针宜咎出奔楚。言宜咎所以称名。   齐人城郏。郏,王城也。於是穀、雒斗,毁王宫。齐叛晋,欲求媚於天子,故为王城之。   ○郏,古洽反。   [疏]注“郏王”至“城之”。   ○正义曰:传称成王定鼎于郏鄏,周公就而营之,谓之洛邑,亦名王城。其地旧名为郏,故以郏为城名。《周语》云:“灵王二十二年,穀、洛斗、毁王宫。”计灵王以二年即位,往年为二十二年。往年毁坏其城,故齐人今岁为王城之也。   穆叔如周聘,且贺城。王嘉其有礼也,赐之大路。大路,天子所赐车之总名。为昭四年叔孙以所赐路葬张本。   晋侯嬖程郑,使佐下军。代栾盈也。郑行人公孙挥如晋聘。挥,子羽也。   ○挥,许韦反。程郑问焉,曰:“敢问降阶何由?”问自降下之道。   ○下,遐嫁反,又如字。   [疏]注“问自降下之道”。   ○正义曰:下注“阶,犹道也”。知问降阶者,问自降下之道。程郑既得为卿,以卿是高位,欲降意下人,故问自降下之道。   子羽不能对。归以语然明,然明,鬷蔑。   ○语,鱼据反。鬷,子公反。然明曰:“是将死矣。不然将亡。贵而知惧,惧而思降,乃得其阶。阶犹道也。下人而已,又何问焉?言易知。   ○下,户嫁反。易,以豉反。且夫既登而求降阶者,知人也,不在程郑。其有亡衅乎?不然,其有惑疾,将死而忧也。”言郑本小人。为明年程郑卒张本。   ○夫音扶。知音智。衅,许觐反。   [疏]“其有”至“忧也”。   ○正义曰:程郑忽问降阶,然明议其将死,故云此程郑身有罪祸,惧,奔亡之衅,而辄问降阶也。若不然,则有迷惑之疾,将死而忧乎!何休难此,云善言者,君子所尚,有小人道之,辄为死徵。是善言不可出口。此未得传之意也。然明者,郑之知人,知程郑以佞媚嬖幸得升卿位,非有谦退止足之心。今忽问降阶,是改其常度。以其改常,知其将死故疑其知将有“亡衅”“惑疾”而忧,故能出此语耳。善言非其常,所以知其死,非谓口出善言即当死也。赵文子,贤人也,将死,其语偷。程郑,小人也,将死,其言善。俱是失常,无所怪惑也。 卷三十六 襄二十五年,尽二十五年  卷三十六 襄二十五年,尽二十五年   【经】二十有五年,春,齐崔杼帅师伐我北鄙。   夏,五月,乙亥,齐崔杼弑其君光。齐侯虽背盟主,未有无道於民,故书臣,罪崔杼也。   ○背音佩。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夷仪。   六月,壬子,郑公孙舍之帅师入陈。子产之言陈以不义见入,故舍之无讥。《释例》详之。   [疏]注“子产”至“详之”。   ○正义曰:《释例》曰:“陈、蔡,楚之与国,郑欲求亲於晋,故伐而入之。晋士庄伯诘其侵小,问陈之罪,子产答以东门之役,故免於讥。及其侵蔡,既无晋命,又无直辞,君死主少,兴师以求媚於晋,义取乱略,不能以德怀亲,又不能以直报怨,故二大夫异於子产也。陈之见伐,本以助晋,晋不逆劳,而以法诘之,得盟主道理。故仲尼曰:‘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善之也。’”   秋,八月,已巳,诸侯同盟于重丘。夷仪之诸侯也。重丘,齐地。已巳,七月十二日,经误。   ○重,直龙反。   [疏]注“夷仪”至“经误”。   ○正义曰:僖五年,“公及齐侯云云会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公羊传》曰:“诸侯何以不序?一事而再见者,前目而后凡也。”是言前序后总,取省文之义,故此直言诸侯,犹是上夷仪之诸侯也。刘炫云:定四年,“公会刘子云云于召陵”,“五月,公及诸侯盟于皋鼬”。杜云“复称公者,会、盟异处故”。此亦异处,而不言公者,炫谓史异辞於彼,有规。传云七月,经言八月。杜以《长历》校之,七月十二日有已巳,知是经误也。   公至自会。无传。   卫侯入于夷仪。夷仪,本邢地,卫灭邢而为卫。邑晋愍卫衎失国,使卫分之一邑。书入者,自外而入之辞,非国逆之例。   ○衎,苦旦反。   [疏]注“夷仪”至“之例”。   ○正义曰:僖元年“邢迁于夷仪”,是夷仪,是邢地。僖二十五年灭邢而有之,还名其地为夷仪,故为卫之邑也。《释例》曰:“《春秋》称入,其例有二:施於师旅,则曰不地;在於归复,则曰国逆。国逆又以立为例,逆而不立,则皆非例听及。诸在例外称入,直是自外入内,记事者常辞,义无所取。