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农书引 - 第 3 页/共 3 页
根不必多,刷尽毛根,止留线根数条,四方排稳,渐渐下泥筑实,清水粪时时浇灌,引出新根。黄霉尤宜浇灌。浇法不宜著干,当离尺许,绕围周匝,使新根向肥远去。
发叶之后,不时要看,若见损叶,必有地虫,亟搜杀之。如遇大雨,一止必逐株踏看,如被泥水淹眼,速速挑开,否,即死矣。雨一番,看一番,不可忽也。
其剪法,纵不能如西乡“楼子”样,亦断不可如东乡“拳头”样。试看“拳头”桑,桑丁眼多,身如枯柴,一年缺壅,便不能发眼,即行闷死矣。“密眼桑”留半寸许,“五头”、“黄头”留二寸许,宁可有“油瓶嘴”,另日修剪可也。
嫩桑不必多留块磊,须尽截去。古云:“孝顺种竹,忤逆剪桑。”
剪桑乃一件正经事,不甚费忙工夫,约一年要修剪四番。
二叶初匀时,不可多打叶片,致嫩条软折。此时预防损抑,不免多留。种田毕,细看一番,但多留嫩条及新发丛叶,尽情裁去。到七月缚桑之际,凡根下细条及丫裆阴枝,又一切去之。至冬春修截之时,又看细小不堪及荫下繁密者,又一切去之。到剪
桑毕,又看以前碍锯而截不尽块磊及老枝不成器者,又一切去之。
其“老油瓶嘴”,晴时坚硬难剪,不论冬春,凡遇久雨之后,雨一止,即群出修剪,期于净尽。
设有癃桑,即番去之,不可爱惜,使其缠染,皆缘剪时刀上传过。凡桑一癃,再无医法,断不可留者。
汉人颂刺史德政曰:“桑无附枝”,甚言修桑为重事也。
桑锯,须买木匠生铁锯;桑剪,须在石门镇买,五分一把。