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集 - 第 115 页/共 332 页
【策别四】
其四曰专任使。夫吏之与民,犹工人之操器。易器而操之,其始莫不龃龉而不相得。是故虽有长材异能之士,朝夕而去,则不如庸人之久且便也。自汉至今,言吏治者,皆推孝文之时,以为任人不可以仓卒而责其成效。又其三岁一迁,吏不可为长远之计,则其所施设一切出于苟简。此天下之士,争以为言,而臣知其未可以卒行也。夫天下之吏,惟其病多而未有以处也,是以扰扰在此。如使五六年或七八年而后迁,则将有十年不得调者矣。朝廷方将减任子,清冗官,则其行之当有所待。而臣以为当今之弊,有甚不可者。
夫京兆府,天下之所观望而化,王政之所由始也。四方之冲,两河之交,舟车商贾之所聚,金玉锦绣之所积,故其民不知有耕稼织之劳。富贵之所移,货利之所眩,故其不知有恭俭廉退之风。以书数为终身之能,以府史贱吏为乡党之荣,故其民不知有儒学讲习之贤。夫是以狱讼繁滋而奸不可止,为治者益以苟且,而不暇及于教化,四方观之,使风俗日以薄恶,未始不由此也。今夫为京兆者,戴星而出,见烛而入,案牍笞,交乎其前。拱手而待命者,足相蹑乎其庭。持词而求诉者,肩相摩乎其门。憧憧焉不知其为谁,一讯而去,得罪者不知其得罪之由,而无罪者亦不知其无罪之实。如此则刑之不服,赦之不悛,狱讼之繁,未有已也。
夫大司农者,天下之所以赢虚,外计之所从受命也。其财赋之出入,簿书之交错,纵横变化,足以为奸,而不可推究。上之人不能尽知而付吏。吏分职乎其中者,以数十百人,其耳目足以及吾之所不及,是以能者不过粗知其大纲,而不能惟吏之听。贿赂交乎其门,四方之有求者,聚乎其家。天下之大弊,无过此二者。
臣窃以为今省府之重,其择人宜精,其任人宜久。凡今之弊,皆不精不久之故。何则?天下之贤者不可以多得。而贤者之中,求其治繁者,又不可以人人而能也。幸而有一人焉,又不久而去。夫世之君子,苟有志于天下,而欲为长远之计者,则其效不可以朝夕见,其始若迂阔,而其终必将有所可观。今期月不报政,则朝廷以为是无能为者,不待其成而去之。而其翕然见称于人者,又以为有功而擢为两府。然则是为省府者,能与不能,皆不得久也。夫以省府之繁,终岁不得休息,朝廷既以汲汲而去之,而其人亦莫不汲汲而求去。夫吏胥者,皆老于其局,长子孙于其中。以汲汲求去之人,而御长子孙之吏,此其相视,如客主之势,宜其奸弊不可得而去也。
省府之位,不为卑矣。苟有能者而老于此,不为不用矣。古之用人者,知其久劳于位,则时有以赐予劝奖之,以厉其心,不闻其骤迁以夺其成效。今天下之吏,纵未能一概久而不迁,至于省府,亦不可以仓卒而去。吏知其久居而不去也,则其欺诈固已少衰矣。而其人亦得深思熟虑周旋于其间,不过十年,将必有卓然可观者也。
【策别五】
其五曰无责难。无责难者,将有所深责也。昔者圣人之立法,使人可以过,而不可以不及。何则?其所求于人者,众人之所能也。天下有能为众人之所不能者,固无以加矣,而不能者不至于犯法。夫如此而犹有犯者,然后可以深惩而决去之。由此而言,则圣人之所以不责人之所不能者,将以深责乎人之所能也。后之立法者异于是。责人以其所不能,而其所能者,不深责也。是以其法不可行,而其事不立。
