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批注 - 第 2 页/共 4 页

胎光之始,莫见其眹,莫闻其音,各各自知,无相见者,故曰神神不遇。是谓不同此之不同,物物如是。然物不能为主宰者,以其神不全,而又为物转也。方是之时,虽未有声色臭味之交,而六种识心已具於胎光元元之内。至人以神为主,故六种识心不随根尘,俱以神化,为一精明。众人神鉴不全,六种识心重者先受,既传一根,同根同染,转入生死,胎光益微。故曰:神而后知始。   吾始於元元,无方妙天,吸光化妙。元元吾始,妙母开户,乘光继元。用在恍惚,道在绵绵。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知其性则知天。从孟子之说,是心之外有性,性之上有天。《易》曰:穷理尽性,以至於命。从《易》之说,是理之外有性,性之上有命。孟子所谓天,即《易》之所谓命也。古之达者,或以为见独,或以为无何有之乡,极世之语言,不过如此。然所谓天果何方,所谓命者果何物耶。至此《经》又谓之无方妙天,方胎光在元元之中,炳然独耀。吾不知其处,亦不知其际,非无方妙天,而何根尘销落,吸光化妙,神用不测。众妙所出,故谓之妙母开户,乘光继元。万神自生,用在恍惚而不可执也。道在绵绵而不可绝也。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哉。   无取无舍,无为自然,吾不知其自然。元始元生,混然而成,妙极元得,元始自然。   元元之中,吸光化妙,混生万神,恍惚乘光,妙有开敷,亦不舍无而取有,亦不拾有而取无,悉皆无为自然之用。亦不知其自,亦不知其然,混然而元成,妙极而元得。故曰:元始自然之道,如是则妙,亦元元亦妙。   第四章一百二十六言   清浊交混,阴阳一元。非清而清,元清生浊。非浊而浊,元浊生清。非阴元阴,非阳元阳,元道斯在,阴阳同生,清浊孰能名。元清元浊,阴阳亦然。   元者,清浊始交,而未分阴阳,同为一元。《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一阴一阳者,阴阳未分之谓也。自阴阳未分,而继之以善。自善而后,继之以性。性立而后物成,世未有性未成而善先成者。故《易》所谓道所谓善,皆物之先,非善恶之谓也。方其清浊交混,阴阳同元,则非清非浊,非阴非阳,相交以性,而不交以形,故元清含浊,元浊含清,元阳含阴,元阴含阳,犹水火之不相射,清浊同源,阴阳同生,孰能名之哉。   妙象元象,妙声元声,声象不可得万物之根,万物之灵。吾所谓一而非一,一而未彰。吾所谓元而未元,元而未常。   妙象妙声,唯独听者可得而闻,独见者可得而视。其声其象非象,人所可得见,所可得闻。故为万物之根,万物之灵,方其为元也。谓之数之始,一之祖。然其实未彰,一犹未见。谓之形之始,常之祖。然其形未见,常犹未常。圣人体之,谓之无名。   元一含妙,妙元流光。流光含气,元妙之常。吾曰元常之道,道法元常。   气、形、数,三者之在妙有。非有非无,流光为气,气结为形,形见为数。古之至人,体於妙无,出为妙有。曷尝无是三者,然亦竟非有也。盖流光之气,非阴阳所感。妙气之形,非假合所造。形见之数,非一二可求。故入而为太虚,出而为妙有,分形散气形千万,不为有余。敛景吸光形闭藏,不为不足。是谓元妙之常,道法元常,故不可致诘。   第五章一百六十六言   阴阳之妙,清浊之杳,杳妙相因而元生。   阴阳同源之谓妙。清浊相容之谓杳。阴阳以气相同,清浊以形相混,妙气同为无气,妙形同为无形。故曰杳妙相因。   元含万象,万象含元。万象生元元,元元生万象。   元含万象,而非形也。万象生於元,而非物也。古之至人,反身而诚,则万物皆备於我。致中和则位天地、育万物,皆在吾中和之中。释氏谓意生身者,身随意生,非造所造。即道家灵光八耀,混生万神,而如意所生,迅疾无碍,乃至种类俱生,无所不有,不可计数。此之谓元元生万象。   神不知神,真不知真,道不知道。吾元始於虚无,道隐无名,真隐无形,神隐无灵。吾神爽灵,吾真幽精。神隐无灵,无灵至神。