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诃止观辅行搜要记 - 第 12 页/共 20 页
次譬中。先立两句。若各有下。次责两句。如前。若镜面合一者。各有无。恐计异方不能生像。和合方生。故结责云。实不合一。不近不远方能现像。离在异方如何能生。
三根尘下。合。但合若镜面已下文耳。已上文者。准结自知。 如是下。结。 次又根下。难性同前。
次破离生。三既被破。三外计离。於中先推破。次结。初文先判无同不生。先定。
次若言下。责性及同异。准前比知。
如是下。结。如文。 次中论下。总证四句。
次若推下。结成二空。又五。初略示二空相。但无性计即名性空。亦不不下。相空。性破准相。故云无不住。无句名为相空。不在等者。内只是因。下二准知。自有只是无因异名。二空但时。不可一异。次若四句下。以二谛结成二空。性执名世。不得名谛。破世见理。故名世谛。故云破性。性破唯相。复依真理以云其相。名为破假。故大品中历一切法不内外等。此是共空。次劝学品及集欢品方乃独云菩萨。即菩萨生法二空。今文从共。
三性相俱空下。结示总别。从假入空俱云二空。故名为总。以此二空冠自他等。此仍成别。若从行者不必至四。念从法说。尽理言之。
四引中论证。同前引证性。今证无性。故云论同。五若根下。示此二空即十八空。十八自从根尘等别。历一一空。空为能空。何以不对。内外是所。消之可见。问。从有法至无法有法以对三句。双非句耶。答。双非已被毕竟空破。故不至此。问。前六已明二空。何须次七。答。大论云重明二空耳。
次破相续。类前可知。今略为三。初来意。次正破。三结。
若不下。破相待中三。先与前两假辨异。次破古。三正推。初又二。初略异由。由计有故。次因成下。释出异相相续。为别灭者。别在有情。心所灭故。异彼虚空。复异择灭。是有为故。复非择灭。非心所故。唯对偏情。得相续名。相待对通者。灭名通故。别在我心。对彼通三。故名相待。虽不等者。灭名无生。无生同故。得通引。
上既下。次破古。亦三。初牒开善旧解。借彼因兼之名以释相待。因前兼此故云因兼。上但二重。今至第三。故云过之。次又因兼下。今家正解。即相待中具上二故。二假之后或虽未破。缘无生解。解对意根。即相待中因成相也。因上二假至相待中。即相待中相续相也。因上至此故名为因。此兼上二故名为兼。释因同旧。兼过稍别。望旧可知。
三释既下。结斥。
今捡下。第三正推破相待中二。初正破。次如是下。结成二空及十八空。故知前无慧眼等言。即文略也。又亦不云一切智等。并略。
次非但下。例破诸见。
三是名下。结成。光扬能显。并如文。
若不悟下。大文第二六。十四番对信法等。复名为别。离前止观。对今信等。下去例然。见若被伏但在燸等。故云有漏。
已被伏下。第三见度计转。有虽被伏仍度入无。
次夫破下。破无见又二。初立二行三根。结前生后。次正破。初又二。初明二行。次若上下。明三根。即破之由。依无起计。以成下根。下去一一皆破根行。或无者。略闻观生等。生即有见。谓无为实。是故须破。
次又当正破。亦二。先总。次别。总谓直修观法。别即三假四句。此总即同初文。前文对四见名总。今此对一见名总。
次总破下。释。释总又为三。初总破无见。先且引经以明破相。初引大品者。以识了别於生即有见。无生即无见。有无俱破。故互相况。皆云不可得者。以深况浅。以浅况深。思之可见。
次引楞伽证前总破。经云。若起空见名为坏者。堕於自共。彼经破见。其文不少。
三然无生下。斥谬。
次别破。又三。初正破。次六十四番。三见度计转。初又二。先叙来意次第。次正破。初又三。初略示空见。次比决邪正二空。三示空见三假。初又三。初牒前有见。破假之相。为无见之由。由有被伏。成今无境。总别三破。名用止观。不见三假。似性相空。泯然入空。不见内外。似破因成。亦无前后。似破相续。无相形待。似破相待。次寂然下。明无见体相。三而起下。责见过相。
次释论下。比决邪正二空。又二。先明外人邪空。次明佛弟子正空。初又二。初明邪空生使。次如是下。结归邪空。次明正空。知爱即是过由。由於着心。着心若生知过须离。离须修观岂计无生。
