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修科仪戒律钞 - 第 11 页/共 12 页

呈月、日某报,孟春云云,分张未、已久,思忆每深,犹寒比何如。某诸疹弊,言集未由,但增慨满,善自敬爱。乃书不多,某报。   与伯叔父母书。题云:某次弟伯叔父母,某氏姑在室,云:次弟座前某言疏,女云:某氏女言疏。   与兄姊书。题云:某次弟兄姊,某氏姊,座前某白疏。   与同宗绝服尊行书。题云:某官翕伯叔,座前白疏。   与堂兄书。题云:某位兄前,某白疏。   与弟妹书。题云:某位弟省,妹云:某氏妹省,同堂亦然。书中若亲兄弟姊妹无父母,云:孟春远思深,伏惟同怀。若与堂兄弟,云:惟增怀。   与舅、舅母及姨书。题云:次弟座前某言疏。   与外甥书。题云:某省。   与小童书。题云:谨呈姓位,公某白孟春远思深云云,谨白,书不具姓,某呈。   与平怀书。题云:呈姓位,公某白孟春云云,遣白,书不具姓,某呈。   与小轻书。题云:白姓位,不具姓,某白。   与极轻书。题云:姓位。比无言写,念想为劳。得某日书为慰,犹寒何如也。次诸疹弊,相见未期,但增叹满,善将爱,及此不多。姓某疏。   吊丧仪第二   吊刺史县令、诸贵重丧启。题云:某观道士某启。傍注云:谨上明使君,县令云明府。   月、日某启,祸出不图,某位公母云夫人倾背,若三品以上,并为高官,云:薨背下情悲侧,伏惟攀慕号踊,荼毒难居,不任下情,谨奉启不宣,谨启。   吊师遭父母丧启。题云:弟子姓名启。傍注:上尊师几前。   月、日,某顿首、顿首,祸故无常,尊翁、尊婆倾背,哀慕抽剥,不能自胜。伏惟攀号无及,五内摧裂,何可堪居,酷当奈何,未即奉拜,伏增悲咽,谨启不备。某再拜。   师父母丧,吊师兄弟书。题云:至孝姓位凶前。郡姓,某白吊,父在母亡,云苦前。   尊府君母云尊夫人不终遐寿,奄弃孝养,情深恻怛,惟攀号,茶毒难居,甚痛柰何,甚痛奈何。未获造慰,望增酸哽,谨遣白书,惨怆不次。道士白吊。   师丧,报同学兄姊书。题云:同学某姓兄前,某白疏。   月、日拜疏某言,无状招祸,祸不灭身,尊师违和,须谕病状不蒙灵佑,以某日奄垂弃背,号天扣地,贯彻骨髓,不能自胜。伏惟悲慕,无状奈何,苦毒奈何,伏增号绝。谨言疏,荒迷不备,某再拜。   师丧,报同学弟妹书。题云:同学姓某弟妹省,某白报。   月、日某白报,无状招祸,祸不灭身,上延灭尊师,攀号矿踊,五内屠裂,不能 自胜,唯增哽咽,迷荒不次报。   同学丧,报师启。   月、日拜疏某言,祸出不意,同学   姓某夭殁,一反痛抽割,不能自胜。伏惟悲悼伤切,何可堪处,痛当奈何,痛当奈何,未由奉拜,伏增哽咽,谨言疏不备,某再拜。   疾病仪第三   二孟云:案仙公门训云,凡道士疾笃将困之时,皆须香汤沐浴,冠带如常,仪出所禀经法,佩带於房前,施安供养,请诸名德,斋戒诵经,忏悔受身以来所犯诸罪,不得有所隐藏,显而发露,灭罪祈福也。张续师云:可转《度人经》一两百徧。仙公云:若须投藏,付嘱经法,悉作辞牒条状,申誊件别名品,奏闻太上,不有隐昧也。   《中元玉箓》云:奉师威仪,师有哀忧,弟子皆当心抱忧戚,出入无欢。   《玉箓》又云:师有疾病,弟子皆当侍近左右,亲视气息,有如父母。   《玉箓》又云:师有灾厄,弟子皆当率诸同学,建斋祈请,以立善功。   《千真科》曰:出家之人,与俗有别,然而死病亦无定法,然稍修执制。