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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忼慷伤怀」:案:「慷」当作「慨」。各本皆伪。
注「巩洛二县名也」:袁本、茶陵本无此六字,所载五臣翰注有之。案:盖尤所见有。
注「毛苌诗曰」:陈云「诗」下当有「传」字,是也。各本皆脱。
注「史记曰帝喾高辛者」:袁本「喾」作「俈」。案:「俈」是也,后注「俈与喾同」可证。茶陵本亦误「喾」。又下云「姜嫄为帝喾元妃」,「喾」亦当作「俈」。各本皆误。
注「能材强道者」:袁本、茶陵本无「材强」二字,陈云别本「材」作「持」。案:考诗笺是「持」字,无者益非。
注「言武王灭商」:袁本、茶陵本「灭商」二字作「基」。案:「基」是也。
注「亡王谓桀也」:袁本、茶陵本无此五字,所载五臣向注有之。案:盖尤所见有。
注「东都赋曰」:袁本、茶陵本「赋」作「主人」二字。案:前注「东都赋曰:阙庭神丽」,二本「赋」亦作「主人」。考今注中有「西都宾」、「东都主人」,亦「东都赋」、「西都赋」,疑作「赋」者皆后人所改。
注「左氏传曰初」下至「其亦将有咎」:此一百二十六字袁本、茶陵本无,盖因五臣同善而节去也。尤本有者是。
注「澡水经注作济」:袁本、茶陵本无此六字。案:尤本此处修改,未知其为别本如此,抑或有记水经注之异于旁者,而尤延之取以入注也。
注「吾尝无子之时」:袁本重「无子」二字。案:重者是也。尤本此处修改,盖误依五臣向注删。茶陵本全删此注,益非。
注「回邪僻也」:案:「僻」上当有「泬」字,曹大家注幽通赋可证。彼「泬」作「穴」,同字也。各本皆脱。
注「史记曰赵王」下至「终不能加胜于赵」:此一百二十字袁本、茶陵本无,盖因五臣同善而节去也。尤本有者是。
注「史记曰廉颇曰」下至「引车避匿」:此四十九字袁本、茶陵本无,盖因五臣同善而节去也。尤本有者是。
注「左传秦穆公曰」:袁本、茶陵本无「秦穆公」三字。
注「维犹连结也」:袁本、茶陵本「也」作「之」。
皋记坟于南陵:袁本、茶陵本「记」作「托」,云善作「记」。案:此善亦作「托」,但传写伪为「记」,二本校语及尤所见皆非。
注「晋文公子墨缞绖」:陈云「晋文」二字当在后「杜预曰」下,「公」字衍。各本皆误。
注「杜预曰公未葬」:案:「曰」下脱字,见上。
注「而无反者」:陈云「而」字衍,是也。各本皆衍。
注「战于彭衙」: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字。
注「又曰晋先且居伐秦」下至「斯三败矣」:袁本、茶陵本无此二十四字。案:无者是也。善明云「止二败,言三未详」,更不得有此。当是或驳善注而记于其旁,尤延之不审,取以入注耳。考此役,秦未尝乃晋师战,其非孟明将而败,无待言,故难数之以足三也。于此可知善义例之精矣。
注「封殽尸而还」下至「用孟明也」:袁本、茶陵本无此十三字。
注「子其悉雪耻」:袁本、茶陵本「耻」下有「又曰穆公遂霸西戎」八字。案:此一节注皆当以袁本、茶陵本为是也。尤所添删俱失善意。
降曲崤而怜虢:案:注引刘澄之地理书「肴有纯石,或谓石肴」。今正文未见当引此为注之处,疑「曲崤」善作「石肴」也。五臣良注曰「曲崤,地名」,或其本乱善耳。
注「又曰攘袂而兴」:陈云「又」字当作「七启」二字,是也。各本皆误。
注「晋侯使詹嘉」:袁本、茶陵本无「侯」字。
徒利开而义闭:茶陵本「徒」作「徙」,云五臣作「徒」。袁本云善作「徙」。案:「徙」但传写伪也。
注「汤曰」:陈云别本「汤」上有「周书」二字。案:此周书王会解文,有者是。但今未见其本耳。
注「而敌之」:案:「敌」当作「献」,王会解可证。各本皆伪。
注「紫极星名王者为宫以象之」:袁本、茶陵本无此十一字。
注「乃宿逆旅逆旅翁要少年」:袁本、茶陵本不重「逆旅」二字,「要」作「恶」。
注「淮南子曰」下至「陗峻也」:袁本、茶陵本无此十四字。
注「刻肌肤之爱」:陈云「刻」当作「割」,是也。各本皆伪。
