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经集解 - 第 56 页/共 66 页
第四人者发意欲度(至)如恒河边第四人也。
案。僧亮曰。譬四果也。僧宗曰。观四方者。谓四果人。观谛平等也。住者习浮故不没。小乘不希更进。故如住也。不知出处。故观方者。夫真知出者。于生死化物。若巧方便。所以知出。二乘不知大士之慧。故言不知出也。
第五人者发意欲度(至)如恒河边第五人也。
案。僧亮曰。譬缘觉无自悟小胜声闻也。僧宗曰。缘觉也。言观方已去者。其比于声闻。根力为胜。虽不向佛。以断习而侵三界外惑。故义言去也。
第六人者发意欲度(至)如恒河边第六人也。
案。僧亮曰。譬菩萨也。僧宗曰。初地已上。乃至十地也。浅处者。初地所断。不及二乘。积因已久。善力薰修。于一念中。称量生死。其惑虽在。而断之不难。是则生死有崖。所以言之浅处也。
第七人者发意欲度(至)大高山者喻大涅槃。
案。僧亮曰。譬佛也。僧宗曰。大山谓涅槃也。
善男子是恒河边如是诸人(至)一切众生不得涅槃。
案。僧宗曰。悉具手足。不习浮者。虽有佛性。不修习道。何由得佛耶。此譬既释。则五难自消。
善男子譬如良医(至)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案。僧亮曰。手足习浮之因。不习戒定慧故。不能渡河。
善男子汝言众生悉有佛性(至)不修圣道故不得见。
案。僧亮曰。答第二难也。先举最后证。谓譬菩提。灌绠汲取譬八圣道也。僧宗曰。举第五事别答。明有果如磁石故。岂可不须修道耶。宝亮曰。答第二难。石能吸铁。若缘不具。则不能也。众生亦尔。虽有佛性。若不修道。则不得也。有人行旷野者。譬凡夫行生死也。渴乏者。厌苦情发也。遇井者。涅槃经教也。极深者。因果性理难知也。虽不见水。当知必有。因果性虽难知。未来必有也。求觅灌绠者。譬修道也。井虽有水。无灌不得。众生佛性。云何不修道而见耶。
善男子如汝所说世有病人(至)诸菩萨等说如是义。
案。僧亮曰。答初证也。分段烦恼尽。任运自成佛耳。僧宗曰。举第三事也。所以言悉差。乃为六住菩萨。岂是常流。而当不须修耶。
善男子譬如虚空于诸众生(至)以定得故言一切有。
案。僧亮曰。下举三事。非内非外。为譬也。虚空非内外。而众现用。佛性非内外。故众生必有用也。僧宗曰。就因而求。故言非有。不离因而有果。故言非无也。非无因出者。要籍了因乃见也。非此作此受者。非即身修因。即身受果。非此作彼受者。捉一人终始。虽为不同。而非止此身。修习缘因。未来乃见。义称非此作彼受也。彼作彼受者。非是异人修善。异人见性也。非无作无受者。要须修因。其理不得异。岂是终始无作。而不受果耶。宝亮曰。此下第三历正因性也。虚空非五阴内。亦非五阴外。以得佛故。言众生悉有耳。
善男子譬如众生造作诸业(至)时节和合而得果报。
案。僧亮曰。为因性得果为譬也。业非内外者。如施非独我故非内。得非受者故非外也。是二中间。不可得故。非有非无也。施从因得。非本无今有。不从外。来非无因出也。灭故不一。非此作此受。续故不异。非此作彼受也。由因得果。非无作无受。以时节和合。须众缘和合。得果报也。
众生佛性亦复如是(至)尔时得见不名为作。
案。僧亮曰。从了因见。故非本无今有也。内谓缘因。外谓正因。遍因无内外也。因中不可得。故非有。从二因见。故非无也。亦非遍因。故非此彼。非无因缘。以修道得见。故非余来也。非无因也。通答中间三证也。
善男子汝言如磁石者(至)有佛无佛法界常住。
案。僧亮曰。惑谓因能作果。今说因有故果出。因不作异也。以薪不作火。故无有作者。以薪无则火灭。故无有坏者也。僧宗曰。重答第五问。仍释异法合故。异法出生。岂关以佛性。吸菩提耶。
善男子若言佛性住众生中(至)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不以一法为体。无住法界。总十八界也。入阴亦尔。十二因缘。遍在三世无住处。名常。果入虚空亦尔。譬佛性非是一法。圆取则得。偏执则失。四大亦无有业者。四大力虽均等。至各不相似。四力皆等。坚濡色异者。由因异果无作者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十一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十二
举盲人说象譬 明佛性不即六法不离六法义 明佛性十二因缘信等 辨菩萨不退相日食一麻一豆等事 出菩萨以身施众生发愿事 出菩萨为众生受苦不退事 出天海八种不思议譬
师子吼品之第九
善男子譬如有王告一大臣(至)以是故说色为佛性。