而贾氏虽夫人,姜氏之入,皆以为例。如此甚多。”是杜以先儒妄以入例,故显言非国逆也。於时剽为卫君,非国逆,又不得位而称侯者,晋人称为卫侯以告鲁,故书侯也。桓十五年,郑伯突入于栎,与此同也。   楚屈建帅师灭舒鸠。传在卫侯入夷仪上。经在下,从告。   冬,郑公孙夏帅师伐陈。陈犹未服。   十有二月,吴子遏伐楚,门于巢,卒。遏,诸樊也。为巢牛臣所杀。不书灭者,楚人不获其尸。吴以卒告,未同盟而赴以名。   ○遏,於葛反,徐音谒。   [疏]“吴子”至“巢卒”。   ○正义曰:诸侯不生名,此吴子名在“伐楚”上者,为卒书名。上之以省文,犹“郑伯髡顽如会,丙戌卒于鄵”也。   【传】二十五年,春,齐崔杼帅师伐我北鄙,以报孝伯之师也。(前年鲁使孟孝伯为晋伐齐。   ○为晋,于伪反,下“为巳娶”同。)公患之,使告于晋。孟公绰曰:“崔子将有大志,(志在弑君。孟公绰,鲁大夫。   ○绰,昌若反。徐本作卓,音同。)不在病我,必速归,何患焉?其来也不寇,(不为寇害。)使民不严,(欲得民心。)异於他日。”齐师徒归。(徒,空也。)   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棠公,齐棠邑大夫。   [疏]注“棠公”至“大夫”。   ○正义曰:楚僣号称王,故县尹称公。齐不僣号,亦邑长称公者,盖其家臣仆呼之曰公。传即因而言之,犹伯有之臣云:“吾公在壑谷也。   东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美其色也。使偃取之。为已取也。   ○取,如字,又七住反,注同,注或作“娶”字。偃曰:“男女辨姓,辨,别也。   ○别,彼列反。今君出自丁,齐丁公,崔杼之祖。   [疏]注“丁公”。   ○正义曰:谥法:远义不克曰丁。   臣出自桓,不可。”齐桓公小白,东郭偃之祖。同姜姓,故不可昏。武子筮之,遇困。坎下兑上,困。   ○坎,苦敢反。兑,徒外反。之大过。巽下兑上,大过。困六三变为大过。   ○巽音孙。   [疏]“遇困之大过”。   ○正义曰:坎下兑上为困,兑为泽,坎为水,水在泽下,则泽中无水也。《易 困 象》曰:“泽无水,困。”泽以钟水润生万物,今泽无水,则万物困病,故名其卦为困也。巽下兑上为大过,《彖》曰:“大过,大者过也。”阳大阴小,二阴而夹四阳,大者过也。   史皆曰:“吉!”阿崔子。   [疏]“史皆曰吉”。   ○正义曰:史者,筮人也。史有多人皆言为吉,阿崔子之意也。服虔云:“皆”,二卦。妄也。   示陈文子,文子曰:“夫从风,坎为中男,故曰“夫”。变而为巽,故曰“从风”。   ○中,丁仲反。风陨,妻不可娶也。风能陨落物者,变而陨落,故曰“妻不可娶”。   ○陨,于敏反。娶,亦作取,七住反,注同。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黎,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困六三爻辞。   ○繇,直又反。蒺音疾。黎,力利反。‘困于石’,往不济也。坎为险、为水。水之险者,石,不可以动也。   [疏]注“坎为”至“以动”。   ○正义曰:《坎 彖》云:“习坎,重险也。”《说卦》坎为水。”水之险者为石也,石不可动,往而遇石,是往不济也。   ‘据于蒺黎’,所恃伤也。坎为险。兑为泽。泽之生物而险者蒺黎,恃之则伤。   [疏]注“坎为”至“则伤”。   ○正义曰:兑为泽,《说卦》文也。《释草》云:“茨,蒺藜。”郭璞曰:“布地蔓生,细叶,子有三角,剌人。”蒺藜有剌,是草之险者,践之则被剌,故恃之则伤也。   ‘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易》曰:非所困而困,名必辱。非所据而据,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将至,妻其可得见邪?今卜昏而遇此卦,六三失位无应。则丧其妻,失其所归也。   ○应,应对之应。丧,息浪反。   [疏]注“易曰”至“所归”。   ○正义曰:所引《易》曰,《易 下系辞》文也。孔子引此爻之辞,而以此言述之。