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子 - 第 3 页/共 15 页
(6)“周公”以下见《书钞》四十九。
(7)《韩诗外传》四:“传曰:‘周平公酒不离于前,钟石不解于悬,而宇内亦治。’”《淮南子诠言训》云:“周公肴臑不收于前,钟鼓不解于悬,以辅成王,而海内平。”
(8)疑衍。
明王之道,易行也。劳不进一步,听狱不后皋陶;食不损一味,富民不后虞舜;乐不损一日,用兵不后汤武。书之不盈尺简,南面而立,一言而国治,尧舜复生,弗能更也。身无变而治,国无变而王,汤武复生,弗能更也。执一之道,去智与巧。有虞之君天下也,使天下贡善;殷周之君天下也,使天下贡才。(1)夫至众贤而能用之,此有虞之盛德也。
校正:
(1)四句见《御览》八十一,“才”作“财”。
三人之所废,天下弗能兴也;三人之所兴,天下弗能废也。亲曰不孝,君曰不忠,友曰不信,天下弗能兴也;亲言其孝,君言其忠,友言其信,天下弗能废也。夫符节,合之则是非自见。行亦有符,三者合,则行自见矣。此所以观行也。诸治官临众者,上比度以观其贤,案法以观其罪,吏虽有邪僻,无所逃之,所以观胜任也。群臣之愚智日效于前,择其知事者,而令之谋群臣之所举;日效于前,择其知人者,而令之举群臣之治乱;日效于前,择其胜任者,而令之治群臣之行,可得而察也。择其贤者而举之,则民竞于行;胜任者治,则百官不乱;知人者举,则贤者不隐;知事者谋,则大举不失。夫弩机,损若黍则不钩,益若□则不发。言者,百事之机也。(1)圣王正言于朝,而四方治矣。是故曰:“正名去伪,事成若化;以实核名,百事皆成。”夫用贤使能,不劳而治;正名覆实,不罚而威。达情见素,则是非不蔽;复本原始,则言若符节。良工之马易御也,圣王之民易治也,其此之谓乎?
校正:
(1)“夫弩”以下,据原本《北堂书钞武功部》补。《吕氏春秋察微篇》云:“夫弩机,差以米则不发。”
发蒙
若夫名分,圣(潇雨按,原刻为繁体,作“圣”。)(1)之所审也。造父之所以与(2)交者,少操辔,马之百节皆与;(3)明王之所以与臣下交者,少审名分,群臣莫敢不尽力竭智矣。天下之可治,分成也;是非之可辨,名定也。无(4)过其实,罪也;弗及,愚也。是故情尽而不伪,质素而无巧。故有道之君,其无易听,(5)此名分之所审也。(6)若夫临官治事者,案其法则民敬事;任士进贤者,保其后则民慎举;议国亲事者,尽其实则民敬言。孔子曰:“临事而惧,希不济。”(7)《易》曰:“若履虎尾,终之吉。”(8)若群臣之众皆戒慎,恐惧若履虎尾,则何不济之有乎?君明则臣少罪。夫使众者,诏作则迟,分地则速,是何也?无所逃其罪也。言亦有地,不可不分也。君臣同地,则臣有所逃其罪矣。(9)故陈绳则木之枉者有罪,措准则地之险者有罪,审名分则群臣之不审者有罪。(10)夫爱民,且利之也,爱而不利,则非慈母之德也;好士,且知之也,好而弗知,则众而无用也;力于朝,且治之也,力而治,则劳而无功矣。三者虽异,道一也。是故曰:“审一之经,百事乃成;审一之纪,百事乃理。”名实判为两,合为一。是非随名实,赏罚随是非。(11)是则有赏,非则有罚,人君之所独断也。明君之立也,正其貌,庄其心,虚其视,不躁其听,不淫审分,应辞以立于廷,则隐匿疏远,虽有非焉,必不多矣。明君不用长耳目,不行间谍,不强闻见,形至而观,声至而听,事至而应。近者不过,则远者治矣;明者不失,则微者敬矣。(12)家人、子侄和,臣妾力,则家富,丈人虽厚,衣食无伤也;子侄不和,臣妾不力,则(13)家贫,丈人虽薄,衣食无益也,而况于万乘之君乎?国之所以不治者三:不知用贤,此其一也;虽知用贤,求不能得,此其二也;虽得贤,不能尽,此其三也。(14)正名以御之,则尧舜之智必尽矣;明分以示之,则桀纣之暴必止矣。