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一阿含经 - 第 92 页/共 110 页
复次。如来处所。知他众生因缘处所受其果报。
复次。如来知若干种界.若干种持.若干种入。如实知之。
复次。如来若干种解脱.无量解脱。如实知之。
复次。如来知他众生智慧多少。如实知之。
复次。如来知他众生心中所念。如实知之。有欲心知有欲心。无欲心知无欲心。有嗔恚心知有嗔恚心。无嗔恚心知无嗔恚心。有愚痴心知有愚痴心。无愚痴心知无愚痴心。有爱心知有爱心。无爱心知无爱心。有受心知有受心。无受心知无受心。乱心知有乱心。无乱心知无乱心。散心知有散心。无散心知无散心。少心知有少心。无少心知无少心。广心知有广心。无广心知无广心。无量心知无量心。有量心知有量心。如实知之。定心知有定心。无定心知无定心。解脱心知解脱心。无解脱心知无解脱心。
复次。如来尽知一切所趣心之道。或一二生.三生.四生.五生.十生.五十生.百生.千生.亿百千生.无量生.成劫.败劫.无数成败劫中。我昔生彼处。名是。字是。食如此之食。受其苦乐。寿命长短。死此生彼。彼死生此。自忆如是无数宿命之事。
复次。如来知众生生死之趣。以天眼观众生之类。善色.恶色.善趣.恶趣。随行所种。皆悉知之。或复众生身.口.意行恶。诽谤贤圣。造邪见业。身坏命终。生地狱中。或复众生身.口.意行善。不诽谤贤圣。恒行正见。身坏命终。生善处天上。是谓名为天眼清净。观众生类所趣之行。
复次。如来有漏尽。成无漏心解脱.智慧解脱。生死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更不复受有。如实知之。是谓如来有此十力。名为无著。得四无所畏。在大众中作师子吼。转于梵轮。
云何如来得四无所畏。欲言如来成等正觉。若有众生。欲言知者。则无此处。若复有沙门.婆罗门欲来诽谤佛。不成等正觉者。则无此处。以无此处。则获安隐。
然我今日欲言已尽有漏。设复有沙门.婆罗门.天.若魔天来欲言未尽有漏者。则无此处。以无此处。则获安隐。
复次。我所说法。贤圣得出要者。如实尽于苦际。设有沙门.婆罗门.天.若魔天来欲言未尽苦际者。无此处。以无此处。则获安隐。
复次。我所说内法者.堕恶趣者。设复有沙门.婆罗门来欲言非者。则无此处。是谓。比丘。如来有四无所畏。
设有外道异学言。彼沙门瞿昙。有何等之力。有何无畏。自称无著最尊。汝等当持此十力往报之。设复外道异学重作是说。我等亦成就十力。汝等比丘复当问曰。汝有何十力。是时。外道异学则不能报也。遂增其惑。所以然者。我终不见沙门.婆罗门自称言得四无所畏。除如来者。是故。比丘。当求方便。成十力.四无所畏。如是。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六)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亲近国家有十非法。云何为十。于是。国家起谋害心。欲杀国王。缘此阴谋。王致命终。彼人民类便作是念。此沙门.道士数来往返。此必是沙门所为。是谓初非法亲国之难。
复次。大臣叛逆为王所收。皆取害之。是时。人民便作是念。此沙门.道士数来往返。此必是沙门所为。是谓第二非法入国之难。
复次。国家亡失财宝。时。收藏人复生此念。今此宝物我恒守护。更无余人来入此者。必沙门取之。是谓沙门第三非法入国之难。
复次。国王女年在盛时。犹未出适。身便怀妊。是时。人民作是念。此中更无余人往返。必沙门所为。是谓第四非法亲国之难。
复次。国王身抱重患。中他人药。是时。人民复作是念。其中更无余人。此必是沙门所为。是谓第五非法亲国之难。
复次。国王.大臣各共竞诤。共相伤害。是时。人民便作是念。此诸大臣本共和合。今共竞诤。此非余人所为。必是沙门.道士。是谓第六非法亲国之难。
复次。二国共斗。各争胜余。人民便作是念。此沙门.道士数来在内。必是沙门所为。是谓第七非法亲国之难。
复次。国王本好惠施。与民分财。后便吝悔。不肯惠施。是时。人民各生斯念。我等国主本喜惠施。今复悭贪无惠施心。此必沙门所为。是谓第八非法亲国之难。