三云何下。示空见三假又二。初重牒计转为无见之由。次无生下。示三假相。
次当推下。正明用观。为三。初正观。先破因成。次当知下。结成二空等。非但下。第三。例破诸见。
次若未下。六十四番。三勤修下。见度计转。
三明亦有亦无二。先叙次第。次正明修观。初又三。初明见相。次引人为例。三略示三假。初又三。初牒前为起见之由。次或进下。正示见相。三发此心下。示见过患。
次如长爪下。引人为例。中三。初正引长爪。一切能破是亦无。计有此见是亦有。言得悟者。因佛示故。次发见下。引同长爪。三云何下。广示见相。於中又二。先苦。次集。初言五不受者。经云。菩萨行般若时。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亦行亦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不受亦不受。身子问须菩提。何故不受。答般若性不受故。汝何以受於第三句耶。
次又我下。示集。
三又此下。略示三假之相。
次今破下。正明修观。又三。初正明修观。次明六十四番。三见度计转。初又三。初正明用观。次如是下。结成二空。三即是下。结眼智。二三如文。
次破非有非无见。亦二。先明次第。次正明用观。初又二。初略明见相。次示三假。初又三。初明起见之由。次明见相。三明过失。初由又二。初正明由。次所以下。释。
若不定下。次明见相。又二。初正见相。次何以下。释。
三坚着下。明过失。又二。初正斥。次我心下。明十行使即所生惑。宁起等者。经云。宁起我见如须弥山。不恶取见怀上增慢。此乃少分。应云。宁起我见遍於法界。不恶取空如芥子许。毒草等者。毒草苦集。药王道灭。
次又一一下。示三假相。此一一过。各具三假。
若破下。正明用观。又三。初直明用观。次明六十四番。三见广计转。初又三。初正明破假。次例破诸或。三结成二空。初又二。初直明用观。次点示四谛。於中又三。初复次下。正示四谛。结於向文不出苦等。次夫一下。明四谛功能。三如来下。引小况大。破见之功实在三藏。故初转法轮正在破见。故诸部阿含。佛及弟子凡有所说。皆云四谛。生灭尚尔况后三教。
次若非下。例破诸见。三结成二空。若不下。六十四番见度计转。并如文。
次所以下。结劝。言不杂者。见相假相一一不同也。
次破无言。又三。初示见相。次略有下。复以众多绝言通责。若谓等者。判其不出复具四句。言不出复见。第二句者即无无句。言不出具足。初句者即初四句。中有四句。即有非有非无亦是第四句中初句。即非有非无有。三法华下。引证。
次复具及复具下。绝言准前。亦应广略推责结成等相。今文极略。但先明复具。
次明绝言。绝言又二。初又复下。先出见相。次如此下。破。破又二。先破。次何以故下。释。释又二。先横。次竖。前诸绝相望为横。今以因果前后相望为竖。竖又三。初正明竖。次上来下。重判横竖。如一有见中三假四句为横。度入至四名竖。於有见中。因成是横。相续是竖。相待二具。一一见初皆有总破。未分横竖。大途等者。如向横竖不出於横。何者。诸见是横。复以横破。故并成横。
次今当下。正明竖破。以竖法责故云竖破。言竖法者。句法浅深故名为竖。始自三藏五停。终讫圆教妙觉。此等位生。故名为生。汝若言生。是何等生。一一责之。今其无分。任自成见。於中又二。先明竖四句。次明竖绝言。初四句又二。先破生句。於中又三。初征起。如文。为是下。列出四教。自为四文。初是三藏。为是乾慧下。通位。为是三贤下。别位。为是铁轮下。圆位。别不列信。圆不列五品者。只是略耳。言重虑者。虑谓思虑。重观前真。故云思虑。三用此下。结。
次若计下。竖破无生句。又二。初正破。次寄中论师辨异。初又二。初征起。次为是下。列责。不分教相。但通途作无生之名。义通诸教。於中又三。初约三障以明不生。见思等三是烦恼障。为行下。约事理破。为破三障故得行理。行理穷满名为不生。世人下。约三佛破。於中又三。先斥旧。若唯法佛。摄化不用。然此不生不生。不得作重语读之。应须简书。上不生为上句末。下不生为下句头。