真隐无形,无形至真。道隐无名,无名至道。三无合元。   元之妙,神隐於无灵,真隐於无形,道隐於无名,故无灵为真神,无形於真真,无名为真道。故曰三无即为元。敷落五篇,非圣人强为之次也。妙者,在道为圣之极,在人为魂之始。非象非物,不死不生,吾之本始,所谓妙也。元为妙之次,在人为胎光。神为元之次,在人为爽灵。真为神之次,在人为幽精。自是以下,则为道。自道以降,性成而形具,故人之三魂,一曰胎光,二曰爽灵,三曰幽精者,义取诸此。《易》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精气为物,则质具而体成。有成则有坏,物不足以为固,惟魂游於物,物坏而魂不亡。故《易》谓之变。古之圣人深切着明,所以示人者如此。故妙在魂上,而道在魂下。妙为魂之先,道为魂之降。自道而降,圣人不居。自道而上,众人不处。众人所以生生死死,死死生生者,由道降为魄,魄盛而魂衰也。圣人魂盛而魄亡,故与道同游。众人魄盛而魂亡,故与物俱坏。由是观之,所谓三魂者,即此元神真。而七魄者,喜怒哀惧爱恶欲也。全魂即为仙,全魄则为鬼。魂与魄两立,则为人。此理之自然,圣人复起不易吾言矣。虽然圣人为魂,众人为魄,此自其既成而言之,若元始之初,魂魄未分,清浊且未之判,则孰为魂,孰为魄哉。及其既分,全则为魂,散则为魄,(氵+公)而上则为魂,流而下则为魄,正则为魂,邪则为魄,真则为魂,伪则为魄,其本同,其末异,故魄亦魂也,魂亦魄也。魄消则为魂,魂消则为魄。佛氏所谓无明即佛性者,此之谓欤。   吾元始之元道,周旋不可妙,妙不可得。自然元妙,上下往来,周旋自然,吾始於元元之元。吾不知其自然元道元德,孰能体吾元道元德,复归吾元始,是谓还元返本之道尽矣。   圣人体元始之道,以周旋於物,妙藏於形迹之间,和其光,同其尘,不可以妙非,不可以妙谓,在其形迹之间,而形迹亦妙,故妙不可得。上下往来,周旋世故,自然元妙,而不见其徼。盖吾本始於元之元体,吾自然以应於物,而吾亦不知其自然。如是则不独元道化妙,而元德亦化妙。巨细心迹,无不妙者,孰能知之哉。由吾虽体道德而出世,复返道德於元始,是谓还元返本之道尽矣。   第六章一百四十八言   元生神,神生元。   元之降为神,神之合为元。神以元而灵,元以神而显。故上下相生。   吾元自粹,元一旋生,元色未辟,恍惚杳冥。苍素彤黅舍四象,四象含光。   苍素彤黅,为四象不言玄者。玄为色之母,无色为玄。元色未辟,其光玄玄。元一者,玄之谓也。由有元一旋生五元,故天一为水。天生水中,水浮天而载地。元之未辟,自然太玄之中,有苍素彤黅之光,合为四象五元,恍惚杳冥。   吾元始之妙,用一元,非一元,一元之妙。妙生元,元生妙。   妙为元之祖,元为妙之用。自妙入元,故称一元。一元之用,元妙交相生,不知妙之为元,元之为妙。   苍素隐显,左右相元。元光恍惚,元出元入,出入无门,吾不知其元。元彤上下,不皦不昧,上下一元,元法自然。   苍,东方木色之气。素,西方金色之气。木左金右,故曰左右相元。彤,南方火色之气。元,北方玄色之气。火上水下,故曰元彤上下。元光恍惚,东西苍素,有出有入,而不见其门。南北玄彤,有上有下,而不显其晦。有出入而不见其出入,有显晦而不见其显晦,故神用无门,道法自然。   无为自然,自然无为,道在恍惚之先,元元无为之先,孰能体吾无为自然。元因无为,无为因元,因元生自然,吾不知其然。吾元始无为之天。   无为之天,有苍而非木,有素而非金,有彤而非火,有玄而非水,有黅而非土。有左有右,而非左非右。有上有下,而非上非下。有出有入,而非出非入。有显有晦,而非显非晦。有色非色,有象非象,自然非自然,无为非无为,故曰:孰能体吾无为自然。又曰:元生自然,吾不知其然。是之谓无为之天。   第七章二十言   有无上下,左右内外,恍惚杳冥,妙妙中间,元在其中。   物必有有无之数,上下之位,左右之别,内外之界。物之所不能免妙,妙之中元在其间。非有非无,非上非下,非左非右,非内非外,恍惚杳冥,未涉此八者。   第八章一百五十言   元黄始妙,始妙相因。元因黄,黄因元,元始黄始,不知其以。   以道言曰元,以色言曰玄。