疾病之时,转读然香,昼夜不绝;临终之时,打无常;锺启送终,依五练生尸法。夫以疾时,观内大众,数以存问,检校厨下,令前与病人食。疾病之时,难有达命者,福势既尽,乃欲隐避东西,此并是前路功德无凭,而以临时惊惧,徒作此意,速死而已。可以净洒扫,开敞房舍,来往善知识,达命之言更相启发,诸法无常,宁有住者,必应寿书,量命无几,可移入迁化堂。其堂可於观西北角,别立为院堂,三间、五架,堂面看西北。其堂中高座上,造升虚像,像身坐莲花,如人大,举左手以指天门,左右二真侠侍。病人恐命将绝,移入堂中像座后安置,用黄纹全幅为幡,长二丈四尺,中央系左真腰,幡头与病人手捉,令病人直心正念,愿随二真登天门,诣金阙,脱未应化,随建福田。男官头向左真,女向右真。一入此堂,难得平然归者。临命将绝,咸称未困,特是贪生,有此计耳。达命君子,岂去住为心。   科曰:男女官年将老病,死期将至,家事钱物,皆委付诸弟子中可亲信者。师有遗书,依书处分,如无遗书,一一条录生资,与诸子弟有所知者,共议修营功德,及充殡葬。如无子弟,观众处分,如无观众,道众处分,不得将与俗家兄弟孙侄等费用。如有父母、师主,在遗书所命者,依书。又不共活,无有命书,辄取者犯五逆罪,私不能制止,送与官司。   初死小殓仪第四   至死时,既不沐浴,无俟安床上,直敷两重席於地南首,不须改易,仍着手衣袜冠巾衣居常。出入时,衣佩符箓於左肘,铃印於右肘,便安下衾,上被覆之。停住,设白粥之奠於尸东,当肩祭讫,次两边铺荐於地,男孝居左,女孝居右,不须如俗人含珠唤魂也。撒奠,亦尸东。祭文云:帝号木岁,某子某月朔某日,弟子某甲,谨以清酌蔬奠,奉祭师尊之灵云云。竟,哭尽哀。此小殓时也。   入棺大殓仪第五   至大殓时,不须香扬洗浴,着衣冠带,如斋时服饰。先朱臈棺安石灰梓木七星板,笙箪鸡鸣枕,使四人扛衾内棺中,以传策置左符,镜置右,少近头边。旧来安随身经法内前,鬲子中坚安之,今安棺外,头别案盛之,亦好。仍设大殓之奠法,随用生时所进之食,先铺席於尸西,进奠於席上果菜。祭文云云,竟,哭祭记,收祭食於粮罂中,安棺头。旧以白素书移文,今人纸书,亦得先条随身佩带於前,次送终物置,后道士移文。   谨条某州郡县乡里观舍,男女官三洞弟子某甲所受经法,扎目如左。   录治,五千文戒等。   右件,诣某师奉受。   自然券,五老赤书真文,三皇上清三品经。   右件,诣某师奉受。   凡授弟子若干人灵宝法,若干人上清法,谨条三洞弟子某甲,将经法自随入冢扎目。   百八十戒文,仙灵二官录,真文佩策符印等。   右件,随身入棺中。   上清经某卷,七传某卷,五法佩带及上清诸佩文。   右件,合一函若干卷,随身入冢中供养。   谨条三洞弟子随身寒夏衣裳,及纸笔等扎目,某衣某物。   右件,随身入棺中。   砚,笔,纸,手巾,墨,书刀,奏案,香炉。   右件,随身入冢中。   合经法衣物如干条。   维某年太岁甲子某月朔某日,天老移告:天一、地二、孟仲季、五路将军、蒿里父老、土下二千石、安都丞、武夷王、里域真官、河伯水府、魂门监司、墓门亭长、山川泽尉、直符使者,今有三洞弟子,某州郡县乡里男生某甲,年如干,今月某日某时,生期报尽,奄然舍化,魂升天府,形入地居,今当还某乡某里山,造立砖冢。某生时,离俗从师,请道出世,寻学受佩上清三洞大经符图诰传,并抱还太阴。及寒夏衣裳,饰身服用,凡若干种,杉棺殡殓,埋定送终之。