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第 102 页/共 226 页

[疏]注“榭,讲武堂”。   ○正义曰:《楚语》云“榭不过讲军实焉”,是榭为讲武堂。传言“将谋於榭”,似仍未至榭,犹在涂也。下云“杀驹伯、苦成叔於其位”,位,所坐之处,则己至榭矣。三郤虑公杀已,谋欲自安,未及谋而已死,故云“将”耳,非谓未至榭也。或可“将谋於榭”是未至榭,故杜云:“位,所坐处也。”谓当时随便所坐之处,故长鱼矫得伪讼而杀之,若已至榭,不应就榭伪讼。   矫以戈杀驹伯、苦成叔於其位。位,所坐处也。驹伯,郤锜。苦成叔,郤犨。   ○处,昌虑反。温季曰:“逃威也。”遂趋。郤至本意欲禀君命而死,今矫等不以君命而来,故欲逃凶贼为害,故曰威,言可畏也。或曰畏当为藏。矫及诸其车,以戈杀之。皆尸诸朝。陈其尸於朝。胥童以甲劫栾书、中行偃於朝。矫曰:“不杀二子,忧必及君!”公曰:“一朝而尸三卿,余不忍益也!”对曰:“人将忍君。人谓书与偃。   ○一朝如字。   [疏]“一朝而尸三卿”。   ○正义曰:一朝谓一旦也。《晋语》说此事:“一旦而尸三卿,不可益也。”   臣闻乱在外为奸,在内为轨。御奸以德,德,绥远。   ○轨,本又作宄,音同。御,鱼吕反,下同。御轨以刑。刑治近也。不施而杀,不可谓德;臣逼而不讨,不可谓刑。德、刑不立,奸、轨并至。臣请行!”遂出,奔狄。行,去也。   ○施,如字,或式豉反。公使辞於二子,辞谢书与偃也。曰:“寡人有讨於郤氏,郤氏既伏其辜矣,大夫无辱,其复职位!”胥童劫而执之,故云辱也。皆再拜稽首曰:“君讨有罪,而免臣於死,君之惠也。二臣虽死,敢忘君德?”乃皆归。公使胥童为卿。   公游于匠丽氏,匠丽,嬖大夫家。栾书、中行偃遂执公焉。召士匄,士匄辞。辞不往也。召韩厥,韩厥辞,曰:“昔吾畜於赵氏,孟姬之谗,吾能违兵。畜,养也。违,去也。韩厥少为赵盾所待养,及孟姬之乱,晋将讨赵氏,而厥去其兵,示不与党,言此者,明己无所偏助。孟姬乱在八年。   ○去,起吕反,下同。少,诗照反。古人有言曰:‘杀老牛,莫之敢尸。’而况君乎?二三子不能事君,焉用厥也?”尸,主也。   ○焉,於虔反。   舒庸人以楚师之败也,败於鄢陵。舒庸,东夷国人。道吴人围巢,伐驾,围釐、虺,巢、驾、釐、虺,楚四邑。   ○道音导,下及注同。驾,如字;一音加。釐,力之反。虺,许鬼反。遂恃吴而不设备。楚公子橐师袭舒庸,灭之。   闰月,乙卯,晦,栾书、中行偃杀胥童。以其劫己故。   ○橐,他洛反。民不与郤氏,胥童道君为乱,故皆书曰“晋杀其大夫”。厉公以私欲杀三郤,而三郤死不以无罪书。偃以家怨害胥童,而胥童受国讨文。明郤氏失民,胥童道乱,宜其为国戮。   [疏]注“厉公”至“国戮”。   ○正义曰:厉公以私欲杀三郤,则三郤无罪,经应直云晋杀其大夫,不应称名也。又胥童为栾书、中行偃所杀,乃直是两下相杀,今经书二者并为国讨之文,故传解之。言民不与郤氏郤氏有罪也;胥童道君为乱,胥童有罪也,故皆书曰“晋杀其大夫”。以二者,据其死状,皆非国讨,故传正其二者之罪,解其并为国讨之意。刘炫云:“杜言三郤不以无罪书,正谓不书盗,书盗即无罪也。胥童之死,本非国家所杀,故特言‘胥童受国讨文’。其实传意并论郤氏受国讨,故云‘皆书曰晋杀其大夫’也。