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立教十五论 - 第 2 页/共 2 页

修真之士,不可不参。不可泄露于下士,恐有神明降责。   性命是修行之根本,谨紧锻炼矣。   第十二论圣道   入圣之道,须是苦志多年,积功累行。高明之士,贤达之流,方可入圣之道也。   身居一室之中,性满乾坤。普天圣众,默默护持;无极仙君,冥冥围绕。名集紫府,位列仙阶。形且寄于尘中,心已明于物外矣。   第十三论超三界   欲界、色界、无色界,此乃三界也。   心忘虑念,即超欲界。   心忘诸境,即超色界。   心着空见,即超无色界。   离此三界,神居仙圣之乡,性有玉清之境矣。   第十四论养身之法   法身者,无形之象也。   不空不有,无后无前,不下不高,非短非长。用则无所不通,藏之则昏默无迹。若得此道,正可养之。   养之多则功多,养之少则功少。   不可愿归,不可恋世,去住自然矣。   第十五论离凡世   离凡世者,非身离也,言心地也。   身如藕根,心似莲花,根在泥而花在虚空矣。   得道之人,身在凡而心在圣境矣。   今之人,欲求不死而离凡世者,大愚,不达道理也。   言十五论者,警门中有志之人,深可详察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