具符到明,即安隐形骸,肃卫经宝,料领冠带,约勑所部,扶迎将送,不得留滞,令无罜碍,径至藏所,不使左右比卢、东西南北他姓等鬼,货名诈姓,妄生侵夺,明承符勑,不得有违,一如太玄都鬼法、女青诏书律令。   右移增损随时耳。   仙公曰:道士经法,能预投於名山福地净密处者,是为第一,不必将死尸同穴也。满见今人受法师,犹不尽备经,弟子亦有不能辨本所写受经,何必与尸同穴?何必预投名山?经留代代,相传符箓,随棺入冢,出处随时,见於斯矣。其有随身物内,后鬲子中,不须如俗人作谷囊、腰绳、终具等物。事毕,上盖依科安之棺上,次安应入冢法物於棺南头,施列供养。烧香道士,皆冠法服,一人棺南头,唱礼三宝,三拜竟。   要修科仪戒律妙卷之十五竟   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之十六   三洞道士朱法满编   梵诵三契   礼忏文   众等伏闻至圣高真,慈哀六道,冥寂大智,忴愍四生,情虑溺此爱河,神识沉斯苦海,以其善恶命根,因缘未绝,生死报对,倚伏无穷,虽复智火长然,神光不照,宝船恒泛,舟檝未过,所以生此世中,身非己有。今日亡人某甲,见道闻法,奉诫修经,以凤篆陶心,龙章莹质,情超十转,智入九玄,知二世皆空,识四大假合,仙期未满,更须改易,恐存亡业累,脱有违余,果报因缘,或击愆咎,皆藉福田,悉俟功德。即时法众为某甲家,五服亡灵,三师神路,顿颗归诚,运心顶礼,礼太上无极大道、十方应现圣人,愿降神力,救度亡者,济拔穷魂,解除罪报,皆得遨游净土,练识仙宫,受号玉京,证果金阙,混合正真无上道。   窃惟众圣出化,种种度人;真仙示现,时时显迹。或作形像,乍留声教,引接凡夫,令无苦报。念其出生入死,疲劳心识,舍身受命,困辱精神,未晓受纳前缘,宁知将来后际,漂浪忘反,轮回不息,如慈悲不救,终没罪田。今日某甲少秉奇操,从师问道,参经奉法,布德立功,功德脱有,未圆幽显,须应福助。众等齐为,俱发大乘之心,行上士之业,普为十方世界、帝王国主、君臣吏民、受法师匠、出世学士,悉为专情,稽首归命,礼谢三十六部妙经、金简玉字、龙文凤采、九品真言、五方正教,特希玄力,广度公私,同得真仙,俱蒙慧解,四达圆明,六通具足,弘阐三乘,度脱五道,咸令自在,皆趣道场。   今此世界,人伦生命,由来断促,四大虚假,五常浮伪,如逝水之不停,譬石火之飘忽,所以白驹难驻,黑影易流,千载斯须,百年幻惑,纵如彭安,亦从物化。自非乘龙之侣,何能独免,若大期应尽,谁能运力。以今某甲舍身,因缘难被,生事宛然,由在光颜,无所对晤,岂亲友感恸,亦使行路嗟伤,万古长辞,一生水别,众等皆为广发慈心,普逮十方,一切含灵抱识、天神地祇、冤亲平等,及世间苦受地狱罪魂,名相所总,胎、卵、化、湿,悉为稽首归命,礼玄中大法师、得道圣众,愿以六通智慧,放五色光明,普度幽显,咸令安乐,使恶缘销尽,善业成就,有识四生,皆归三宝。三礼竟,乃三契。   宿命有信然,人命以销尽,大贤乐经戒。   已上并二孟之意。   三契竟,案二孟行吊慰之礼后,更读移文,恐烦重吟。三契讫,即一人读移文,不须如俗法言故自有也。竟,内移前鬲子中,内外皆辞,拜别着盖,未可下钉即奏章。章毕,下钉,哭泣,布总发,行吊慰之礼。   章法   还书移文前经法衣物,别纸书章。谨条某州县乡里男生大洞弟子云云,泰玄都正一平气云云。   