贤者尽,暴者止,则治民之道不可以加矣。听朝之道,使人有分。有大善者必问孰进之,有大过者必云孰任之,而行赏罚焉,且以观贤不肖也。(15)今有大善者不问孰进之,有大过者不问孰任之,则有分无益。已问孰任之而不行赏罚,则问之无益。已是非不得尽见谓之蔽,见而弗能知谓之虚,知而弗能赏谓之纵,三者乱之本也。明分则不蔽,正名则不虚,(16)赏贤罚暴则不纵,三者治之道也。于群臣之中,贤则贵之,不肖则贱之;(17)治则使之,不治则□之;忠则(18)爱之,不忠则罪之。贤不肖,治不治,忠不忠,由是观之,犹白黑也。(19)陈绳而斲之,则巧拙易知也。夫观群臣亦有绳,以名引之,则虽尧舜不(20)服矣。(21)虑事而当,不若进贤;进贤而当,不若知贤;知贤又能用之,备矣。治天下之要在于正名,正名去伪,事成若化,苟能正名,天成地平。为人臣者,以进贤为功;为人君者,以用贤为功。(22)为人臣者,进贤是自为置上也,自为置上而无赏,是故不为也;进不肖者,是自为置下也,自为置下而无罪,是故为之也。使进贤者必有赏,进不肖者必有罪,无敢进也者为无能之人,若此则必多进贤矣。
校正:
(1)当作“明王”二字。
(2)“与”下当有“马”字。
(3)疑“举”。
(4)原校云:“‘无’,可疑。”案当作“夫”。
(5)文有脱误。
(6)《吕氏春秋审分览》云:“王良之所以使马者,约审之,以控其辔,而四马莫敢不尽力。有道之主,其所以使群臣者亦有辔,其辔何如?正名审分,是治之辔已。故案其实而审其名,以求其情。听其言而察其类,无使放悖。夫名多不当其实,而事多不当其用者,故人主不可以不审名分也。”
(7)《论语述而篇》:“子曰:‘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曾子立事篇》云:“临事而栗者,鲜不济矣。”此盖误曾子之言为孔子。
(8)《易履卦》云:“履虎尾,愬愬终吉。”
(9)《吕氏春秋审分览》云:“夫治身与治国,一理之术也。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主亦有地,臣主同地,则臣有所匿其邪矣,主无所避其累矣。”
(10)“夫使众者”以下见《长短经适变篇注》,末句有“矣”字。“陈绳”三句亦见《意林》,“险”上并有“废”字。
(11)《韩非子安危篇》云:“安术有七,一曰赏罚随是非。”
(12)“明君”以下见《长短经适变篇注》,“廷”作“朝”,“长耳目”上无“用”字。按“用”字衍,《汉书楚元王传》云:“愿长耳目”,长即言用也。
(13)原脱。
(14)“国之”以下见《御览》四百二。“虽知用贤,求不能得”作“或求贤不能得”。“虽得贤”句作“用贤不能尽”。《书钞》廿一引:“不知用贤。”
(15)“听朝”以下见《适变注》,“云”作“问”,两“问”字下、“行”字下皆有“其”字。
(16)二句见注。
(17)二句见注。
(18)原脱四字,依上文例补三字。
(19)“贤不肖”及“忠不忠”以下见注,“由是”作“以道”。《管子明法解》云:“以战功之事定勇怯,以官职之治定愚智,故勇怯愚智之见也,如白黑之分。”《春秋繁露五行五事篇》云:“视白明明者,知贤不肖者,分明白黑也。”(潇雨按:原刻作“白”。今通行本《春秋繁露》句作“视曰明,明者,知贤不肖,分明黑白也”。)
(20)疑“必”。
(21)《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云:“欲审曲直,莫如引绳;欲审是非,莫如引名。名之审于是非也,犹绳之审于曲直也。诘其名实,观其离合,则是非之情不可以相谰己。”
(22)四句见《长短经是非篇》及《大体篇》注,两“功”字下皆有“也”字。
