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源 - 第 2 页/共 15 页

丙丁属火,戌亥为天门,火既炎上,则土非在下而生,故曰屋上土。   戊子己丑霹雳火。   丑属土,子属水,。水居正位,而纳音乃火,水中之火,非龙则神,故曰霹雳火。   庚寅辛卯松柏木。   木临官在寅,帝旺在卯。木既生旺,则非柔弱之比,故曰松柏木。   壬辰癸巳长流水。   辰为水库,巳为金长生之地,金生则水性已存,以库水而逢生金,则泉源终不竭,故曰长流水。   甲午乙未沙中金。   午为火旺之地,火旺则金败,未为火衰之地,火衰则金冠带,败而方冠带,未能砟伐,故曰沙中金。   丙申丁酉山下火。   申为地户,酉为日入之门,日之此时而藏光,故曰山下火。   戊戌己亥平地木。   戌为原野,亥为木生之地,夫木生于原野,则非一根一株之比,故曰平地木。   庚子辛丑壁上土。   丑虽土家正位,而子乃水旺之地,土见水多则为泥,故曰壁上土。   壬寅癸卯金箔金。   寅卯为木旺之地,木旺则金羸,且金绝于寅,胎于卯,金既无力,故曰金箔金。   甲辰乙巳覆灯火。   辰为食时,巳为隅中,日之将中,艳阳之势,光于天下,故曰覆灯火。   丙午丁未天河水。   丙丁属火,午为火旺之地,而纳音乃水,水自火出,非银汉不能有也,故曰天河水。   戊申己酉大驿土   申为坤,坤为地,酉为兑,兑为泽。戊己之土,加于坤泽之上,非其他浮薄之土,故曰大驿土。   庚戌辛亥钗钏金。   金至戌而衰,至亥而病,金既衰病,则诚柔矣,故曰钗钏金。   壬子癸丑桑柘木。   子属水,丑藏金,水方生木,金则伐之,犹桑柘方生,人即采以饲蚕,故曰桑柘木。   甲寅乙卯大溪水。   寅为东北维,卯为正东,水流正东,则其性顺,而川涧池沼,俱合而归,故曰大溪水。   丙辰丁巳沙中土。   土墓在辰,绝在巳,而天干丙丁之火,至辰冠带,巳临官,土既墓绝,旺火复又生之,故曰沙中土。   按《考原》云:水长生于申,土亦长生于申,寄生于寅,故土墓在辰而绝在巳也。   戊午己未天上火。   午为火旺之地,未中之木,又复生之,火性炎上,又逢生地,故曰天上火。   庚申辛酉石榴木。   申为七月,酉为八月,此时木则绝矣,惟石榴之木反结实,故曰石榴木。   壬戌癸亥大海水。   水冠带在戌,临官在亥,水力厚矣,又亥为江,非他水之比,故曰大海水。   《渊海子平》云:昔者黄帝将甲子分轻重,而配成六十,号曰花甲子。其花字诚为奥妙,盖圣人有寓意在焉。夫自子至亥十二宫,各有金、木、水、火、土之属。始起于子为一阳,终于亥为六阴。其五行所属金、木、水、火、土,在天为五星,于地为五岳,于德为五常,于人为五脏,其于命也为五行,是故甲子之属,乃应之于命。命则一世之事,故甲子纳音象圣人喻之,亦如人一世之事也。何言乎?如子丑二位,阴阳始孕,人在胞胎,物藏根苗,未有涯际。寅卯二位,阴阳渐辟,人渐生长,物以拆甲,群葩渐剖,如人将有立身也。辰巳二位,阴阳气盛,物当华秀,人至三十四十,而有立身之地,进取之象。午未二位,阴阳彰露,物已成齐,人至五十六十,富贵贫贱可知,凡百兴衰可见矣。申酉二位,阴阳肃杀,物已收成,人已龟缩,各得其静矣。戌亥二位,阴阳闭塞,物气归根,人当休息,各有归著。详此十有二位,先后六十甲子,可以次第而知也。   《瑞桂堂暇录》云:六十甲子之纳音,以金、木、水、火、土之音而明之也。