案。僧亮曰。各以手触者。譬闻见也。同不说象体。偏见非象。亦非不说者。各得其分。非不说也。色是佛性者。正因性异。成果亦异。以偏著为失也。如金色是一槃蛇为异也。僧宗曰。第二翻也。明如来说性不同。凡夫既真而无谬。故应修也。王者譬佛。臣者譬常住经教。象譬教下理也。盲者随所触而说象。众生无慧。乃计阴说我也。说离阴有我者。此计太过。下当非之也。非即六法。不离六法者。以五阴成假名人。佛性在果。岂即六法非因。无以感果。故言不离也。宝亮曰。盲人触象。若一一而望。不得象体。然复不得离此而有象也。外道凡夫。捉五阴及离阴。一一计非佛性。然始终不离此六法也。有诸外道。虽说有我。而实无我者。破第六别计五阴外有我。谓五阴假合。名为众生。无别五阴外有我也。
或有说言受是佛性(至)乃至非我不离我。
案。僧亮曰。上举色。今举心历心。称四阴也。
善男子有诸外道虽说有我(至)第一义空故名佛性。
案。僧亮曰。就惑情为离也。故是即阴我相续不断耳。后还正之。谓离阴别我也。
善男子大慈大悲名为佛性(至)佛性者即是如来。
案。僧亮曰。说缘因性。众生必得。故名有也。相续不异。即如来也。僧宗曰。第三出佛性体也。宝亮曰。第四历缘因四无量行。即是缘因。善菩萨常行。如影随形也。佛性名如来者。行四无量。近得初住一字之地。远则圆满得佛。故名如来也。
佛性者名大信心(至)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举六法门。助显其旨也。
善男子如上所说种种诸法(至)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总结上旨也。
善男子若说色是佛性者(至)乃至说识亦复如是。
案。僧亮曰。若说色是佛性。余非者。耶见众生。闻必起倒也。
善男子若诸众生了佛性者(至)兼复赞叹礼拜问说。
案。僧亮曰。既劝修此经名。故说修者之福也。僧宗曰。第四正劝修也。宝亮曰。第五结劝。明应须修道之意也。
善男子若有已于过去无量(至)然后乃得闻是经名。
案。僧亮曰。叹修者之因也。
善男子佛性不可思议(至)大涅槃经亦不可思议。
案。僧亮曰。叹三宝佛性经法不议。显劝修之旨不虚也。
师子吼菩萨言世尊(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案。僧亮曰。师子吼领。并叙时众得利益。佛即印述也。
师子吼言世尊云何不退(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案。僧宗曰。此下修道之第七也。向以有性故。所以劝修。言修行者。功业转深。不复退转。若不能深识经旨。者则有退转也。如此苦行。多是住前。言因经修行。无利益事。尚为之。岂况有益。而当不为此。明人于经修行。得其理味。永不复退也。宝亮曰。此下修道之第七。正出修道人相。上来虽劝其修道。诸人咸然。不知修道之法。佛今略示其相。若能作如此苦行者是也。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是名不退菩提之相。
案。僧亮曰。第七不退相门也。修道必生死。但生死多难。不能自知退与不退。次辨不退相也。
复次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至)是故复名不可思议。
案。僧亮曰。第八叹不退菩萨。不思议德也。受后边身者。上说具烦恼性地解地。今说后身义其始终。但举其两端耳。僧宗曰。第八明上地菩萨。备诸胜德也。宝亮曰。叹修道人之德也。人谓苦不可忍。今云。若能立心修道。虽为众生受苦。如三禅乐也。
善男子大涅槃经亦复如是(至)彼大海有八不思议。
案。僧亮曰。第九叹经。佛及菩萨。功德智慧。经实其本。故赞叹也。僧宗曰。上言人由经益。则经有资成人义。故次叹也。宝亮曰。海有八德。以譬经也。一者因众生之福海则渐深。众生有感。所以经教次第。从浅至深也。二逐风而行。诸佛菩萨。随缘而化也。三河水入者。明涅槃纳众命之器也。下去类尔也。
师子吼言世尊若言如来(至)云何独令我受化身。
案。僧亮曰。第十叹佛也。以经典佛说理应叹也。但说由慈生。故先问也。宝亮曰。四生之中。化生最胜。而佛为众生。故胎生。恩德之重。所以致叹也。
尔时师子吼菩萨合掌长跪右膝著地以偈赞佛。
案。僧宗曰。如来是王化之主道被苍生。所以最后兴叹也。
如来无量功德聚(至)能吼无量师子吼。
案。僧亮曰。彼国以偈为咏歌也。盖盛德之至道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十二