故元亦玄也。天元地黄,皆因始妙之本。元因黄,黄因元,交相因,交相生,元始黄始,不知其以,所谓以者妙之所也。   不见之色,不闻之声,妙之又妙,忽然而生。无象之象,无物之状,妙之又妙,忽然而形。元元见矣。赤素变化,幽黄洞彰,元常造作,元道由生。吾不知其生,无为元黄,妙更之根。   声色生於至妙,物象成於至妙,忽然而生,忽然而成,无使之者,故赤素变化,火金相克而相成。幽黄洞彰,水土同处而相克。是为元常造化。元黄之道,为万化更变之根。   根生至妙,妙生元,元生黄,黄生元,三一之妙,自然而成。   至人根於至妙,妙生元,元生黄,黄复生元,自无入有,自有化无,妙元黄三而一,一而三。故曰三一之妙,自然而成。   元元又元,中有元黄之道。元始元元之母,元声元象。吾元元之母,声象得矣。吾曰此元元,吾不知其元元,道无上。   元中有色,故曰元黄。元元之母,出生色象,故色象以元为母。元元以吾为母。唯吾无母,是谓吾不知其元元。道无上。   第九章一十六言   妙隐元生,道隐妙有,有无相生,神用不穷。   妙隐而元始生,元含至妙道隐,而物始有道,妙有中。妙中之元,元非显也。有中之道,道非隐也。故元亦妙,有亦妙,有无相生,神用不穷。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二竟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三   神篇一千言章   第-章二百五十二言   元中有神,神之又神,吾不知其神。神中有元,元之又元,吾不知其元。元神和合,道法自然,吾不知其自然。   元神真道,皆从妙出。五而一,一而五,故元中有神,神中有元。方其为神也,不自知其神。方其为元也,不自知其元。元神和合,亦且不知其和合。故虽自然,亦且不知其然。   左动右应,右动左应,呼之出之,吸之入之,远之又远,一之又一,神用神,一用一,吾不知其用,吾曰无为。吾非无为,本不知其用。应之者静,神之道。   道无所不在,充满六合,包含虚空。苟执其机,则无所不应。如抚宫宫动,抚角角起,盖有不知其然而然者,故左动则右应,右动则左应,呼而出之,还复吸之,吸而入之,还复呼之,以为近耶,远之又远,以为多耶,一之又一,是之谓神。虽全於神,吾且不知其用。使神用神,神神更用,则神不知神。使一用一,一一更用,则一不知一。如汞走盘中,一一自圆,无使之者,故吾曰无为。如此则虽无为非无我,我不知其用。应之者静,是谓神之道。   妙元生神,吾不知之生。吾所谓至生。至妙生妙,妙由妙生,自生之道。吾元言於妙生不可穷,无复得其始,吾能知其已。   自妙元降而生神,吾不知神之生,盖守妙体元神神自生。吾不知其生,是谓至生。至生者,神生於妙,生不可穷。既不可穷,则无得其始。无得其始,则不见其已。虽不见已,至妙施而寂还,归於妙有,若已者非实已也。吾能知其已,既知其已,可复使之起矣。   左动左应,吾不在左。右动右应,吾不在右。呼之出之,吾不在外。吸之入之,吾不在内。吾始从而应之,已失吾矣。吾所应运守乎大方之本,故无方。吾所应变立乎大象之首,故无体。   左动左应而吾不在左,右动右应而吾不在右。则动非我,应亦非我。呼而出之,不知有我之出。吸而入之,不知有我之入。盖我无所不在。《楞严》所谓性空真火,周遍法界,譬如手执阳燧,求火於日,一处执镜,一处火生,遍世界执,遍世界起。人固知其有左有右,有呼有吸,而不知无所不在,殆将无应无动,无出无入,若纤毫有应之之心,则役於物之不暇,又安知吾之为吾哉。唯吾守乎大方以应运,故其运无方。吾唯立乎无象以应变,故其象无体。外无方,内无体,非天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哉。   吾常变化,吾不知其变化。吾始一於元中,吾方三化至真。与吾为一,一非一,吾用与不用,吾不知其动静,神之又神。   神之生於元妙之中,如云出山,须臾之间,变态横生,而云未尝自知也。吾体於妙,一化於元,再化於神,三化於真。虽三化而未尝不一,一亦三,三亦一,用与不用,无不皆化。故动亦神,静亦神,神之又神。   