夫事不可以两立也,圣人知其然,是故有所取,必有所舍;有所禁,必有所宽。宽之则其禁必止,舍之则其取必得。今夫天下之吏不可以人人而知也,故使长吏举之。又恐其举之以私而不得其人也,故使长吏任之。他日有败事,则以连坐。其过重者其罚均。且夫人之难知,自尧舜病之矣。今日为善,而明日为恶,犹不可保,况于十数年之后,其幼者已壮,其壮者已老,而犹执其一时之言,使同被其罪,不已过乎!天下之人,仕而未得志也,莫不勉强为善以求举。惟其既已改官而无忧,是故荡然无所不至。方其在州县之中,长吏亲见其廉谨勤干之节,则其势不可以不举,彼又安知其终身之所为哉?故曰今之法责人以其所不能者,谓此也。
一县之长,察一县之属。一郡之长,察一郡之属。职司者,察其属郡者也。此三者,其属无几耳。其贪其廉,其宽猛,其能与不能,不可谓不知也。今且有人牧牛羊者,而不知其肥瘠,是可复以为牧人欤?夫为长而属之不知,则此固可以罢免而无足惜者。今其属官有罪,而其长不即以闻,他日有以告者,则其长不过为失察。而去官者,又以不坐。夫失察,天下之微罪也。职司察其属郡,郡县各察其属,此非人之所不能,而罚之甚轻,亦可怪也。
今之世所以重发赃吏者,何也?夫吏之贪者,其始必诈廉以求举,举者皆王公贵人,其下者亦卿大夫之列,以身任之。居官者莫不爱其同类等夷之人,故其树根牢固而不可动。连坐者常六七人,甚者至十馀人,此如盗贼质劫良民以求苟免耳。为法之弊,至于如此,亦可变矣。
如臣之策,以职司守令之罪罪举官,以举官之罪罪职司守令。今使举官与所举之罪均,纵又加之,举官亦无如之何,终不能逆知终身之廉者而后举,特推之于幸不幸而已。苟以其罪罪职司守令,彼其势诚有以督察之。臣知贪吏小人无容足之地,又何必于举官焉难之。
【策别六】
其六曰无沮善。昔者先王之为天下,必使天下欣欣然常有无穷之心,力行不倦,而无自弃之意。夫惟自弃之人,则其为恶也,甚毒而不可解。是以圣人畏之,设为高位重禄以待能者。使天下皆得踊跃自奋,扳援而来。惟其才之不逮,力之不足,是以终不能至于其间,而非圣人塞其门、绝其途也。夫然,故一介之贱吏,闾阎之匹夫,莫不奔走于善,至于老死而不知休息,此圣人以术驱之也。
天下苟有甚恶而不可忍也,圣人既已绝之,则屏之远方,终身不齿。此非独不仁也。以为既已绝之,彼将一旦肆其愤毒,以残害吾民。是故绝之则不用,用之则不绝。既已绝之,又复用之,则是驱之于不善,而又假之以其具也。无所望而为善,无所爱惜而不为恶者,天下一人而已矣。以无所望之人,而责其为善,以无所爱惜之人,而求其不为恶,又付之以人民,则天下知其不可也。世之贤者,何常之有?或出于贾竖贱人,甚者至于盗贼,往往而是。而儒生贵族,世之所望为君子者,或至于放肆不轨,小民之不若。圣人知其然,是故不逆定于其始进之时,而徐观其所试之效,使天下无必得之由,亦无必不可得之道。天下知其不可以必得也,然后勉强于功名而不敢侥幸。知其不至于必不可得而可勉也,然后有以自慰其心,久而不懈。嗟夫!圣人之所以鼓舞天下,天下之人日化而不自知者,此其为术欤?
后之为政者则不然。与人以必得,而绝人以必不可得。此其意以为进贤而退不肖。然天下之弊,莫甚于此。今夫制策之及等,进士之高第,皆以一日之间,而决取终身之富贵。此虽一时之文辞,而未知其临事之否,则其用之不已太遽乎!