上言谨按文书右牒,男生三洞弟子某出身入道,叨禀至法妙品,图篆略备,而不能幽居习诵,夷神抱一,逢迎人伍,染累风尘,罪结过满,身尽神逝。以今月某日某时,谢命天地,长没土官,既有生时经宝、符图、法具、衣衾等物,便以今日某时,殡殓尸形,缄封丘冢,恐生犯死谪,或为故气禁忌之鬼、山川妖伪之精,拘阂死人,不通道理。又恐地下四时主者、蒿里父老、丘丞墓伯、地下二千石,不相安隐,谨条经书、敛具迁件如牒,谨为伏地拜章一通,上谨临尸使者、关敛君吏一合下,监临殡敛,安隐骸爽,长宁蒿里,随业转轮,功成事毕,所请众官谒还天曹,列受功赏,进秩如常科比,无令失意。有恚恨者,生死犯,并乞原赦,恩惟太上分别云云。   右前是临殡章,须大治道士受破殓箓者奏之。既有经目,不可示外人,一两日烧之。   若非大行名人,敛时必无子弟三礼、三契,非卒辄能兼之。上章,事须明解,一失节度,束手无依,谨依科撰三归,略陈切要。亡人入棺讫,先依孟先生作移书了,即於棺头铺席然香,将小磬子打三下。敛长讫,乃长跪腾亡者情事。   伏闻法本无生,生而有死,匹云中电火,如海上波城,倏忽不与人期,窈冥谁知趣向。少时暂遇,所倚为亲,念念迁移,俱非常保,时时舍故,咸以哀人。今日亡某,命偶良缘,得生圣代,闻经见道,奉诚修真,旦暮揖其龙章,晨昏朝其凤篆,本图鹤举,永愿云升,岂悟孔水摧年,庄山促寿,一朝舍命,万劫长乖。思坐起而无从,对衣衾而洒泪,装束既整殡服,以施良时入棺。谨依丧礼所有移文,具条列疏。读移文。读移文讫,唱三归依。   当为亡者归依十方大道,愿降威神,拔七世苦根,解三涂结缚,遨游妙苑,练识仙官,稽首至真无极大道。   当为亡者归依三十六部尊经,愿玉字金篇,资神养性,龙文凤篆,莹府涛情,永离北邓,长居南极,稽首宗玄自然法宝。   当为亡者归依后圣诸得道玄中大法师,朗七觉光明,照六通智慧,普度幽显,咸济死生,稽首十方无边圣品。事竟,内移文於棺头,余任主人下钉安盖二孟云:若葬日余至时,移棺於堂上,安白布幔障前。大殓后,三日成服,仍於柩左安灵床,东向施帷,屏风、机褥、服饰,备具如生时,朝、中进膳。未成服前,孝子於灵南头,以布巾总发,荐地北向,以东为上,昼夜哭,至成服出灵前,再拜稽首。拜毕,至柩所哭。尽哀,还灵床南头倚哭;轻者,於灵前西向倚哭。以北为上,哭拜,行吊慰之礼。今若按此仪,大成难解,非但孝子北向、西向致惑,吊人亦乃从此生疑。今酌此仪,未成服前,以布巾总发,前安白布幔,男左女右。三日以后,成服讫,於棺头南安灵,施屏风、几褥,非但吊者见,亦乃孝子左右得宜。张法师制,与此相似。   成服仪第六   受治,以满箓。   三五元命,乃八券、十箓。八券者:定志券、升玄券,卖子券、乞儿券,上清四券者:血液券、神仙券、大度券、通灵券。十箓者:除满箓、三五箓、元命箓外,更有斩邪箓、破殗百鬼召箓、都章毕印箓、九州社令箓、太玄四部线、河图箓、青甲箓、东野大禁箓、十将军箓。   右件,依小孟仪,若大孟,无八券、十   箓,石井公有十箓,无八券。依小   孟,同丝麻三月服,男女十五升布为   衣冠,若大孟及石井公并云:发蒙   之教,恩情极重。   制举哀受吊,无成服之仪。今按《易》云:童蒙来求我,匪我求童蒙,若不发童蒙,终当见覆。《升玄经》云:先师、后师,通当有敬,岂容敬,乃是同服而顿隔。依小孟,三月以为通允。   五千文、大诫百八十律、真诰、五岳、六甲、禁山。   右件,二孟同制,小功五月。男女十一升布为裳,十二升布为冠,今人不为冠、直为巾者,务省耳。