非所困而困者,谓六三是坎,“坎为水”,水之险者为石,遇石当须辟之,非合所困而困之,故名必辱也。非所据而据,谓六三在坎之上,泽之下於蒺藜之间,应当辟之,非合所据而乃据之,故身必危也。石未即害身之物,所以云名必辱。蒺藜害体之物,故云身必危。既有困辱,且复倾危,此死时其将至矣,妻其可得见乎?孔子述此爻之义如是。今卜昏而遇此卦,是不吉之象也。六三以阴居阳位,是失位也。三应在上,上亦阴爻,是无应也。动而无应,是丧失所归,故不见其妻也。刘炫云:困卦六三上承九四,四非三应,而三欲附之,附之不入,自取其困。不应为此困而为之,名必辱也。六三失位,而下乘九二,以柔乘刚,非安身之道。不应据而据之,身必危也。   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当之矣。”寡妇曰嫠。言棠公巳当此凶。   ○嫠,本又作釐,力之反。遂取之。   庄公通焉,骤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赐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为崔子,其无冠乎?”言虽不为崔子,犹自应有冠。   ○骤,愁又反,徐在遘反。   [疏]“不为”至“冠乎”。   ○正义曰:公意言冠易得,不足惜,纵使馀人不为崔子者,其可无冠乎?况崔子富贵,其当自有冠也?刘炫云:“冠是首服之大名。”《周礼 司服》“卿玄冕”,此崔子之冠,盖玄冕也。今知非者,以《礼运》云“冕弁兵革,藏於私家,非礼也”。崔子冕在公府,非助君祭不得用之,将以赐人,人非是卿,何处施用?案传云“骤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赐人”。当谓就崔子家以崔子冠赐人,当是玄冠也。或冠模制作有异,故以赐人。   崔子因是,因是怒公。又以其间伐晋也,间晋之难而伐之。   ○间,间厕之间,注同。难,乃旦反。曰:“晋必将报。”欲弑公以说于晋,而不获间。公鞭侍人贾举而又近之,乃为崔子间公。伺公间隙。   ○弑,申志反。说音悦,又如字。近,附近之近,下“近於公宫”并注同。为,于伪反,下“莒为”、下注“为崔子”同。   夏,五月,莒为且于之役故,莒子朝于齐。且于役在二十三年。   ○且,子馀反。甲戌,飨诸北郭。崔子称疾不视事。欲使公来。乙亥,公问崔子,问疾。遂从姜氏。姜入于室,与崔子自侧户出。公拊楹而歌。歌以命姜。   ○拊,芳甫反,拍也。楹音盈。侍人贾举止众从者,而入,闭门。为崔子闭公也。重言侍人者,别下贾举。   ○从,才用反。重,直用反。别,彼列反。甲兴,公登台而请,弗许。请免。请盟,弗许。请自刃於庙,勿许。求还庙自杀也。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听命。不能亲听公命。近於公宫,言崔子宫近公宫,或淫者诈称公。陪臣干掫有淫者,不知二命。”干掫,行夜也。言行夜得淫人,受崔子命讨之,不知它命。   ○陪臣干,徐云读曰犴,胡旦反,注同;服音如字。掫,侧柳反;徐又子俱反,一音作侯反;《说文》云:“掫,夜戒有所击也。从手,取声。”《字林》同,音子侯反;服本作诹,子须反,谋也;今传本或作诹,犹依掫音。行夜,音下孟反,下同。   [疏]注“干掫”至“他命”。   ○正义曰:昭二十年传说齐公孙青聘卫之事,云:“宾将掫,主人辞。宾曰:‘若不获扞外役,是不有寡君也。’乃亲执铎,终夕与於燎。”燎即是掫之事,扞外役即是干之义也。故先儒相传,皆以干掫为行夜。《说文》云:“掫,夜戒守有所击。从手,取声。”夜扞寇盗,手有所击,故以干掫为行夜官名也。服虔云:一曰干,扞也。诹,谋也。言受崔子命,扞御谋淫之人。有此谬说,故掫字或误从言也。今定本作“干掫”。受崔子之命,又受公命,是为二命,故云受崔子命讨之,不知他命也。   公逾墙,又射之,中股,反队,遂弑之。贾举、州绰、邴师、公孙敖、封具、铎父、襄伊、偻堙皆死。八子皆齐勇力之臣,为公所嬖者,与公共死於崔子之宫。   ○射,食亦反。中,丁仲反。股音古。队,直类反。具,求付反。铎,待洛反。偻,力侯反。堙音因。   [疏]“又射之,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