天下有用人而绝之者三。州县之吏,苟非有大过而不可复用,则其他犯法,皆可使竭力为善以自赎。而今世之法,一陷于罪戾,则终身不迁,使之不自聊赖而疾视其民,肆意妄行而无所顾惜。此其初未必小人也,不幸而陷于其中,途穷而无所入,则遂以自弃。府史贱吏,为国者知其不可阙也,是故岁久则补以外官。以其所从来之卑也,而限其所至,则其中虽有出群之才,终亦不得齿于士大夫之列。夫人出身而仕者,将以求贵也,贵不可得而至矣,则将惟富之求,此其势然也。如是,则虽至于鞭笞戮辱,而不足以禁其贪。故夫此二者,苟不可以遂弃,则宜有以少假之也。入赀而仕者,皆得补郡县之吏,彼知其终不得迁,亦将逞其一时之欲,无所不至。夫此,诚不可以迁也,则是用之之过而已。臣故曰:绝之则不用,用之则不绝。此三者之谓也。
【策别七】
安万民者,其别有六。一曰敦教化。夫圣人之于天下,所恃以为牢固不拔者,在乎天下之民可与为善,而不可与为恶也。昔者三代之民,见危而授命,见利而不忘义。此非必有爵赏劝乎其前,而刑罚驱乎其后也。其心安于为善,而忸怩于不义,是故有所不为。夫民知有所不为,则天下不可以敌,甲兵不可以威,利禄不可以诱,可杀可辱、可饥可寒而不可与叛,此三代之所以享国长久而不拔也。
及至秦、汉之世,其民见利而忘义,见危而不能授命。法禁之所不及,则巧伪变诈,无所不为,疾视其长上而幸其灾。因之以水旱,加之以盗贼,则天下枵然无复天子之民矣。世之儒者常有言曰:“三代之时,其所以教民之具,甚详且密也。学校之制,射飨之节,冠婚丧祭之礼,粲然莫不有法。及至后世,教化之道衰,而尽废其具,是以若此无耻也。”然世之儒者,盖亦尝试以此等教天下之民矣,而卒以无效,使民好文而益偷,饰诈而相高,则有之矣,此亦儒者之过也。臣愚以为若此者,皆好古而无术,知有教化而不知名实之所存者也。实者所以信其名,而名者所以求其实也。有名而无实,则其名不行。有实而无名,则其实不长。凡今儒者之所论,皆其名也。
昔武王既克商,散财发粟,使天下知其不贪;礼下贤俊,使天下知其不骄;封先圣之后,使天下知其仁;诛飞廉、恶来,使天下知其义,如此,则其教化天下之实,固已立矣。天下耸然皆有忠信廉耻之心,然后文之以礼乐,教之以学校,观之以射飨,而谨之以冠婚丧祭,民是以目击而心谕,安行而知得也。及至秦、汉之世,专用法吏以督责其民,至于今千有馀年,而民日以贪冒嗜利而无耻。儒者乃始以三代之礼所谓名者而绳之!彼见其登降揖让盘辟俯偻之容,则掩口而窃笑;闻钟鼓管磬希夷单缓之音,则惊顾而不乐。如此,而欲望其迁善远罪,不已难乎?
臣愚以为宜先其实而后其名,择其近于人情者而先之。今夫民不知信,则不可与久居于安。民不知义,则不要与同处于危。平居则欺其吏,而有急则叛其君。此教化之实不至,天下之所以无变者,幸也。欲民之知信,则莫若务实其言。欲民之知义,则莫若务去其贪。往者河西用兵,而家人子弟皆籍以为军。其始也,官告以权时之宜,非久役者,事已当复尔业。少焉皆刺其额,无一人得免。自宝元以来,诸道以兵兴为辞而增赋者,至今皆不为除去。夫如是,将何以禁小民之诈欺哉!
夫所贵乎县官之尊者,为其恃于四海之富,而不争于锥刀之末也。其与民也优,其取利也缓。古之圣人,不得已而取,则时有所置,以明其不贪。何者?小民不知其说,而惟贪之知。今鸡鸣而起,百工杂作,匹夫入市,操挟尺寸,吏且随而税之,扼吭拊背,以收丝毫之利。古之设官者,求以裕民,今之设官者,求以胜民。赋敛有常限,而以先期为贤。出纳有常数,而以羡息为能。天地之间,苟可以取者,莫不有禁。求利太广,而用法太密,故民日趋于贪。臣愚以为难行之言,当有所必行。而可取之利,当有所不取。以教民信,而示之义。若曰“国用不足而未可以行”,则臣恐其失之多于得也。
【策别八】
