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名四十八法 - 第 2 页/共 3 页
持名原为往生。然诸佛威光。不可思议。念彼名号。所愿从心。所以经言。念佛有十种利益也。与其祈祷鬼神。杂修事忏。广许恶愿。旁信师巫。不如以念佛期之也。或曰。其如不应何。答曰。子未念佛。先忧不应。即此不应之因。必招不应之果。如是因。如是果。可畏哉。
念佛十种利益注(一昼夜常得诸天大力神将隐形守护 二常得观世音菩萨。及诸菩萨守护 三阿弥陀佛。常放光明。摄受此人 四一切恶鬼。一切毒蛇毒药。不能害 五一切水火刀兵大难。及横死枉死牢狱等。皆不受 六先所作罪。悉皆消灭。所有冤命。更无执对 七夜梦正直或梦见佛身 八心常欢喜所作吉利 九常为一切世间人民恭敬供养 十临命终时心无怖畏。正念现前。亲见佛及菩萨。放光接引。往生西方)。
解释持名
凡一切逆境当前。俱是夙缘照面。不可再起恶念。引起将来未完。只须顺受。可避则避之。可消则消之。但随因缘。勿忘念佛。佛有无量智慧福德。光明所加。境缘即转。无疑也。
愧奋持名
凡今生前世。恶果成就。苦报必来。故一分苦。即一分恶也。不可诿於命运之不齐。但当愧其修行之不早。每一想佛。身毛皆竖。五内若裂。悲伤感奋。痛不欲生。如此则字字从肝髓中流出。方是念佛真境。今之僧俗念佛者。或口念而心驰。或念时心摄。歇即心昏。又有正念佛时。间以杂语。如此虽念到终身。绝无灵感。人之见之者遂谓念佛往生。终成虚语也。岂佛之咎哉。
恳切持名
处一切无可如何之境。而不悲者。非人情矣。然处一切无可如何之境。而徒悲者。又岂明佛性乎。既悲矣。则当思出苦。当思与一切众生。毕竟出苦。当思佛之所以称大悲者。为其能拔众生出苦也。我以悲心念佛。求佛之悲。拔我之苦。其念宜何如恳切耶。
供养持名
凡遇佳节。或佛诞日香花灯果。随分供养。是谓财供。非法供也。心之法供。胜于一切财供。近来邪教盛行。上供之法。广罗祭品。何益修行。如清净。普度。皇极。寿元。无为。大乘等。种种邪教。招魂引鬼。耗人家财。欺肆妄言。而於念佛一门。逈然各别。有识者。万勿为所惑也。
报答持名
天地君亲之恩。恩之最大者也。宜如何报之哉。一切饮食供奉。立功扬名。衡以世间之法。报非不善。然究非了局。我惟报以念佛。为彼回向西方。已为下一金刚种子。再出头来。自有解脱时分。况无边罪障。悉能消释乎。欲报恩者。不可不知此法。
布施持名
凡见苦恼者。先安其身。然后开导其心。劝之念佛。所谓救一时之苦。布施为急。救历劫之苦。念佛为要。或见人物有难。力不能救。当急为彼念佛。安其魂识。或清夜朗诵。以施鬼神。凡大兵大疫之年。五更持诵佛名。能消冤疠。当思我此一声。阿弥陀佛。上穷有顶。下极风轮。尘剎众生。一时受益。其布施不可思议也。
心念心听持名
心忆而后动於舌。舌动而复返于心。舌既有声。耳还自听。是为心念心听也。心念心听。则目自不能妄视。鼻自不能妄齅。身自不能妄动。一个主人翁。被阿弥陀佛四字。请出来也。
声中持名
念佛之声。既已纯熟。於六尘中。惟一声尘。六根之用。全寄於耳。身亦不觉其旋绕也。舌亦不觉其鼓动也。意亦不觉其分别也。鼻亦不觉其呼吸也。眼亦不觉其开闭也。观音势至两圆通。即是一也。无不通也。无不圆也。根即尘也。尘即根也。根尘即识也。十八界。融成一界也。初或未调。久当自入。凡念佛时。取净地四五尺。右绕一匝。然后徐徐出声。渐渐声高。如是念到三匝之后。觉自己心声透露。旋绕太空。圆裹十方。徧周法界。是安住身心世界。於念佛声中也。是以此身心。安住於念佛声中。而念佛也。此是胜境。能灭心垢。宜勤习之。
光中持名
声者心声也。光者亦心光也。心声旋绕之处。即心光焕发之处。安住於心声中而念佛。即安住於光明中。而念佛也。此亦胜境。能灭心垢。宜勤习之。
镜中持名
心声旋绕。心光焕发。心体自然披露矣。夫此一真心。如大圆镜。洞达无遮。十方三世。我佛众生。浊世苦轮。净邦莲萼。皆镜中影也。声中即是光中。光中即是镜中。此是最胜境。能永灭心垢。宜加意勤习之。
不断持名
朝也念。暮也念。无事也念。有事也念。净处也念。秽处也念。无有一念非佛者。即使日用应酬。有时间断。然断其言句。不能断其真命脉也。功夫至此。成片易矣。
不杂持名
不杂者。即是止也。止者。定之机也。止杂念。而正念现矣。杂念有三。一善念。一恶念。一无记念。三者除尽。方客曰。好生得长寿。好杀致夭亡。定理也。奈何有好生而夭。好杀而寿者。
答曰。报有三。一者今生所为。今生受报。二者来生受报。三者多生多劫受报。好生而夭。宿世孽也。不好生。则寿愈短矣。好杀而寿。宿世福也。不好杀。则不止寿矣。
