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 第 127 页/共 737 页
《汉书》曰:赵分地薄人众,丈夫相遇游戏,悲歌慷慨,起则椎剽掘冢,作奸巧,多弄物,为倡优。
《十三州志》曰:渤海风俗鸷戾,高气力,轻奸凶。
《十道志》曰:清池县,汉之浮阳县也。
《汉志》曰:浮阳,属渤海郡。莽曰浮成。
《十三州志》曰:浮阳,浮水所出,东入海。
《汉书》曰:宣帝时,渤海饥,盗贼起。龚遂单车入境平之。後劝叛者卖剑买牛,民皆知劝。
《汉志》曰:平童县,灵帝改曰饶安。属渤海郡。
又曰:乐陵县,属平原郡。莽曰美阳。
贝州
《元和郡县图志》曰:贝州,清河郡。《禹贡》兖州之域。春秋时属晋。七国时属赵。秦兼天下,以为钜鹿郡。汉又分置清河郡。
《十道志》曰:周武建德六年,北齐于此置贝州,以贝丘为名。
《左氏传》曰:齐襄公田於贝丘。
《汉志》曰:清河郡,高帝置。王莽曰平河。属冀州。领县十四。
《图经》曰:清河县,秦为厝县。(厝音翅亦反。)汉为信城县。
《汉志》曰:厝,属清河郡。王莽曰厝治。安帝以孝德皇帝葬於厝,改曰甘陵。
《十道志》曰:武城,赵邑东武城也。
《史记》曰:赵平原君胜封东武城。
《元和郡县志》曰:夏津县,本俞阝县也。
《汉志》曰:俞阝县,属清河郡。王莽曰善陆。
《汉书》曰:高后封吕他为俞阝侯。
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
河北道下
蒲州
《十道志》曰:蒲州,河东郡,置在河东县。本汉蒲阪地,盖尧、舜所都。
《左传》曰:晋献公灭魏,以赐毕万。服虔注曰:在晋之蒲阪。
《史记》曰:季布为河东太守,文帝谓布曰:“河东,吾股肱郡也。”
《博物志》曰:河东有山泽近盐。沃土之人不才,汉兴,少有名人。
《魏志□杜畿传》曰:畿为河东太守,开置学官,亲执经教,郡中化之。自後河东多儒者,闾阎之间,习于程法。
《春秋左氏传》曰:晋人谋去故绛,诸大夫皆曰:“必居郇(音旬。)瑕氏之地,(郇瑕,古国名。河东解县西北,郇城。)沃饶而近,(,盐。猗氏县盐池是也。)国利君乐,不可失也。”韩献子曰:“不可。郇瑕氏土薄水浅,其恶易觏,易觏则民愁,民愁垫隘,於是乎有沉溺重追(直伪切)之疾。不如新田,土厚水深,居之不疾,有汾、浍以流其恶。夫山泽林盐,国之宝也。国饶则民骄佚,近宝则公室乃贫,近宝则民不务本。不可谓乐。”公说,从之。
《郡国志》曰:猗氏县,猗顿所居之地。猗顿,鲁穷士也,问术於陶朱公,公教之蓄五,遂富。汉因之名县。
《史记》曰:魏都安邑。惠王三十一年,秦用商君,东侵地至河,而齐、赵数破我。我安邑近秦,於是徙居大梁。
《汉志》曰:河东郡,秦置。王莽曰兆阳。领县二十四。
又曰:蒲反,故曰蒲,秦更名。王莽曰蒲城。应劭曰:秦始皇东巡见长坂,故因加反。孟康云:晋文公以赂秦,后秦人还蒲,魏人喜曰:“蒲反矣。”遂名之。师古曰:应说是。
绛州
《元和郡县志》曰:绛州,绛郡。《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属晋。战国时为魏地。秦三十六郡为河东郡。
《後汉书》曰:章帝元和三年,行幸安邑,观盐池。
《晋太康地志》曰:安邑有司盐都尉,别领兵五千。
《图经》曰:晋穆侯迁都於绛。曾孙孝侯改绛为翼,翼为晋之旧都。後献公复为绛。绛在今曲沃故城二里,有绛邑故城。是故绛在翼城东南,有故翼城是也。
《十道志》曰:正平县有九原,一名九原,即赵简子观处。
《礼记》曰:赵文子与叔誉观於九原,文子曰:“死者如可作也,吾谁与归?”叔誉曰:“其阳处父乎?”文子曰:“见利不顾其君,其仁不足称也。我则随武子乎!利其君,不忘其身;谋其身,不遗其友。”
《汉书》曰:元鼎六年,上幸缑氏,至此闻南越破,遂立为闻喜县。
《图经》曰:闻喜县有董泽。《左传》曰:“董泽之蒲可胜既乎!”
