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范典祖孙部 - 第 1 页/共 3 页

祖孙部汇考 尔雅   释亲 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 注 加王者尊之 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注 曾犹重也 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为高祖王母 注 高者言最在上 父之世父叔父为从祖祖父父之世母叔母为从祖祖母 注 从祖而别世统异故   又 子之子为孙 注 孙犹后也 孙之子为曾孙 曾孙之子为元孙 注 元者言亲属微昧也 元孙之子为来孙 注 言有往来之亲 来孙之子为晜孙 注 晜后也汲冢竹书曰不窋之晜孙 晜孙之子为仍孙 注 仍亦重也 仍孙之子为云孙 注 言轻远如浮云 汉刘熙释名   释亲属 祖祚也祚物先也又谓之王父王暀也家中所归往也王母亦如之曾祖从下推上祖位转增益也 高祖高皋也最在上皋□诸下也   又 孙逊也逊遁在后生也 曾孙义如曾祖也 元孙元悬也上悬于高祖最在下也 元孙之子曰来孙此在无服之外其意□远呼之乃来也来孙之子曰昆孙昆贯也恩情转远以礼贯连之耳昆孙之子曰仍孙以礼仍有之耳恩意实远也仍孙之子曰云孙言去己远如浮云也皆为早娶晚死寿考者言也  又 父之世叔父母曰从祖父母言从己亲祖别而下也亦言随从己祖以为名也  祖孙部总论 礼记   曲礼 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 陈 注 吕氏曰抱孙不抱子古礼经语也曾子问曰孙 幼则使人抱之抱孙之为言生于孙幼且明尸必 以孙以昭穆之同也古之祭祀必有尸尸神象也 主人之事尸以子事父也尸必筮求诸神而不敢 专也  又 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陈 注 庶人父母早死不闻父之讳其祖故亦不讳其 祖有庙以事祖者则不然也  曾子问 曾子问曰祭必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或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祭殇必厌盖弗成也祭成丧而无尸是殇之也 陈 注 曾子之意疑立尸而祭无益死者故问祭时必 合有尸乎若厌祭亦可乎盖祭初阴厌尸犹未入 祭终而阳厌在尸既起之后是厌祭无尸也孔子 言成人威仪具备必有尸以象神之威仪所以祭 成人之丧者必有尸也尸必以孙以昭穆之位同 也取于同姓亦谓孙之等列也祭殇者不立尸而 厌祭以其年幼少未能有成人之威仪不足可象 故不立尸也若祭成人而无尸是以殇待之矣  郊特牲卜郊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尊祖亲考之义也  又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  内则 凡父在孙见于祖祖亦名之礼如子见父无辞陈 注 应氏曰辞者夫妇所以相授受也祖尊故有其 礼而无其辞大 全 父在谓祖在也据子之文称之故  曰父尔以祖名之而不以父者家事统于尊故也  丧服小记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 陈 注 适孙无父既为祖三年矣今祖母又死亦终三 年之制盖祖在而丧祖母则如父在而为母期也 子死则孙为后故以为后者言之  杂记 男子附于王父则配女子附于王母则不配 陈 注 男子死而附祖者其祝辞云以某妃配某氏是 并祭王母也未嫁之女及嫁未三月而死归葬女 氏之党者其附于祖母者惟得祭祖母不祭王父 也故云附于王母则不配盖不言以某妃配某氏 耳有事于尊者可以及卑有事于卑者不敢援尊 也  祭统 夫鼎有铭铭者自名也自名以称扬其先祖之美而明着之后世者也为先祖者莫不有美焉莫不有恶焉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此孝子孝孙之心也唯贤者能之铭者论撰其先祖之有德善功烈勋劳庆赏声名列于天下而酌之祭器自成其名焉以示先祖者也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身比焉顺也明示后世教也陈 注 祭器鼎彝之属自成其名者自成其显扬先祖 之孝也比次也谓己名次于先祖之下也顺无所 违于礼也示后世而使子孙效其所为则是教也  又古之君子论撰其先祖之美而明着之后世者也以比其身以重其国家如此子孙之守宗庙社稷者其先祖无美而称之是诬也有善而弗知不明也知而弗传不仁也此三者君子之所耻也 陈 注 勋在鼎彝是国有贤臣也故足为国家之重 大 全  严陵方氏曰无美而称之则不足以取信于人故 曰是诬也有善而弗知则其明不足以见之也知 而弗传则其仁不足以与之也为人之子孙不明 不信而且诬焉则辱莫甚矣仪礼   丧服 祖父母 疏 释曰孙为之服丧服条例皆亲而尊者在先故 斩章先父三年齐衰先母此不杖期先祖亦是其 次若然此章有降有正有义服之本制若为父期 祖合大功为父母加隆至三年祖亦加隆至期是 以祖在于章首得其宜也传曰何以期也至尊也 疏 释曰云何以期也至尊也者此据母而问所生 之母至亲惟期而已祖与孙止大功孙为祖既疏 何以亦期答云至尊也者祖为孙降至大功似父 母于子降至期祖虽非至亲是至尊故期若然不 云祖至尊而直云至尊者以是父之至尊非孙之 至尊故直云至尊也  又 适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