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洞玄灵宝三元玉京玄都大献经 - 第 2 页/共 2 页

释曰:浩者,大也。言广大劫来,常为饿鬼。纵令更受罪得了,还生下贱之家,轮回五道之间,必竟不能成圣。五道者,即为天堂道,人道,畜生道,地狱道,饿鬼道。天尊更劝励以告道君,来生男女,当自克翘,心勤励志,勿作罪由。罪由者,即罪业也。言人所为善恶,叉获其报,犹如种田收子,各随种类,春种秋收,故曰罪田。   尔时,太上道君得闻命旨,稽首作礼而说偈言# 。   此即名道分。尔时者,即是天尊说法缘讫,付前道君之时。太上道君既闻天尊说是大献拔度之经,又说今生来生之诫,殷勤教诲,宣布流转,稽首尊前,赞叹其美,奉承妙旨,庆幸难言。善既不可思议,遂即因而说偈。   前生有缘会,今得见天尊。先说今劫已,复告后劫愆# 。   释曰:此则道君自欣幸,故遂作偈,赞天尊前代今生,道缘相会,遂得亲承至道,觐谒天尊。又蒙告示因缘,以相拔度,传授付嘱,速转法轮,立誓勤行,不生怠慢。前劫后劫,皆蒙道恩。又后劫愆者,二云# 后身道君以诫众生贪嗔痴罪,故说此偈。但贪欲之人,好为积贮,广求财物,唯事骄奢,各擅豪华,不崇功德,心无慈悲,不念众生,今生不竖福田,死后沈沦恶道。如此之报,次定无疑。皆前身不修善功,后身受其殃苦,诸如此等,并是后劫之深愆也。   勤行修至道,勿与有为怨。贪欲成大患,嗔痴为祸源。   释曰:此偈诫贪欲嗔痴罪。道君意欲觉悟群迷,故作颂论其因缘之本,祸福之源。言贪欲者累身之患,嗔痴者为祸败之根源。故略述所由,劝令除断。又道君既开天尊之教,因而演说,以此为将来之诫,但以财色名利,是祸息之源,贪欲嗔痴,是灭身之本。然岂为修真,妨人道行,抑亦丧失福田。若能三毒不兴,六根清净,即是修生之道,尘触不婴,可为拔苦之津梁,更有何灾难。   断除烦恼障,三业自清闲。邪魔不能乱,岂遭地狱艰。   释曰:但烦恼所生,因由三业,邪魔扰乱,缘起六根。但能抱道守真,尘触岂能相染。只如乱心之始,色欲为先。地狱之因,邪淫是本。若欲断除烦恼,当须清闲,求其长乐之因,会是六根无染。若能修行天尊之教,常依玄都大献之日,供养十方天尊,则逍遥金阙之前,长无地狱之患。   游涉琳琅苑,高步七宝园。逍遥恣无欲,稽首礼天尊。   释曰:道君言若后有人於三元日修斋建讲,依玄都献法,供养十方大圣及道士等,功成业着,得为天尊,游行上界西那玉国,自然珍宝无有穷尽,过往亡灵皆离苦难,不落三涂。次下明诸众圣,欢喜旋绕。   尔时# ,十方众圣得闻天尊妙法,拔度之因,闻所未闻,悟所未悟,遂乃同声赞善,欢喜奉行。   诵咏步虚,周回旋绕,稽首礼谢,赞欺天尊。太上道君、十方众圣,既说偈已,天尊更有何训励。   太上道君、十方大圣,说偈颂已,天尊告曰:三元斋日,皆须讲说是经,勤修礼拜,六时行道,香汤洁己,过中不味,内外恬夷,淡泊无为,不交人事,先授十戒,静心闭意,思神念真,想存在法。尔时众圣一时稽首,请奉戒文。   释文# :此则天尊慈悲,重垂训励,   又复宣传戒法,修奉之仪。但以圣人常修浄行,湛然无欲,不涉垢尘,冀在垂教化凡,拯救愚昧。故於此日诱引殷勤,更说戒文,令遣保护,清斋洁己,思神念真,日夜受持,存念三宝,当来成道,得见天尊,游宴玉京,逍遥金阙。此是三元之日建讲设斋,拔度先亡,得福如是。天尊既垂戒法,其文若为。   天尊告曰:   第一戒者,不得杀生,淫祀六天神鬼。   第二戒者,不得窃盗为非,取他财物。   第三戒者,不得爱乐美色,嫉妬非法。   第四戒者,不得妄言绮语,以为口过。   第五戒者,不得耽酒沈酗,纵横无度。   第六戒者,不得唝嗃自是,欺谤兆人。   第七戒者,不得欺师罔道,损弃圣典。   第八戒者,不得嗔恚四辈,讪谤道士。   第九戒者,不得贪觅过度,损物益己。   第十戒者,不得触骂宗亲,不敬耆老。   此十戒者,身之大患,犯之者风刀万劫,恒值恶缘。善心信敬,开导后人,勤行谛听,受勿忘言。行之如法,生不犯过,死无拘闭,天降云軿,自然得道。   释曰:此即是其十戒,并是修奉之仪。护持者克获於人天,犯之者必沈於地狱。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持此十戒,踊猛精进,心不懈倦,行与道合,乃无违失生,则为教所仰,死则升彼上清,驾蹑云车,往来无碍,超越三界,金刚之躯。若犯之者,则沦五苦,历三涂,剑树刀山,每令巡履,牛头狱卒,催逼驰驱,肉散如星,骨消如雨,万劫受苦,不拾须臾,恒值恶缘,怨怨相对。