晋州
《元和郡县志》曰:晋州,平阳郡。《禹贡》冀州之域,尧、舜所都。周为冀州地。春秋时其地属晋。战国时属韩。秦为河东郡地。
《十道志》曰:本汉平阳县地。
《汉志》曰:平阳县,属河东郡。以其在平水之阳,故名之。
《前赵录》曰:太史令言於元海曰:“蒲子崎岖,非可久安。平阳,唐尧所都。”於是徙居平阳也。
《两河记》曰:洪洞县,以此地固重复,控据要险,故曰洪洞焉。
《汉志》曰:襄陵,属河东郡。王莽曰昌。以晋襄公之陵以为名。
《十道志》曰:霍邑,汉彘县也。
《汉志》曰:彘,属河东郡。周厉王所奔也。王莽曰黄城。
泽州
《元和郡县志》曰:泽州,高平郡。《禹贡》冀州之城。春秋时属晋。战国时属韩、魏,后属韩。秦兼天下,今州即上党郡高都县之地也。
《史记》曰:秦使武安君白起攻赵,赵发兵拒秦,秦大破赵於长平。(长平在高平县,西北有长平故城。)
《十道志》曰:泽州,以泽为名。
《汉志》曰:,属河东郡。《禹贡》析城山在西南(音胡虢反。)
《墨子》曰:舜渔於泽。
《十道志》曰:晋城县,本汉高都县也。
《汉志》曰:高都,属上党郡。有天井关。
《元和郡县志》曰:高平县,本汉泫氏县也。(泫音胡玄反。)
《汉志》曰:泫氏,属上党。泫水所出也。
《竹书纪年》曰:梁惠王九年,晋取泫氏。
《史记》曰:赵成侯十六年,与韩、魏分晋,封晋君于端氏也。
潞州
《元和郡县志》曰:潞州,上党郡。《禹贡》冀州之域。殷为黎国。春秋时属晋,又曰兼有潞子之国。秦为上党郡地。
《左传□宣十五年》曰: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酆舒,潞相。)晋侯伐之,灭潞,酆舒奔卫,卫人归诸晋,晋人杀之。
《战国策》曰:秦有安邑,则韩必无。上党以远韩近赵故,卒归赵。
《隋图记》曰:上党、南阳,古以为县,实都也。
《汉志》曰:上党郡,秦置。属并州。有上党关。
又曰:壶关,属上党郡。黎侯国,今有黎亭。
《释名》曰:上党,党所也。在山上,其所最高,故曰上党。
《上党记》曰:高平赤壤,其地山阻,百姓不居,即此郡也。
《图经》曰:後周建德七年,于襄垣县立潞州,以其浸汾、潞为名。
《汉志》曰:长子县,属上党郡。周史辛甲所封。师古曰:长读长短之长。
《竹书纪年》曰:梁惠王十二年,郑取屯留、尚子。即长子之地也。
《左传□襄十九年》曰:晋人执卫行人石买於长子,执孙蒯於屯留。(长子属上党。)
又曰:郑伯如晋,晋人执诸铜。
《晋太康地记》曰:铜,故晋大夫羊舌赤邑,时号赤为铜伯华。汉以为县。
辽州
《图经》曰:辽州,乐平郡。《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其地属晋。战国属韩,後属赵。秦、汉为上党郡。贞观中避讳,改为仪州,後又为箕州,复为辽。
《十道志》曰:和顺县,本汉沾县地,即讳阏与邑。
《史记》曰:秦昭襄三十八年,攻赵阏与。赵奢曰:“其道远险扼,譬如两鼠斗於穴中,将勇者胜。”乃使赵奢将,大破秦军,乃解阏与之围。
《汉书□高帝纪》曰:韩信破代相夏说於阏与。
《汉书》曰:沾县,属上党郡。有沾水出壶关。(沾音他兼反。)
沁州
《十道志》曰:沁州(千浸切,)阳城郡。本汉远县地。
《元和郡县志》曰:《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其地属晋。战国时属韩。在秦为上党郡地。今州即汉上党之远属地。
《汉志》曰:远,属上党郡。王莽曰近。
《晋地记》曰:远,今名孤远,後代语讹耳。
《十道志》曰:绵上县,亦远县之地。以县西有绵上地,因名之。旧属介休县,隋分置绵上焉。盖晋介子推之地。
隰州
《图经》曰:隰州,大宁郡。夏殷已前,其地与箕沁同。在周为晋之北鄙。
《元和郡县志》曰:《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为晋地。七国时属魏。秦为河东郡地。汉为蒲子县,属河东郡。
《国语》曰:骊姬谓晋献公曰:“蒲与屈,君之疆也,不可以无主。若子主蒲与屈,乃可以威民而惧戎。”(太子,申生也;二子,重耳、夷吾也。蒲:阳平,蒲子县。)
《郡国志》曰:以州前二里有泉,下湿,故取下湿之义为名。
《十道志》曰:永和县,本汉狐讠聂县也。(讠聂音之涉反。)
《汉志》曰:狐讠聂,属河东郡。
慈州
《元和郡县志》曰:慈州,文成郡。《禹贡》冀州之域。春秋时晋之屈邑,献公子夷吾所居也。秦并天下,即河东郡之北屈县。
《汉志》曰:北屈,王莽曰朕北。应劭曰:有南屈,故称北。瓒曰:《汲郡古文》“翟章救郑,次于南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