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学纪闻 - 第 2 页/共 56 页
召平、董公、四皓、鲁两生之流,士不以秦而贱也。伏生、浮丘伯之徒,经不以秦而亡也。万石君之家,俗不以秦而坏也。《剥》之终曰:“硕果不食。”阳非阴之所能剥。
下阳举而虢亡,虎牢城而郑惧,西河失而魏蹙,大岘度而燕危,故曰:“设险以守其国。”狄患攘而民怨结,宗藩弱而戚党颛,柄臣揃而官寺恣,寇叛平而方镇强,故曰:“思患而豫防之。”
《复》曰“朋来”,所以致泰;《泰》曰“朋亡”,所以保泰。
阳大阴小而言阴阳,阖而辟也;朔先晦后而言晦朔,终而始也。
《尔雅》小罍谓之《坎》,大琴谓之《离》,万物之象无非《易》也。
《易》之终始皆阳也,始于《乾》之初九,终于《未济》之上九。
《易》于《蛊》,终则有始;于《剥》,消息盈虚;于《复》,反复其道;皆曰天行也。然则无与于人事欤?曰:“圣人以天自处,扶阳抑阴,尽人事以回天运,而天在我矣。”
言行可以欺于人,而不可以欺于家,故《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复》之初,即《乾》之元,硕果不食则生矣,复之所谓仁也。《乾》为木果,在春为仁,发生也,在冬为干,归根也,终而复始。
张子曰:“《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朱子谓:圣人作《易》,示人以吉凶,言利贞,不言利不贞;言贞吉,不言不贞吉;言利御寇,不言利为寇也。
闻之前修曰:“《中庸》诚敬,自有乾坤,即具此理。”《乾》九二言:“龙,德正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坤》六二言:“敬以直内。”
“《复》以自知”,必自知,然后见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尝不知,自知之明也。
致命遂志,命可致而志不可夺。行法俟命,命可制而法不可变。
下学而上达,故《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
魏相以《易》相汉,能上阴阳之奏,而不能防戚宦之萌,不知系于金柅之戒也。匡衡以《诗》相汉,能陈《关雎》之义,而不能止奄寺之恶,不知昏椓靡共之戒也。经术虽明,奚益焉?
五阳之盛而一阴生,是以圣人谨于微。齐桓公七年始霸,十四年陈完奔齐,亡齐者已至矣。汉宣帝甘露三年,匈奴来朝,而王政君已在太子宫。唐太宗以武德丙戌即位,而武氏已生于前二年。我艺祖受命之二年,女真来贡,而宣和之祸乃作于女真。张芸叟曰:“《易》者极深而研几。当潜而勿用之时,必知有亢;当履霜之时,必知有战。”
《易》言“积善”曰家,《大学》言“兴仁兴让”曰家,家可以不正乎!
世之治也,君子以直胜小人之邪。《易》曰:“田获三狐,得黄矢。”世之乱也,小人以狡胜君子之介。《诗》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
《易》者,象也。木上有水为《井》,以木巽火为《鼎》,上止下动为《颐》,颐中有物为《噬嗑》,《小过》有飞鸟之象焉。馀卦可以类求。王辅嗣忘象之说,蒙庄绪馀尔。
《左传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消、息。’”朱子发以为郑康成之语。愚谓:“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见于《易纬通卦验》。汉儒皆谓之《易》,则此所谓“《易》”云者,盖纬书也。
郑康成《诗笺》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谓“包”当作“彪”,文也;《泰》“包荒”,谓“荒”读为“康”,虚也;《大畜》“豮豕之牙”,谓“牙”读为“互”;《大过》“枯杨生荑”,谓“枯”音“姑”,无姑,山榆;《晋》“锡马蕃庶”,读为“藩遮”,谓蕃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宅”,“皆”读如“解”,“解”谓“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当为“倪亻兀”;《萃》“一握为笑”,“握”读为“夫三为屋”之“屋”;《系辞》“道济天下”,“道”当作“导”;“言天下之至赜”,“赜”当为“动”;《说卦》“为乾卦”,“乾”当为“干”。其说多凿。郑学今亡传,《释文》及《正义》间见之。
《书序》: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而贾逵以为八王之法;张平子以为《周礼》八议之刑。索,空也,空设之。唯马融以为八卦。杜预但云:“古书名。”盖孔安国《书序》犹未行也。愚按:《国语》史伯曰:“平八索以成人。”韦昭注:谓八体以应八卦也。谓《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离》为目,《兑》为口,《坎》为耳,《艮》为手。此足以证孔、马之说。
《易正义》云:“伏牺制卦,文王系辞,孔子作十翼。”朱子谓:《系辞》本文王、周公所作之辞,系于卦爻之下者。《上系》、《下系》乃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彖》即文王所系之辞。《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彖》、《象》、《上、下传》者,孔子释经之辞也。愚按:《释文》云:“王肃本作《系辞上传》,讫于《杂卦》,皆有传字。”《本义》从之。《汉儒林传》云:“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王肃本是也。
