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园小语 - 第 3 页/共 4 页
积书太盛,往往有水火诸厄,盖为造化所忌耳。五车万卷,富贵家侈为豪举。其实世间应有之书,亦自有限,不必定以多积求名也。
平时强项好直言者,即患难时不肯负我之人。软熟一辈,掉头去之,或且下石焉。
人生学随时进,如春花秋实,自有节次。少年时志要果锐,气要发扬,但不越于礼足矣,不必收敛太早。如迂腐寂寞,譬如春行秋令,亦是不详。
物之常见者皆妖,吾见产芝及蒂莲者,俱时凶事。不幸而有益,当恐惧自修,勿矜为瑞。
天文术数之书,律有明禁。然习之本亦无益,不精则可笑,精则可危。甚且不精而冒精之名,致祸生意外者多矣。
久利之事勿为,众争之地勿往。物极则反,害将及矣。
骤贵而行事如常者,其福必远。举动乖张,喜怒失绪,其道不终日。
量窄者不必强虐以酒,或醉而留卧,须令老成人护视,袁梧坡所记:“客醉误饮瓶中旱莲花水,因而致毙”。吾北方冬夜火炕,煤毒更烈,不可漫视。如醉后欲归,亦遣人送付其家。
该作道学事,不必习道学腔。
贫贱时眼中不著富贵,他日得志必不骄;富贵时意中不忘贫贱,一旦退休必不怨。
静坐勿自妄为,读书即是立德。
可以一出而振人之厄,一言而解人之纷,此亦不必过于退避也。但因为利,则市道矣。
绝荤是难事,亦且不必。不食牛马,不特杀,似为得中。
吾乡风俗最为朴陋,二十余年前,晏会俱用碟子,后变为碗为盘。仿碗制日大,较盘子其费数十倍,暴殄天物,不详莫大焉。饱后腥浊满前,恨一持去,而主人拘例,其来未已,皆举手略尝,放箸拱坐。求欢得苦,甚无谓也。近孙钟无先生定为六器,同声中颇有行者,附远客新亲,不在此例。寻常往来,醉饱而已。
用过术士、艺人以及梨园之属,量力酬给,切不可札荐他所。我之所苦,岂可及人?欲令此辈感德,反不顾亲知见怨,可谓轻重失伦矣。
诗余不可放案头,常看使人骨靡,初学尤甚。冶游之场,如放灯、迎春、赛神等,男女沓杂,瞻视宜庄。若指顾轻狂,易招侮,子弟有欲往者,须同良友或命老仆相随。
不服一人与逢人便服者,皆妄人也。
风水之说有之乎?曰:有之。兴隆之家,必居胜地,其初不必有所择也。常见人既富贵,方延地师,移居迁葬,而家道反不如前,盖福至得吉壤,衰至则入凶地。人自修得以迓福耳。堪舆之权,乌能夺造化哉。
凡权要人声势赫然时,我不可犯其锋,亦不可与之狎,敬而远之,全身名之道也。
斋名因以为号,如晦庵、致堂之类,自宋已然。今有无斋而名止不一其名者总亦多事。无已则取字义典古,用以自箴足矣,即图章采用成句,亦须雅正者,勿为大方所笑。
戏而不谑,诗人所称。终日正襟庄语,即圣贤亦未必然。风流善谑,可以解颐。切勿互相讥诮,因戏成嫌。
每读一书,且将他书藏过,读毕再换,其心始专。
学问心先入为主,故立志欲高,如文必秦、汉,字必钟、王,诗必盛唐之类,骨气已成,然后顺流而下,自能成家。若入手便学近代,欲逆流而上,难矣。
官粮必早输纳,每岁所收,先除此一项,狡者乃以他用。
横逆之来,正以征平日涵养。若勃不可制,与不读书人何异。
凡亲友借用车马器物,不可吝惜。然借者又须加意照管,勿令损坏。万一损坏,急与修制完好,切勿朦胧送还。