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土。然五行之中,惟金、木有自然之音,水、火、土必相假而后成音,盖水假土,火假水,土假火,故金音四九,木音三八,水音五十,火音一六,土音二七。此不易之论也,何以言之,甲己子午九也,乙庚丑未八也,丙辛寅申七也,丁壬卯酉六也,戊癸辰戌五也,巳亥四也。甲子乙丑其数三十有四,四者金之音也,故曰金。戊辰己巳,其数二十有三,三者木之音也,故曰木。庚午辛未,其数三十有二,二者火也,土以火为音,故曰土。甲申乙酉其数三十,十者,土也,水以土为音,故曰水。戊子己丑其数三十有一,一者水也,火以水为音,故曰火。凡六十甲子,莫不皆然,此纳音之所由起也。   五合五行   甲与己合化土,乙与庚化金,丙与辛合化水,丁与壬合化木,戊与癸合化火。   《考原》曰:五合者,即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河图》一与六,二与七,三与八,四与九,五与十,皆各有合。以十干之次言之,一为甲,六为己,故甲与己合。二为乙,七为庚,故庚与乙合。三为丙,八为辛,故丙与辛合。四为丁,九为壬,故丁与壬合。五为戊,十为癸,故戊与癸合。   陶宗仪《辍耕录》云:甲己土,乙庚金,丁壬木,丙辛水,戊癸火,此十干化五行真气也。其法取岁首月建之干,如甲己丙作首,丙为火,火生土,故化土,余仿此。又一说亦通,谓遇龙则化,龙,辰也,甲己得戊辰,戊属土,故化土。乙庚得庚辰,庚属金,故化金。丙辛以下皆然。   ****五行   子与丑合,属土。寅与亥合,属木。卯与戌合,属火。辰与酉合属金。巳与申合,属水。午与未合,午太阳,未太阴也。《协纪辩方》云:天者,日也,月也。星者,日月之余也。午未者离,子丑者坎。离为日,坎为月。午之为日是巳,子之不为月者何?月者,水之精,悬乎上,而受日之光者,非北方子之位也,子丑之气冲乎上而与日并,其方固必在未也。地者,水也,土也。子水丑土,丑又比水之土,其为地之体,无可疑也。地,土也,故子丑为土也。天为乎上,地位乎下,行乎两间者,必木、火、金、水矣。子丑为水土,水土之际,木必生焉。所以寅亥为木。木成而火亦出矣,故卯戌为火也。卯戌为火,则戌为黄今天之气,戊之所居,黄今天之气始于辰,辰亦戊也。土旺必生金,故辰酉为金,酉者,金之帝也。酉居金位之极,于其未至于极,而水已生于申,对宫为巳,巳金之母也,水必以申巳者,申巳逼于午未最高之地,无水也,举母则子归,水不得舍土而自立,其丽于土者,即子丑之位,土之所摄,命为土而不命为水,若其离土而言水,必纳于母气,故申巳为水也。水为生物之源,是以丽乎日月,,其次则金,其此则火,其次则木,其次则土。五纬之序水最近日,金次之,火又次之,木又次之,土又次之,此丽乎天者自然之序也。水土所生者木上升而为火,土又上升而为金,又上升而为水,如画卦之由下而上也。此行乎地者,自然之序也,然则五星五行,具有实理,而非人所能强为也。   三合五行   申子辰合水局,亥卯未合木局,寅午戌合火局,巳酉丑合金局。   《考原》曰:三合者,取生、旺、墓三者以合局也。水生于申,旺于子,墓于辰,故申子辰合水局也。木生于亥,旺于卯,墓于未,故亥卯未合木局也。火生于寅,旺于午,墓于戌,故寅午戌合火局也。金生于巳,旺于酉,墓于丑,故巳酉丑合金局也。   六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