杜又云:‘郤氏失民,胥童道乱’,乃总释传,并言二者皆为国讨之意也。”   【经】十有八年,春,王正月,晋杀其大夫胥童。(传在前年,经在今春,从告。)   庚申,晋弑其君州蒲。不称臣,君无道。   齐杀其大夫国佐。国武子也。   公如晋。   夏,楚子、郑伯伐宋。宋鱼石复入于彭城。传例曰:以恶入也。彭城,宋邑,今彭城县。   ○复,扶又反。   公至自晋。   晋侯使士匄来聘。   秋,杞伯来朝。   八月,邾子来朝。   筑鹿囿。筑墙为鹿苑。   ○囿音又。   已丑,公薨于路寝。   冬,楚人、郑人侵宋。子重先遣轻军侵宋,故称人而不言伐。   ○轻,遣政反。   晋侯使士鲂来乞师。   ○鲂音房。   十有二月,仲孙蔑会晋侯、宋公、卫侯、邾子齐崔杼同盟于虚朾。虚朾,地阙。   ○虚,起居反。朾,他丁反。   丁未,葬我君成公。   【传】十八年,春,王正月,庚申,晋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弑厉公,(程滑,晋大夫,)葬之于翼东门之外,以车一乘。(言不以君礼葬。诸侯葬车七乘。   ○乘,绳证反,注同也。)   [疏]注“言不”至“七乘”。   ○正义曰:《周礼 大行人》:“上公贰车九乘,侯伯七乘,子男五乘。”谓生时副贰之车也,其送葬亦当如之。今唯一乘,是不以君礼葬也。以晋是侯爵,故指言侯礼七乘耳。诸侯各依命数,不是皆七乘也。襄二十五年传齐人葬庄公,下车七乘,杜以特言七乘,明七非旧制,故彼注云:“齐旧依上公礼,九乘。”以齐尝为侯伯,因而用九,九非侯之正法,故此以正言之。   使荀罃、士鲂逆周子于京师而立之,悼公周也。生十四年矣。大夫逆于清原。周子曰:“孤始原不及此,虽及此,岂非天乎?言有命也。抑人之求君,使出命也,立而不从,将安用君?二三子用我今日,否亦今日。共而从君,神之所福也。”传言其少有才,所以能自固。   ○少,诗照反。对曰:“群臣之愿也,敢不唯命是听。”庚午,盟而入,与诸大夫盟。馆于伯子同氏。晋大夫家。馆,舍也。辛巳,朝于武宫,武宫,曲沃始命君。   [疏]“辛巳朝于武宫”。   ○正义曰:服虔本作辛未,《晋语》亦作辛巳。孔晁云:“以辛未盟入国,辛巳朝祖庙,取其新也。”案《晋语》称“庚午,大夫逆于清原”,传云:“庚午,盟而入”,逆日即盟,非辛未也。传与《晋语》皆言辛巳朝于武宫。服本自误耳,孔晁强欲合之,非也。   逐不臣者七人。夷羊五之属也。周子有兄而无慧,不能辨菽麦,故不可立。菽,大豆也。豆、麦殊形易别,故以为痴者之候。不慧,盖世所谓白痴。   ○菽音叔。易,以豉反。别,彼列反。痴,敕疑反。   齐为庆氏之难故,前年国佐杀庆克。   ○为,于伪反。难,乃旦反。甲申,晦,齐侯使士华免以戈杀国佐于内宫之朝。华免,齐大夫。内宫,夫人宫。   [疏]注“华免齐大夫”至“人宫”。   ○正义曰:杜《世族谱》於齐国杂人之中有华免,而无士字。此注以华免为大夫,则士者为士官也。士官掌刑,故故使杀国佐也。於夫人之宫,有朝群妾之处,故云“内宫之朝”。盖齐侯召入与语而杀之。   师逃于夫人之宫。伏兵内宫,恐不胜。书曰“齐杀其大夫国佐”,弃命、专杀以穀叛故也。国佐本疾淫乱,杀庆克,齐以是讨之。嫌其罪不及死,故传明言其三罪之。使清人杀国胜。胜,国佐子,前年待命于清者。国弱来奔。弱,胜之弟。王湫奔莱。湫,国佐党。   ○湫,子小反;徐子鸟反。莱音来。庆封为大夫,庆佐为司寇。封、佐皆庆克子。既,齐侯反国弱,使嗣国氏,礼也。佐之罪不及不祀。   二月,乙酉朔,晋侯悼公即位于朝,朝庙五日而即位也。厉公杀绝,故悼公不以嗣子居丧。   ○杀音试。   [疏]注“朝庙”至“居丧”。   ○正义曰:辛巳距乙酉五日,先定所脩之政,待朔旦而后施之,故五日也。《晋语》云:“正月乙酉,公即位。”孔晁云:“二月即位,言正月者,记者误也。”厉公被杀而嗣绝,故悼公自外而入,即位之日,即命百官施布政教,与居丧即位其礼不同。《释例》曰:“厉公见杀,悼公自外绍立,本非君臣,无丧制也。”若然,《礼 丧服小记》云:“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郑玄云:“谓卿大夫以下也,与尊者为亲,不敢以轻服服之。言诸侯者,明虽在异国,犹来为三年也。”计厉是文公之曾孙,悼文公之玄孙,有緦麻之亲,法当服斩。而云“无丧制”者,悼之父祖去晋適周,与本亲隔绝,无往来恩义,厉既见杀,悼即被迎,迎之以为晋君,即与厉公体敌。旦葬厉公以车一乘,国内尚不以为君,不可责悼公服斩也。纵使当为之斩,绝而别立,亦非嗣矣。   始命百官,始为政,施舍、巳责,施恩惠,舍劳役,止逋责。   ○施舍,如字,一音始豉反。逋,布吴反。逮鳏寡,惠及微。   ○鳏,石顽反。振废滞,起旧德。匡乏困,救灾患,匡亦救也。禁淫慝,薄赋敛,宥罪戾,宥,宽也。   ○慝,他得反。敛,力验反。宥音又。戾,力计反。节器用,节,省也。   ○省,所景反,下同。时用民,使民以时。欲无犯时。不纵私欲。   ○纵,本亦作从,子用反。使魏相、士鲂、魏颉、赵武为卿;相,魏锜子。鲂,士会子。颉,魏颗子。武,赵朔子。此四人其父祖皆有劳於晋国。   ○相,息亮反。颉,咖结反。颗,苦果反。   [疏]注“相魏”至“晋国”。   ○正义曰:《晋语》云:“使吕宣子佐下军,曰:‘邲之役,吕锜佐知庄子於下军,获楚公子穀臣与连尹襄老,以免子弱;鄢陵之役,亲射楚王而败楚师,以定晋国,而无后,其子不可不崇也。’使彘共子将新军,曰:‘武子季,文子之母弟也。武子宣法以定晋国,文子勤身以定诸侯。二子之德,其可忘乎?’故以彘季屏其宗。使令孤文子佐之,曰:‘昔克潞之役,秦来图败晋功,魏颗以身退秦于辅氏,亲止杜回,其勋铭于景锺。至于今不育,其子不可不兴也。’”彼言吕宣子,魏相也。彘共子,士鲂也。令狐文子,魏颉也。又曰:“吕宣子卒,公以赵文子能恤大事,使佐新军。”赵武父祖功名显著,故不复序之。是四人父祖皆有劳於晋国。   荀家、荀会、栾黡、韩无忌为公族大夫,使训卿之子弟共俭孝弟。无忌,韩厥子。   ○孝弟,音悌,本亦作悌。   [疏]“荀家”至“孝弟”。   ○正义曰:《晋语》云:“栾伯请公族大夫,公曰:‘荀家惇惠,荀会文敏,黡也果敢,无忌镇靖。膏粱之性难正也,故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谂之,慎靖者修之。使兹四人者为公族大夫也。’”公族大夫职掌教诲,故使训卿之子弟,令之共俭孝悌也。《晋语》云:“韩献子老,使公族穆子受事于朝。辞曰:‘厉公之乱,无忌备公族,弗能死。’孔晁云:“备公族大夫,则韩无忌先为公族大夫,今言使为之者,悼公始命百官,更改新授之。”   