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立教十五论 - 第 2 页/共 2 页
修真之士,不可不参。不可泄露于下士,恐有神明降责。
性命是修行之根本,谨紧锻炼矣。
第十二论圣道
入圣之道,须是苦志多年,积功累行。高明之士,贤达之流,方可入圣之道也。
身居一室之中,性满乾坤。普天圣众,默默护持;无极仙君,冥冥围绕。名集紫府,位列仙阶。形且寄于尘中,心已明于物外矣。
第十三论超三界
欲界、色界、无色界,此乃三界也。
心忘虑念,即超欲界。
心忘诸境,即超色界。
心着空见,即超无色界。
离此三界,神居仙圣之乡,性有玉清之境矣。
第十四论养身之法
法身者,无形之象也。
不空不有,无后无前,不下不高,非短非长。用则无所不通,藏之则昏默无迹。若得此道,正可养之。
养之多则功多,养之少则功少。
不可愿归,不可恋世,去住自然矣。
第十五论离凡世
离凡世者,非身离也,言心地也。
身如藕根,心似莲花,根在泥而花在虚空矣。
得道之人,身在凡而心在圣境矣。
今之人,欲求不死而离凡世者,大愚,不达道理也。
言十五论者,警门中有志之人,深可详察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