其二曰劝亲睦。夫民相与亲睦者,王道之始也。昔三代之制,画为井田,使其比闾族党,各相亲爱,有急相周,有喜相庆,死丧相恤,疾病相养。是故其民安居无事,则往来欢欣,而狱讼不生;有寇而战,则同心并力,而缓急不离。自秦、汉以来,法令峻急,使民乖其亲爱欢欣之心,而为邻里告讦之俗。富人子壮则出居,贫人子壮则出赘。一国之俗,而家各有法。一家之法,而人各有心。纷纷乎散乱而不相属,是以礼让之风息,而争斗之狱繁。天下无事,则务为欺诈相倾以自成。天下有变,则流徙涣散相弃以自存。嗟夫!秦、汉以下,天下何其多故而难治也!此无他,民不爱其身,则轻犯法。轻犯法,则王政不行。欲民之爱其身,则莫若使其父子亲、兄弟和、妻子相好。夫民仰以事父母,旁以睦兄弟,而俯以恤妻子。则其所赖于生者重,而不忍以其身轻犯法。三代之政,莫尚于此矣。
今欲教民和亲,则其道必始于宗族。臣欲复古之小宗,以收天下不相亲属之心。古者有大宗、有小宗。故《礼》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古者诸侯之子弟,异姓之卿大夫,始有家者,不敢祢其父,而自使其嫡子后之,则为大宗。族人宗之,虽百世而宗子死,则为之服齐衰九月。故曰:“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别子之庶子,又不得祢别子,而自使其嫡子为后,则为小宗。小宗五世之外则无服。其继祢者,亲兄弟为之服。其继祖者,从兄弟为之服。其继曾祖者,再从兄弟为之服。其高祖者,三从兄弟为之服。其服大功九月。而高祖以外亲尽则易宗。故曰:“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小宗四,有继高祖者,有继曾祖者,有继祖者,有继祢者,与大宗为五,此所谓五宗也。古者立宗之道,嫡子既为宗,则其庶子之嫡子又各为其庶子之宗。其法止于四,而其实无穷。自秦、汉以来,天下无世卿。大宗之法,不可以复立。而其可以收合天下之亲者,有小宗之法存,而莫之行,此甚可惜也。
今夫天下所以不重族者,有族而无宗也。有族而无宗,则族不可合。族不可合,则虽欲亲之而无由也。族人而不相亲,则忘其祖矣。今世之公卿大臣贤人君子之后,所以不能世其家如古之久远者,其族散而忘其祖也。故莫若复小宗,使族人相率而尊其宗子。宗子死,则为之加服,犯之则以其服坐。贫贱不敢轻,而富贵不敢以加之。冠婚必告,丧葬必赴。此非有所难行也。今夫良民之家,士大夫之族,亦未必无孝弟相亲之心,而族无宗子,莫为之纠率,其势不得相亲。是以世之人,有亲未尽而不相往来,冠婚不相告,死不相赴,而无知之民,遂至于父子异居,而兄弟相讼,然则王道何从而兴乎!
呜呼!世人之患,在于不务远见。古之圣人合族之法,近于迂阔,而行之期月,则望其有益。故夫小宗之法,非行之难,而在乎久而不怠也。天下之民,欲其忠厚和柔而易治,其必曰自小宗始矣。
【策别九】
其三曰均户口。夫中国之地,足以食中国之民有馀也,而民常病于不足,何哉?地无变迁,而民有聚散。聚则争于不足之中,而散则弃于有馀之外。是故天下常有遗利,而民用不足。
昔者三代之制,度地以居民,民各以其夫家之众寡而受田于官,一夫而百亩,民不可以多得尺寸之地,而地亦不可以多得一介之民,故其民均而地有馀。当周之时,四海之内,地方千里者九,而京师居其一,有田百同,而为九百万夫之地,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涂巷,三分去一,为六百万夫之地。又以上中下田三等而通之,以再易为率,则王畿之内,足以食三百万之众。以九州言之,则是二千七百万夫之地也,而计之以下农夫一夫之地而食五人,则是万有三千五百万人可以仰给于其中。当成、康刑措之后,其民极盛之时,九州之籍,不过千三万四千有馀夫。地以十倍,而民居其一,故谷常有馀,而地力不耗。何者?均之有术也。
自井田废,而天下之民转徙无常,惟其所乐,则聚以成市,侧肩蹑踵,以争寻常,挈妻负子,以分升合。虽有丰年,而民无馀蓄,一遇水旱,则弱者转于沟壑,而强者聚为盗贼。地非不足,而民非加多也,盖亦不得均民之术而已。