客曰。某某。亦尝戒杀放生。诵经持咒。今不见有报。何故。
答曰。报之迟速。视缘之熟不熟耳。缘未至。而求速报。犹甫下种。而望收获也。况不遭意外之祸。即是福。安知不有默佑之者乎。
客曰。现报示人。方知畏惧。迟至后世。皆谓渺茫。天何为不使人。速受其报耶。
答曰。报之迟速。因缘次第耳。非天也。必俟现报乃信。愚极矣。
(咸丰十年。余馆於吕四许寓有一乞丐。断去一足。向人言曰。我因昔年。遗肉於地。为狗所啖。我以刀砍其足。狗衔足至土地庙。号叫而死。一月后遂得脱骨疽。土人皆知之。此非天之显报耶。莲西居士附识)。
客曰。某某。未修福时。所求如意。作善以后。触处坎坷。何故。
答曰。此乃宿业。当受重报。因作善故。转重为轻耳。譬如大辟之囚。冬令方行就戮。未至其时。适遇大赦。改为笞杖而遣之也。
客曰。杀生之人。使物类不保其子。宜得绝嗣之报。而渔人杀业最重。何以子息偏多。
答曰。世间子女。有以福致者。有以孽致者。渔人业力所感。即有作恶眷属。分其衣食。使彼日夕劬劳。不足共用。子愈多。累愈重也。君不见天仙列宿。永不产育耶。
客曰。人生斯世。当学圣贤。致君泽民之道。因果之说。何关世道人心乎。
答曰。因果之说。即圣贤之道也。末世众生。恣行恶业。不畏王法。不顾廉耻。而清夜一思。犹不敢显然为恶者。惟恐死后受报耳。佛氏因果之说。正有补於圣教王纲也。
释恶业有无之疑(四问)
客曰。人为万物之灵。恩怨犹或颠倒。畜生至愚。反能报怨酬德。何故。
答曰。恩仇报复。有可思议者。有不可思议者。杀业之报。有迟有速。冤对既至。不问天仙人鬼。无得而逃。畜生。特苦於不能言耳。其恩怨固了了分明也。
客曰。地狱之说。不过劝人为善耳。岂真有哉。
答曰。人世既有牢狱。冥府何独无之。佛不作诳语欺人也。
客曰。我看地狱。即在阳世。如乞丐枵腹之流。即是饿鬼。囚徒枷锁羁身。即成地狱。剑树刀山。即畜生宰割之顷是。镬汤炉炭。即畜生煎熬之时是。
答曰。此言似是。而实非也。谓阳世亦有地狱则可。谓地狱即在阳世则不可。譬如愚痴之人。可以比之畜生。岂此人之外。更无披毛戴角之畜生耶。
客曰。地狱固有。但载在外书。儒者不当出口。
答曰。口欲讳之。不如身先避之。得其避之道。虽逢人劝勉可也。否则绝口不谈。果能必地狱中。无儒者耶。
释持斋断肉之疑(七问)
客曰。杀伤物命。罪固大矣。至於食肉。宜若无罪。而经言食肉。必得恶报。冥法何其苛与。
答曰。非独冥间。世间法律亦然。杀生譬之劫盗。食肉譬之窝赃。窝主与盗。相去几何。人特未之思耳。
客曰。衣食皆系前定。福多则所享亦多。持斋者。乃口结期者结七日之期也。若独自结期。可用乾粮。水果。生姜。麻油。四种为食物。烬香。灯油。蒲团。坐椅。棉衣。风帽。净桶。草纸。八种为用物。除十二种外。一概不留。便可七日中。不与人来往。畅然念佛也。若有五六人。同发心结期者。则必延请护七师一位。严立条规。约束在前。起七日。一切起居。饮食。香花。灯果。护七师。照应全备。则同七者。亦可於七日。至心念佛也。若局於情见。不知修行利害者。未可草率为之。
聚会持名
四五人偶然同聚作念佛会者。务先约束。而后开口单念四字。一字一鱼。用小引磬。专击陀字。不得参差错落。反致纷心。
成就他人持名
或静处安置。或同结念期。或告以净土之事。或借以净土之书。或破其念佛之疑。或坚其念佛之志。一切功德。此为胜矣。若於人临命终时。为之念佛。或令病人。记取阿弥陀佛四字。随忆随念。得见如来。使此人气尽往生。是成就其法身慧命矣。
难中持名
凡难中。有发心念佛者。必有奇应。虽遍地干戈。一乡疫疠。而求佛呵护者。一即一安。百即百安。非佛之有私也。亦平等光中。无心而应也。何以故。动念发声。觉阿弥陀佛。光明住我顶上。则自然念念具足。念念坚固。念念长久。佛光所加。吉神拥护。自能离难。勿转念也。
梦中持名
愿力坚。功夫熟。昼既绵密。夜间亦然。则梦中自能念佛。此往生的兆也。当调和精进。勿退勿狂。
病中持名
病者。死之机也。死者。凡圣净秽之关也。病中当作死想。勤念佛名。决定待死。必有光明接引。遂我往生之愿。若於病上。界一停想。则一切爱恋恐怖。烦恼安排。种种杂念。一齐现前。生死关头。如何济事。昔有一僧病甚。呼啊[口*耶]。自觉其非。即念阿弥陀佛。如是痛不自止。一声啊[口*耶]。一声阿弥陀佛。昼夜不绝。病愈。谓人曰。我病中念啊[口*耶]。念阿弥陀佛。今病好。阿弥陀佛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