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 第 41 页/共 140 页

○解云:《春秋》痛伤鲁人知其佞人,恶而受之。   ○注“信其计”至“淫女”。   ○解云:即下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秋,“夫人姜氏入”是也。知取齐淫女是郑瞻之计者,《春秋说》文云。   ○注“丹楹刻桷”。   ○即下二十三年“秋,丹桓宫楹”;二十四年春,“刻桓宫桷”是也。   ○注“卒为后败也”。解云:即淫二叔杀二嗣子是也。   ○注“加逃者,抑之也”。   ○解云:谓逃是碎事,不应见经,而见逃于经者,抑之故也,或者子哀庆封之属皆言奔。今此加逃,故决之。   ○注“上执”至“未明”。   ○解云:谓称人为坐执文,非伯讨之义故也。   ○注“子贡”至“恶之”。   ○解云:一乡之人皆好此人,此人何如?子曰未可即以为善,何者?此人或者行与众同,或朋党矣。子贡又曰若一乡之人皆恶此人,此人何如?子曰未可即以为恶也,何者?此人或者行与众异,或孤特矣。不若乡人之善行者善之,恶行者恶之,与善人同,复与恶人异,道理胜於前,故知是实善。云云之说,备于郑注。   冬,多麋。何以书?记异也。麋之为言,犹迷也。象鲁为郑瞻所迷惑也。言多者,以多为异也。   ○麋,亡悲反。   [疏]注“象鲁”至“惑也”。   ○解云:《感精符》文。   ○注“言多”至“异也”。   ○解云:鲁旧有麋,但今乃多耳。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是后戎犯中国,鲁蔽郑瞻,夫人如莒,淫泆不制所致。   [疏]注“是后戎犯中国”。   ○解云:即下文“夏,公追戎于济西”是也。   ○注“鲁蔽郑瞻”。   ○解云:下文“秋,有蜮”是。   ○注“夫人”至“所致”。   ○解云:即下十九年秋,“夫人姜氏如莒”之属是也。是阴胜阳之象,是以日为之食。   夏,公追戎于济西。以兵逐之曰追。   ○济,子礼反。此未有言伐者,其言追何?据公追齐师至酅,举齐侵也。   [疏]注“据公”至“侵也”。   ○解云:即僖二十六年“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巂,弗及”是也。   大其为中国追也。以其不限所至,知为中国追也。   ○为中,于伪反,注及下皆同。   [疏]注“以其”至“追也”。   ○解云:“公追齐师至巂”,限其所至,乃是自为己追,故知如此。   此未有伐中国者,则其言为中国追何?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其言于济西何?据公追齐师至酅弗及,不言于也。大之也。大公除害,恩及济西也。言大者,当有功赏也。追例时。   [疏]注“言大者”至“赏也”。解云:“公追齐师至巂,弗及”不言于,今言于者,谓公有大功,於王法当赏矣。   ○注“追例时”。   ○解云:即此文是。而僖二十六年“公追齐师”,虽在正月己未下,不蒙日月。   秋,有蜮。何以书?记异也。蜮之犹言惑也。其毒害伤人,形体不可见,象鲁为郑瞻所惑,其毒害伤人,将以大乱而不能见也。言有者,以有为异也。   ○蜮,音或,短狐也;或谓之射工,音食。   [疏]注“蜮之犹言惑也”。   ○解云:即《五行志》云“蜮犹惑也”者是。   ○注“其毒害伤人”。   ○解云:即《五行志》云“能射人,甚者至死”是也。   ○注“形体不可见”。   ○解云:即《草木志》云“在水中射人影即死”是也。   ○注“言有者,以有为异也”。   ○解云:谓鲁先无蜮,今乃有之。案昭二十五年经书“有鸲鹆来巢”,今此不书来者,乱气所生,不从外来故也。   冬,十月。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言往媵之者,礼,君不求媵,二国自往媵夫人,所以一夫人之尊。   ○媵陈,以证反,又绳证反。娣从,才用反,下注同。   [疏]“媵者何”。解云:媵是碎事,例不见经,今而书之,故执不知问。   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必以侄娣从之者,欲使一人有子,二人喜也。所以防嫉妒,令重继嗣也。因以备尊尊、亲亲也。九者,极阳数也。不再娶者,所以节人情,开媵路。   ○嫉,音疾,又音自。   [疏]“侄者何”。   ○解云:昭穆异等,而与嫡俱行,故执不知问。   ○“娣者何”。   ○解云:与侄同伦而在侄下,故执不知问。   ○“诸侯”至“再娶”。   ○解云:传言此者,解所以有媵之意。言诸侯娶女非一者,正由不得再娶故也。   ○注“必以”至“人喜也”。   ○解云:即《穀梁传》云“一人有子,三人缓带”,范氏云“欲共享其禄”是也。   ○注“所以防嫉妒”。   ○解云:谓三人不相疾也。   ○注“令重继嗣也”。解云:谓三人不相疾,共保其子。   ○注“因以备”至“亲也”。   ○解云:谓备侄所以尊尊,备娣所以亲亲。其上尊下亲,皆指嫡也。   ○注“九者极阳数也”。   ○解云:谓对一三五七以为极矣也。   ○注“开媵路”。   ○解云:谓亦有为嫡之望也。   媵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纪,不书媵也。   [疏]注“据姬归于纪”者,解云:在隐二年冬。   为其有遂事书。为下有遂事善也,故书所以不当书,以起将有所详录,犹伯姬书媵也。不媵,则当取。得书者张本文。言公子结如陈,遂及齐侯、宋公盟于鄄。   ○为其,于伪反,注及下注同。   [疏]注“为下有遂事善也”。   ○解云:即“遂及齐侯、宋公盟”是也。   ○注“故书所至不当书”。   ○解云:谓书媵是也。   ○注“以起将有所详录”。   ○解云:正欲见盟事之善,合详而录之。   ○注“犹伯姬书媵也”。   ○解云:即成八年“卫人来媵”,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九年“晋人来媵”,传曰“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十年“齐人来媵”,传云“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三国来媵,非礼也。曷为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妇人以众多为侈也”者是也。   ○注“言公”至“盟于鄄”。   ○解云:是其得书之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