感征名于桃园:何云「园」疑作「原」。案:何校据善注「其西名桃原」而云然,五臣铣注云「桃园则桃林也」,疑善与五臣之异,但袁、茶陵二本不着校语。又水经注河水四引此赋亦作「园」,然则未当改也。
注「即汉书全鸠里」:陈云别本「全」作「泉」。案:今未见,戾太子传是「泉」字。
注「阌乡县东十里鸠涧西」:何校「十」下添「五」字,「鸠」上添「泉」字。案:何校据戾太子传颜注云「泉鸠水今在阌乡县东南十五里」而添也。此注各本尽同,未审善有以否。
注「汉书湖县名今虢州阌乡湖城二县皆其地也」:袁本、茶陵本此十八字作「汉书湖有阌乡」六字。案:二本是也。但此六字实续汉书郡国志文,疑「汉」上脱「续」字,善以注正文「阌乡」,尤延之取颜戾太子传之注「湖」者添改,不知此正文并无「湖」字,甚非。
注「愬向也」:案:「愬」当作「溯」。各本皆伪。
注「水侧有阪」:袁本、茶陵本「阪」上有「长」字。案:有者是也。匡谬正俗所谓「过此长巷」者也。
注「汉书杨雄」下至「料敌制胜」:袁本、茶陵本无此十八字。
注「郑玄周礼注曰浸者可以为陂灌溉者」:袁本、茶陵本无此十五字。
入郑都而抵掌:案:「抵」当作「抵」。各本皆非也,说见前。
注「毛苌曰烕」: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字。陈云下当有「灭」也。案:此尤延之添改而仍脱误。
外罹西楚之祸:袁本、茶陵本「罹」作「离」。案:「离」是也。
率土且弗遗:袁本、茶陵本「且」下有「犹」字。案:此亦无可考也。
况于卿士乎:袁本作「而况于卿士乎矣」,云善无七字。茶陵本作「而况于卿士乎」,亦云善无六字。尤本此处修改乃取五臣五字以乱善,非也。
注「汉书曰」下至「降轵道旁」:此十九字袁本、茶陵本无。案:有者是。
注「汉书曰疏广」下至「东都门外」:此六十八字袁本无,因五臣同善而节也。茶陵本亦有。有者是。
注「青春爰谢」:案:「爰」当作「受」。此大招文也。正文云「孟秋爰谢」,善引此及王逸注者,但取「谢」字耳。其楚词之「春受」,潘赋之「秋爰」,各自为义。五臣乃改赋作「孟春受谢」,不知岳以仲夏凭轼,及此莅职,初不改岁,何言春乎?各本又因善正文之「爰」回改注「受」字,亦为失之。其它篇注误为「爰」者,不尽出。
注「尚书曰予思日孜孜」:袁本、茶陵本无此八字。
注「乘风悬锺华祠乐」:案:「祠」当作「洞」。袁本茶陵本作「独」,亦误。
金狄迁于灞川:袁本、茶陵本「灞」作「霸」。案:「霸」是也。注中皆作「霸」。
注「潘岳关中记」下至「重不可致」:此三十六字袁本、茶陵本无,因五臣同善而节也。有者是。
注「次道南」:袁本、茶陵本「次」作「大」,是也。
注「临危」下至「苏武也」:此十六字袁本、茶陵本无。案:有者是。
陆贾之优游宴喜:何校「宴」改「燕」。案:据注引毛诗也。其实「宴」、「燕」同字,亦未当改。广绝交论「陆大夫宴喜西都」注正引此。
注「司马长卿王子渊杨子云也」:此十一字袁本、茶陵本无。案:有者是。
注「胡广曰」:案:「广」下当有「书」字。后屡引。各本皆脱。
注「洞门高廓」:陈云「廓」别本作「廊」。案:今未见。外戚传是「廊」字。
注「文成将军李少翁」下至「亦何在也」:此一节注四十字,袁本系「五臣良曰」下,其善注作「班固汉书赞曰如武帝有雄才大略文成已见上文」二十字。案:此尤本所见,以五臣语当善,反失真善注,误甚,幸袁本订正之。但袁「文成」下尚少「五利」二字,引汉书「有」当作「之」,为小误。茶陵本载善注上十四字与袁同,下「文成」、「五利」悉复出,亦非。
注「西都赋曰抗仙掌」下至「干云雾以上达」:袁本无此二十六字,其善注作「并已见上文」。案:袁本是也。茶陵本悉复出,与此全异,亦非。
注「汉书曰武帝作角抵戏」下至「络以隋珠和璧」:袁本无此三十三字。案:不当有也。善下注所谓「余并已见上文」,即指此等耳。茶陵本悉复出,仍与此不同,亦非。
注「汉书曰武帝」下至「勒功中岳」:袁本、茶陵本无此十七字。案:不当有也。说在上条。