复次。国王恒以正法。取民财物。后复非法取民财宝。是时。人民各生斯意。我等国主本以法取民财宝。今复以非法取民财宝。此必沙门所为。是谓第九非法亲国之难。
复次。国土人民普得疫病。皆由宿缘。是时。人民各生斯念。我等昔日无复疾病。今各得患。死者盈路。必是沙门咒术所致。是谓第十非法亲国之难。
是谓。比丘。十非法入国之难。是故。比丘。莫复生心亲近国家。如是。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七)
闻如是。
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国王成就十法者。不得久存。多诸盗贼。云何为十。于时国王悭贪。以小轻事。便兴嗔恚。不观义理。若王成就初法。则不得久存。国饶盗贼。
复次。彼王贪著财物。不肯庶几。是谓国王成就此二法。则不得久存。
复次。彼王不受人谏。为人暴虐。无有慈心。是谓第三法。不得久存。
复次。彼王枉诸人民。横取系闭。在牢狱中。无有出期。是谓第四法。不得久存。
复次。国王非法相。佐不案正行。是谓五法。不得久存。
复次。彼王贪著他色。远离己妻。是谓彼王成就六法。不得久存。
复次。国王好喜嗜酒。不理官事。是谓成就七法。不得久存。
复次。国王好喜歌舞戏乐。不理官事。是谓第八法。不得久存。
复次。国王恒抱长患。无有强健之日。是谓第九之法。不得久存。
复次国王不信忠孝之臣。翅羽鲜少。无有强佐。是谓国王成就此十法。不得久存。
今比丘众亦复如是。若成就十法。不增善本功德。身坏命终。入地狱中。何谓十法。于是。比丘不持禁戒。亦无恭恪之心。是谓比丘成就初法。不得究竟有所至到。
复次。比丘不承事佛。不信真言。是谓比丘成就第二之法。不得久住。
复次。比丘不承事法。漏诸戒律。是谓比丘成就第三之法。不得久住。
复次。比丘承事圣众。恒自卑意。不信彼受。是谓比丘成就第四之法。不得久住。
复次。比丘贪著利养。心不放舍。是谓比丘成就第五之法。不得久住。
复次。比丘不多学问。不勤加诵读玩习。是谓比丘成就六法。不得久存。
复次。比丘不与善知识从事。恒与恶知识从事。是谓比丘第七之法。不得久存。
复次。比丘恒喜事役。不念坐禅。是谓第八之法。不得久存。
复次。比丘复著算数。返道就俗。不习正法。是谓比丘第九之法。不得久存。
复次。比丘不乐修梵行。贪著不净。是谓比丘第十之法。不得久存。是谓。比丘。成就此十法者。必堕三恶趣。不生善处。
若国王成就十法。便得久住于世。云何为十。于是。国王不著财物。不兴嗔恚。亦复不以小事起怒害心。是谓第一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受群臣谏。不逆其辞。是谓成就第二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常好惠施。与民同欢。是谓第三。
以法取物。不以非法。是谓第四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彼王不著他色。恒自守护其妻。是谓成就第五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亦不饮酒。心不荒乱。是谓成就第六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亦不戏笑。降伏外敌。是谓成就第七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案法治化。终无阿曲。是谓成就第八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与群臣和睦。无有竟争。是谓成就第九之法。便得久存。
复次。国王无有病患。气力强盛。是谓第十之法。便得久存。若国王成就此十法者。便得久存。无奈之何。比丘众亦复如是。若成就十法者。如屈伸臂顷。便生天上。