今释下。正解。文有四重。初事理隐显择。法身本有为隐。报应破或有用故显。故以三或并对三身。无明或尽智满名报。尘沙障法门。见思障化道。此二或破方成应身。次又无明下。对治三惑择。以将三身故。对三身故对三惑。随惑显身亦应可解。
三又业下。约能治所显释。业行位智以为能治。真如实相以为所显。复由业等三烦恼破。报应成就。成故理显。
四者别对三因释。修性皆尔故用对之。俱通别圆意在於圆故。初三似别。二四扶圆。以别显圆共成责义。文前三释。约诸法不生而三佛生。第四一释。诸法生而三佛生。意在总论诸法不生而三佛生。故总结云生即无生无生即生。若唯法佛不见诸意。今文本责无生释三佛义。因破他故使明相即。於中文三。初约理结故相即。次引证结。三将诸下。责。并无比等。岂非见耶。
有人下。次寄论师异辨。又二。先斥旧。次用彼非以显今是。因出异解以破他非。初又二。初引他难。次论师救。论师被他谬破。虽作多意不明分齐。故被他约凡小破责。加字申通令得会中。若尔非迁变之生灭。未会真空。今且与其不不生边。故云扶中。责其不远。故云伤文夫义。
三今家破。又二。初此解下。略斥。次何者下。释。释又二。初释失义。次释伤文。初又三。初明所失之义。谓失於兼通会别之义。论文圆宗既有异含。如何被责伏无中道。如汝被破正当论文。所兼通藏即初文是。
若生下。为其出论含别之义。若生下。出论正宗。言破二十身见者。经论不同。此不假述。五阴各四成二十句。计色与我大小一异。四阴亦然。破得初果。次案文下。结示。兼二即通藏。
三龙树下。示正文义。推功论主如何弘论破失中。
次开下。斥伤文失。论语第九接玙见孔子领徒。因而歌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意斥孔子出不遇时。故邓艾酬於魏主云。凤兮凤兮。只是一凤。徒自加不而犹失义。
抽笔下。斥甚着述伤文。前斥所说伤文也。
悬疣下。约喻以责。疣者肉之余。横生一肉着体为赘。加点。义如赘上生疣。
次今解者。还将彼非以显今是。为扶含显。存本不。生依汝加不。亦有多不不生也。故责见心为是何等。於中又二。初正显。次结斥。初文十重。初标。次列释。释又为三。初二明非由但破生亦破不生。故云不不生。以正破邪明不不也。第三至九皆以二不破两或生。即是以一生字对上两不义而言之。开为两生即两不生。结句但云不不生者。只存略。下去皆然。第十妙觉智断永满。故两不生。三释并存妙觉位耳。又从三至九皆先择竟。次生后句。初文长爪成第四句。及绝言者。一切能破。似双非语。皆可转。似绝言是。是则一计前后四出。即后三句及以绝言。今总破之。似一不生。不生邪见。是故须破。名不不生。如非想下。引非总无生。亦须破故。言第五不可说藏者。具如大论引续子毗昙。故其所计犹违小宗。是故判之为附佛法。不生亦不生者。亦是不生法破故也。三藏菩萨未得不生。故中文无缘觉侵习。习既未尽故亦不论。言体不者。以异折故。菩萨空同。二乘假同。别教亦不云别。人登地犹有别。
二次结斥。如文。
次明第三第四句。又二。初略损上文。次别释。言如上等者。发大心中双非传脱。传脱只是有无二边。若尔。第三云何。答。遮照异耳。若历闻法离四。是则五十六重。双非双照加四弘六即。即有六十六重。况复诸教并有此位。汝是何处双非双照。释名等者。破横竖中各有此句及绝待与绝体。体是此句。虽即略损。复更历事。
次若谓下。别释二文。又各为三。皆先征起。次释。三结。初一如文。
次为是下。释中言内外业报者。只是界内界外。折中亦得。当教论之。通教意同。
若非如此下。结第四句。三文可见。
次竖破绝言者。又三。初以外外等六责之。言哑法者。外计以此而为正道。次三藏下。约佛法。又三。初正责。四教皆以四门通理名绝。次不可众多下。况责。三为此下。明过患。即是见所生惑。第三十种责为五。初略标。重以十种四句外责之。故云更也。次十种下。列。直立四句故云一往。四上复四故曰无穷。如前释。三假四句乃至复具等得悟者。从门得悟名门。为四摄属者。四教各有有等四门。以句摄之。门属句。言权实者。如云三教为权。圆教为实。各有四句开显者。实外无权云何言出。不过法华故云齐此。灭后起净故云失意。作论通经故有得意。三一往下。解。四若不下。结责。五前横破下。判横竖。始从外外终至灭后。故名为竖。