夫民之不均,其弊有二。上之人贱农而贵末,忽故而重新,则民不均。夫民之为农者,莫不重迁,其坟墓庐舍,桑麻果蔬,牛羊耒耜,皆为子孙百年之计。惟其百工技艺,无事种艺,游手浮食之民,然后可以怀轻资而极其所往。是故上之人贱农而贵末,则农人释其耒耜而游于四方,择其所乐而居之,其弊一也。
凡人之情,怠于久安,而谨于新集。水旱之后,盗贼之馀,则莫不轻刑罚,薄税敛,省力役,以怀逋逃之民。而其久安而无变者,则不肯无故而加恤。是故上之人忽故而重新,则其民稍稍引去,聚于其所重之地,以至于众多而不能容,其弊二也。
臣欲去其二弊,而开其二利,以均斯民。昔者圣人之兴作也,必因人之情,故易为功。必因时之势,故易为力。今欲无故而迁徙安居之民,分多而益寡,则怨谤之门,盗贼之端,必起于此,未享其利,而先被其害。臣愚以为民之情,莫不怀土而重去。惟士大夫出身而仕者,狃于迁徙之乐,而忘其乡。昔汉之制,吏二千石皆徙诸陵。为今之计,可使天下之吏仕至某者,皆徙荆、襄、唐、邓、许、汝、陈、蔡之间,今士大夫无不乐居于此者,顾恐独往而不能济,彼见其侪类等夷之人莫不在焉,则其去惟恐后耳。此所谓因人之情。
夫天下不能岁岁而丰也,则必有饥馑流亡之所,民方其困急时,父子且不能相顾,又安知去乡之为戚哉?当此之时,募其乐徙者,而使所过廪之,费不甚厚,而民乐行。此所谓因时之势。
然此二者,皆授其田,贷其耕耘之具,而缓其租,然后可以固其意。夫如是,天下之民,其庶乎有息肩之渐也。
【策别十】
其四曰较赋役。自两税之兴,因地之广狭瘠腴而制赋,因赋之多少而制役,其初盖甚均也。责之厚赋,则其财足以供。署之重役,则其力足以堪。何者?其轻重厚薄,一出于地,而不可易也。户无常赋,视地以为赋。人无常役,视赋以为役。是故贫者鬻田则赋轻,而富者加地则役重。此所以度民力之所胜,亦所以破兼并之门,而塞侥幸之源也。
及其后世,岁月既久,则小民稍稍为奸,度官吏耳目之所不及,则虽有法禁,公行而不忌。今夫一户之赋,官知其为赋之多少,而不知其为地之几何也。如此,则增损出入,惟其意之所为。官吏虽明,法禁虽严,而其势无由以止绝。且其为奸,常起于贸易之际。夫鬻田者,必穷迫之人,而所从鬻者,必富厚有馀之家。富者恃其有馀而邀之,贫者迫于饥寒,而欲其速售。是故多取其地,而少入其赋。有田者,方其贫困之中,苟可以缓一时之急,则不暇计其他日之利害。故富者地日以益,而赋不加多,贫者地日以削,而赋不加少。又其奸民欲以计免于赋役者,割数亩之地,加之以数倍之赋,而收其少半之直,或者亦贪其直之微而取焉。是以数十年来,天下之赋,大抵淆乱。有兼并之族而赋甚轻,有贫弱之家而不免于重役,以至于破败流移而不知其所往,其赋存而其人亡者,天下皆是也。
夫天下不可以有侥幸也。天下有一人焉侥幸而免,则亦必有一人焉不幸而受其弊。今天下侥幸者如此之众,则其不幸而受其弊者从亦可知矣。三代之赋,以什一为轻。今之法,本不至于什一而取,然天下嗷嗷然以赋敛为病者,岂其岁久而奸生,偏重而不均,以至于此欤?虽然,天下皆知其为患而不能去。何者?势不可也。今欲按行其地之广狭瘠腴,而更制其赋之多寡,则奸吏因缘为贿赂之门,其广狭瘠腴,亦将一切出于其意之喜怒,则患益深,是故士大夫畏之而不敢议,而臣以为此最易见者,顾弗之察耳。
夫易田者必有契,契必有所直之数。具所直之数,必得其广狭瘠腴之实,而官必据其所直之数,而取其易田之税,是故欲知其地之广狭瘠腴,可以其税推也。久远者不可复知矣,其数十年之间,皆足以推较,求之故府,犹可得而见。苟其税多者则知其直多,其直多者则知其田多且美也。如此,而其赋少,其役轻,则夫人亡而赋存者可以有均矣。鬻田者皆以其直之多少而给其赋,重为之禁,而使不敢以不实之直而书之契,则夫自今以往者,贸易之际,为奸者其少息矣。要以知凡地之所直,与凡赋之所宜多少,而以税参之,如此,则一持筹之吏坐于帐中,足以周知四境之虚实,不过数月,而民得以少苏。不然,十数年之后,将不胜其弊,重者日以轻,而轻者日以重,而未知其所终也。