恕
恕者,以身为度者也。己所不欲,毋加诸人。恶诸人,则去诸己;欲诸人,则求诸己。此恕也。(1)农夫之耨,去害苗者也;贤者之治,去害义者也。(2)虑之无益于义而虑之,此心之秽也;道之无益于义而道之,此言之秽也;为之无益于义而为之,此行之秽也。虑中义则智为上,言中义则言为师,事中义则行为法。射不善而欲教人,人不学也;行不修而欲谈人,人不听也。夫骥惟伯乐独知之,不害其为良马也。(2)行亦然,惟贤者独知之,不害其为善士也。
校正:
(1)四句见《意林》。《淮南子说山训》云:“治国者若耨田,去害苗者而已。”
(2)《楚策》:“汗明曰:‘夫骥之齿至矣,服盐车而上太行,蹄申膝折,尾湛胕溃,漉汗洒地,白汗交流,中阪迁延,负辕不能上。伯乐遭之,下车攀而哭之,解纻衣以幕之。骥于是俯而喷,仰而鸣,声达于天,若出金石声者,何也?彼见伯乐之知己也。’”
治天下
治天下有四术,一曰忠爱,二曰无私,三曰用贤,四曰度量。度量通则财足矣,用贤则多功矣,无私百智之宗也,忠爱父母之行也。(1)奚以知其然?父母之所畜子者,非贤强也,非聪明也,非俊智也,爱之忧之,欲其贤己也,人利之与我利之无择也,欲其贤己也,人利之与我利之无择也,此父母所以畜子也。然则爱天下,欲其贤己也,人利之与我利之无择也,则天下之畜亦然矣,此尧之所以畜天下也。有虞氏盛德,见人有善,如己有善;见人有过,如己有过。(2)天无私于物,地无私于物,袭此行者,谓之天子。诚爱天下者,得贤。(3)奚以知其然也?弱子有疾,慈母之见秦医也不争礼貌;在囹圄,其走大吏也不爱资财。视天下若子,是故其见医者不争礼貌,其奉养也不爱资财。故文王之见太公望也,一日五反;桓公之奉管仲也,列城有数。此所以国甚(4)僻小,身至秽污而为正(5)于天下也。郑简公谓子产曰:“饮酒之不乐,钟鼓之不鸣,寡人之任也;国家之不乂,朝廷之不治,与诸侯交之不得志,子之任也。子无入寡人之乐,寡人无入子之朝。”自是以来,子产治郑,城门不闭,国无盗贼,道无饿人。孔子曰:“若郑简公之好乐,虽抱钟而朝可也。”(6)夫用贤,身乐而名附,事少而功多,国治而能逸。
校正:
(1)“治天下”以下见《御览》七十七,“父母”作“君父”。《文选东京赋注》引作:“治国有四术,一忠爱,二无私,三用贤,四简能。”《书钞》廿七引:“治有四术。”
(2)“见人有善”四句见《意林》,下云:“此虞氏盛德也。”《文选竟陵文宣王行状注》引:“见人有过,则如己有过,有虞氏之盛德也。”《路史后纪》十二注引云:“有虞之君,使天下贡善,其治天下,见人有善”云云,“有虞之君”二句见上《分》篇,罗氏盖合举之。
(3)“得贤”上有脱字。
(4)原本“国甚”二字作“其”,据《劝学篇》改。
(5)《劝学》作“政”。
(6)“郑简公”以下见《初学记》十六,“子无入寡人之乐”三句,“城门不闭”句,并据补。《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子产相,郑简公谓子产曰:‘饮酒不乐也!俎豆不大,钟鼓竽瑟不鸣。寡人之事不一,国家不定,百姓不治耕战,不辑睦,亦子之罪。子有职,寡人亦有职,各守其职。’子产退而为政,五年,国无盗贼,道不拾遗。桃枣荫于街者,莫有援也;锥刀遗道,三日可反。三年不变,民无饥也。”
凡治之道,莫如因智;智之道,莫如因贤。譬之犹相马而借伯乐也,(1)相玉而借猗顿也,(2)亦必不过矣。今有人于此,尽力以为舟,济大水而不用也;尽力以为车,行远而不乘也,则人必以为无慧。今人尽力以学,谋事则不借智,处行则不因贤,舍其学不用也。此其无慧也,有甚于舍舟而涉、舍车而走者矣。
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