弘安八年乙酉三月十日于西大寺宝塔院 为补阙书写之毕 唐人诚心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六十三(迦叶菩萨品第二十四)
广释善星断善根义 出善星未断善根之前坏欲界结获得四禅事 出善星说苦德尼干缘起事 释断善根义 释断善根佛性不断义 释佛性如虚空非三世摄 释阐提身口业皆非善义 释所以听善星出家意
迦叶菩萨品第二十四
案。僧亮曰。夫为行同有违不违。前师子吼品。辨不违。此品论违也。何者。前品所说。虽有佛性。要修善以成之。此品所说。虽有佛性。而断善者塞之。故知俱论性。而有违不违之异也。法瑶曰。前品广说佛性不一。或因或果。非因非果。或因或缘。或善非善。或言心是。或言心非。或言离阴。或不如是。众说虽非一途。而佛性一也。是则不可偏执一法为是。而余法非也。迦叶今引四十九年。不定之说。偏执者。皆失佛意。谓执往既失。执今岂得耶。若有偏执上所说者。皆不得佛意也。经有明文。下至烦恼诸结众生。五阴善法。皆是佛性。又说性非内非外。亦内亦外。非有非无。亦有亦无。又就阐提。或善根人。四句互明佛性。复引恒河七人。不离佛性水。又言如是七人。若善不善。若方便道。若解脱道。若因若果。悉是佛性。经文如此。岂可以一法偏执乎。若不寻结始末所论。佛性各举一边。以为决定。但以果为佛性者。恐失其知旨矣。前品明生死河中有七人。明不但佛性力故。自得菩提。不修道耶。今明涅槃河中。有七种人。阐提人。闻涅槃经。然后诽谤不信。断善根耳。然涅槃声先冥以远益。谓入涅槃河中。况余六人耶。今明七人虽异。而皆不离佛性水中。虽复两品同明。而所论硕异也。僧宗曰。上第三十四问安乐性。向师子吼发斯论。而所显之旨。犹有未了。今还成本问也。前明阐提虽断善根。犹有佛性。今因善星。广释阐提断善之方。及还生之由。明所断者。是起作之善故。则正因之义存也。释还生之由。所以缘因之理足也。亦以因果相望。则中道详矣。二圣相成。俱显妙旨。但辨理周悉。未必文广也。大分品有六。第一明断善根。第二辨还生。第三明中道。第四显修道。第五劝。第六叹佛也。宝亮曰。师子吼迦叶。但论佛性。其大旨为异者。师子吼就次第从理为谈。迦叶就违背边为论也。师子吼所说。直论从因至果。附理信心。不言先断善根。后更生之义也。迦叶所说。亦言从因次修。然其行未立。还断信心。成一阐提。后厌情还发。能生于善。更进趣取佛。正以此为异。是则师子吼。虽明断善。未辨还生。今迦叶所论。明断善之后。更生之义也。大分为九门。第一明断善根相。第二释所以断善。良由众生根性不定也。第三辨诤论。由根性异。故感教各别。致令互执。乖于中道也。第四广明执著。起邪见之过。正以根性不定。不体佛教。各随所执。诽谤失旨也。第五明后从悉自拔得还生善根也。第六明同得常果。第七释异生死以三漏为因。故感报无常。佛果以真解为资。遣漏尽而体常。第八叹经。第九叹佛也。道慧私记曰。师子吼所问。双树间事。迦叶所问。从得道已来事。科简始末以为异也。又此品就人明性。前品就法明性也。智秀曰。大分此品为六段。第一明断善根。而佛性不断。第二明还生善根。第三明非内外非有无中道。第四明不诤。第五明梵行。第六叹佛也。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为大医师作大药王。
案。僧亮曰。此下第一明断善根人。断善根相也。将欲设难。无叙师子吼所释。善星比丘。是不可治人也。僧宗曰。就明断善根中。自有六翻。第一明如来慈非不平等。正以善星不受。非如来失。第二广列过失之事也。第三明断三世善也。第四明如来具知根力。能知转下。作中等也。第五广明诤论。释由物情不达教下之旨。致生深罪也。第六明所以断善根。广起邪见也。智秀曰。第一段中六别。第一论断善根。第二明根不定。第三明诤论。第四明执著。第五明邪见也。
善星比丘是佛菩萨时子。
案。僧亮曰。此下举三事证非不可治也。令先明有深重。故云何不救也。宝亮曰。此下第一难。何不先为善星说法也。
出家之后受持读诵分别解说十二部经。
案。僧亮曰。次明其有信非都无也。
坏欲界结获得四禅。
案。僧亮曰。次明善星不无念等善根也。
云何如来记说善星(至)地狱劫住不可治人。
案。僧亮曰。略结难也。
如来何故不先为其演说正法后为菩萨。
案。僧亮曰。治病在于始起可治之时。不先治之。要有漏时。非等慈也。
如来世尊若不能救(至)有大慈愍有大方便。
案。僧亮曰。若可治而不治。是无慈也。宝亮曰。第二责无慈悲。第三喻无方便也。
佛言善男子譬如父母(至)当先教谁知世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