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大乘论释 - 第 41 页/共 64 页
论曰。四依者一令入依。譬如于大小乘中。佛世尊说人法二种通别。二相所摄俗谛。
释曰。于正说中约世谛理说有人法及通别二相。为令众生入于正义故。名令入依。
论曰。二相依。譬如随所说法相中必有三性。
释曰。于正说中若应说法相必说三性。此三性是一切法总相。若欲了别一切法。必须依此三相。故名相依。
论曰。三对治依。此中八万四千众生烦恼行。对治显现。
释曰。于正说中若说众生行对治。不出八万四千。谓说四谛等。此说能除众生因果中身见戒取疑。以能成立众生烦恼对治故。名对治依。
论曰。四翻依。此中由说别义言词以显别义。譬如偈言。
释曰。于正说中由显说别义。文字但说别义。故名翻依。如偈言。
论曰。
阿娑离。娑罗摩多耶。毗跋耶斯者。修絺多。离施那者。僧柯履多。罗槃底菩提物多摩。
论曰。阿娑离。
释曰。谓定。何以故。娑离者有二义。一实二动。阿娑离谓不实不动。不实是文句明了义。不动是秘密义。不动故名定。
论曰。娑罗摩多耶。
释曰。名起实心。谓于定起尊重心。
论曰。毗跋耶斯者。
释曰。谓四念处智慧。何以故。毗跋耶斯者。亦有二义。一倒谓于无常起常倒等。二翻倒谓于常作无常解。倒是文句明了义翻倒是秘密义。
论曰。修絺多。
释曰。谓善住。善住于念处。
论曰。离施那者。
释曰。谓正勤。何以故。离施那者亦有二义。一烦恼二苦难。烦恼是文句明了义。苦难谓正勤是秘密义。
论曰。僧柯履多。
释曰。亦有二义。一染污二疲惓。染污是文句明了义。疲惓是秘密义。菩萨为众生于生死。长时恒行苦行。是故疲惓如罗睺罗法师言。世尊长时于生死劬劳。但由大悲不由余事。
论曰。罗槃底菩提物多摩。
释曰。罗槃底言得。菩提言觉。物多摩言胜。若取此偈明了义判文。则成相违。若取秘密义判文。则是正说。欲令众生依理判文。以理为依不应依文故说此偈。或有人憍慢轻蔑说者。自不能如理判义。欲破彼慢心故说此偈。是名翻依。
论曰。若人欲广解释大乘法。略说由三相应。当如此解释。一广解缘生体相。二广解依因缘已生诸法实相。三广解成立所说诸义。广解缘生体相者。如偈说言。熏习所生诸法。此从彼如此果报识。及以生起识由更互因生。
释曰。外尘分别所生。本识中熏习种子故。称言说熏习。一切余法以此为因得生。谓生起识为性。言说熏习以诸法为因故。言此法从彼生。由此言说已显本识。与生起识更互为因。
论曰。广解释依因缘已生诸法实相者。诸法者谓生起识为相有相。及见识为自性。
释曰。是诸法有相有见为自性。生起识为相。应如此知诸法有两体。若尘识以相为体。若识识以见为体。从因缘生果法。性相有三种。
论曰。复次诸法依止为相。
释曰。谓依他性。
论曰。分别为相。
释曰。谓分别性。
论曰。法尔为相。
释曰。谓真实性。
论曰。由此言说。于三性中诸法体相则得显现。
释曰。由此言说一切从因缘所生法。由法尔故虚。虚故成倒。由倒故得虚果。由有果故有分别。由分别故有法尔。是故或顺相成。或逆相成。此三种性相遍摄一切果。
论曰。如偈言。
释曰。为显此义故重说偈。
论曰。
从有相有见 应知法三相
释曰。诸法不出二种。一相二见。于相见中应了别三性为相。此三相如此方便应解释。今当显说。
论曰。云何得解说此法相分别性。于依他性实无所有。真实性于中实有。由此二不有有故。非得及得未见已见。真如一时自然成。于依他性中分别性无故。真实性有故。若见彼不见此。若不见彼即见此。
释曰。二谓分别性及真实性。此二第一无第二有故。言此二不有有。由见分别不见真实。谓未见真实人是凡夫不见时。圣人不见分别。即见真实。
论曰。如偈言。
释曰。为显此义故重说偈。
论曰。
依他中分别 无但真实有
故不得及得 于中二平等
释曰。于中谓于依他性中。此二平等。谓于依他性中分别无真实有故。故凡夫人颠倒执。如此得不得圣人正见故。于依他中亦有得不得义。
论曰。广解成立所说诸义者。譬如初所说文句由所余诸句显示分别。或由功德依止。或因事义依止。功德依止者。广说佛世尊功德。最清净慧。
释曰。因前二义。一切所说应如此解释。今当说此方便。此中所说或依功德义。或依因事义。依功德义中最清净慧。是初句。所余诸句各显此义。
论曰。无二行谓于所知一切无障行起功德。
释曰。不如声闻独觉智慧有障。无障由有障故不清净。由无障故清净。如来智慧于一切处悉无障。是故无净不净。由此义故无二。
论曰。无相法为胜依意行。谓于有无无二相。真如最清净令入功德。
释曰。即是无垢清净真如。说名无相法。由此一切法无所有为体故。此法离有相。由自体实有故。此法离无相。于无相法由最清净。是故自能通达。亦能令他通达故。说无相法为胜依意行。
论曰。住于佛住。谓不由功用。不舍如来事。佛住功德。
释曰。此显无住处涅槃。不在生死故无功用心。不在涅槃故。不舍如来利益众生事。如此二义由无住处涅槃故得成立故。说此涅槃名为佛住。