云何为十。于是。比丘奉持禁戒。戒德具足。不犯正法。是谓比丘成就此初法。身坏命终。生善处天上。
复次。比丘于如来所。有恭敬之心。是谓比丘成就此第二法。得生善处。
复次。比丘顺从法教。一无所犯。是谓比丘成就第三之法。得生善处。
复次。比丘恭奉圣众。无有懈惰之心。是谓成就第四之法。得生天上。
复次。比丘少欲知足。不著利养。是谓比丘第五之法。得生天上。
复次。比丘不自用意。恒随戒法。是谓成就第六之法。生于善处。
复次。比丘不著事务。常喜坐禅。是谓成就第七之法。得生天上。
复次。比丘乐闲静之处。不在人间。是谓成就第八之法。生于善处。
复次。比丘不与恶知识从事。常与善知识从事。是谓成就第九之法。得生善处。
复次。比丘常修梵行。离于恶法。多闻学义。不失次叙。如是比丘成就十法者。如屈伸臂顷。生善处天上。是谓。比丘。非法之行入地狱者。当念舍离。十正法之行。当共奉修。如是。比丘。当作是学。
尔时。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八)
闻如是。
一时。佛在罗阅城迦兰陀竹园所。与大比丘众五百人俱。
是时。众多比丘时到。著衣持钵。入罗阅城乞食。是时。众多比丘便作是念。我等入城乞食。日犹故早。我等可至外道异学。与共论议。是时。众多比丘便至外道异学所。时。诸外道遥见诸沙门来。各各自谓言。各各寂寞。勿有高声语言。沙门瞿昙弟子今来此间。然沙门之法。称誉寂寞之人。令知我等正法。不乱有乱。
尔时。众多比丘便至外道异学所。共相问讯。在一面坐。
尔时。外道问诸比丘。汝等。沙门瞿昙与诸弟子说此妙法。是诸比丘尽解一切诸法而自游戏不干。我等亦复与诸弟子说此妙法而自游戏。我之所说。与汝有何等异。有何差别。说法戒.教一类无异。是时。众多比丘闻外道异学所说。亦不称善。复非言恶。即从坐起。各退而去。
是时。众多比丘自相谓言。我等当持此义。往白世尊。若如来有所说者。我当念奉行。
尔时。众多比丘入罗阅城乞食已。还至房中。收摄衣钵。往至世尊所。头面礼足。住在一面。尔时。众多比丘以此缘本。尽向如来说之。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彼外道异学问此义已。汝等应持此语报之。一论.一义.一演。乃至十论.十义.十演。说此语时有何等义。设汝持此语往问者。彼人则不能报之。彼外道异学遂增愚惑。所以然者。非彼所有境界。
是故。比丘。我不见天及人民.魔.若魔天.释.梵天王能报此语者。除如来及如来弟子从吾闻者。此则不论。一论.一义.一演。我虽说此义。由何故而说乎。一切众生由食而存。无食则死。彼比丘平等厌患。平等解脱。平等观察。平等分别其义。平等尽苦际。同一义而不二。我所说者。正谓此耳。
一义.一论.一演。乃至十论.十义.十演。我虽说此义。由何说乎。名与色。彼何等谓名。所谓痛.想.念.更.思惟。是谓名也。彼云何名为色耶。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是谓名为色。以此缘本。故名为色也。二论.二义.二演者。由此因缘故。我今说之。若比丘平等厌患。平等解脱。平等观察。平等分别其义。平等尽其苦际。
三论.三义.三演。由何等故而说此义乎。所谓三痛。云何为三。所谓苦痛.乐痛.不苦不乐痛。彼云何名为乐痛。所谓心中乐想。亦不分散。是谓名为乐痛。彼云何名为苦痛。所谓心中愦乱而不定一。思惟若干想。是谓名苦痛。彼云何名为不苦不乐痛。所谓心中无苦无乐想。复非一定。复非乱想。亦不思惟法与非法。恒自寂默。心无有记。是故名为不苦不乐痛。是谓三痛。若比丘平等厌患。平等解脱。平等观察。平等分别其义。平等尽其苦际。我所说三论.三义.三演者。正谓此耳。
四义.四论.四演。由何等故复说此义乎。所谓四谛。云何为四。所谓苦.习.尽.道圣谛。彼云何为苦谛。所谓生苦.老苦.病苦.死苦.忧悲恼苦.怨憎会苦.恩爱别苦.所欲不得苦。彼云何名为习谛。所谓爱本与欲相应者。是谓名为习谛。彼云何名为苦尽谛。所谓彼爱永尽无余。更不复生。是谓名苦尽谛。彼云何名为苦要谛。所谓贤圣八品道。正见.正治.正语.正命.正业.正方便.正念.正三昧。是名为八品之道也。若比丘平等厌患。平等解脱。平等分别其义。平等观察。平等尽其苦际。是谓四论.四义.四演。我所说者。正谓此耳。
