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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畜仁而不主仁,畜知而不主知,畜勇而不主勇。昔齐桓公胁于鲁君,而献地百里;句践胁于会稽,而身官之三年;(1)赵襄子胁于智伯,而以颜为愧。(2)其卒桓公臣鲁君,句践灭吴,襄子以智伯为戮。此谓勇而能怯者也。(3)   校正:   (1)“官”,一本作“事”,按作“官”是也。《越语》云:“与范蠡入官于吴,三年,而吴人遣之。”《韩非子饰邪篇》云:“越王句践与吴战而不胜,身臣入官于吴。”《越绝书请籴内传》云:“越王去会稽,入官于吴,三年,吴王归之。”又《外传记地传》云:“女阳亭者,句践入官于吴,夫人从道,产女此亭。”《吴越春秋句践入臣传》云:“客官于吴。”《鹖冠子世兵篇》云:“句践不官,二国不定。”   (2)一作“块”,并误。   (3)《御览》四百卅七、四百九十九。《诸子汇函》“畜仁”句下有“畜义而不主义”一句,“畜知”句在“畜勇”句下。   汤复于汤邱,文王幽于羑里,武王羁于玉门,越王役于会稽,秦穆公败于肴塞。齐桓公遇贼,晋文公出走。故三王资于辱,而五伯得于困也。(1)   校正:   (1)《御览》四百八十六。任本“复”作“休”,孙本“役”作“栖”。   鲍叔为桓公祝曰:“使臣无忘在莒时,管子无忘在鲁时,甯戚无忘车下时。”(1)   校正:   (1)《御览》七百卅六,又七百七十三“鲍叔”作“甯戚”,“臣”作“公”,《事类赋》注同,无下“甯”字。任本“鲍叔”作“甯戚”,“使臣”作“愿君”。《管子小称篇》云:“桓公、管仲、鲍叔牙、甯戚四人饮,饮酣,桓公谓鲍叔牙曰:‘阖不起为寡人寿乎?’鲍叔牙奉杯而起曰:‘使公毋忘出如莒时也,使管子毋忘束缚在鲁也,使甯戚毋忘出饭牛车下。’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与二大夫能毋忘夫子之言,则国之社稷必不危矣。’”又见《吕氏春秋直谏篇》、《新序》四。   为令尹而不喜,退耕而不忧,此孙叔敖之德也。(1)   校正:   (1)《文选谢灵运登池上楼诗》注。按各本皆引作《尹子》,宋本作《尸子》。   孔子至于胜母,暮矣,而不宿;过于盗泉,渴矣,而不饮。恶其名也。(1)   校正:   (1)《文选陆士衡猛虎行》注、《水经注》廿五。《史记邹阳传》:“县名胜母,而曾子不入。”集解:“骃案《汉书》云:‘里名胜母也。’”正义、《盐铁论》皆云“里名”。《尸子》及此传云“县名”,未详也。索隐云:“《淮南子》及《盐铁论》云:‘里名胜母,曾子不入,盖以名不顺也。’”《尸子》以为孔子至胜母县,暮而不宿,其说不同。《后汉书钟离意传》:“臣闻孔子忍渴于盗泉之水,曾参回车于胜母之闾,恶其名也。”注云:“《说苑》曰:‘邑名胜母,曾子不入;水名盗泉,仲尼不饮。丑其名也。’《尸子》又载其言。”案,《说苑》在《说丛篇》,《淮南子》在《说山训》,云:“曾子立孝,不过胜母之闾;墨子非乐,不入朝歌之邑。曾子立廉,不饮盗泉,所谓养志者也。”《后汉书列女传》:“乐羊子妻曰:‘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注引《论语撰考谶》曰:“水名盗泉,仲尼不漱。”《论衡问孔篇》云:“孔子不饮盗泉之水,曾子不入胜母之间,避恶去污,不以义耻辱名也。”   曾子每读丧礼,泣下沾襟。(1)   校正:   (1)《类聚》廿、卅五,《御览》三百八十七、四百八十八,《文选恨赋》注。孝己一夕五起,视衣之厚薄,枕之高卑,(1)爱其亲也。(2)   校正:   (1)一作“下”。   (2)《书钞》一百廿九、一百卅四,《御览》四百十三、七百七。《文选长笛赋》注首句作“孝己事亲,一夜而五起”。《类聚》廿作“常以一夕五起”,接“曾子”句下,“常以”乃“孝已”之误。《秦策》:“陈轸曰:‘孝己爱其亲,天下皆欲以为子。’”   鲁人有孝者,三为母北,鲁人称之。彼其斗则害亲,不斗则辱羸矣,不若两降之。