使士渥浊为大傅,使脩范武子之法;渥浊,士贞子。武子为景公大傅。   ○渥,於角反。   [疏]“使士渥”至“时使”。   ○正义曰:《晋语》云:“君知士贞子之帅志博闻而宣惠於教也,使为大傅。知右行辛之能以数宣物定功也,使为司空。知栾纠之能御以和於政也,使为戎御。知荀宾之有功力而不暴也,使为戎右。”是四人者,皆公知其能而使之耳。范武子为大傅,孤也;士蒍为司空,卿也,皆前世能者,其法可遵,故使二大夫居其官而脩其法也。二人皆是大夫,非孤、卿也。   右行辛为司空,使脩士蒍之法;辛将右行,因以为氏。士蒍,献公司空也。   ○行,户郎反。蒍,于委反。将,子匠反,下“军将”同。   [疏]注“辛将”至“为氏”。   ○正义曰:僖二十八年晋作三行,三十一年即罢之以为五军,其置三行,无多年岁。彼云“屠击将右行”,未知此人即屠击之子孙也,为是其祖,代屠击也。正以荀林父将中行,遂以中行为氏,故谓此人之先将右行,因以为氏耳。   弁纠御戎,校正属焉,弁纠,栾纠也。校正,主马官。   ○弁,皮彦反;本又作卞,同。纠,居黝反。校,户孝反,注同。   [疏]注“弁纠”至“马官”。   ○正义曰:以《晋语》知是栾纠也。《周礼》大御御官之长,别有戎仆掌御戎车。春秋征伐之世,以御戎为重,此御戎当是御之尊者。校正当《周礼》校人,校人掌王马之政。襄九年传曰“命校正出马”,知是主马之官也。《周礼》校人不属大御,此盖诸侯兼官,或是悼公新法,此传所言诸官,皆不得与《周礼》同也。   使训诸御知义。戎士尚节义也。   [疏]注“戎士尚节义”。   ○正义曰:此“训诸御”,谓“诸”,是御车之人。设令国有千乘,乘有一御,皆令此官教之。戎士尚节义,故训之使知义。如羊斟之徒,是不知义也。《周礼》校人主养马耳,不知御车。此言“校正属焉”,乃云训御,盖令校正助御戎训御。   荀宾为右,司士属焉,司士,车右之官。   [疏]注“司士车右之官”。   ○正义曰:《周礼》“司士掌群臣之版,以诏王治”,其职非车右之类,不得属车右也。《周礼》有司右,上士也,掌群右之政,凡国之勇力之士能用五兵者属焉。其下更有戎右,中大夫;齐右,下大夫;道右,上士。此三右或官尊於司右,而司右掌其政令。春秋之世,车右为尊,此司士盖《周礼》司右之类,为车右属官。服虔以为司士主右之官,谓司右也。   使训勇力之士时使。勇力,皆车右也。勇力多不顺命,故训之以共时之使。   ○共音恭,本亦作供,下文同。   [疏]注“勇力”至“之使”。   ○正义曰:所训勇力之士,皆谓为车右者也。设令国有千乘,乘有一右,总使此官训之。勇力之士,失於彊暴,如魏犨之徒,不顺上命,故训之使共时之使,不犯法也。   卿无共御,立军尉以摄之。省卿戎御,令军尉摄御而已。   ○省,所景反。令,力呈反。   [疏]“卿无”至“摄之”。   ○正义曰:卿,谓军之诸将也,若“梁馀子养御罕夷”,“解张御郤克”之类,往前恒有定员,掌共卿御,今始省其常员,唯立军尉之官,临有军事,使兼摄之,令军尉兼卿御也。   祁奚为中军尉,羊舌职佐之;魏绛为司马,魏犨子也。张老为候奄。铎遏寇为上军尉,籍偃为之司马,偃,籍谈父,为上军司马。   ○铎,待洛反。遏,於葛反;徐音谒。使训卒乘,亲以听命。相亲以听上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