五论.五义.五演。我今所说由何等故说。所谓五根。云何为五。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云何名为信根。所谓贤圣弟子。信如来道法。彼如来.至真.等正觉.明行成为.善逝.世间解.无上士.道法御.天人师。号佛.众祐。出现于世。是谓名为信根。彼云何名为精进根。所谓身心意并勤劳不倦。灭不善法。使善增益。顺心执持。是谓名为精进根。彼云何名为念根。所谓念根者。所诵不忘。恒在心怀。总持不失。有为.无漏之法。终不忘失。是谓名为念根。彼云何名为定根。所谓定根者。心中无错乱。无若干想。恒专精一意。是谓名为三昧根。彼云何名智慧根。所谓知苦.知习.知尽.知道。是谓名智慧之根。此名五根也。比丘于中平等解脱。平等分别其义。平等尽其苦际。五论.五义.五演。我所说者。正谓此耳。
六论.六义.六演。我所说者由何等故乎。所谓六重之法也。云何为六。于是。比丘恒身行慈心。若在闲净室中。常若一心。可尊可贵。恒与和合。是谓比丘第一重法。复次。口行慈心。终无虚妄。可敬可贵。是谓第二重法。复次。意行慈。不起憎嫉。可敬可贵。是谓第三重法。复次。若得法利之养。钵中遗余。与诸梵行之人等心施与。是谓第四重法可敬可贵。复次。奉持禁戒。无所脱失。贤人之所贵。是谓第五重法可敬可贵。复次。正见贤圣得出要。得尽苦际。意不错乱。与诸梵行之人等修其行。是谓第六之法可敬可贵。尔时。比丘平等厌患。平等解脱。平等分别其义。平等尽于苦际。六论.六义.六演。我所说者。正谓此耳。
七论.七义.七演。由何等故而说此乎。所谓七神识止处。云何为七。或有众生。若干想。若干种身。所谓天及人也。或有众生。若干种身一想。所谓梵迦夷天最初出时。或有众生。一想一身。所谓光音天是也。或有众生。一身若干想。所谓遍净天是也。或有众生。空处无量。所谓空处天是也。或有众生。识处无量。所谓识处天是也。或有众生。无所有处无量。所谓不用处天是也。或有众生。有想无想处无量。所谓有想无想天是也。是谓。比丘。七神止处。于是。比丘平等解脱。乃至平等尽于苦际。七论.七义.七演。我所说者。正谓此耳。
八论.八义.八演。我所说者由何等故而说此乎。所谓世间八法是随世回转。云何为八。利.衰.毁.誉.称.讥.苦.乐。是谓世间八法随世回转。若比丘于中平等解脱。乃至尽于苦际。八论.八义.八演。我所说者。正谓此耳。
九论.九义.九演。我所说者由何故而说此乎。所谓九众生居处。云何为九。若有众生。若干种身。所谓天及人。或有众生。若干种身一想。谓梵迦夷天最初出时是也。或有众生。一想一身。所谓光音天是也。或有众生。一身若干想。所谓遍净天也。或有众生。空处无量。所谓空处天是也。或有众生。识处无量。所谓识天也。或有众生。无有处无量。所谓不用处天是也。或有众生。有想无想处无量。所谓有想无想天是也。无想众生及诸所生之类。为九神止处。于是。比丘平等解脱。乃至尽于苦际。九论.九义.九演。我所说者。正谓此耳。
十论.十义.十演。由何等说乎。所谓十念。念佛.念法.念比丘僧.念戒.念施.念天.念休息.念安般.念身.念死。是谓十念。若比丘平等解脱。乃至尽于苦际。十论.十义.十演。如是。比丘。从一至十。
比丘当知。若外道异学闻此语者。犹不能熟视颜色。况欲报之。其有比丘解此义者。于现法中最尊第一之人。若复比丘.比丘尼思惟此义。乃至十岁。必成二果。若阿罗汉.若阿那含。比丘且舍十岁。若一年之中思惟此义者。必成二果。终无中退。比丘且舍一年。其四部之众十月。若至一月思惟此义者。必成二果。亦不中退。且舍一月。若四部之众七日之中思惟此义。必成二果。终不有疑。
尔时。阿难在世尊后。执扇扇佛。尔时。阿难白佛言。世尊。此法极为甚深。若所在方面有此法者。当知便遇如来。唯然。世尊。此法名何等。当云何奉行。
佛告阿难。此经名为十法之义。当念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