第二章三十三言   妙元神一七九三,阴阳天地日月,土木火金水。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神在无无之元。   妙至元涉於象,至神涉於数,故元篇言苍素彤黅之象,神篇言一七九三之数。揆之河图,则一为下,九为上,三为左,七为右。验之天数,则始青得九阳为木,丹光得三阳为火,素灵得七阳为金,玄上得一阳为水,皆一七九三之数,分布於四方。在阴阳为气数,在天地为运数,在日月为交数,在五行为用数。庄子曰:道与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知其数,夫自无适有而至於三,而况自有适有乎。若以庄子言之,则自有妙之名,而三已具,况自妙而元,自元而神,则巧历已不能算。故自一而二,自二而三,三而又三,以至於不可胜数。唯神虽散,而千万涉於数而非数。故曰:无无之元,谓之一且不可得,而况於三乎。   第三章一百二言   天地元合,阴阳元交,日月元抱,三元混无,万象无有,是谓元根。   元根於无,天地非元不合,阴阳非元不交,日月非元不明。抱者,含元着明之谓也。   吾元始於初,为神之灵,神生虚无,虚而不屈。吾曰太元之神,初孰能虚,无以生神,初神初妙。一吾始生,妙无虚虚。   神者生於妙无元始之中,虚而不屈,动而愈出,皆其自然无作之者。故太元之神,初孰能虚,言虚非能可造也。本於至无而生,至神唯本初之神,与本初之妙,合而至用。故曰:一吾始生,神虽生矣,妙无虚虚。   元虚,太元之真虚。太一,因其初元始,太一之有无,神合於太虚。太虚,元元之神,出入於妙元。   元虚之元,为真虚。虽太一亦因之元始,太一妙有妙无,必合於元虚之虚,而后为至。故太虚为元元之神,神全则有出有入,虽有出入,其迹不胶,故曰妙元。   第四章八言   天地生神,神生天地。   神者,妙万物而为言,故虚亦有神,实亦有神。虚者神之本,实者神之舍。物之未生,神潜於虚。物之既生,神潜於有。神亦资有以生,故曰:天地生神。有亦资神以立,故曰:神生天地。   第五章一百四十四言   元虚元实,神为元一。一藏元虚,神为恍惚。一神不止,恍惚不可得神。真生恍惚,混混於杳冥。吾一不见,吾神不闻,神交於元虚。   始而为虚,其渐必实。神在虚不加多,神在实不加少。故曰:神为元一。此一藏於元虚,为恍惚之妙,若神不凝,则恍惚不可得神。真始凝於太虚之中,恍恍惚惚,混混於杳冥。虽有一而物莫见,虽有神而物莫闻,然吾一未尝不一,吾神未尝不神。故曰:神交於元虚。神交者,《楞严》所谓见犹离见,见不能及者欤。   元始之至道,至道之虚神,定之初太一之始。合神合妙,太始元妙,元妙太始。吾元神之元,元不可得,神不可一。变化之道,神明之用,建基立兆,生生化妙。   至道集虚基神,定之初定极而应,则万神自集。集不知集,以一化万,合妙合神,此妙自然,皆吾本始。妙元之用,求神之元,元不可得。若有得有元,神亦物矣,非神也。由其无得,故神不可一。千变万化,其用不穷。与妙有建基立兆,妙生神,神神转相生,故曰:生生化妙。   初吾方在一变三,合之神元。元始之神,神变化妙应,妙应变化,神之自然,物不知神,自然神乎神。   妙合元,元合神,谓之一变三,合之神元。此吾元始之中神,神自变,变而应物,妙应妙变,神之自然,自然之神,神乎神。《易》曰: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夫内无思则心不知心,外无为则身不知身。内不见心,外不见身,则寂然不动。寂以感通,则不以心知,不以身为,无思而无不知,无为而无不为,是谓通天下之故。故者,迹也。而天下之迹,莫能逃焉。此即妙变妙应之谓也。非天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   第六章一百三十四言   一神妙,一神元,妙神元神,动神静神,出神入神,有神无神,阴神阳神,见神闻神,恍神惚神,左神右神,一神万神,神乎神,神不知乎神。   神一於妙,神一於元,元亦神,妙亦神,则动而静,出而入,有而无,阴而阳,见而闻,恍而惚,左而右,一而万,莫不由神之变化,神乎神,神不自知其神。   