注「人情惊惧」: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字。
注「傅昭仪等皆惭」:袁本、茶陵本无此六字。
注「汉武故事曰卫子夫」下至「悦之」:袁本无此十九字。其善注作「卫赵已见西京赋」。案:袁本是也。茶陵本有,乃取西京赋注而复出也。彼全书于善云已见者例如此,盖尤所见本亦然,而误依添耳。
注「广雅曰鉴照也」下至「事由体轻」:袁本无此二十二字。案:袁本是也。茶陵本有,仍与此不同。说在上条。唯「广雅曰鉴照也」六字,非取西京注,或当有。
掩细柳而抚剑:案:注云「方言曰掩止也掩与揜同」,盖善「揜」、五臣「掩」而乱之。袁、茶陵二本不着校语,及尤所见,皆非。
注「终不肯行」:袁本、茶陵本「肯」作「可」,是也。
注「不听臣言」:袁本、茶陵本「言」作「计」,是也。
注「昭王昭襄王也」:袁本作「暗主昭王也」。案:袁本最是。正文云「主暗」而注云「暗主」者,如上注云「敷教举兵」,正文云「教敷兵举」之例也。茶陵本全删此注,益非。
注「杜笃吊比干文曰」下至「岂忠谏之是谋」:袁本、茶陵本无此十八字。
注「无偿赵王城邑」:袁本「邑」作「色」。案:「色」是也。茶陵本亦误「邑」。
注「欲以击柱」:袁本、茶陵本无「柱」字。
注「广雅曰穽坑也才性切」:袁本、茶陵本无此九字。案:盖尤所见有。
身刑轘以启前:袁本云善作「先」,茶陵本作「先」,云五臣作「前」。案:二本与尤所见不同也。但各本于注中皆云「故曰启前」,似善自作「前」字也。
注「国语单襄公曰」下至「惕觉寤而顾问」:袁本无此二十三字,茶陵本有。案:袁是也。善明云「兵在颈已见东京赋」,茶陵复出,尤增多,皆于注末,所云不可通。
注「吾愿得郡」:袁本、茶陵本「郡」上有「一」字。案:有者是也,史记文。
注「地者远近险易」:袁本「者远近」作「有近远」。案:袁本是也。茶陵本作「者近远」,「者」亦「有」之误。
注「羽屠咸阳」:袁本「羽」下有「因」字,茶陵本有「西」字。案:有「西」字是也。史记文。
注「汉书曰韩延寿」下至「莫不流涕」:此一百十八字袁本、茶陵本无,因五臣同善而节去也。尤本有者是。
注「襄公之应司马曰夷」:陈云「曰」当作「目」,是也。各本皆伪。
注「秦名天子冢曰长山」:案:「长」字当去。各本皆衍。水经注渭水下所引无,可证也。
注「过听将作大匠解万年」:袁本、茶陵本无「解」字。案:无者是也。
注「张晏汉书曰鞠」:案:「曰」上脱「注」字,见下,「鞠」当作「鞫」。各本皆伪。
注「一曰勒毛苌诗传注曰勒告也」:陈云「注」字当在上。「张晏汉书」下两「勒」字,并当作「鞠」,所引乃采虬三章传,是也。各本皆伪。
注「左氏」:陈云下当有「传」字,是也。各本皆脱。
注「王莽奏曰」下至「故爵称天子」:袁本、茶陵本无此十四字。
注「始皇南山之巅」:陈云「南」上当有「表」字,是也。袁本亦脱。茶陵本全删此注,益非。
注「五柞在盩厔」:袁本作「五柞已见上文」。案:袁本是也。茶陵本复出,亦非。
注「汉书武帝发谪穿昆明池」:袁本无此十字,正文不另分节。
注「西都赋曰集乎豫章之宇」下至「皎皎河汉女」:袁本无此三十七字,其善注作「并已见上文」,详下。
注「周易曰日月丽乎天」下至「曙于蒙谷之浦」:袁本无此四十五字,其善注作「并已见上文」,详下。
注「三辅黄图曰」下至「揭焉中峙」:袁本无此三十一字,正文不另分节。
注「毛苌诗传曰」下至「牵牛织女象也」:袁本无此三十一字,其善注作「余并已见上西京赋」。案:以上各条皆袁本是也。善注例自如此,尤增多,茶陵本复出,互有不同,皆非。
注「郑玄周礼注曰」下至「趾基也」:袁本无此二十六字,正文并在上节。案:袁本是也。
注「毛诗曰」下至「鸿渐于干」:袁本无此十四字,正文不另分节。
随波澹淡:袁本、茶陵本「波」作「流」。案:尤此处皆修改,盖「流」字是。
注「毛苌诗传曰飞而上」下至「随波澹淡」:袁本无此二十七字,正文不另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