按儒礼,丧服以变吉服。吉服头戴冠,身上着,身下着裳。若按二孟,十二升布为冠,用十一升布为褐、为裙。若石井公云:此等同服,小功五月,男绢巾,女练裳,今人既以为巾,何不绢作?明学道之人,粗衣布褐,及其师死,更着练裳,非但於理有违,亦乃人情未可。既言小功五月,那更将绢为衣。按《丧服仪》云:缌麻者,缕小如丝,实是麻作,故曰腮麻;小功者,布缕既小,用功则多,故曰小功;布缕既大,用功则少,故曰大功。石井公虽有此条,窃不用也。请依二孟,未葬之前,布冠布褐;若其葬毕,布巾布被。   自然、中盟、三皇、五符、七传、宝神等经符。实神,即洞神经也。   右件,二孟同制,服大功九月,男女七升布为衣,十一升布为冠,石井公直云:九月不言升数。   灵宝大盟、真经三品。真经,即上情大洞真经也。三品是上清受道经,有二品经目,合三十五卷。三箓:一、八素曲辞箓,二、上皇玉箓,三谓三天.正法箓;三奔:日奔、月奔、星奔,三奔即是三景,受上清三奔,登上玉清景、上清景、太清景,今受三奔,得称三景弟子。   右件,二孟同制。服齐衰期,男女四升布为衣,七升布为冠,心丧三年,不从燕乐。若前来五千文、自然大盟等三条中经法,同是一师受者,皆服斩衰三年,从极重之制,饮食言语、观听寝处,皆依孝子本仪二竟则服吉而无余禫。今人大盟之师,则一期散发。上清之师,或去无服,或至三号,或云九月,非直不识三品、三奔、三箓,未知三品,复是何经,直据七传,是上清枝条,因而即服九月,坐由不睹经卷,观览岂复能周,师以慕广轻传,资乃爱紫争受。陶先生云:古人以为皮好,吾令以为耳学。信哉斯言。岂其受得上清,见经而不识,既不识法,岂得慢师。上清、大盟,同是真经,俱存重服,请各思审,二孟久详。   经师、籍师。   右二孟云:二人而言服,经师小功,籍师大功,亦复看师之轻重。看师轻重者,为师三年,为籍师一期,为经师大功,为师一期,籍师大功,经师小功,为师大功,籍师小功,经师三日,为师小功,籍师三月,经师无服。若师为籍师,皆轻弟子,於师又轻,各从减之也。   同学。   右上,二孟同制,腮麻三月日服。   师为弟子。   右二孟云:师为弟子,例一等为师,三年报一期。齐衰者,九月;大功者,五月;小功,三月。石井公云:报服同弟子,唯不解发耳。至如俗礼所明,以卑厌尊,从二孟为允,师年过老,若不胜衰,心丧而已。   二孟云:门中弟子为师依经说,度脱生死,恩重二亲,而居丧事,用不同俗礼,既无凶苦,不为拔经,诸余服纪,皆依法轻重,以为制度。石井公云:报服所养,生小成拔,并须散发,不限受法,大小若着服者,临时自栽。   送葬仪第七   若是大德名人,可依《镇经》、《五练生尸经》,预书五石,一依经法,此不具载。至葬日行丧,以入冢经宝,旋安供养,香花、幡盖,伎乐、诵咏,次第施列在前,道士从丧者於后。以灵举次之,亦幡花於前,次第三祭食举,第四丧舆。举后,孝子是其弟子重者在前,轻者在后。若有俗人,孝子最在后。若船行,应尊者在后。终令前吉后凶,次第逐时,当消息也。   至墓入广安置法。取中前入棺,安经冢前,供养依法,安灵床冢,右设祭於前,男孝冢左,女孝冢右,从道七正,正向冢,对经行道忏悔,赞诵行香。都设毕,斋食竟,弟子於祭前诵祭文竟,哭尽哀毕,起辞经法毕,内经於冢中。若路远,又以时消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