吾元始之神,神之道神,而后知神。神妙於一物,鬼神不得其神。   道以所证者之分量为差次,上可以兼下,下不得知上,唯彼生於此,然后知吾之所。故唯神而后知神,如《楞严》所谓色界一十八天,其间有五不还天。彼色界四禅,但有钦闻不能知见。由是言之,天人之相见者,独欲界六天,色界四禅,十三天而已。且同为色界,而色界中五不还天,己自不能相见,而况於无色界乎。自无色界而上,释氏不名为天。且无色界,尚犹身心灭尽定性,见前无业,果色而况其上者也。此即道家谓之无为,释氏所谓佛也。夫神之所以妙万物者,故能上合太始,下合群物,合太始不知太始之无,合群物不知群物之有,方出於妙而下与物合,唯神能自知,鬼神何足以知之哉。故曰:神妙於一物,鬼神不得其神。   吾元始神之天,吞赤,内黄,吸苍,服素,收元於吾元宫太一神母。   元始之天,非期於五色,而五色自生,如眼耳鼻舌之生於形,无使知者,故收元於元宫为太一神母。元即玄,玄即虚,虚为母。於玄之中,吞赤,纳黄,吸苍,服素,是为五行之真色,亦非吾故欲吞之,纳之,吸之,服之,是四者具於太一之中。机动则色应,神动则天随,释氏所谓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汝以空明,则有空现,地水火风,各各发明,则各各现。若俱发明,则有俱现。所谓吞与纳,吸与服,亦发明之义也。   吾元始一元,七动九镇,神始神终,复於元元。   数始於一,成於三,中於五,变於七,究於九,故生数属天。自一至五,得阳数三。成数属地。自六至十,得阴数二。易三天两地之义也。故数至五为中,中五不用,至十为极,极复归一。去五与十,则自一至四,为物生之大数。自六至九,为成物之大数。自一生二,而有上下,上下定而中立。既有上有中有下,则为三。既有三,则有左有右有前有后,则为四。三为阳,故人天得之而坚。四为阴,故傍生得之而横。元数之初,一为天,二为地。三天之一即天数为三,两地之二即地数为四。天数纪之以世,地数纪之以界。故世为三,界为四。《楞严》三四,四三宛转。十二,天地之大数。世界、之成壤,尽物类生,以至岁日月星辰,穷十二变为一,旋复此之谓物生之大数。所谓动於七者,政以七纬,星以七纪,岁以七成。所谓七动者,即日月五星为纬。七纪者,四七二十八宿为经。一月晦朔弦望,四七二十八日有奇,而日月交会,一岁十二会,而晦朔弦望四十八有奇,即七七之数也。所谓究於九者,天有九· 天,地有九野,位有九品,人有九等,凡一日之时十有二。全明者七,合有时而明为九。自卯至酉,为全明,寅与戌,为有时而明。故七动九镇至十二而极,此物成之大数也。故一三五为阳中之阳,七九为阳中之阴。得道者能使七之阴绝而返於阳,九之阴绝而还於一,故谓之七返九还。义取诸此,故曰神始神终,复归於元元。   孰知吾元始,知元始之不神,无不神矣。不神元始之神。   神之妙,出有入无,变化不测。若遂以变化,为神则非也。盖神本於妙,无出於元始之真,内绝心意,意识返於自然,则神本不神,唯其不神,故神无不神。   第七章一百五十言   神不神,不神神,一神含元,万神返一。   神犹不神,而分神,神犹不神,而神。若心有所思,则神结於所思而止,安能以一为万。神神自用,各不相知哉。犹非心意意识,内绝情解,即万神混生。及其含元自归,万神返一。方其生亦自然而生,及其返亦自然而返,是谓不神之道。   吾始化於元始不知。神始元,元神母,孰为元元元首。神之元,元之神,相无相有,元始不知。吾生自然之道。   神本於妙,无终无始。自然而凝,自然而化,化则为神,凝则为妙。妙觉无相,化而为神,神相恍惚,妙觉非无,神相非有。故相有相无,元始不知。   神动神静,一变一化,神视神听,莫得其眹,神神不昧,吾始得之。   我无动静而神动静,我无变化而神变化,我无视听而神视听,是之谓神神不昧,莫得其眹,惟元始得之。   妙定其恍惚杳冥之中,真一自然,渊渊妙宅。神元一生一,神生神。神生神,不若无神。一生一,不若虚一。自然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