今世下。第三离料简中二。初斥伪。次释疑。初文二。初斥邪人邪法滥正人法。次通斥一切凡夫。初又二。初斥人法滥真。
次别出所滥之法。又二。初正明人法之失。次以九事比决邪正。初又二。初明邪人滥法。次引例结责。初又二。初以正滥邪。言恶魔等者。谓曾出家。破戒还俗。更作道士以灭佛法。又如大品。天魔亦作比丘。为菩萨说相似道。骨观乃至阿罗汉法。何须生死受种种苦。报恩经云。贼住越济。断善根人受戒不得。正以破内外道名为越济。济。路也。越此二路故云也。偷安者。淮南子云。偷者天下之大贼。邀者。古尧反。要也。求脱无由。苟求平等。押商等者。平斗之本曰槩。以道士心木。平二教斗。终无是理。道入佛法。偷正助邪。押十二八万之高。就五千二篇之下。名摧尊入卑。以释彼教。如法师着二教论。教唯有二。谓儒与释。俗有九流。道即道流。若道立教主。则九流分九。如儒流中牟子.李思慎等。洞晓根源。
次以道下。以邪滥正。旧注云。可说之道非真常之道。名亦准之。虽有真常之名。将何以拟三谛四德。
次何者下。引例结责。
诸法下。次以九事比决。又二。初正比决。次结责。初九事者。如道土李仲卿着十异。琳法师立十喻以喻彼异。文以七。复加威仪及以族位。一者理本不齐。亦损向来所滥之法。虽有无欲之言。言下无旨。徒置常道之说。说无所归。无欲观妙之言。欲妙不唯一揆。教相下。二教不齐。今略举一不齐之言。然五千之文但去奢自约。自约自俭。守弱患身。岂可与夫逗大小用偏圆逆顺化冥显益同年耶。
况以下。三苦集不齐。但略举况。老虽患身去欲。未达患源。弊智劳形。不穷弊本。苦集增长。去道弥途。岂与夫舍三界系。离三惑缚。具足三智。住三涅盘同邪。
况将下。四以道灭不齐况之无作四谛。彼典无名四德。涅盘归乎极教。本既下。五示迹不齐。灭理为本。应化为迹。
佛以下。六相好不齐。
佛说下。七化境不齐。先老次庄。佛说下。说字税音。宣意也。非私曰公。[火*句]。明也。隐密私说。尹喜一人。列传云。喜为周大夫。善星像。因见异气而东迎之。果见老子。请着书五千文。若也齐於梵音遐被。何以五千授喜一人。又漆园不。述庄本迹蒙人也。名梁惠王同学。着书十余万言。而皆寓言。今宋川北故蒙城是其处也。现有漆园乡。是着述轨轨迟貌。
复次下。八戒仪不齐。
如来下。九因位不齐。颙颙。仰也。
次盲人下。结责。
次复次下。别明所滥之法。又二。初正明外人滥法。次六句料简。初文者先辨同异。前既已明多种绝言。绝言之前应多种四句。中论不生不灭即是别圆第四句相。即真中道正绝言也。故以绝言绝句外无法。如外邪绝欲破别圆。三藏破外三何所论。
次问下。料简。初问者既不许以诸句破论。谓为有着。於论起见。当如何耶。答分六句。本以中论而为难辞。故今亦以中论意答。论既兼含。总有四意。亦以四意对彼外人。复以四种不生灭见。对四教下正绝言故。有破等三双不同。且如三藏不生不灭破绝言见。三藏绝言破不生灭。见相修相即准例可知。修中亦须以邪修正。相即须得当教言之。外外对衍有三六句。除外外已。复以教教自用。见与正行成四六句。又以藏对三。以通对二。以别对一。都有一十四个六句。若论答问破邪。一个六句即是楞伽。具有以幻破外。约通三教。准例用之。
次通斥凡。又二。初正斥。次明见破由观功德。初文者。一切凡夫无非见也。鱼王等者。此二若行皆多随从。
次当知下。示见过患。明观功能。於中又二。初明方便。通且寄外外。故云避具入绝。前约佛法。亦云乃至避别入圆。以正观遂而破之。故云无远不届。具如向来一十四重。次若得下。约直断道。以见望思名之为多。故云从多。且从见遍望余未遍。言三结者。问。见八十八。如何云三。答。论云此三是三三昧近对治法。身见空近治。戒取无愿近治。疑无相近治。此三复生三种增上身见。生六十二戒取。生一切苦行。疑於过未遍见犹豫。若说三结即具诸见。