论曰。至得诸佛平等。谓于法身依止及意事。无差别功德。
释曰。依止即法身。意是应身。事是化身。如此三身一切十方三世如来平等无异。如此平等一切如来皆已至得。
论曰。行无碍行。谓修习一切障对治功德。
释曰。为对治一切三障。如来恒修对治慧。是故如来智于法体及法相皆无障碍。
论曰。不可破无对转法。谓降伏一切外道功德。
释曰。于世间中无有天魔及外道诸说。能如理破。如来所说正法安立自法。亦无有能以自所立法对。翻如来正法。何以故。如来所说无失本性故。
论曰。不可变异境。谓生于世间。非世间法所染污功德。
释曰。世间是如来出生处。如来虽复生于世间。贪爱等八法及四倒不能染污。境即四念处谓真如空。
论曰。不可思惟所成立法。谓安立正法功德。
释曰。修多罗等十二部正法。不可量不可思。非凡夫所能知。如来安立此法竟乃至婴儿等亦能通达。如鸠摩罗迦叶等是前清净慧句。于余句一一应知相应。
论曰。至三世平等。谓四种善巧。答他问功德。
释曰。如来于现在证一切法。于过去未来亦证无比。由证此智平等。若他约三世问难无不依证智。作四种答。故智答皆等如来。至此二种平等。
论曰。于一切世界现身。谓于一切世界中。显现应化身功德。
释曰。为化菩萨及二乘。随众生根性显现二身。为说为行。
论曰。于一切法智慧无碍。谓能决他疑功德。
释曰。由得四无畏故自决无疑。由得四无碍辩故能决他疑。是故能答难决疑。
论曰。一切行与智慧相应。谓由种种行能令他入功德。
释曰。如来欲行他利益事。此事先是智所缘。由此事他得入真位。则与他智慧相应。此事以自智慧为因。以他智慧为果。一切如来所行方便。谓神通轮记心轮说法轮。乃至出入息等。无不自与智慧相应。无不令他得智慧。无有空过。
论曰。于法智无疑。谓于未来世法。生智功德。
释曰。此法于未来应生能如此智。是故于未来世法无疑。为令他得此法。随众生根性能立教。
论曰。不可分别身。谓随众生乐显现功德。
释曰。众生界过数量。意欲及入道方便亦过数量。处所亦过数量。如来能随此事差别。示现化身数量相貌时节处所。并不可分别。
论曰。一切菩萨所受智慧。谓能行无量依止众生正教化事功德。
释曰。由无量菩萨依止。是众生教化事。应可作此事。由得佛无我。为胜我此智但是菩萨所受故。但佛能化菩萨。但菩萨能受佛化。无量菩萨依止者。此有二义无量。或属菩萨或属依止。若属菩萨。一切菩萨同一依止。谓以无我为胜我。若属依止显法身遍满。通为一切菩萨依止。
论曰。至无二佛住波罗蜜。谓平等法身波罗蜜成就功德。
释曰。如来法身名佛住。三世如来此住不异故。言无二。无二故平等。四德究竟故名波罗蜜。成就有二义。一清净佛法身。已离一切障究竟清净故名成就。二四德是法身所成就。
论曰。至无差别如来解脱智究竟。谓随众生意。显现纯净佛土功德。
释曰。于无相杂如来智中。至解脱究竟。如来智慧与真如无差别。随众生所愿乐。能显现清净佛土等。为生善心及成熟解脱故。
论曰。已得无边佛地平等。谓是三种佛身无离无别处功德。
释曰。如来三种身中。法身约处所不可度量。应化两身亦尔。不可言但此世界有。彼世界无。无有一法出法身外。无有众生界出应化两身外。
论曰。法界为胜。谓穷生死际。能生一切众生利益安乐功德。
释曰。如来以法界为胜。法界有二种。一有染二无染。无染清净法界为后最胜。何以故。如来穷生死际。利益安乐众生。功能无尽。所以无尽者。由体。由能体即法界。能即应化两身。因化身得如来应身。因应身后转得成如来法身。若成法身则无穷尽。
论曰。虚空界为后边。谓由无尽功德。
释曰。如来智慧无尽。譬如虚空虚空遍满一切色际。无有生住灭变异。如来智亦尔。遍一切所知。无倒无变异故说如虚空。
论曰。最清净慧。如此初句由所余句。次第应知分别解释。若如此正说法义得成。
释曰。由二十道理。成就如来智慧最清净故。如来自利满足。由智慧清净。如来所说法教理圆正故。利他得成。第一句为本。余二十句为能成就。
论曰。因事义依止者。如经言。若菩萨与三十二法相应说名菩萨。
释曰。因事有二义。一以意为因以十六业为事。二以诸句为因所成业为事。菩萨有二种。一在正定位。二在不定位。若入正定位者。与三十二法相应得菩萨名。若在不定位。末与三十二法相应。不得名菩萨。
论曰。于一切众生。与利益安乐意相应。
释曰。于一切众生求欲起真实道。有方便故名利益意。于一切众生。求欲起现在未来二世拔苦施乐方便故。名安乐意。菩萨与此意恒不相离故名相应。此初句明利益安乐意。后有十六业及十六句。合三十二法并显了初句义。
论曰。令入一切智智意。谓传传行业。
释曰。若菩萨有意。欲令众生入一切智智。由此意传传化度众生。令得一切智智。譬如一灯传然千灯。由此句及业。菩萨利益安乐意则得显现。如此于一切句及业各显初句悉应知之。
论曰。我今于何处中。当相应如此智。谓无倒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