阮逸云:“《易》著人事,皆举商、周。帝乙归妹、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事也。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亨于岐山,周事也。”朱子发云:“《革》存乎汤、武,《明夷》存乎文王、箕子,复存乎颜氏之子。故曰:存乎其人。”朱文公谓:疑皆帝乙、高宗、箕子占得此爻。
《明夷》之《彖》曰“文王、箕子”者,《易》《洪范》道统在焉,用晦所以明道也。象数相为经纬,皆演于商之季世。
《桓谭新论》云:“《连山》八万言,《归藏》四千三百言。”《夏易》详而《殷易》简,未详所据。
孔子卜得《贲》,孔子曰:“不吉。”子贡曰:“夫《贲》亦好矣,何谓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贲又何好乎?”《吕氏春秋》:贲色不纯也。
苕溪刘氏云:“《夬》以五君子决一小人,不曰小人道消,而曰道忧,盖上下交而志同,如‘泰’之时,然后小人之道不行。若以五君子临一小人,徒能使之忧而已。惟其有忧,则将图之,无不至矣。”愚谓:小人道消,嘉祐是也;小人道忧,元祐是也。
《井》之九三,荆公解云:“求王明,孔子所谓异乎人之求也。君子之于君也,以不求求之;其于民也,以不取取之;其于天也,以不祷祷之;其于命也,以不知知之。《井》之道无求也,以不求求之而已。”文意精妙,诸儒所不及。
王辅嗣以“寂然至无”为“复”。又云:“冬至阴之复,夏至阳之复。”苏子美辨其非。愚谓:先儒云:“至静之中,有动之端,所以见天地之心。”与“寂然至无”之说异矣。“冬至阴之复”,盖如周子“利贞诚之复”,就归处言之。荆公曰:“阳以进为复,初九是也;阴以退为复,六二、六三、六四是也。”
薛氏曰:“《易》以初爻为七日者,举前卦而云也。《复》之‘七日来复’,《震》、《既济》之‘七日得’,皆举初爻。”
叶少蕴谓:凡《易》见于有为者,皆言用。用之者何,体也,而《易》不以体对用,故别而论之曰:“《易》无体。”晁景迂曰:“体用本乎释氏。”
利贞者,性情也。王辅嗣注:“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程子《颜子好学》论性其情之语本此。
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汤举皋、伊而不仁者远。玉泉喻氏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为君子也。”
《泰》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本义》云:“郭璞《洞林》读至‘汇’字绝句,下卦仿此。”愚按:《正义》曰:“以其汇者,汇,类也,以类相从。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顺,下应于乾,已去则纳,故征行则吉。”亦以“汇”字绝句。《泰》之征吉,引其类以有为;《否》之贞吉,絜其身以有待。
俭德辟难,朱子谓:收敛其德,不形于外。申屠蟠以之。
《泰》之三“无往不复”,阳之极也,而否将萌。《否》之四“有命无咎”,阳之复也,而泰将至。
一许敬宗在文馆,唐为武氏矣。一杨畏居言路,元祐为绍圣矣。羸豕之孚,左腹之入,可不戒哉!
家声之隗,陇西以为愧;城角之缺,新平以为耻。清议所以维持风俗也。清议废,风俗坏,则有毁宗泽而誉张邦昌者,有贬张浚而褒秦桧者。观民风设教,居贤德善俗,可不谨哉!
齐德衰于召陵,晋志怠于萧鱼;淮平而异、鎛用,潞定而归真惑。《易》曰:“日中则昃。”《玄》曰:“月阙其抟,不如开明于西。”
制官刑,则具训蒙士;无彝酒,则诰教小子。《易》曰:“童牛之梏。”《记》曰:“禁于未发之谓豫。”
龟灵而焦,雉文而翳,是以衣锦尚絅。兰薰而摧,玉刚而折,是以危行言孙。此白贲素履,所以无咎。
知止而后有定,故观身于《艮》。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故观心于《复》。
惟进贤可以正君,故公仲进牛畜、欣、越而歌者之田止;孔明进攸之、祎、允而宫府之体一。惟正己可以格君,故管仲有三归不能谏六嬖之惑;魏相因许伯不能遏弘石之恶。《泰》曰“拔茅”,《渐》曰“进以正”。
《乾?文言》曰:“宽以居之。”朱子谓:心广而道积。程子《易?小畜传》曰:“止则聚矣。”吕成公谓:心散则道不积。充拓收敛,当两进其功。
丹书“敬义”之训,夫子于《坤》六二《文言》发之。孟子以“集义”为本,程子以“居敬”为先,张宣公谓“工夫并进,相须而相成”也。
艮者,限也,限立而内外不越。天命,限之内也,不可出。人欲,限之外也,不可入。郭冲晦云。
《小畜》下体乾,《复》上体坤,乾、坤相应,故《小畜》初九“复自道”,九二“牵复吉”,与《复》六四“中行独复”,六五“敦复无悔”,义甚相类。“牵复”中不自失,“敦复”中以自考,二、五皆得中故也。澹庵云。
“同人于野”,公之大也;“艮其背”,止之至也,皆见于《彖》,明一卦之义也。
里克之中立,邓析之两可,终于邪而已,故《随》之六二曰:“弗兼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