次问下。释疑。又二。先释能。次释所。破疑各有问答。初问能破止观既有三种。空破已多。二何所破。言无量如前。外外乃至圆绝尚用三藏破之。说复衍初。当知后观更何所破。答者空破见思但成有。乃至圆门亦但见摄。思尚未破何虑无耶。借使通。皆以见为名。后二自有无及二边。故知下。结意。
云何下。兼责。前来诸见横起。诸见尚在。未得初观。况复二耶。云何诸师自谓真道。故大论下。明有无皆见。即大论序归敬偈文。又通以诸见而为有者。为斥二我。又非但斥小。但未得涅盘无。皆名有也。
次问者。既一切见同斥为有。有见既多。无亦应然。答意者。夫入涅盘无。故有非一。空无中妄。故不可多。
大文第二明得失。先标。次释。释中先问意者所破之见既皆是失。能破止观始从外外终至圆门亦有失不。答中四意。初列四句。次举四譬。三前二下。判。四所以下。释。释自四句。初二句是外道得失。亦云修正观者。本佛弟子。自观起见。过同外道。於中复辨事惑尽者。且名为得。事惑未除。唯恶名失。又外道中常见者得。断见者失。此且寄外而论得失。次佛弟子两句者。虽复用观。见惑未断。名之为失。惑即入真。方名得。初人望外失却成得。不起见故。具如前文。於一一见。判行判根。上根即是佛弟子得。中根即是佛弟子失。下根即外道得失。
大文第三明位者。文虽列四。令遍识耳。今在衍初遍知。即是在在於文旨。於中二。先正明位。次结成。初又二。初正列位。次料简。初又二。初正列。次断伏下。判同异。次问下。料简兼示文旨。次显不次。初问答如文。问意者只应直明别圆之位何须前三。若且论次第。只应列别。此是止观正文。读者尚昧。前前处处数有文旨。今於答中复申四意。一上明下。恐发宿习故须具辨。次又欲下。为令行者遍识不滥。三又半下。明后三教为圆助道。四又岂下。开显但实何须譬空。显体不异也。
次体假下。结成止观。见思名止。达空名观。通结前来一切诸见。见息达空无非止观。此是第一节示文旨竟。
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五
止观辅行搜要记卷第六
天台沙门释湛然於佛垄述
次释破思假。初云正三毒者。思惑有四。慢入痴摄故但云三。非背使故名为正。
历三下。头数。
三界下。品数。下四上二各三无嗔。故三界但十。言九品者。以下下智断上上惑。乃至以上上智断下下惑。惑之与智俱不自分。由智必先下。惑必先粗。故使尔耳。若尔皆无量品。辨品制果大分言之。如判往生意亦如是。皆能等者。明惑功能。於未断位皆能与力。润三界生。初果七返者。从极为言。楞伽云。下七中三五上即生涅盘。成论云。如药等如灯灭等者。在出曜经。虽复等者。道共戒力一切不犯。虽有事惑独头相应。可法从缘不计性实。以於三毒无耶曰正。三界不同简异见惑。见惑随着作四趣因。初果身中起亦离合。有舍有取。称思惟者。从重虑得名。
数人下。成论人难数人。初以上贪对难下爱。次若言下。以名异义同为难。言一并者。彼复更有以瞋并恚。上界既以轻贪名爱。何不以轻瞋名恚而言无耶。
但佛下。和通。
但令下。明立名意。
二明体观者。空兼折是故别标。今是衍初门。非正显彼。唯折辨异故来。
欲惑下。且举一品各有三假。初因成中亦欲对心。因缘力故所起想着名所生法。六欲者。大论释九想中云。能治行者七种染欲。一或有人染着青黄等色。二但染形容。三着威仪进止。四着言语辨捷。五着细滑。六着人相所谓男女。七所着人总。第七总六。今无之。难陀欲习具如前辨。法华等者。举轻况重。尚遮於想。言欲相者。如俱舍六。受欲交抱执手笑视淫。地居形交。夜摩抱持。上三如次。执手笑视。尚离内想。况复视笑。
若取下。正明因成。六动意根成所生法相续。中云致行事者。为防行事制内相续。假虚总了不实。言道理者。尚推心假。况计婚礼。是名不及西方外道。
次正推因成中先列句。
若从下。用观。
四句下。二空。无欲性空。无句相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