【策别十一】
其五曰教战守。夫当今生民之患,果安在哉?在于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此其患不见于今,将见于他日。今不为之计,其后将有所不可救者。昔者先王知兵之不可去也,是故天下虽平,不敢忘战。秋冬之隙,致民田猎以讲武,教之以进退作坐之方,使其耳目习于钟鼓旌旗之间而不乱,使其心志安于斩刈杀伐之际而不慑。是以虽有盗贼之变,而民不至于惊溃。及至后世,用迂儒之议,以去兵为王者之盛节,天下既定,则卷甲而藏之。数十年之后,甲兵顿弊,而人民日以安于太平之佚乐。卒有盗贼之警,则相与恐惧讹言,不战而走。开元、天宝之际,天下岂不大治?惟其民安于太平之乐,酣豢于游戏酒食之间,其刚心勇气,消耗钝毛,痿蹶而不复振,是以区区之禄山一出而乘之,四方之民,兽奔鸟窜,乞为囚虏之不暇,天下分裂,而唐室因以微矣。
盖尝试论之。天下之势,譬如一身。王公贵人所以养其身者,岂不至哉?而其平居常苦于多疾。至于农夫小民,终岁劳苦,而未尝告疾,此其故何也?夫风雨霜露寒暑之变,以疾之所由生也。农夫小民,盛夏力作,而穷冬暴露,其筋骸之所冲犯,肌肤之所浸渍,轻霜露而狎风雨,是故寒暑不能为之毒。今王公贵人处于重屋之下,出则乘舆,风则袭裘,雨则御盖,凡所以虑患之具,莫不备至。畏之太甚,而养之太过,小不如意,则寒暑入之矣。是故善养身者,使之能逸而能劳,步趋动作,使其四体狃于寒暑之变,然后可以刚健强力,涉险而不伤。
夫民亦然。今者治平之日久,天下之人,骄惰脆弱,如妇人孺子不出于闺门,论战斗之事,则缩颈而股栗;闻盗贼之名,则掩耳而不愿听。而士大夫亦未尝言兵,以为生事扰民,渐不可长。此不亦畏之太甚而养之太过欤?且夫天下固有意外之患也。愚者见四方之无事,则以为变故无自而有,此亦不然矣。今国家所以奉西北之虏者,岁以百万计。奉之者有限,而求之者无厌,此其势必至于战。战者,必然之势也。不先于我,则先于彼,不出于西,则出于北。所不可知者,有迟速远近,而要以不能免也。天下苟不免于用兵,而用之不以渐,使民于安乐无事之中,一旦出身而蹈死地,则其为患必有所不测。故曰:天下之民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此臣所谓大患也。
臣欲使士大夫尊尚武勇,讲习兵法。庶人之在官者,教以行阵之节。役民之司盗者,授以击刺之术。每岁终则聚之郡府,如古都试之法,有胜负,有赏罚,而行之既久,则又以军法从事。然议者必以为无故而动民,又悚以军法,则民将不安,而臣以为此所以安民也。天下果未能去兵,则其一旦将以不教之民而驱之战。夫无故而动民,虽有小恐,然孰与夫一旦之危哉?今天下屯聚之兵,骄豪而多怨,陵压百姓而邀其上者何故?此其心以为天下之知战者,惟我而已。如使平民皆习于兵,彼知有所敌,则固已破其奸谋,而折其骄气。利害之际,岂不亦甚明欤?
【策别十二】
其六曰去奸民。自昔天下之乱,必生于治平之日,休养生息,而奸民得容于其间,蓄而不发,以待天下之衅。至于时有所激,势有所乘,则溃裂四出,不终朝而毒流于天下。圣人知其然,是故严法禁,督官吏,以司察天下之奸民而去之。
夫大乱之本,必起于小奸。惟其小而不足畏,是故其发也常至于乱天下。今夫世人之所忧以为可畏者,必曰豪侠大盗。此不知变者之说也。天下无小奸,则豪侠大盗无以为资。且以治平无事之时,虽欲为大盗,将安所容其身?而其残忍贪暴之心无所发泄,则亦时出为盗贼,聚为博弈,群饮于市肆,而叫号于郊野。小者呼鸡逐狗,大者椎牛发冢,无所不至,捐父母,弃妻孥,而相与嬉游。凡此者,举非小盗也。天下有衅,锄棘矜相率而剽夺者,皆向之小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