(1)   校正:   (1)《御览》四百九十六。《韩非子五蠹篇》云:“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案此即卞庄子事。《韩诗外传》十及《新序义勇篇》并云“养母”,与《尸子》同。《韩子》以为“养父”,非也。   韩雉见申羊于鲁,有龙饮于沂,韩雉曰:“吾闻之出,见虎搏之,见龙射之,今弗射,是不得行吾闻也。”遂射之。(1)   校正:   (1)《水经注》廿五。《御览》六十三无“得”字。   荆庄王命养由基射蜻蛉,王曰:“吾欲生得之。”养由基援弓射之,拂左翼焉,王大喜。(1)   校正:   (1)《类聚》七十四,“庄”作“襄”,误。《御览》七百四十五,又九百五十,“欲”作“愿”。   驸马其为荆王使于巴,见担酖者,问之是何以,曰:“所以酖人也”。于是请买之,金不足,又益之车马。已得之,尽注之于江。(1)   校正:   (1)《御览》四百十九、《天中记》五十九,“驸马”疑“巫马”之讹。   公输般为蒙天之阶,阶成,将以攻宋。墨子闻之,赴于楚,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见般,曰:“闻子为阶,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胡不已也。”公输般曰:“不可,吾既以言之王矣。”墨子曰:“胡不见我于王。”公输般曰:“诺。”墨子见楚王,曰:“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梁肉,邻有糟糠,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王曰:“此为窃疾耳。”(1)墨子曰:“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轩之与敝舆也。荆有云梦犀兕、麋鹿盈溢,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饶,宋所谓无雉兔、鲋鱼者也,犹梁肉之与糟糠也;荆有长松、文梓、楩枏、豫章,宋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王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王曰:“善哉,请无攻宋。”(2)   校正:   (1)一作“必窃疾矣”。   (2)《类聚》八十八。《御览》三百廿七、四百六十二、九百五十三,又三百卅六引《墨子》,下注云:“《尸子》又载:般为蒙天之阶,阶成,将以攻宋。墨子请献十金,般曰:‘吾义固不杀人。’墨子再拜。”《墨子公输盘篇》载此事较详,“盘”即“般”也,《宋策》文与此略同。《诸子汇函》录入《尸子》,并袭用鲍彪注,题其篇曰“止楚师”,孙本亦误收之。   齐有田果者,命狗曰富,命子为乐。将欲祭也,狗入室,果呼之曰:“富出!”巫曰:“不祥也!”家果大祸,长子死,哭曰:“乐乎!”而不似悲也。(1)   校正:   (1)《御览》七百卅五。《类聚》卅八及《御览》九百五并作“齐有贫者,命其狗为富,命其子为乐。方将祭,狗入于室,叱之曰:‘富出!’祝曰:‘不祥!’家果有祸,长子死,哭之曰:‘乐乎!’而不自悲也。”刘子《新论鄙名篇》全采此文,亦云:“昔有贫人。”《汉书古今人表》中下有“田果”,其鄙不应至此,当别是一人。   宋人有公敛皮者,适市,反呼曰:“公敛皮!”屠者遽收其皮。(1)   校正:   (1)《御览》八百廿八。   夷逸者,夷诡诸之裔。或劝其仕,曰:“吾譬则牛也,宁服轭以耕于野,不忍被绣入庙而为牲。”(1)   校正:   (1)《广博物志》四十七。任本“其”作“之”。按《庄子列御寇篇》云:“或聘于庄子,庄子应其使曰:‘子见夫牲牛乎?衣以文绣,食以刍菽。及其牵而入于太庙,虽欲为孤犊,其可得乎。’”事与此同。   楚狂接舆,耕于方城。(1)   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