语云:“闲居耐俗汉”,亦是无可奈何处。寻常亲故往来,安得皆胜侣。以礼进退,勿蹈浮薄人言某负恩,某不义气,某不平,则为援引一二嘉事,以为解曰:“据伊平日所为,尚在道理,今岂遂然耶?或出无心,或有何事,正急不暇检点,或疾病醉饱,喜怒失常,寻自悔矣。”诉者虽怒必少平。若因其诉我,遂述于我亦曾有负恩不义之事,则其人之过愈实,嫌隙遂成,谁使之欤。
闻人之善而疑,闻人之恶而信,其人生平必有恶而无善。故不知世间复有作善之人也。若夫造作傅会以诬善良,鬼神必殛之。
盛怒极喜时,性情改常。遇有所行,须一商之有识者,不然,悔随之矣。
说探头话,往往结果不来,不如作后再说。
貌相不论好丑,终日读书静坐,便有一种道气可亲。即一颦一笑,亦觉有致。若咨肆失学,行同市井,纵美如冠玉,但觉面目可憎耳。
仆辈搬弄是非,往往骨肉知交,致伤和气。有尝试者,直叱之使勿言,后不复来矣。
不孝不弟之人,不可与为友。少时一同学子,颇有才华,而门内无行,先君甚不悦曰:“彼至亲且薄,况他不乎?”未几果为所螫,几及于祸,可鉴也。
技艺中,惟弹琴可理性情,兼一人闭户,陶然已足。至围棋陆博,必须两人对局,胜者色矜,负者气晦,本欲博欢,何苦反致忿忿。若夫佯负以媚尊显,设阱以赚财利,则人品随之矣。
人有晚节不终者,非是两截,盖本色露耳。故恭不诚则为大机械,和不诚则为真乡愿。
俭虽美德,然太俭则悭。自度所处之地,如应享用十分者,只享用七八分,留不尽之意以养福可也。悭吝太甚,自是田舍翁举动,鄙而愚矣。
经一番挫折,长一番见识;多一分享用,减一分志气。
行天下而后知天下之大也,我不可以自恃;行天下而后知天下之小也,我亦不可自馁。
小人固当远,然亦不可显为仇敌;君子固当亲,然亦不可曲为附和。
滥用者必苟得。挥金如土而欲其一介不取,势不能也。
尊先王之训,必得守时王之法。我夫子殷人,而曰:“吾从周。”生于周,则然也。生今反古,固有明戒。
梨园一辈,蠹俗耗财,法所宜禁。然相沿既久,富贵家大事吉筵,以此为重,亦难骤革。但万万不可自蓄,荡心败德,坏闺门,诱子弟,得罪亲友,其弊无穷。况日所见者,总此数人,总此数剧,岂不厌耶。
邻人丧,家不可快饮高歌。对新丧人,不可剧谭大笑。
子弟僮仆有与人相争者,只可自行戒饬,不可加怒别人。
恭而无礼,遇君子固所深恶,即小人亦未尝不非笑之,枉自卑谄耳。
劝人息争者,君子也;激人起事者,小人也。
三姑六婆,勿令入门,古人戒之严矣。盖此辈或称募化,或卖簪珥,或为媒妁,或治疾病,专一传播各家新闻,以悦妇女。暗中盗哄财物,尚是小事,常有诱为不端,魔魅刁拐,种种非一,万勿令往来。致于娼妓出入卧房,尤为不可。
凡人气质,各有偏处,自知其偏而矫制之,久则自然。所以宋儒以变化气质为学问急务也。
兄弟分居,是人生最不忍言之事,然亦多有势不得不然者。如食指渐繁,人事渐广,各有亲戚交游,各人好尚不一。统于一人,恐难称众意;各行其志,又事无条理。况妯娌和睦者少,米盐口语易致参差。自度一家中,人人能学古人同居,固是美事,如其不然,反不如分爨为妥。果能友爱,正不关此,勉强联络,久必乖戾。
神该敬,不该谄,谄则渎,是大不敬。定为正神所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