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灵宝大法(宋) - 第 78 页/共 133 页

元始符命   保举状   泰玄都省。   谨奉道旨,为斋主某,修建黄箓大斋。升度亡某等魂,超升丹界,谨按灵宝本科合行保举者。右元始符命,止逍遥上清,一如告命。   太岁 年 月 日 时告下。   法位 臣 姓 某 承诰奉行。   三天大法主正一天师。   历关诸天   保举状   泰玄都省。   谨奉道旨。同前   右历关诸天,请灭亡过某,三恶斩绝,无拘天门,一如告命。   普告三界   保举状   泰玄都省。   谨奉道旨。右普告三界,止河源。上解亡某等,及祖考亿劫,不得拘留,时刻升迁,一如告命。   右四符,并朱书於保举状之前。四状并高一尺二寸,但历关诸天一幅用碧纸,其余皆用黄纸墨书。连四状以黄纸。作大可漏并封之。   敕制地祇   保举状   泰玄都省。   谨奉道旨。   右敕制地祇侍卫,送迎亡过某等,拔出地户,永离鬼官,魂度朱陵,受炼更生,一如告命。   太岁 年 月 日 时告下。   法位 臣 姓 某 承诰奉行。   外封式   升天保举文状升度亡过某等魂 具位 姓 某谨封   右式前四符,用青白二缯,朱书贴於四镇合同告下。其元始符命,系付亡魂收执合同。   四镇合同券又名金文玉券   师曰:此券乃天真皇人授於太玄真君,次传太极左仙公,后青牛封君以传鲍南海,下世始有之。用当如法四镇合同。以束一分黄素朱书,付天门史焚於天门。南一分朱书白壁,投名山福地,岩穴洞天之中。西一分青缯朱书,付亡魂收执。北一分刊於金鱼之背,投水中。三官合契,三元合同,并书刊斋意,及亡魂为首者之姓名。其义盖欲亡者所诣合同,随品受化也。   又曰:以黄纸一幅朱书,却取角分作四片,贴四保举符告下。以东一分贴元始符命,南一分贴普告三界,西一分贴历关诸天,北一分贴敕制地只。若诰文,只随保举状式四符,外却以青素作可漏封函,以朱题之,依法施用。   四函题式   东   元始符命时刻升迁 具位 姓 某 谨重封   南   四镇合同券普告三界 同前   西   四镇合同券历关诸天 同前   北   四镇合同券敕制地祇 同前   上清灵宝大法卷之四十七竟   上清灵宝大法卷之四十八   洞微高士开光救苦真人宁全真授上清三洞弟子灵宝领教嗣师王契真纂   斋法符篆门   灵宝升天左右合同真券   师曰:此券乃太上之符契,升天之质证也。法用两面碧纸,高九寸或一尺,长一尺六寸或一尺八寸为则。左券正面当中团团,写大梵隐语,一行写四句。左券乃奇数,却用单字。其告文则自内写到两边背面,依式篆三皇内音真文。右券正面当中团团,写三十二天帝号,一行亦写四句,共一十六行。右券乃偶数,却用双字。其告文亦如前式,背面亦书真文。炼度毕宣告,当中截断,以右二半用桥木匣盛,或青纸作内外封,付天门吏密封申状关子同发。左二半,以左一半付男魂首者,以右一半付女魂首者收执。以青纸封套,系旛脚上,或置生天举中。如专度一人,则以青囊盛,置刍身之左右佩之,执付天门合同也。   左券正面式   三界天门守卫诸神   灵宝升天左券告下   法位 臣 姓 某 承诰奉行   太岁 年 月  日 时告下   道境魂神受度更生自然一如告命升度亡过某等魂上登   元始灵书玉清中篇太上撰次降自三天   元始灵书玉清中篇太上撰次降自三天升度亡过某等魂上登   道境魂神受度更生自然一如告命。   太岁 年 月 日 时告下   法位  臣 姓 某 承诰奉行   灵宝升天左券告下   三界天门守卫诸神   左券背书三皇内音真文六十八字   右券正面式   三界天门守卫诸神   灵宝升天右券告下   法位  臣 姓 某 承诰奉行   太岁 年 月 日 时告下   道境一如告命   天人亡过某等承兹功德上登   化上清无量之奥深不可详敷落神真普度天中之尊天中大魔天中之灵九和十合变音隐韵天中空洞自然灵章   无色之境天帝玉真梵行帝讳三界天名隐   无色之境天帝玉真梵行帝讳三界天名隐音隐韵天中空洞自然灵章   天中之尊天中大魔天中之灵九和十合变化上清无量之奥深不可详敷落神真普度天人亡过某等承兹功德上登   道境一如告命   太岁 年 月 日 时告下   法位  臣 姓 某 承诰奉行   灵宝升天右券告下   三界天门守卫诸神   右券背书三皇内音真文六十八字   左券普度告文   元始灵书,大梵隐语,无量之音,中篇玉字。普度九州分野,十道冥乡,三界九幽,北帝泉曲,五岳五道,天牢地狱,六洞十宫,河源水府,无问之中,一切亡魂,上登道境,飞天书功,万神侍身,魔王保举,上仙大勋,游行三界,升入金门,一如告命。   太岁 年 月 日 时告下。   法位 臣 姓 某 承诰奉行。   右券普度告文   诸天隐韵,诸天隐名,敷落神真。普度九州分野,十道冥乡,三界九幽,北帝泉曲,五岳五道,天牢地狱,六洞十宫,河源水府,无问之中,一切亡魂,上登道境。今日欣庆受度,历关诸天,请灭三恶,斩绝地根,飞度五户,名列太玄,魔王监举,无拘天门,一如告命。   太岁 年 月 日 时告下。   法位 臣 姓 某 承诰奉行。   右二告文,普度用之。乃更易前面者,用时仔细推详。   发天门券封式   内封式   灵宝升天左右合同真券 具位姓某谨封   封皮背书   升度亡某等魂。   外函式   灵宝升天左右合同真券告下三界天门守卫诸神 具位姓某谨重封   右二券如共作一封,只如前式。若分作二封,则中间左右二字分开言,左券右券是也。   给付亡魂封式   正面式   灵宝升天左右合同真券具位 姓 某 谨封   背面式   升度亡过某等魂。   左右二券,又法以隐语三十二天,并直书於前,亦一十六行,告文则书于后。却无意义,不又拘执也。亡者若无此券,地府土府不与全神而去,水官不与精魄全识而去,火官不与灵光全明而去,五岳不与名籍而去,天门守吏呵遏不使进前。若得此券,即得升入天门,上生福堂矣。又有二券后符,今附于此。   左券后符 右券后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