违经犯戒,地狱获殃。如法修行,天堂受乐。自次以下,道君重问三元斋法,此举下文,更作若为启请。   太上道君稽首礼日:三元斋法,中元之旨,前已具闻。未审上下二元,依何法式。   释曰:此三元斋法,俱在众经。道君恐来代愚蒙,多所不悟,再兴高问,冀垂未闻,於此会中,殷勤重请。天尊所答,其此若为。   天尊告曰:此三元斋,三录定简,灵宝要文。正月十五日者,此为上元天官检勾。十月十五日者,此为下元水官检勾。此者所摄不同。   释曰:此即天尊告示三元由委。言此三元之法,是三录定简,出灵宝要文。所摄不同者,为上元左府主生生,太阳火官考。下元即右府主死死,太阴水官考。中元主生死簿录,一切地狱囚徒罪福之事,风刀之考。各领察九万众,凡有一十二月。其中元、下元,三府两同。然香旋绕者,各为上元知生,下元知死之途。既别统摄,是以不同,故云所摄不同o   今所陈说,七月十五日作玄都大献者,此乃总管上下二元,故以相告,宜遵之焉。   释曰:此言中元通括上下,一切都和勘当,饿鬼囚徒,并在今日。但今日中元道,摄上下二元,其功最重。故玄都献法,拔度先亡,所以不言天官、水官,唯称中元者,唯中元地官。地官处中,中是正色,故举中元,以摄上下。又万物至秋,皆悉成结,所以取其方金即熟。故以七月十五日中元之辰,以为供养。又一切饿鬼罪魂,今日皆蒙释放。   中元教戒之日,玄都大献之晨,常须建福修斋,行道讲经,供养三宝,拔度亡灵,既此一时,地狱囚徒,咸蒙福佑,遵则享祚,泄则祸臻。   释曰:但天尊奉大献之供,享福无极,轻泄大献之轻,则祸臻万劫。   太上道君、十方大圣、飞天神王、七千二百四十童子,闻是说已,一时欢喜,作礼而去。   释曰:上圣慈悲,常惟救度。至於宣扬妙法,光阐玄风,冀其至言,宁不欢喜。於是虔心踊跃,作礼而行。各适彼方,殷勤教化。   太上洞玄灵宝三元#31玉京玄都大献经竟   #1 案敦煌本与《道藏》本经文差异颇多。今仅校正其与文义有意者。非关文义之异不校。   #2 案「万劫」以下至此数十字,原本作注文。核诸前后文义,当作经文为是。今改作经文。   #3 兹:原作「慈」,据文义改。   #4 禁系:敦煌本作「攻击」。   #5 天尊以次而说偈言:敦煌本作「其因如此,今为卿等略说是」。   #6 死受金锤打:敦煌本作「死魂受槌考」。   #7 万劫不得出:敦煌本作「历劫难可出」。   #8 并痴狂:敦煌本作「颠痴狂」。   #9 后身:敦煌本作『后生』。   #10 铁杖不去身:敦煌本作『痛切恒在身』。   #11 欺诱顽益己:敦煌本作『欺诱益己取』。   #12 『长』字原缺,据前后文例补。   #13 死堕毒兽螫:敦煌本作『无变为小虫』。   #14 饥渴饮火精:敦煌本作『饥则食火精』 。   #15 六畜形:敦煌本作『边夷身』 。   #16 后嗣:敦煌本作『后根』。   #17 罪田:敦煌本作『罪因』,近是。   #18 同:原作『周』,据敦煌本改。   #19敦煌本此段经文作:『当依玄都旧法,正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十月十五日,三元之晨,地官校句,授选众戒,分别善恶。诸天仙圣,普诣灵华官中,简定劫数簿录及恶鬼囚徒』。此与《道藏》本颇不同。   #20 敦煌本此段经文作『世间当以其日清浄室宅,夜则烧香燃灯,是时起愿,照曜诸天及九幽长夜八门之中。又学上圣灵真,作玄都大献於玉京山,法下界应采诸妙花果,尽世间所有众奇异甘弥上馔,幡幢宝盖,庄严供养,遥心丹到,献诸众圣及诸道士』。   #21 敦煌本此段经文作:『於其日夜讲诵是经,谷(欲)为其家九玄七祖父母,一切眷属,广及他人,忏悔诸罪,发心殷勤,则囚徒饿鬼,当得解脱,与食俱饱,免於众苦,得还人中,随业受乐。自非如斯,难可拔赎』 。   #22 敦煌本无此段经文。   #23 堂玉:据前后文义,当作『诞降』。   #24 敦煌本无此段经文。   #25 敦煌本无此段经文。   #26 而说偈言:敦煌本作『而说颂曰』 。   #27 敦煌本无『 先说今劫已,复告后劫愆』 二句。   #28 二云:据前后文义,当作『一云』。   #29 案敦煌本『尔时』以下至卷末,经文较《道藏》本大为简化。仅作『尔时十方圣众齐得开悟,一时欢喜,稽首受命而退』。凡二十字。   #30 释文:据前后文例,当作『释曰』 。   #31 『三元』,敦煌本尾题作『中元』,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