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经解钩沉 - 第 37 页/共 104 页
问夫死妻稚子防与之适人子后何服韦成对与出妻子同服周石渠礼义【通典八十九】 无大功之亲凡收养之故母与之俱行适人马注
妻不敢与焉
不敢与知之也同
未尝同居则不为异居
谓已自有宗庙不随母适人初不同居何异居之有同 异居者昔尝同今不同也夫有大功之亲同财者也子有大功不可以随母彼有大功不可以专财也陈注
为夫之君
夫为君服三年妻从夫降一等故服周马注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
按檀弓曰姑姊妹之薄也葢有受我而厚之者今无祭主者是无子无夫则无受我而厚之者也既无受我之厚则我不得降其本情故哀发于无主而服于天伦也今之不降既縁亡者之茕独又因报身之无屈二途俱伸彼此兼遂故父母兄弟在室姊妹咸得反服也惟出适者自以义结他族事杀本宗受我之厚夺已亦深至乃爱敬兼及者犹抑斩以为周况余人乎虽则家庭莫主兄弟絶嗣无后之痛路人所悲而深心徒结至服无反良由既曰外志成事无两降故也降由已之身出不计前人应降与不应也所谓反服者反于昆弟伯叔耳若无主服周昆弟大功则是过于昆弟也岂所谓反服哉问者曰女子云出适者不得为无主服周斯则然矣敢问两无主得交相反服不由已身人今哀已不可无报若两俱无主义无先服则无服安得交相为周雷注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
父母长子君服斩故臣从降服一等周也妻则小君服母之义故周也同
妾为女君
今抑妾使同妇尊女君使同姑女君于妾不得同姑之降妇不降则应报所以不报者欲伸圣人抑妾之防若复报之则并后之诚意无所徴故报之则违抑妾之义降之则有舅姑之嫌故使都无服无重嫌之责雷注
【传】从服也
从夫而为之服也从服降一等故夫服三年妻服周也马注
报之也
伯母叔母报之马注 从于夫者宜服大功今乃周者报之陈注
公妾大夫之妾
公诸侯也马注 嫌二妾从于君尊以降其子故明之所嫌者尊故降不言士妾也雷注
【传】妾不得体君为其子得遂也
夫人与君同体以尊降其子也公子与君同体以厌其亲也妾无夫人之尊故不降其子无公子之厌故得遂其亲也而事邻于体君迹几于不遂故每以不体得遂为言也同
女子子为祖父母
不言女孙言女子子者妇质者亲亲故系父言之出入服同故不言在室适人也马注
不敢降其祖也
言虽已嫁犹不敢降陈注 妇人归宗故不敢降其祖也孔注【并通典九十】
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
士为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齐衰周射慈图
唯子不报
戴圣以为唯子不报者言命妇不得降故以大夫之子为文唯子不报者言犹断周不得申其服也宣帝制曰为父母周是也石渠礼议【并通典九十九】 姑姊妹本大功今以无主为之周故亦报已以周女子子亦大功今以无主为之周女子子今为父母周今虽具报自其本服故曰唯子不报王注 以报之为言二服如一父母为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周女子子适人亦为父母周与报相乱故经别具非报也雷注
【传】大夫不敢降其祖与适也
尊祖重嫡自尊者始也故不敢降马注
以及士妾
其间有卿大夫妾故言以及同【敖集説十一】
【传】得为其父母遂也
以妾卑贱不得体君又嫌君之尊不得服其父母故传明之陈注
齐衰三月
寄公为所寓
既来受其惠宜敬其所托故与众人同雷注
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
言一族男女皆为宗子母与妻马注 此谓族人无复五属者反为其宗子服也王注
【传】尊祖故敬宗
明祖已殁也无由施于尊祖因敬宗以致尊祖之心雷注
为旧君君之母妻
身既反昔服亦同人葢谦远之情居身之道也然恩既内结实异余人故爰及母妻也同
【传】仕焉而已者也
仕焉者凡仕者而已者致仕也陈注
庻人为国君
众人为国君服齐衰三月也马注
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
戴圣曰大夫在外者三諌不从而去君不絶其禄位使其嫡子奉其宗庙言长子者重长子也承宗庙宜以长子为文萧太傅曰长子者先祖之遗体也大夫在外不得亲祭故以重者为文宣帝制曰以在故言长子石渠礼议
继父不同居者
女子子适人者为继父服齐衰三月不分别同居异居戴徳丧服记 女子子适人者服继父与不同居者服同梁氏集説【并通典九十】
曾祖父母
高曾祖母与祖母俱存其卑者先亡则当厌屈否昔鲁穆姜在而成公夫人薨春秋书曰葬我小君齐姜旧説云妻随夫而成尊姑不厌妇妇人不主祭已承先君之正体无疑于服重也刘智释疑【通典八十九】
【传】小功者兄弟之服也
祖父周则曾祖大功而传以小功为説者服本以周为正父则倍之故再周祖亦如焉故服周曾祖恩轻加所不及正当小功故传曰以小功言之耳传言小功者兄弟之服是据祖父言之从祖祖父从祖父昆弟此三者其亲皆从祖父而来也而已为之小功从祖昆弟同与己为兄弟之族而从祖父与己父为从父兄弟者也从祖祖父则与己祖父为兄弟故曰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不敢以祖父兄弟小功之服服祖父之尊者故曰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王注
大夫不敢降其宗也
五属孙虽为大夫不敢降宗子者故服齐衰三月马注
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末絶也
经前已有旧君今复有此旧君传所以知前经有仕焉而已后经是待放未去者葢以兼服小君知恩有深浅也仕焉而退君臣道足恩义既施恩及母妻今被放而去名义尽矣若君不能扫其宗庙则但不为戎首而已以其复末絶故得同于人庻适足以反服于君不获及其亲也雷注
如众人
为众者如众人也陈注
【传】大夫不敢降其祖也
尊祖故不降马注
其成人
成人谓十五以上许嫁未行者也同
不敢降其祖也
以祖名曾明妇人虽为天王后不降其祖宗也同【并通典九十】
古经解钩沉卷九
钦定四库全书
古经解钩沈卷十
长洲余萧客撰
仪礼下
丧服【下】
大功
子
子生三月则父名之于祖庙礼服传【白虎通下】
【传】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
按孔子家语曰男子十六而成童女子十四而化育此成人之大例也人成有早晚又按左氏传曰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然则十五十六可以为成人矣女七嵗男八嵗而堕齿此堕齿之大例以是而处殇之义则七嵗至九嵗宜为下殇十嵗至十二宜为中殇十三至十五宜为长殇合古十六成人十五生子之义十九以下四嵗之差传所记言非经典也二十而冠三十而娶是无不冠不娶之限耳若必三十则舜适为得礼矣奚为称鳏哉袁准传【通典九十一】女子未许嫁十九犹为殇射慈图【孙夐奏 南齐书三十一】
以日易月
以哭之日易服之月王注【挚虞表晋书十九】
叔父之长殇中殇
卒哭之后则得与寻常大功同于大功之末可以身自冠嫁所以然者虽本期年但降在大功其服稍伸故得冠嫁也庾蔚之丧服要记注【朱校宋本礼记疏五十二】
公为适子之长殇中殇大夫为适子之长殇中殇重嫡也大夫亦重嫡故皆不降服大功也马注
缨绖
长殇以成人其绖有缨同 大功已上以绳为绖之缨也王注
不缨绖
中殇贱礼畧其绖无缨也马注 长中殇唯以绖有缨无缨为异耳陈注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
昆弟在周而降之以所后为亲也马注
庶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